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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第十八章、(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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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墨的爷爷是部长级的官员,秦家还是商业领域的巨鳄家族,这样的危机如果不是到了山穷水尽拍板钉钉的环节,外人是没有可能了解内情的。我盯着冷珊,故作镇静道:“冷小姐直言不讳,不如说说秦墨现在的窘况有你多少功劳?”
冷珊冷笑:“我既然说放手自然就一定会放手,周爷爷贪污受贿作茧自缚,是自作虐不可活!而周、秦两家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周家出事,秦家自然也不会好过。不过说起来还要谢谢你,如果不是你当初在我和秦墨之间插了一杠子,没准儿现在连我们冷家也会被搅进去。”
“我做了什么?我什么也没做,我只不过是在秦墨束手无策的时候,决定做壁上观!”
没有人可以指责冷珊,夫妻尚且有大难临头各自飞的典故,更何况是秦墨负了冷珊。她的袖手旁观,让自己的家族可以从这场变故中抽身而退。但冷珊过于激动的语气还是暴漏了她内心真实的想法,带有疯狂的报复快感,但快慰之后却是悲凉。在这一刻,我暗暗的揣测,是不是冷珊也觉得难过,曾经以为会不离不弃的两人,到头来分道扬镳。
我望着咖啡袅袅的白色蒸气逐渐消散在空气里,干干的道:“就算是破产也没关系,就算是亲人坐牢了也没关系。钱可以再赚,人犯了罪就要伏法,只要秦墨好好的就行。他还年轻,没什么不可以从头再来。”
冷珊望着我,表情微微有些错愕,慢慢的变成嘴角的一抹笑,“真是狠心,我以为,你最起码会求我帮忙。”
“那你会帮吗!”没等冷珊说话,我说,“一个家族企业,到了山穷水尽的最后,不是谁扶一把就可以起死回生的,你能帮得了一时帮不了一世。况且,秦墨他有他的骄傲,不会愿意靠别人维持已经腐朽的生意。与其这样折磨自己,不如干脆让它毁掉。人有失去,才有得到。”
冷珊看着我的目光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慢慢的竟成了苦笑,“怪不得。”
我一愣,冷珊抱着手臂,望着窗外来去的洋人。欧洲较之新兴发展的东方,生活节奏更加闲适,古老的街道还固执的维持哥特式的华丽建筑风格,虽然陈旧,但仍给人以意大利式的特有风情。广场上随处可见在假日出门只为了来看喷泉、喂喂鸽子的男女。尽管随着全球经济危机的扩散,很多欧洲人的生活陷入困境,但这丝毫不妨碍他们对生活品质的追求。金钱绝非万能,心安处才是家园。
“你和他真像。”冷珊淡淡得出结论,“好像真正一起长大的其实是你们俩个。我过去想不开,不懂秦墨为什么要坚持离开我,甚至于不惜伤害自己。他好像变了个人,他只是换了个名字,却好像把人也换掉了一样。我再也感动不了他的心,他想什么,我全然不知道。而我从他眼里看到的,除了愧疚就再没别的了。你知道吗,我有多讨厌你就有多害怕,过去我和周显在一起,每分每秒都是美好的;现在我和秦墨在一起,我只看得见我们的过去,我看不到未来。”
“你相信吗?人是有灵魂的。”冷珊道,“秦墨的灵魂已经不是过去的他了。”
我想灵魂这东西太玄妙,但人体细胞一直在新陈代谢,每七年就是一个全新的自己。世界无时无刻不在变,人也如此。许多你曾经以为陪伴一生的人,半路与你擦肩而过,你才知道,永恒的只是时间而已、愿望而已,而残缺的、就是当初彼此的誓言。
我说:“你说的秦墨我不认识,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就要了我哥哥的命。”
冷珊微微挑起唇角,道:“这也算是公平合理,我和他天生一对,他不要我;你和他有血海深仇,你想要也要不起。”
我搅着咖啡,忽然觉得我和冷珊之间并没有想象中那般水火不容,她算计了我,秦墨也算计了她。我能原谅赵老爷子一家人,也能原谅这个从小含着金汤匙长大、被宠坏了的女孩儿。
“我哥哥、他叫程隽。别人都说,他很优秀、很宠我,可是我不记得了。我曾经研究过这方面的资料,据说人在遭受重大打击的时候,就会选择性的遗忘一些事情,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无法接受程隽的死,所以干脆忘了他也忘了我自己。”
“可是我知道这不对。如果他对我很重要,就更不能抹杀他在我生命中的存在。我宁肯在车祸中死去的那个人是我自己,即使是再痛苦的经历,也绝不会将他遗忘。”
“至于秦墨,过去我没恨过他,这人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我甚至不会在这个人身上浪费一点情绪。可是后来我却无比的恨他,一切悲剧的根源就是他,因为我爱上他了。”人生有八苦,生,老,病,死,爱别离,恨长久,求不得,放不下。而我何其有幸,在人生最初初的三十年里,遍尝了种种滋味。
我说:“冷珊,上一次我们见面不欢而散,你告诉我秦墨是为了补偿我才跟我在一起,当时我信了,可是现在我却知道那不过是你给自己找的一个借口。我相信秦墨的感情,但我也清楚,他的好,我要不起。我曾经也一样难过,不过现在,我有了暖暖,才发现爱情这东西,不是得到了就是圆满。只要我们相爱,便可以圆满。”
说完长篇大论的话,才发现外面的天色已经暗沉了。今早我出门时暖暖揉着惺忪的眼睛,叫我早点回家陪她吃KFC。我收起孟老头儿送我的老式怀表,道:“我要先走一步。”放好冷珊给的请柬,“你的婚礼我一定会去。”
冷珊没吭声,似乎还在消化我刚才的话。直到我跨好背包,冷珊才问:“你那个孩子……,是秦墨的吗?”
我笑答:“暖暖的父母,都是很好的人。”
可惜后来我却没能践行我的诺言去参加冷珊的婚礼,可见诺言这个东西,说出口时就是为了有朝一日去违背它。
我只得从道听途说中去瞻仰传说中高干子弟的豪华婚礼,据说那天婚礼的规模可谓盛况空前,唯一令人感到疑惑的是,新娘没有穿上婚纱,而是穿了一件普通的白裙子。但我想即使这样,也不会丝毫影响冷珊美貌的发挥。那之后的很多年我都没有见过冷珊,直到后来去纽约看望蓝琳,才知道彼时的冷珊已经是知名的婚纱设计师,很多女孩把穿上冷大小姐设计的婚纱作为人生的完美梦想,这种梦想,甚至于可以和灰姑娘的水晶鞋相媲美。只是不知道,这个终其一生为别人设计嫁衣的女子,为何一生都没有穿上一件婚纱。我想,大概人生的完美,就在于它的残缺。
在当年,我没能来得及参加冷珊的婚礼,是因为我母亲给我急电,我父亲病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