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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化石 ...

  •   今天晚上本来是约好和小弟、郭总、陶鹰谈组乐队的事,陶鹰提议去廖记绝对是有私心的,他最喜欢吃那里的麻辣兔头了。上个月我们的乐队解散了,主唱签了个北平的没啥名气的三流音乐公司,义无反顾地北上了。我和陶鹰被迫休整了一个月,对于陶鹰这个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家伙,这一个月一定过得相当之凄惨。现在他的腰包里绝对没几两银子了,能有宵夜吃,能吃到他最爱的兔头,他今晚一定感觉很幸福。
      陶鹰是个简单的永远长不大的小孩,你别看他五大三粗的,有时还带着一脸的凶相,其实到现在也还没学会如何看人眼色,也没学会如何规划自己的未来。我也没有点破他,一行人就在这崎岖的到处是占道的杂物和垃圾箱的小巷里摸索着前行。
      突然听到前面有女人呼救的声音,夜里的治安总是不好的,又是在这样的时刻,这样的地点,这样柔弱的女人,她简直就是给黑暗送到嘴边的猎物。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我仿佛听到有人在轻轻叹气,然后在我背后,有人象猎犬一样冲了过去,速度太快,撞到了我的肩膀,把我冲了一个趔趄。然后又一个人从我身边冲了过去,紧跟着前面那个人。我也赶紧跟着开始跑,要是犯罪团伙做案,要是团伙手里还有点家伙......我尽量不去想更恶劣的后果,反正陶鹰那个傻小子已经冲了过去,再说什么都来不及了。
      越来越近了,我听出那个女人的声音还在发着抖,说着:“不要过来,我没钱,救命啊”
      多么没营养的废话啊,然后我就听见有拳头的声音,更多的杂乱的叫喊声,男声女声混做一团,应该是已经遭遇了。
      我往地上一搂,好象摸着半截砖头,赶紧握紧了在手里,朝着黑暗里隐约的更黑暗的黑影砸去。
      心跳得厉害,感觉却变得很迟钝,一种不知是害怕还是激动的情绪控制了自己,从小到大还没打过群架,现在却在这么个地方,为甚至不知是谁的女人出头,真是莫名其妙透顶了。
      后面又有人跟上,难道是郭总,人家说千金之子坐不垂堂,我转头一看,真是郭总,我看到他项上那金晃晃的象暴发户一样的项链了,在这样的黑暗里居然还隐隐地反着光。他那巨大的身影象炮弹一样砸进场子里,相当具有一炮定乾坤韧作用。
      也许是几分钟,也许是许久,事情发生太突然就象做梦一样,最后就是我们站着,对方趴下了。其实我们的运气是真好,只遇到两个不堪一击的小混混而已。
      我觉得手上有点木木的,就着手机的光一看,手握着砖头的地方有红红的血,是我的血还是别人的,我有点后怕,赶紧丢了砖头。那个女人蜷在垃圾箱和巷子的角落里,蜷得象只躲雨的猫。
      陶鹰走过去拉起她,问道,“你受伤没。”
      女人好象是被惊吓住了,没有回应。
      郭总说,“我们快撤吧,到光亮的地方去再说。”
      要说还是郭总想得周到,不然为什么他是郭总我们是打工的呢。
      我们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完了小巷,道口已经可以看见大排挡的招牌,这时候我才看见陶鹰手上牵着的那个人。
      她应该不能算是个女人,个子矮小又瘦弱,穿着男人的黑恤,又宽又大宛如唱戏的戏服,头发短短的,脚上穿着一双超大码似乎可以划船的运动鞋,明显不是她自己的。她脸上有泥,不知是不是往角落里躲的时候在地上蹭的,脸小得只有巴掌大,脸色苍白如纸,不知是吓的还是本来就极度营养不良。
      她眼睛睁得大大的,仿佛到现在仍然不懂发生了什么事。看她的个头,倒象是从索马里来的难民一样,还是未成年的难民。突然看到陶鹰飞快地把她的手举起来,那手臂上有好深的伤口。她咬了咬牙,好象在忍疼,又好象要说什么话被打断了一样。
      陶鹰猴急地把她拉到店里问胖老板有没有伤药,我只好叫郭总和小弟先坐下叫东西吃。现在手上能感觉到痛了,我到水龙头下面冲洗着伤口,又到陶鹰那找药来擦。
      我们玩乐器的人最忌手受伤了,因为手是我们唯一可以用来赚钱的工具,现在为一个陌生人受伤,又正好在新乐队有望的时候,我真不知道如何表达我此刻的心情。
      清理完伤口我们总算是坐在一桌了,那个女人终于开口,轻轻说了声:“谢谢。”
      谁都还没说话,陶鹰就大包大揽的说:“没事,见死不救那还算男人吗?”
      我有点眩晕,不知道是流血过多还是被他气的。是他一个人救的吗?我们郭总都以身犯险了,我们将来的主唱都不怕当不成偶像派打群架了,他这小喽罗咋一点自觉性都莫有呢?
      还好郭总为人很亲切,接上去问到,“小妹妹,你怎么那么晚还在外面不回家,晚上出门很危险的你知道吗?”
      那女人愣了一下,然后一个字一个字的往外蹦:“我……….没有…….家,”
      她的声音很奇怪,外地人才开始讲普通话的那种艰难法。
      小弟问:“你是离家出走的吗?你从哪里来的?”
      那女人慢慢点点头,从她看不出颜色的短裤包包里掏出一张身份证来交给小弟,我凑过去一看,地名是雾都市某某县某某镇某某乡某某村某某组某某队,上面的照片很是模糊,那身份证也象个年久失修的老房子一样,有点缺边少角,最特别的是她的名字,上面赫然写着三个字:“王菊花”......
      很老实的女人,人一查户口就掏身份证。
      我就看见小弟的嘴一抿,生生地忍住了笑,然后很认真地问她:“你干嘛要离家出走啊,还一跑就是成千上万里。才十几岁的小姑娘,外面坏人有好多你知道吗,还是回家去吧,你爸妈一定都着急死啦。”
      女人,哦,现在应该叫她王菊花了,王菊花说:“我没妈,我爸要我嫁村东的大傻,给我哥换老婆,我回去我爸要打死我的,还是要我嫁大傻,我打死也不能回去的。”
      陶鹰又开始犯傻了,他说:“你当然不能回去,要不,你先到我那儿住下,我客厅还有个沙发,你可以将就住下。
      这剧情真狗血,可是戏里的落难的都是绝世的大美女,没见过是小孩子的,就算是小孩子,后面一定也跟着她绝世大美女的姐姐。今天真象一出戏,英雄救美,打群架,收了个未成年的拖油瓶,还是陶鹰他老人家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的情况下,要是我们不能马上组个乐队,他老人家下个月自己都可能要去露宿街头了,这是要说他仗义呢还是要说他傻呢,我已经失去语言能力了。
      我仿佛看见小弟的嘴又抿得紧了点,应该是笑陶鹰傻吧,然后听见小弟发话了:“
      “我看到王菊花吧,就好象看到我当年刚到时候的样子了,陶鹰,化石,我们也算是有缘,有哪个乐队是还没组队操练就先组队打群架的呢?我觉得我们应该是可以走到一起的,你们觉得如何?”
      我当然求之不得,小弟是这城市相当有影响力的弹唱歌手,本色也是数一数二的酒吧,和他们合作,至少生活是有保障的,特别是….我看了陶鹰一眼,此人茫然不知,还沉浸在救苦救难的英雄感里。我今天第三次叹了口气,特别是这个特别傻的男人,能跟着小弟和郭总混至少能生存下来了吧。
      于是,郭总望着小弟,小弟望着我,我望着陶鹰,陶鹰望着王菊花,四个人一起说了一个字:“好”
      郭总说,“乐队总要有个名,我今天看着你们吧,特别有灵感,不如就叫BIG BOY吧。”
      小弟问:“是什么意思?”
      陶鹰说:“大男孩?”
      我没说话,郭总,他们是长不大的大男孩,我可不是啊,我的心沧桑得象老树那七八十年的年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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