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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第 17 章 ...

  •   包拯百无聊赖的趴在桌上,毫无形象的呵欠连连,萎靡如屋外阶下承受著烈日灼烧的小草。
      实在是……太无聊了啊~~~~~~~~~
      一大早的,那个牢头就带了两个哭哭啼啼的妇人来,说是那两个被迷晕的牢役的家属。那两个倒霉鬼被搬了回去。原以为是普通蒙.汗.药,结果昨夜里他们还未醒!两个妇人都慌了,就来找牢头。牢头倒是听说过公孙策的医术超群,就带了她们来。
      公孙策有些为难,倒不是他见死不救,而是没有找到那蒙.汗.药,不清楚成分的话,他也很难保证治疗的效果。
      於是自言正等药引成熟采收之机,恰闲着没事的凌天自觉的带了翩然随她们去了。
      刚用完早饭,展昭就匆匆的出门了,说是去交换情报。
      展昭前脚刚走,後脚一个捕快就一头撞进来,说是没搜出兰松兰竹,倒是在一废井中找到一具死尸,想请公孙策前去帮忙。
      包拯也要跟去,可公孙策一听到那废井在花巷附近,二话不说,把他往椅子上一按,劈头就是一番大道理。总结起来就是那里龙蛇混杂,而公孙策无暇分身照顾他,他还是乖乖留在原处才是帮忙。直说的包拯晕乎乎的答应为止。
      公孙策还是不放心,又交代的一大堆注意事项,最重要的是“不要跟著坏人走”!
      包拯心不在焉的应著,真是的,他又不是三岁稚儿。
      好不容易公孙策忧心忡忡,一步三回头的叮嘱,终於被捕快拉了出去。兰吟风随即独自回房歇息去了,而兰府其他人都为了兰老爷的丧事忙的人仰马翻的,包拯是有心帮忙,倒累的别人分神顾着他,无他法,只得乖乖回房,一呆就是一个上午。
      包拯懒洋洋的挪挪压得手麻的下巴,第N次换了姿势。无所事事的时光可真是难挨,离开隐居的地方以前,还可以在花香中享受风拂过的感觉,练习用指尖“读”书。现在却什麽也做不了,要是有个大包消遣也好啊。嗯?这个香味是?
      包拯猛地抬起头,惊喜万分:“包子!”
      紫儿不知何时立在了包拯身边,放下手中的食盒,回答:“是,午膳时间到了。这是公孙公子交代婢子的。”
      “知我者公孙也。”包拯欢喜的接过一个香喷喷的包子:“紫儿,你也一起吃吧。”
      “婢子用过饭了。”紫儿恭敬的开口。
      “那坐下来,陪我聊聊天。”
      紫儿推辞不过,只得坐下。包拯好不容易等来了人聊天,一下振作起来:“这个包子真好吃。”
      “是啊。”紫儿细声应著,“大少爷也很喜欢的,只是那店家不肯来兰府,所以管家总不忘了叮嘱婢子们每日去买呢。”
      “平管家和兰少爷的感情可真好。”
      “嗯,婢子听府里的婶婶们说,管家本是苗人,来中原寻活计,不幸遇上了歹人,身受重伤。幸好夫人经过,救了管家。後来管家就一直留在府里了。夫人难产,走了,留下大少爷,老爷又在京中做官。大少爷就一直是管家带大的。所以感情才会特别好吧。”
      “难怪。”
      包拯和紫儿闲谈了好一会儿,不知不觉间消灭了大半的包子。忽然,包拯顿了顿,慢慢开口:“庞统你站在门口干什麽?”
      “你怎麽知道是我。”庞统施施然跨进门,落座在包拯身边,顺手接过一见他就慌忙起身的紫儿斟的茶,浅啜一口,挥退了她。
      包拯不客气的翻了个白眼:“我是看不见,但你身上的胭脂味出卖了你。我虽然没有公孙“见闻”广,但也能分辨出是优劣。站在门口默不作声,定不会是名门闺秀所为,那麽就是男人,也就是你这爱流连秦楼楚馆的家伙了。而且这香味儿尚清晰,那就这可能是一种情况──你刚从青楼回来。“末了又嘀咕了句:“难怪大清早就不见你。”
      庞统没有否认,却是玩味的看著包拯:“你在意?”
      包拯狠狠的咬了最後一口包子:“谁理你!”
      庞统笑意加深:“你应该在意。因为我去的,是兰少夫人以前在的青楼。你不想听听我知道了些什麽?”
      包拯好奇心立刻发作,却又犹豫某人的目的。庞统见他一脸的踌躇,不禁冷笑:“说起来,本王竟然忘了,应该和包拯你定下两天的破案期限才是呵。”
      “呃?!”包拯的眼一下子瞠大,吃惊不已,“庞统,你生气了?为什麽?”
      庞统瞪著无辜状的某人好一会,才想起包拯看不到,以眼杀人是不可能的。只好放弃。切,难道要说是因为包拯明显的不信任而生气吗?
      包拯想了又想,迟疑的说道:“呐,庞统。我实在是不懂你的心思,但,我好像是辜负了你的好意。你是要帮我查兰少夫人吧?那个,对不起。”
      庞统忍不住想叹气,这个人呵,明明是呆子一个,偏偏这种坦荡荡的态度,让身边的人都无法生出厌恶来。
      “不知道,红袖楼的人都只知道她以前是大户人家的养女,家道中落才入了红尘,凭著美貌和才华,又做了几件善事,名声传开来,没四个月就入了兰府。她以前的事情,没有人过问,除了兰老,而兰老知道她原是人家养女,就决定要让她入兰府了。但在之前些的,就没有人知道了。”
      包拯不禁凝神,这个兰少夫人,看来也不简单啊。
      庞统明显不容得包拯忽视他,轻佻的捏捏包拯的脸颊:“哎,包拯,本王可是为了你牺牲了色相,你该表示些什麽呢?”
      包拯愤愤的拍掉在脸上作乱的手:“口胡!明明是你乐得有人投怀送抱!”
      庞统悻悻的收手,细滑的触感犹留在指尖。果然肤黑的人手感好啊。庞统很不怀好意的想著,口上却是义正言辞:“口胡!本王可是很挑剔的,是你还可以考虑考虑。再说本王也只是想让你跟著出去游玩一番。”
      “……”包拯闷了一会,决定忽视前一句话,“可是公孙不许我出门。”
      庞统不悦的挑眉,虽然一直以来都知道某人很听某某人的话,但此刻他生出了隔绝这两人的冲动:“包拯,你难道要一辈子这样?躲在别人身後?你只是失明,却还是包拯!”
      包拯呆住,心有触动,沈思片刻,终於扬起了笑脸:“谢谢。”
      “不用,本王,只是不允许别人拒绝。”
      包拯勾起了嘴角,他忽然有些明白翩然所言的“至疑不明”了。其实,庞统或许可以是个很好的朋友呢。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7章 第 1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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