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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 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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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成功地说服福掌柜让钱家人高马大的富贵兄弟俩,在这段时间里来客栈帮忙之后,我猫在伙房偷喝茶的次数,明显增多。
其实,这也不是什么难事。我只不过是不小心发现这两个小子总是借故在客栈门口流连兼偷瞄,于是就好心地告诉他们,现住在原先掌柜的房里的金姑娘每天都会要求小二给她送四次茶,三次点心和两次洗澡水。然后,就看到两个人影风一般地冲到福掌柜面前,表示他们有多么地敬仰福掌柜,宁可不要工钱,也想能够在他的客栈里帮工。
作为和蔼可亲的前辈,为了磨练这两个新人,我决定要毫不藏私地尽可能地让他们放手去做。当然,我给自己也安排了重责,就是在客房附近溜达,好随时准备回应各位客官突如其来的召唤。相信我,这是件提升客人对客栈满意度的相当重要的任务。有求尽可能应,是《店小二十大行规》的第六条。
所以,几天前我为原客官达成的那个需求,也是基于这个店小二的职责所在,而绝非是受淫威所迫。想到此,我觉得可以用更加坦然的步子走过楼梯,走过客房,走过后院,而无需像个小贼似的缩手缩脚。
经过后院的时候,我毫无意外地看到秦客官。
自从我的活动范围有所转移后,我很快就发现秦客官似乎相当中意我们客栈后院那张唯一的石桌,以及唯二的石凳子;原来是有四张凳子的,不过某次被雷劈了一张,又被隔壁王大妈借了一张去压泡菜坛子。他和修客官总是动不动就坐在那儿一个时辰接一个时辰地相互凝眸,我时常在揣测,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内力对决么?
不过,今天只有他一个人在。
我本想和前几天一样,悄悄地绕过去。但是,他却突然叫住了我。依旧穿了一袭红衫的他,脸上永远一抹温和的笑意,和红色的霸道原本是十分矛盾的,但是在他身上却又丝毫没有让人觉得突兀。他目光轻柔地示意我坐在对面的石凳上,看了我一会,温和地开口:“元宝,对吗?如果我没听错的话,原沐零好像是这么叫你的。”
受到淡淡浅笑的蛊惑,我也忍不住还了一个笑容,正要答话。但是,等等,听到原客官叫我,而不是听到福掌柜叫我么?我一个激灵,立刻正襟危坐,小心地笑道:“呵,区区一个店小二的名字,居然烦劳诸位客官都记在心上,真是折杀小人了。”
“你倒也不必妄自菲薄,我看你可是相当能干呢。”他大有预备长谈的闲适。
我心中却是一紧。“客官说笑了,我平日只是做些端茶送水的活,哪里谈得上什么能不能干。”
“只是端茶送水么?”他悠悠地低喃。
我手心有点湿,正待找个借口赶紧离开,他却主动把话题岔开,“我虽然来神农镇还不到半月,不过,还挺喜欢这个地方的。”
“呵呵,小地方罢了,客官这种大地方来的人,自然觉得乡野之地看着新鲜。”
“唔,地方有趣,人也有趣。对了,我这些天还发现了一样更有趣的东西,以前倒是从未见过,不知元宝你能不能为我解惑呢?”他说着,慢慢从袖中拿出几张薄纸。八分正方大小,有墨渍渗透,浅黄的颜色格外眼熟。
眨眨眼,再眨眨眼,我似乎能感觉到有一道抑制不住的水渍正从后脖颈,沿着脊背蜿蜒而下,就像爬了一条毛毛虫。就在这条毛毛虫爬到后腰的那一瞬,我做出了一个决定:抵死也不承认。
“客官拿小人开心吗?几张纸可有什么不认得的。”
“纸是没什么特别,不过这纸上的字可就耐人寻味了。”
“想必是山野村夫不懂事,在上面写了什么野语么,客官何不当成一纸笑话看过笑笑就算了呢。”
“但是,我还听说,这一张笑话可是值三文钱的呢?写这笑话的人倒是挺有钻营的脑子,我真想认识一下这人,一起入伙分个红也好;毕竟这笑话,我也有份。元宝,你以为呢?”他的视线依然温和,但始终盯住我的脸。
见我没有答话,他欠欠身,优雅地打了个哈欠,“其实,我是挺欣赏这人的,就是不知道原沐零那小子要是知道他的名字出现在乡野笑话里,会怎么样呢?说实话,他的脾气可真不是太好。”我当然知道他的脾气,不是不好,而是很糟。
“说起原沐零,这两天似乎有点神神秘秘的。元宝你猜,他会在忙些什么呢?”
要怎么练习,才能用温和得像丝绒一样的声音,亲切得像拉家常的语气,说出的话却字字如针尖麦芒般刺在人的心口上呢?如果他肯出一本秘籍,我一定要第一个去买。
他看上去似乎也不急着要我回话,从容地侧身端起桌上的茶,泯了一口,仿佛自言自语地说,“怎么这个天茶凉得还是很快啊,已经有五月了吧。”
没错,今日是五月初三。
五月初五,是神农镇的首富朱宝宝选婿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