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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死契 “所谓傀啊 ...

  •   “所谓傀啊,就是人思想的负面情绪,是人总会有负面情绪,压力,自私,疲倦,怨恨,这些就是傀的起源。在这些力量的驱使下,等有足够负面情绪时,傀会形成一个完整体,冲出人类身体,操控人类进行破坏,说白了,当傀占据身体的时候,她已经死了,也再也活不过来了。而并不是说傀就是不好的东西,傀在某种角度上是种必需品。”
      “对于我们族来说,傀是一种武器。我们依靠傀的力量活下去,在这个世界上,远不止人类这一种族,每一种种族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每一个种族都有自己的战斗方式,所以才不会使哪一个种族毁灭。而我们噬傀族,以傀为武器战斗至今,而也背负着人类所没有的更多的东西。我们拥有永恒的生命和过人的包容力,所以才能在身体里放下我们的‘武器’。我们有着等多的负面情绪,而且,我们或许明天就会被傀反噬,所以及时行乐也就成了我们的传统。”
      林寻把凡斯手上的冰淇淋拿下,真不知道凡斯在这个上午干了什么,自己家里因为到了秋天而封印的冰淇淋又被拿出来。
      “及时行乐不是在这里吃冰淇淋,孤鸣之后呢?她的尸体去哪里了?”
      “我劝你还是不要再问这些了,”凡斯的脸阴沉了一点,“这些事情我也是不能去窥探的,上面的人会解决好这一切,我们的话是没有权利看到孤鸣的。”
      “那么她就这么消失了吗?就像她不曾存在过。”林寻识趣地住口,看来孤鸣之后的事情是他所无法探寻的。
      “对,被傀所占据的身体,只能选择孤独地辞世而去,不然只会让现世的亲友们感到奇怪。所以就出现了孤鸣。”凡斯念了一段咒语,唤出一本书,地给林寻,“这是我很久以前一个朋友写的,当时他是我的搭档,也是一个作者,他把我所告诉他的一切都写在了这本书里。有什么疑问的话就看书吧。”
      林寻接过那本书,是最初的手稿,古老的书,古老的字,古老的故事。
      “如果现在他还活着的话,大概有一百五十多岁了吧。”看得出来,凡斯所在的噬傀族定是永生族,不然他早就命丧黄泉了。
      “那么,谢谢了。”林寻走上楼梯,走到房门口时像是想起了什么,对楼下大喊:“凡斯,把楼下的垃圾收拾好。”
      在房间里看了一个下午,这本书确实是四五十年代写的。文字很平淡,和凡斯不一样的,倒是个格外冷静的人。也许是因为凡斯给的是手稿,细腻的笔画在林寻看来是种享受。
      书的作者叫科尔斯,是个职业写手,不过在那个时代,也许是因为他太过正直的缘故,惹了不少人。他的这本书作为一种禁忌,在当时,这种内容会被视为扰乱民心。也正是因为这样,这本书可能没有出版,留下的也只有这本手稿了。
      看完之后,对噬傀族和傀也有了一定了解。是人或多或少都有负面情绪,想要避免是不可能的。负面情绪是人身上不可缺少的,就像是空气一样,明明知道我们需要的只是氧气,但还是要在不纯净空气中生活。
      林寻在人们身上看到的是没有成形的傀,附在人身体上。他是因为昨晚的事情,自己居然没有忘记被实行孤鸣的人。摆脱这种不上不下的模式,只有一个方法。科尔斯的书中只是一带而过。科尔斯是个冷静而骄傲的人,字里行间可以读出他以自己为人类而自豪,自然不会甘愿成为噬傀族的人。所以,这也就导致了他一辈子都处在这个不上不下的位置。
      外人成为噬傀族,只有一种方法:签订死契。
      说不感兴趣是骗人的,属于林寻的一种奇怪的情绪从心里蔓延,他觉得自己一定要成为噬傀族。他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也许就是为了等到这一天。
      兴奋从脸上显示出来,他双唇上扬,一双黑色瞳孔在暮光照耀的房间里格外有精神。他觉得自己像是一个疯子,科尔斯的书中写道:死契是种可怕的东西,会去签订它的,恐怕只有疯子了。
      他相信,没人会傻到去签订死契,除非是疯子。而林寻,他就是个疯子。
      林寻将自己的兴奋压下,他甚至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和傀在空中行动的声音。就在刚才,楼下的凡斯被林寻的傀的波动吓了一跳,他绿色的瞳孔带着玩味儿看着林寻的房门。这个人,应该就是下一任搭档了。
      走下楼梯,凡斯已经把座机的残骸收拾好了,正眼巴巴地等他煮饭。
      “你是不是不会用电话?”虽然觉得这么问有点伤人,不过林寻对自己家报废的座机还是心有余悸。
      “是的。”凡斯大大方方地边拾起面前的苹果边回答,样子平静得想再说我还没吃晚饭一样,“我不太会用50年代以后的东西。”自从某一年开始,自己好像就迷迷糊糊地睡着,等到醒来的时候,身边就出现了很多莫名其妙的电器。只不过,他一样也不会用。
      “是……是吗?”预料之外啊,林寻以为他来之前至少会了解一下地球环境。
      “林寻,我要吃晚饭。”凡斯边啃着苹果边说,他今晚还有几件事要解决,不吃点东西可不行。
      “那么,你要吃什么?”收起凡斯刚才在看的报纸,偶然看到最近新出的爱疯的广告,抬头说:“要不过两天我带你买个手机吧。”
      “我虽然不知道手机是什么,但是我晚上要吃烫青菜。”凡斯真的不知道什么是手机,不过他似乎用不到的样子。
      “嘿!您这吃的可真够清淡啊,干脆到南山寺和方丈过日子得了。”林寻听到他的话后正想要叫外卖的手就停下了,既然是煮青菜,还是自己煮吧。
      “你当我不想一口肉,一口酒,一醉方休啊。今晚是月晦,只能吃清淡的。”被凡斯幽怨的小眼神一看,林寻也没有办法。月晦啊,好像是。在这天百妖法力下降,以前以为是爸爸讲故事骗人,看来还真是真的。
      走到厨房里,环顾一下,好像上次做菜的时候还剩了半个花菜,反正都是水煮,干脆一起放进去得了。
      凡斯跟在他后面,靠在厨房门上,看着林寻把青菜和花菜洗好,放进沸腾的水里,然后盖上锅盖。突然,凡斯开口问:“你想看看傀的实体吗?”
      “你有什么傀可以放出来的吗?”依照科尔斯所说的,每个人的傀都有不同的实体,那就是噬傀族战斗的根据。据说,那是聚集了人类所有罪恶的根源。虽然没有任何科学依据,然是它确确实实存在,就在人类心里。
      “目前手头上只有一两个,过一段时间就会多起来的。”很久以前,在凡斯还在和以前搭档一起工作的时候,那些收集起来的傀在50年代的那场事故中都被没收了,说是看表现酌情归还。至于当时发生了什么,他已经全部忘了。
      “那么,放出来看看吧。”把锅子打开,里面的菜还要等一会才熟。
      “你确定要看?”听到林寻的话,凡斯反而有些畏缩,刚才自己只是开了个玩笑,没想到林寻真答应了。
      “不是你自说要给我看的吗?”这小鬼什么意思,把胃口钓上来了,以为可以随便反悔吗?
      “……好吧,那就给你看看千悠悠的,不过,做好心理准备。”他看了一眼还在沸腾的锅子,大有种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感觉。
      轻声念了一段咒语,一阵白色烟雾冒出,和厨房里的水蒸气混在一起,视线变得不太清晰。
      等烟雾散尽了,林寻闻到一股熟悉的香水味。
      下意识的向后退两步,味道淡了一点,他低头,看见了一团白色的物体。
      白色的一团东西在地上不停翻腾,分泌着一种不知名的液体,强烈的香水味不断散发出来。它身上长着很多触角,多得让人分不清它的身体和触角。那些触角搅和在一起,在地上不停翻腾,发出“啪!啪!啪!”的拍打声。像是个解不开的中国结,加上那些触角的蠕动。真是个不错的开胃菜。
      林寻只差当时没飞去厕所,推开挡在面前的凡斯,冲到厕所里,把早晨中午吃到肚子里的所有东西都吐了出来。
      “我就说不要看吧。”凡斯无奈地摊摊手,他的确是习惯这种场景了。
      当林寻出来的时候,看了一眼还在吃菜的凡斯,整了整应为胃部抽痛而扭曲的脸。
      “我想要签订死契。”严肃地开口,不过还在吃菜的凡斯还没把头抬起来。等他把一碗菜吃得差不多了,才抬头擦擦嘴巴,双瞳带着玩味儿地看向林寻。“死契啊,已经很久没人敢和我提出这个要求了。包括我历届搭档,全部都没有签订过,你确定?”
      “那只能说明你历届的搭档太弱小了。”
      “你其实是个挺刻薄的人,”凡斯请皱了皱眉头,林寻知道这绝对不是好预兆,“那么,你知道怎么签订死契吗?”
      “不知道,不过至少不会死,不是吗?”
      凡斯轻蔑地笑笑,他很介意林寻刚才诋毁他历届的搭档,冷笑道:“如果我说签订的代价就是去死呢?”
      “如果你还在为刚才的事情生气,那么我就道歉,不过,你还是和我解释的清楚些吧。本人才疏学浅,不能理解你的意思。”凡斯是个好相处的人没错,但是他一定是个外热内冷的人。他对“搭档”这个词的理解,是林寻,也包括所有人都无法玷污的。在凡斯身上发生过的事情,足以用自己一辈子去理解。
      “简单的说,就是让你在一位噬傀族的人将你的心脏用【拭刃】刺穿,那样的话,你就相当于濒死了。在那个时候,你有一定的可能能够进入自己思想的最深处。在那里,你可以将自己的傀封印,烙上属于自己的咒语。从那以后,你就成为噬傀族了。不过,你最好做好心理准备,要是在最靠近死亡的时候被傀反噬,结果比孤鸣要惨得多。”
      凡斯的解说没有让林寻退缩,或者说,他更加兴奋了。
      拭刃是噬傀族一种奇妙的武器,当然了,只有种族纯正的噬傀族能够得到。那是在他们成人礼上,被噬傀族的元老,也就是凡斯口中上头的人赐予的。至于像林寻这样从外头冒出来的,也就自然不会有。
      凡斯看了看窗外,厚厚的云层,今夜。无月。
      “你再想想吧,我这边有一个麻烦要解决。”正说着,凡斯打算跳上窗户,有一个傀正要让他去收集。
      “不带上我吗?”林寻想要再看一次噬傀的表演,上一次自己的伤还让自己心留余悸。也正是因为受了伤,所以上一次没有好好欣赏。
      “你的勇气我很喜欢,”拽起林寻的后衣领,向窗外跳去。
      说实话,这种行走方式,林寻真的不太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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