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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陈博华家变回温州,正月天煮酒怀故人 一路上四人 ...
一路上四人都绷紧了脸,各有心事,无话可说。
回到杜家,满园依旧张灯结彩,喜庆极了,衬着杜司南怅然若失的心境倒显苍凉。不过是死了个秦百顺,有什么好郁郁的?他一直厌恶他道貌岸然的嘴脸,嫉恨他轻易就能被人喜爱尊敬,他还带走了他的曲莲!他面上老实,实则心狠!这样歹毒的人死去了,不是应当举杯畅饮,拍手称快么?可是,他只觉得失落,从身子最里面浸出来团团寒意,仿佛血液都结了冰,冷气儿打胸膛往上升腾,一直冒到嗓子眼快要溢出了。雪愈加大了,鹅毛似地漫天纷飞盘旋,有薄薄雪片闯进衣领,化作水滴,顺着背脊缓缓往下游,画出一道长长痕迹。
奴才们在园子里搭起了个大棚子,拿老竹杠撑的架子,大块硬油布做的天顶,中央生了个小火炉,上面架着几根铁棍儿,穿着牛肉在烤,旁边的红木雕花大圆桌上也已摆上了不少冷菜,两个丫头执了扫帚慢慢扫着桌脚周围的积雪。
陈辛涵这才从东厢的小院穿门过来,身上着一件黑色缎面儿长袄袍,上头有细青线绣的花团锦簇,质地极好,衣料颜色沉稳,乍看十分大气,细看又不失精致,外头罩了件白色短笠,毛绒的立领正中,镶了颗碧绿的玛瑙扣子,那天地皓白之间的一抹绿,着实夺人目光。只是明知是喜庆日子,还故意穿出一身黑白,做个衰样子触霉头,叫回廊里的那些个红灯笼都白挂了,着实讨厌!陈辛涵半扬嘴角,眉梢眼角带着些讽意疾走过来,伸出手躬身到火炉前取暖,杜司南还没来得及开口问候,其后面便又跟来了一男子。
那人麦色皮肤,浓眉大眼,一张嘴长得颇有些开阔,此时正咧着笑,一口白而齐整的牙为他平添了几分憨气,是十分正统的相貌。他的衣着倒比陈辛涵要适宜得多,一袭枣红色的窄袖长袍,玄色镶金线花样的马靴,加件青色及脚披风,简单,而不怠慢,看着也英武挺拔干净利落。陈辛涵头也没回,只抬手指了指,没精打采的介绍道:“这是陆炎,我打小一块长大的好友,近日正好在云州,就叫他来给你道声喜了……你叫他阿火便是。
”
阿火走近,对杜司南扬眉一抱拳道:“祝前程似锦,飞黄腾达!”杜司南强笑着回了礼,招呼丫鬟伺候他坐下,陈辛涵左右看了圈儿,问道:“怎么不见顺哥,他去哪儿忙了?”
杜司南暗抽口冷气,真是怕什么来什么!他心下惊惧,面上已有些青白,沉吟半晌,还是窘迫开口:“……他么?我支使他去置些……物什!去得远,你不必等他玩……”
“他几时闲玩过?”陈辛涵没甚好气,“真是缺心眼了!一个大掌事,被你这样当跑腿的使唤,一句怨言也没有!换做是我,早撒手不管了!”
“是是……”杜司南也不反驳,只管耸了肩膀点头,一派虚心受教模样。陈辛涵讶然抬眼,狐疑道:“今儿怎么不暴跳如雷,大声嚷嚷了?”见他俨然生疑,杜司南一面懊悔自己露了马脚,一面默默握了把汗,想想还是继续服软:“今日我生辰,保不准爹爹娘亲会上阳间来瞧我,还是和气些为妙……”
陈辛涵冷眉冷眼的笑一声,奚落道:“好孝顺的儿子!”垂头沉默了会又说,“用过午膳我便要回温州了,昨日收到急信,说爷爷近来身体欠安,怕是快……几个表叔叔全赶回去分家财,陈家就要四分五裂了……”
杜司南瞧他落寞神情,也跟着生出几分难过,他张了张嘴却不知当说些什么,气氛正僵,突然,阿火倾身翻了翻小炉上的牛肉,夹起来笑道:“能吃了!”然后不客气的吹吹撕下一块儿,扔进嘴里,一边“呼呼”喊烫一边说,“若是辣椒粉再抹厚些就太好了!娘亲说我顶不像温州人,他们吃不得辣的,我就偏爱,且是越辣越好,人说辣椒是‘红装虽艳性刚直,亭亭玉立斗艳阳’,将其比灼日固然是贴切,可我觉得它更像烈酒,烧刀子!豪气凌云饮千殇,古今哪个英雄壮士口味清淡?我不爱做醉鬼,便只好吃辣椒了!哈哈,哈哈!”
“……”陈辛涵斜眼睨了他好一会儿,终于板不住脸也跟着笑出来,“还英雄壮士呢,‘左捧蹄髈右捧鸡,肉塞满口傻兮兮’说的就是你这种人,呆子!”
托阿火的福,一顿中饭倒还吃得算热络祥和,陈辛涵后面也没再问起秦百顺,急急的吃完,便同阿火一起赶回温州去了。
这个大年初一,是杜司南头一个独自捱过的热闹日子。园子里伙计丫头都告假回乡去了,偌大个宅子就剩下膳房的烧火胖妈子,琴姨,听说她原是开州凤吉县的人,许多年前凤吉发大水被冲垮了房子,亲人也都死的死散的散,她孤苦流落到云州来,杜夫人见她可怜就收了她做下女,这一做,便是二十多年。昨儿阿元又到申记当铺去提亲,比比划划的说要娶风情万种的六姐儿过门,给申八兜头盖脸的打出去了。申六姐名唤婉玉,已近三十年纪,比阿元扎扎实实大了一轮还多,她早先嫁过人,后因不安分偷汉子给休了回来,在云州是出了名的□□□□,真不晓得阿元是在想些甚么。
外头街巷几乎没什么人,新年的头一日,几乎所有人都出城登山去了,到郊外拾根粗实柴火回家,讨个财运亨通的好彩。杜司南在书房内生了火盆温一壶酒,纸窗外,雪垫得颇厚,放目望去素白连绵,树影不见残花不见,连香自苦寒来的冬梅也不见,入眼的都贫瘠空落,他的心也贫瘠空落。
待雪过了雨来了,新茶就该抓紧摘了,这是那人教的,那人说要赶在被梅雨浸坏之前,采下第一批茶,还说新叶最娇贵,吃起来最为清爽润口,应当细心对待。他好像记得那人说过的字字句句,却怎么也想不起他的模样,只依稀知道是很艳丽的眉眼,上翘的唇角,零零碎碎,拼凑不出一张完整的脸。
前些日子,门口来了条又老又瘸的杂毛狗,瘦骨嶙峋,脊背高耸,瑟瑟发抖的趴在那儿,右前腿给谁家顽皮小子打折了,伤处的血已结了冰,杜司南忽然就想到那个人,也是这样卑贱的蜷曲在地上,奄奄一息,那一刻,他甚至觉得或许那人并没有死,只是魂魄散了出来,或许又恰好飘进了老狗的躯体,带着它一步步走回杜家。他小心翼翼抱了老狗进屋,给它吃食替它裹上小毯,整日的陪着它,喂它药汁,跟它说话,可老狗实在病得太厉害了,时醒时睡的,只撑了三日不到,还是死了。
杜司南往瓷碗内倒了些酒,亮黄色酒液,热气腾腾的,醺香四溢。软榻旁冰冷的铜镜被蒙上一层雾,矮桌旁搁着一把沾黑灰的蒲扇,是之前他用去为曲莲熬汤的那把,那人曾帮他拾起过,对他说“是我本事不够,叫你受苦了”,好笑好笑,他又不是妇人小儿,要他到哪门子歉呢?
外头烈风刮得房门“哐哐”作响,酒壶儿内“咕噜咕噜”的,他倚桌撑着额头闭目养神,宽宽袖摆微微晃动,有打窗缝漏进来的寒气溜进去,针刺一般。正是:
皓皓雪覆雪,
霜重愁绪凉。
掩面芳樽前,
忡忡自难忘。
从这里起文风就不再适合编写题目了……
已经坑爹的进化成大白话了
那我就不起名儿了哈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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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陈博华家变回温州,正月天煮酒怀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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