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是民初故事,所有称谓务求尽量准确。所以有些需要解释一下:)
清吟小班:民初指上等妓-院。多为南班子,妓-女多为苏州籍。除非熟客,否则不能度夜(度夜指有妓-女相陪)。客人可留宿,但无妓-女相陪。
叫局:也称“叫条子”,招妓-女陪酒伴游或者代打牌,妓-女赴约称为“出条子”。清吟小班妓-女很少单人出条子,一般须有娘姨、小大姐和“本家”跟着。从一个妓-馆叫到另一个妓-馆,一般三块钱。从妓-馆叫到宅里或酒楼饭馆,银洋五块。进城(内城),不论远近一律十块钱。生客必须现付。熟客可以在三节(端午中秋春节)一起结算。叫局还要给女仆一到二元的赏钱。
摆酒:到相熟的妓-院谈生意或办事。摆酒有单台或双台,每台至少十二元,多至十六二十二十四元。如文中谭濯缨摆了一个台面,却让祝金钏回了其他客人,那就至少要出双倍或更高的价钱。
跑庭:妓-院男性仆人,俗称“茶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