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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落雁(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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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相信,这世上,有超脱于人之力量的所在,这种力量,有人称其为天,有人称其为神,无论它是什么,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它操纵着人的命运,平衡着生命的价值。比如我,天生就有着傲视天下的美貌与财富,有三个疼我爱我的姐姐,同样也有着,身为水晶宫四宫主那不为人知的痛。
可以说,我是水晶宫中上至掌宫,下至烧火丫头中,唯一不会武功的人。
江湖皆传,水晶宫四位宫主都是武功盖世且杀人不眨眼的魔头,我也放任着这种谣言的肆虐,因为只有这样,我才是安全的,如果江湖中人知道了我不会武功,我定会成为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
听师父说,我刚出生的时候,爹娘就用内力震碎了我的经脉,以至于我从小失去了练武的条件,身在江湖,如果不会武功,注定就是一个废人,尤其是在水晶宫这个满是血腥的地方。
我的手,虽提不起刀剑,却握得住笔墨,翻得了书本,从很小的时候起,我就打理着水晶宫的财务,在蜀地开了许多酒楼,当铺,古玩店,丝绸店,支撑着宫中庞大的开支,蜀地所有牌匾上带有飞雁标致的铺面,都出自我之手,不到二十岁的我,在经商上的成就,已经与蜀地百年老号江氏商号不相上下了。我是江湖中的传奇,也是江湖中的废人。
“宫主,马车准备好了,可以出发了。”
“我知道了,你先下去吧,飞鹰。”
刚刚进来的白衣男子名叫飞鹰,从小便是我的贴身护卫,也是水晶宫护卫中武功最高的人,甚至超过了大姐手下的天龙和三姐手下的月奴。这世上,所有知道落雁四宫主的人,都知道她身边形影不离的独臂飞鹰。五岁那年,长我两岁的飞鹰偷偷带我逃出宫去玩,后来,我们被师父抓了回来,那一天,也成为我记忆中永世难忘的痛。
“飞鹰,只要你承认,你对落雁只是主仆之情,并没有其他非分之想,我这次就饶了你,告诉我,你们只是主仆的关系。”
时至今日,每当想起那时师父说话的语气,我的心都会隐隐作痛,那样凄厉的声音,回荡在水晶的墙壁上,久久不能散去。
“不,不是这样的,我喜欢她,我喜欢落雁,等我长大了,我一定要娶她。”
那时的我,尚不知道什么是喜欢,什么是情爱,我只知道,那是师父一直以来都不许我们有的杂念,而飞鹰的回答无疑触怒了师父,她没有片刻迟疑,一剑劈下,斩断的飞鹰的左手。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那么多的血。
“落雁,你记住,飞鹰永远都是你的奴才,如果你敢逾越这个界限,他失去的,就不只是一只手了。”
是的,自此以后,他永远都是我的奴才。师父并没有将飞鹰调离我身边,相反,从那天起,他便是我的贴身护卫,保护着我的安全。
我将手中一直擦拭的白瓷花瓶放到了锦盒中,脑中闪出了另一个人的面孔。
马车在余晖中缓缓前行,终点是位于青峰山半山腰的菊园,那是师伯清修的地方,每当师父有事要与师伯商量,我便会以信使的身份出现在菊园,这也是我能做的为数不多的事情之一了。可惜,这点小事,对于我来说,还是麻烦不断。
“前面来者何人,这青峰山可是我们青峰双侠的地盘,想上山,就得留下买路钱,看你们也是算是有钱人家,就交个一千两吧。”
我掀开帘子,看到了两个扛斧子的男人,后面跟了十几个小喽啰。想来是刚来这里,不了解情况,因为师伯的缘故,青峰山上到处都是水晶宫的护卫,旁人根本无法上山,哪里又会有什么青峰双侠呢?
“呦,原来车里坐着个大美人啊,看来今天哥哥不只要劫财,还得劫个色啦?”
“哼,就凭你?”
从飞鹰的声音中,我听出了怒气,是因为那个强盗轻薄的话吗?
“哼哼,我说哥们,你就一只手,也想跟我们兄弟斗啊,还是赶紧交钱交人吧,要不是我对男人没兴趣,就连你一起要了,长得倒还真不错。”
话音刚落,飞鹰便挥剑劈向他,那人反应也快,竟然躲过了,一瞬间,飞鹰便同那伙山贼打得不可开交。那个领头的见识到了飞鹰的厉害,抽身来到我的马车前,想趁乱把我带走,飞鹰暂时无法无法分身,我只乖乖得被他擒住。心中慌乱不安。
他一手掐着我的脖子,一手在我身上乱摸。
“小美人,你就从了我吧,我…”
话未说完,他就摸到了我腰间的水晶令,当他看到令牌上落雁二字是,瞬间脸色大变。
“你,你是水晶宫四宫主?你居然不会武功?”
就在我心中的恐惧达到顶峰时,一道银光闪过,飞鹰的剑刺穿了那人的胸口,他身后的那伙山贼已尽数倒地。
“属下无能,让宫主受惊了。”
飞鹰单膝跪地向我请罪,这样的话,每天都能从他口中听到很多次。
马车很快就走到了山脚下,因为青峰山上到处都是水晶宫的人,我也不再需要飞鹰的保护,他便会在山下等我。
“师伯,这是师父给您的信。”
此时在我面前的这个黑衣女人,就是我的师伯凤惜惜。从小到大,我感觉得到师父青丝间渐渐增多的白发和眼角的细纹。可是师伯却依旧年轻得让人看不出真实的年纪。每次见到她,时间都仿佛停留在五岁那年,师父第一次带我来菊园的时候。
想到这里,我的思绪又开始游离,却依旧紧紧握着手中的锦盒。
“少华在花园呢,快去吧!”
师伯看着我,嘴角露出了一丝不易察觉的笑容。
花园中,一个青衫男子在专心的侍弄着一盆白菊,浓密的眉毛紧皱着,棕色的皮肤上不断流出汗水。他还是这个样子,做什么事都很认真,却什么事都不开窍。
“喏,擦擦吧,看你累的。”
“落雁,你来啦!”
看到我在身边,他立刻露出了灿烂的笑容。他叫柳少华,是师伯唯一的徒弟,也是我自幼的玩伴。但师伯从不教他武功,平日里只叫他侍弄花草。
我自记事起就认识了他,幼时并没有太多的记忆,也没有什么其他的感觉,直到八岁的某一天,我第一次以信使的身份独自来到菊园,脱离了师父的束缚,也变得无拘无束起来。一次趁师伯不注意,我偷偷溜了出去,跑到后山玩耍,在天色渐黑时迷失了回去的路,不知是不是天公有意与我为难,竟在那时下起了倾盆大雨。因为手脚上的经脉具损,每逢雨天,我都会感到疼痛难忍,那时的我,脆弱的如同一只待宰的羔羊,连三岁的孩子都可以轻松的取走我的性命。我就这样蜷缩在雨中,已不抱任何希望自己可以被人找到,疼痛使我渐渐失去了意识,醒来时却发现自己躺在了附近的山洞中,身上裹着厚厚的狐裘斗篷。
“你醒了?感觉怎么样了?”
是少华救了我,看到他的那一刻,泪水便已肆虐。
“别难过了,我不是已经找到你了吗?这次有了教训,下次就不要一个人乱跑了,知道吗?”
少华温柔的摸着我的头,那一刻,仿佛有一股暖流涌入我的心中。
因手脚的知觉还未完全恢复,只能由少华背着我返回菊园,伏在他背上时,闻到了一丝淡淡的菊香。
“少华哥哥,刚才我迷路时,感觉好像见到菊园了,可是走过去时却又不见了。”
“别说傻话了,你是太想回去了,所以才会产生幻觉吧?”
起初我还不相信他的话,后来才发现,我已在不知不觉间走到了青峰山的背风面,与菊园的所在地正好相反。
时光匆匆流逝,我已不再是当初那个只会给他添麻烦的小丫头,对他的依赖与重视,却有增无减。
“这是给你的,打开看看吧。”
我将手中的锦盒递给他,这份礼物,我准备了很久。
“邢窑白瓷!你怎么弄到的?”
半年前,他曾在不经意间说过,这世上只有一种花瓶配得上菊园的菊花,那便是邢窑白瓷,“类银类雪,足衬菊之高雅,且轻且坚,方显菊之本性。”就是因为这句话,半年来,我派出人手遍寻大江南北,只为找到这早已失传的邢窑白瓷,帮他实现愿望。
傍晚时,我拿上师伯的回信准备返回水晶宫,手脚上的经脉却隐约有些刺痛,果然,片刻后便是倾盆大雨,也是我此生最大的敌人。
看着我额上不断渗出的冷汗,少华不忍我独自离去,希望我能留在这里,等天亮再走。
飞鹰知道我雨天不方便出门,应该会先行回宫吧,想到这里,我决定留下过夜。
雨下了一夜,少华也在床边陪了我一夜。那时,我觉得他是这世上对我最好的人,即使要我辜负师父的养育之恩,我也定不负他这份情。
下山时,天已放晴,正想着要不要先派人回宫找飞鹰来接我,却在山脚下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
“飞鹰,你…”
其实根本不需要问,他身上依旧未干的衣服,苍白的脸颊和微微发抖的身体都在告诉我,他等了我一整晚。
“怎么不先回宫呢?”
“不知道雨什么时候会停,万一宫主下山时见不到人,就是属下的失职了。”
“失职又怎样?我又不会罚你。”
我转身上了马车,在两人之间隔上了一层纱帘。其实这世上,关心你的人有两种,一种就在你身边,另一种则永远在你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