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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Chapter 8. 妖精之别(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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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还是很在意。
跨国贸易公司的总裁和闻所未闻的财阀小姐,这一个组合本就足够引人注目。更何况在他们独处了如此久的情况之下。
从包厢下楼,到离开,一路上,免不了接受各式目光洗礼。
所有人都将自己的好奇隐藏得极好,或是饮酒作乐间不经意的一瞥,或是谈笑风生间下意识的回眸。所有看来的眼神仿佛都只是顺便的带到,而并非为了看他们而看他们。
而事实呢?
朝仓音弥和折原临也相似而笑,笑容微微发寒,目光却是凝若深海静谧沉稳。
说是成熟也好,世故也好,这个并不是非黑即白的世界里,并不是所有看到的就是真实,并不是所有的真实都能被挖掘。当阳光不再纯粹,心思不再通透,你不可能期待煮茧抽丝般剥离真相,只能让尘埃染上心中的明镜台,带着光影交错的灰暗,继续前行。
你终究,是要长大。
长廊的尽头,水晶灯的阴霾罩着那些尚且年幼的面庞,却也掩不去面容上显而易见的厌恶。
厌恶无休无止的逢场作戏。
厌恶心照不宣的面若春风。
厌恶勾心斗角的这个世界。
渴望真实,渴望坦诚的岁月,每个人都有过。只是在与命运搏击的那些年里,大多数人选择了顺从。若干年前所深痛恶巨额的,恰是若干年后的自己。站在时光面前回首过往,所有那些是非弄人,不过一笑了之。
却有一些人,一生选择了抗争。
朝仓音弥自问不会如此顽强,所以在叹那些人幼稚的同时,其实暗暗羡慕。想着,能够让我遇见一次,也好。
再回到情报屋时,有关那个少年的信息已经从英国汇总而来。
花心泛绿的山茶花族徽佩在胸前,印刻在背景之上,衬得他高贵气质沁心入骨。睫毛长垂如细羽密布,掩去半种风情,似是为斑斓美景罩上一层薄纱,朦朦胧胧,愈加引人神往。然而这些惊世之美,在那眼眸悄然一转时,天地间只剩下荧蓝的光辉。
如水涓泻,淡漠清冷;如花乍开,妍丽繁盛。很少有人将淡漠与繁盛聚合于一体似水相融,流畅无痕。
索菲亚庄园,伊森罗兰。
罗兰氏公爵爵位继承人,现任家主。
这样的他,天定高贵。
绕是朝仓音弥也未之折神,良久之后,她找回了自己的声音,“喜欢上这样的人,也不知该说她幸还是不幸。”
没有人回答她,当然也不需要人回答。那只是自言自语的感慨。
索菲亚庄园的罗兰氏和伊索利庄园的弗朗氏,是英国最悠久的贵绅家族。作为维多利亚女王时代的两大贵族,罗兰氏和弗朗氏强大的权利和社会地位,在女王去世、爱德华七世时代,尤为明显。由于这位年国花甲才继位的国王,年轻时基本没参加过国务,缺乏处理国事的经验,所以这权利名正言顺的落到了这两大家族的手中。至爱德华七世逝世,罗兰氏和弗朗氏的势力已大到不容忽视。
1910年5月6日,乔治继位,不久后一战爆发,借机打击二大家族的经济势力,以此削弱他们在各个领域的影响力。当时的两位掌门人,亚历山大罗兰和佛伦萨伊索利,慧眼看穿了家族堪忧的前途,经过多次协商和权衡,达成了联姻的协议。当然只是联姻并不能真正让那位国王满意,在以后日子里的不断打压和反打压过程中,二大家族最终以交回行政权的方式保出了他们的社会地位。
他们从温莎王朝伊始走来,是为开国元老,曾经权倾天下;他们也从温莎王朝开始,再无爱情可言。
权利,与爱情,从来不能两全。
世代的约定,世代的遵守,打破,不是一朝一夕。
今日的坂上桑即便赢得了他的爱,又是否能胜过那一纸岁月的婚约?
今日的茶泽罗即便爱上了坂上桑,又是否有足够的勇气与家族宣战,与历史宣战?
不爱天下爱美人的君王将相,毕竟只在小说中。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你究竟想要带哪一顶王冠,又愿意为它舍弃多少?
“伊桑是次子,他有一个哥哥,尤里亚斯。”山名加依从另一个档案袋中取出资料,飞到朝仓音弥面前,“家主的位置本该是尤里亚斯的。这个人才华横溢却也刻风流&成&性,尽管如此他们依旧忍了他,而他们不能忍的是,他爱上了一个普通的小镇女孩。23那年的夏天,他找到女孩所在的中国小镇,带着她到英国玩。他把她藏得很好,但他们还是发现了她。上到家族大义,下到天性风流,他们都和她说了,甚至带她去了他常玩乐的俱乐部。女孩当然很伤心,留了一份信走了。他去追女孩,不过最后好像没有在一起。过程很复杂,你知道的他们不可能任由他在外面游荡,但他最终没有回去。英伦的贵族圈中曾流传过他疯了的说法,不过没多久也平息下来了。”
摆在朝仓音弥面前的,是和伊桑极为相似的面容,只是脸庞的轮廓更为柔和,气质更为魅惑,仿佛微微一笑间便能掳获万千芳心。他的眼是翠绿的,极深的那种,犹如一涡深潭,回眸间吸人坠落,步步沦陷。唇是薄的,淡淡一抹粉,不笑时优雅端庄,笑起来清浅高贵。
都说薄唇的人薄情,其实他们是最深情的。不过一场深情只为一人,深情过后只余下薄情。犹如花开,一期一会,过后不留。
朝仓音弥时常会想,生长在大家族的人是否都是怯懦的。走一步,想十步。永远不忍性,永远不冲动,计算着最短的捷径,谋划着最大的收益。如她,如他们。所以,她也一直以为,不爱江山爱美人的,不过是小说中的期许。
然而,不是。
尤里亚斯就是最好的反例。
这不禁让朝仓音弥升起一种想要面见他的冲动。但是不行,起码现在不行。她必须先把手头的委托办完。
“我突然有一种感觉,音弥关于《妖精》系列的假说,也许完全正确。从《埃文洛德》到《布朗普顿》,就好比是一个从初恋到失恋的过程,春天的欣喜、夏天的浓烈、秋天的黯淡、冬天的绝望,对于尤里亚斯的情感历程也是极贴切的。但问题就在于,同样是两个聪明人,尤里亚斯可会把自己的情感史那样详尽得告诉伊桑?伊桑又是怎么打听得那么全面?如果不是。如果尤里亚斯没有说,伊桑也没有问,那么必定有一些相通的在他们心里。可能具体到一些事,也可能只是感情的纽带。问题,它到底是什么?”翻来覆去地看着资料,北条和夜讲出了自己的想法,话匣一开便只能滔滔不绝。
朝仓音弥和山名加依对视一眼,眼神中写满赞赏。
的确如她说话,伊桑的作画可能与尤里亚斯有关,也可能无关。但即便无关,也一定有些什么他们所共知的,才使得他做出的画,与尤里亚斯身处的事实如此贴近。
“传说?!会不会是传说。”山名加依突然拍手,“那些古老的家族大抵都有世代流传下的故事,而那些故事多半是凄凉的。因为它们的共同目的莫非是歌颂某一代人的英勇或叹息某一代人的悲哀。那就不难理解伊桑借助某一个故事,描绘身边人的某一件事,由于情感基调的相仿,让它们看上去如出一辙。”
“十有八九。”朝仓音弥玩味着二人的话,加之自己以前的猜测一起考量,整件事的脉络变得清晰许多。她说,“留学英国的时候认识一个人,他是索菲亚庄园的顾问。或许会知道什么。”
只是很不幸的,那个姑且称之为线人的顾问在某一趟航班上,直到睡觉,朝仓音弥都没能打通他的手机。
樱花祭的开幕改订到了周一——旧一届的学生会成员将这一讯息通过手机短信发到了每一位同学的手中,提醒大家坐好准备。
突如起来的改订,无疑加重了学生会的压力。在最仓促的时间里赶制出不输于以往的计划,这并不简单,或者可以说很困难。即便是迹部领导下绝对堪称一流的冰帝学生会,也有些焦头烂额了。
他们甚至无暇联络新一届的学生会成员——樱花祭作为开学来第一个大型活动,无疑是培养新成员能力的最好计划。因此往年,新入选的成员都会由老成员带着参与各方面工作。
周一上学之前,朝仓音弥给线人留了语音短信,请他听到速回短信。她有预感,那会是忙碌的一天。
事实证明。她是对的。
汇编、排版、列印、分发、总结……在学生部的众多部门中,最忙的还要属秘书部。事情不大,却很多。所以秘书部成了唯一一个拉着新部员一起翘课的部门。
而朝仓音弥也在翘课的行列中。
她不怎么喜欢上课,但也不喜欢纯粹的文书工作。
对着荧光闪闪的屏幕,朝仓音弥重重敲下空格间,拂拂眼镜,叹口气。
代价。这就是代价。
少女谁让你如此迫切地想要新鲜情报?谁让你不能安于生活的平静,像大多数学生能样安于本分,好好学习?
真是自作自受。
半戏谑地自我吐槽中,朝仓音弥不停地打着字,时不时的经受部长轮回扫射的眼神洗礼。
忙忙碌碌的一天也就那么过去了。感谢于所有人近乎拼命的争分夺秒,学生会全体成员的放学时间也只是比一般学生晚了40分钟。
离开校门的时候,朝仓音弥望着蓝天白云,呼出了一口气,气息中满是惬意。
总感觉,比调查最多的那阵子还忙。大概是心理上的无聊和空虚加深了这种感觉。
她看了看手表,嘀咕着“还能好好吃一顿”,坐上了公车。
从吃饭到化妆再到出门,朝仓音弥几乎隔个十来分钟便检查下手机,可是依旧没有那人的回音。杳无音讯。不知是换号了,还是怎样。
再到冰帝时,又不同了白日里的景象。作为一所贵族学校的奢华高贵,在此起彼伏的灯光丛中展露无遗。门前铺上的红地毯很好吸去了女孩们高跟的嘀嗒声,抑或是男生皮鞋的碾轧声。
如果不是长久生活在那个世界的人,走近看会让你有一种错觉,错误地以为自己正身处与某项盛事,来来往往衣着华贵,香气漫溢的都是受尽了崇拜的明星。
拖着曳地的长裙,挽着不怎么精心梳理过的发髻,随着人流,她踏过那条路。周边不时亮起的镁光灯,清晰勾勒出周边成双成对的人影,成双成对中,唯有她形单影只。
有时会自比福尔摩斯。虽然她自知远不如福尔摩斯。有那么些反社会,有那么些逆着常理和常规,又有那么些享受孤独。
所以,这种时候,才不会悲伤。因为根本没有想过会去做谁最好的朋友。
但是福尔摩斯的定理范围不包括华生,同样的,朝仓音弥的定义范围也不包括那些臭味相同的人。
晚会的开幕式,一如既往由迹部主持,灯光下西服妥帖的他英气逼人,如初见时那般。
朝仓音弥拿起一杯淡酒,轻轻吮着,忽然想起似乎整整一天,没有看到过那位少年。即便同在学生会。倒并非有多在意他,只是最近的委托和他本人过于高调的形象,让她不经意多关注了几眼。
他高调有他的资本——他优秀,他出身好,但毕竟他只是个少年,只是个学生。他的社会地位,他拥有的一切都不来自于自己,或者说那些其实不属于他。以这样的眼光看来,似乎他的高调就没有那么讨人喜欢了。
晃神的工夫,台上的主讲人已换,新来的主讲人又带来了全新的嘉宾。而这名嘉宾,就是樱花祭改期的原因。
那时候,掌声雷动,连抽气声里都满是惊艳了的赞叹。沉沦在自我世界中的她,在外界如此大的变动下终于回神,抬起了头。
一眼,绝艳。
如果说,忍足那样的是天生的情人,那么那人般的便是天生的情圣。很惊奇,会有那么一个人,站在忍足身边,妖娆气质不显逊色反甚一筹。
而更惊奇的是,那个人,她认识。
是一个害她心心念念想了近24小时不回电不支声,却突然出现在她眼前的,讨厌鬼。
哦,别误会。他们可不是情侣。
然而,平生第一次的,朝仓音弥还是讨厌起了那张美得不像话的脸蛋。捏着酒杯的指骨无声收紧,慢慢泛白,只剩没有咯噔作响。如果眼神可以杀人,她相信她的目光早就将他杀了个千百遍。
眼神虽然没能够杀人,但的确引起了注意。
或许是她的目光太炙热,台上侃侃而谈的他不及防地偏过来,看入他眼。
四目相对,有责怪,也有惊讶。
人生,是一场盛大的相遇,我们总在不经意间遇见了想要遇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