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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丫鬟变小姐,我欲乘风归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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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院是沈流云一直向往的居住圣地,额角的伤口,求医问药便慢慢好了,平日里整理房内的物品也不觉得什么,现在整理好了,又有春熙她们帮着打扫,窗明几净的地方,看着庭院里的辽阔绿意,心便有些痒。
她还是一身利落的装扮,一个人沿着刻意打扫出来的小路走走停停。
看得出来,方家庭院经过了大规模的翻修,小径都被精心地打扫过,但荒废了十年的老宅,花花草草地除掉了便有些不尽兴。
虽然精巧,难免空旷。
空旷,倒也与她的新家相呼应——要知道被她一通整理后的屋子,一些零零散散的小东西都被送人,仅余一些她所谓要陪伴一生的物品,房间里亮堂的仿佛住客随时准备搬家似的。
也确实一个包裹就可以将自己所有的物品打包,仿佛随便什么时候,她就可以去往任何想去的地方,随便什么都无法桎梏着她。
就像现在,她嫌庭院里春天太小,便一脚迈进大的春天里。
城东的桃花观便是她的首选去处。
这算是她第一次出门。回门到底是没有回,写了书信着人送过去,瞒着受伤的事情,报喜不报忧。可陪嫁的丫鬟仆从都是沈夫人精心挑选的,何况这么大的事情,怎么瞒得住。
但沈夫人似是乐意陪着女儿粉饰太平,面上虽然风平浪静,但一场大戏已然拉开帷幕。
在这个中国版图偏东南方小小的小镇上,开始了一场关于爱情的角逐战,这场战争戏的主角们或使出浑身解数,或者作壁上观,或不得不随波逐流,唯有沈流云,一脸轻快的坐着马车去往桃花观,身在局中却全然不知。
桃花观位于青城东侧,周围是一片桃树林,初春时节,桃花自是烂漫到难收难管,那时也是一年一度最热闹的庙会时节,如今已经春末,庙会自是错过了,但桃树依然郁郁葱葱,走在人们踏出来的小径上,且走进了似有仙乐传来,悦乎乐哉。
不过沈流云如果知道这仙乐是桑采青弹奏的琴声,便不会这般称赞了——她自己都有些羞惭,躲懒让丫鬟替自己抚琴,亏得母亲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身边的人也都隐瞒的很好,否则这青城有名的才女之名,恐怕会被大家笑好一阵子。
耳闻不如目见。
不仅是这大自然,还有人。
一个名字在自己短短几日的记忆中如雷贯耳,这样的奇遇,她早该一窥真容。
“姐姐。”桑采青一袭清雅的蓝色衣衫,不卑不亢地向沈流云施了一礼。
那随着桑采青一道的丫鬟解释道:“大小姐,桑姑娘是老爷在世时遗落在外的亲骨肉,如今认祖归宗了,是府里的三小姐。”
所谓的认祖归宗便是沈夫人导演的一场大戏——她早知道桑采青是沈老爷和别人的骨肉,自然对她不喜,但如今,青城望族萧家上门催债,若不归还二十万大洋,便拿沈家小姐抵债。
沈夫人自是知道,萧家幼子萧清羽爱重流云,萧家不满自己将流云许配给方家,便借着商会会长的身份向自己施压了。可他们也决计想不到,沈家尚有一个三小姐!
似乎所有身份卑微的人都能迅速认清自己的处境,桑采青明白,沈夫人想借萧家的手对抗方家,她也无力反抗,但这并不影响她尽己所能的让沈流云难堪一些——
“你以为方少陵为什么娶你,因为你们的婚约吗?知道吗,他跟我说,只要我嫁给他,他什么都答应。我便让他娶了你。”
沈流云没有料到这个刚刚出炉的妹妹走上前来,居然说了这样一段话。她的震惊、迷茫似乎取悦了对方,桑采青笑了笑,将手中的琴递过来:“谢谢姐姐了。”
那笑容里,分明的来日方长。
姐之一字,简直辗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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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方家新婚三日的时候,方少陵便差人带她回门,但被她婉拒了,面对自己的物品,她可以游刃有余,但面对这些原本生命中重要的人和关系,母亲、婚约,她实在还未做好面对的准备。
但她也总不能一直逃避,一直等待,一直迷糊得缩在自己的世界里自得其乐,她终究要弄明白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有人说,整理自己的物品,就像整理内心,你触摸它,便知道是否要留下它。也许是一直不曾“触摸”到的缘故,沈流云想,无论如何,她要尽快见一下他吧!
方家老宅的格局未曾大变,事实上十年未归,方少陵有些很不习惯这里。
既不习惯这里的格局,也不习惯这样平静无波的生活。
他惯常的舞刀弄枪,少年人脱口而出的生死,偏有着莫大的魔力。
他天生就该是风雨中来的人,眼神锐利,不屑着这些平凡的生命,又会尊重那些无畏的挣扎,他想起来那个丫鬟桀骜的神情,面色不由一缓。
他手中捏着一只绣花鞋,是的,一只。
那是还未知道她的名字时,对方遗落在河边的。想到他第一天到青城时,就被人当做登徒子。
呵,其实,他的行径在这个小小的青城,确实像极了登徒子。
这个小镇和他格格不入。周围的人,大概只有他的副官了解他。
但是武志强,和他的姓名一样,惯会直来直去的打打杀杀。父亲总让他换个文武双全的副官,但他仍是觉得武志强在,办事情会更顺手一些。
但这个唯一了解他的人,也和这个小镇格格不入。偏偏他的不善言辞,或者说不肯轻易说出自己的想法,让方少陵略有些寂寞起来。
脱离了省城的步步为营,他更加的百无聊赖,这个小镇不认识他,索性他便做个肆意妄为的登徒子。至于这趟行程的目的,他虽然觉得母亲说得对,但也实在反感她一遍一遍重复十年前的婚约。
说起来,已经过了十年,这个闭塞的小镇,恐怕那个与他有婚约的女孩,也已经嫁做人妇了吧。更何况对方是十里八乡的大户人家,即便仍旧待字闺中,看到他自认为打造成功的登徒子模样,也会心安的毁约吧。
简直两全其美。
不过,他看着手中只有一只的绣花鞋,这青城的女孩居然有不怕死的。
如果非要娶一个人回去好给父母交待,倒是可以娶一个不怕死的。他兀自想着,完全没有预料到如今的他不仅娶了与他有婚约的沈家大小姐,更是在新婚之夜,被那个不怕死的丫鬟用发簪在胸膛上戳了个窟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