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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四、本色 ...

  •   在这个城市,本色是个很特殊的酒吧,江湖地位有点高。
      基本上你在本色驻过唱,其他酒吧你就可以可着劲儿的挑着唱了。
      其实本色也没那么多人想象的那么高,至少你走进去,也和其他酒吧一样,是就一个卖酒的地儿,也就一个卖唱的地儿。装潢也不比别的地儿个性多少,卖酒的小姐妹也不比别的酒吧漂亮,甚至场地还透着有那么一点点儿的狭小。
      至少陶鹰就是这么觉得的,他每次看到本色的招牌就不由自主地想,什么是本色呢?是小马哥的英雄本色,是不醉不归的男儿本色,又或者,只要是男人,本性就是好色的?
      城里有的是各种类型的酒吧,最有名的还是根据地酒吧,它更偏爱摇滚特别是硬金属之类的形式。有人喜欢本色也许是因为摇滚小众了一点吧。在这快节奏的城市,人们能选择在柔情中放松就不会选择在摇滚里拧吧着。
      前面唱了几轮后,三人上了场,先来了两首下午排好的歌,郭总听着,面无表情。
      化石心中忐忑,不知三人的表演合不合郭总的口味。好在小弟本来就唱本色的,最不济,也就算给他独唱加了个伴奏而已。有多少乐队劳燕分飞就是因为乐队成本太高,好多场子都宁愿选独唱歌手,至少只用给一份工钱。伴奏带是满大街都找得到的东西啊,何必要叫来一帮人,给几份钱呢?效果和用伴奏带差不多,合作得不好的乐队还不如用伴奏带呢,唱LIVE本来就多了好多不确定因素,唱卡拉永远OK多好啊,是个人都能唱得下来。
      台下郭总睡着了一样没了动静,三个人下了台,在后台找个角落坐下,化石先检讨起来:“
      “今晚我的状态不大好,节奏不够稳,前奏也不够炫,和吉他的配合也没有下午默契。”
      陶鹰赶紧跟上:“我觉得我才是状态不好的那人,有几小节根本就松掉了,和声那几句根本就是混的。”
      小弟轻轻地说:“你们都不如我,我不拿吉他上台,连手都不知道往哪里放,有几句我都忘词了,你们没发现我第二段第三段重复又重复都唱得一模一样?”
      三个人都忙着自我批评,旁边有一个人突然笑起来,
      “我见过对自己狠的,没见过对自己这么狠的,光听你们说还以为你们是天下最烂的乐队呢,其实还OK啦,至少你们说的那些错,我可是一点也没听出来。”
      那是你外行才看不出来罢了。陶鹰心里嘀咕了一句,转过头看到个女人,应该是在他们之前上台唱歌的女人,不知道叫什么,上台唱的英文歌,听着还挺洋气的,气氛造得挺好,那高音啊,滑腔啊,都相当高杆,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到的,一听就知道是科班出身,那声色有点让人想起05超女的海豚公主。
      可是有什么用呢,只有一个海豚公主,其他人再一出来,就都叫做山寨了。
      “小弟啊,特别是你,我发现你只要一忘记词,那乱编的词吧你就唱得特煽情,你那小小的三角眼就开始微眯乱放电,台下的那些花痴啊就开始三迷五道的,谁还想得起你忘词了呢?”
      小弟咧开嘴笑了:“露露姐你又开我玩笑了,我哪有乱放电,我明明近视得连台下几米远的地方都看不清楚,再说,放电不是你的专利吗?我可看见有个痴情种连着半个月了来给你捧场献花了哦。”
      露露撇了下嘴,“可惜人家是有妇之夫哦,你没看见那肥肥的手指上硕大的婚戒啊,
      你小子不是近视吗?咋瞧得那么仔细呢?别人给我献花你这么兴奋干嘛?“
      小弟闷闷地笑着说:“我也没啥想法,还不是想把你这个女人的公敌男人的祸害给早点打发出去罗。”
      露露狞笑着,亮出猩红的长指甲,“再给你一次机会改口,不然会有惨剧发生哦!”
      露露张牙舞爪地跳过来,小弟一把扯过化石抵挡:“姐姐我错了,小的给大王上菜。大王你看这个还合口味吗?”
      化石措不及防给逗了个脸通红,露露收敛了笑意,一本正经地凑上去在化石脸上瞅啊瞅:“蛮帅的小伙子咧,有对象了没?对露露姐姐有没有好感啊?”
      化石说有也不是,说没有也不是,僵在那里做了雕塑。
      露露笑得花枝乱颤:“小弟你们乐队的哥们好可爱哦,我喜欢,今天晚上去宵夜,我请客哦。”
      那天晚上都是好消息,郭总说乐队还凑和,虽然乱七八糟的但也不是不可救药,让他们多练练,先只给着两人份的钱,练好了再给全乐队的款。露露和其他几个歌手请乐队宵夜,说是给新来的化石和陶鹰入伙,听起来倒有几分象是在水泊梁山递了投名状上了山落了草。
      陶鹰喝高了就爱说话,逮着谁都称兄道弟,酒桌上闹得是一佛出世二佛升天,前一天还在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第二天便有了新工作,虽然工资还是不高,但伙伴都是好相处的性情中人,陶鹰怎么看怎么觉得自己的春天又到来了。
      不确定是小弟还是谁把自己丢回了家,陶鹰摸了半天终于找到了钥匙却怎么也找不到钥匙孔,他把眼睛都贴在了门板上,终于把钥匙塞进了家。
      陶鹰跌跌撞撞地进了门,在墙上摸索着开了灯,刚想把自己甩在沙发上却半路硬生生地刹住了车。他发现好象沙发鼓起了一个包,陶鹰用昏花的眼使劲儿睁大了看,却原来是自己在街上捡回来的小孩子。此刻小孩子穿着他一件旧恤蜷成一小团睡在沙发里,脸朝着沙发靠背的方向,只占了沙发一半的面积都不到,真的很象一只小小的黑暗里的动物。
      出门一天,他已经忘记了家里还有个人存在。陶鹰想,应该给她配把钥匙吧,不然她怎么敢出门呢,自己总是这样黑白颠倒地过着,谁来给她开门?
      不过这也就是他最后一点残存的意识了,之后陶鹰就把自己甩在了床上,床上好象换了新床单,睡起来很舒服,闻起来还有一点点夏日阳光残留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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