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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六 ...

  •   方云声蹲在距青寒山山脚不远的一座古老小镇路边。蓬头垢面,衣衫褴褛,两肩耸起弓一般的弧度,两肘支膝,脏黑的爪子搭在身前,享受秋日阳光烘烤脊背的灼热感,一副整日游荡街头,无所事事的地痞流氓小混混模样,身上那股子冲鼻的腐败味远飘十里,惹街边行人纷纷避走,浑身上下唯一可见人的一双乌亮眸子懒洋洋眯起,面前摆着个裂了口的碗,碗底散落几枚铜板,作为一名乞丐,显然生意不是很好,其人仍旧是满不在乎的神情。
      他本就不是来做“生意”的。
      每个江湖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消息渠道,方云声的杀手身份,令他对于江湖日益翻新各种讯息更加敏感,若消息不灵通,指不定哪日就被人以任务名义坑死在某个陷阱中。
      他此时出现在此处,是为了等一条较为特殊的消息。
      这条长街的街角有一棵老松木,树干遒劲有力,生长的很是高大,远远在镇外都能一眼瞧见,冠盖如云伸展开,笼罩了很大一片天空。
      他们约定在镇中最高的松树下接头。
      毕竟不是青寒山上,这里的松树稀稀落落掉着叶子,他蹲在树下,用浑身臭味驱赶行人,这一招可以制止大部分路人靠近,但总有不奏效的时候。
      一身青衫的翩翩公子打身边走过,方云声漫不经心的抬眸瞟了一眼,想看看是谁这么不讲究,见那男子双目清澈,面含笑意,视线平平淡淡扫过他,对一个四肢健全,又脏又臭的乞丐,既不表现怜悯,也不见轻视鄙夷,本就是陌生人无意义的目光交汇,他们擦肩而过,公子继续前行,而他留在原地,两人日后该再无交集,如每一个陌路人一样。
      方云声本是这样想的,便也低下头,继续看地上的针叶。
      孰料那公子悠悠走过一段不短的距离,突然止步,未几,竟以更快速度背着身倒退回来,转过头,认真的眼神仔细打量他,神色间流露出些许诧异。
      方云声被脊背上探寻的视线盯的直皱眉,他现在脸上戴的是一张人皮面具,只用过一两次,并未作出什么轰动出名的事,不应有人认出才对。
      难道,这张脸有什么问题?
      顿了半晌对方还不走,方云声垂低的表情变换一阵,再抬头时,已是嘴歪眼斜,吊起的眼角斜睨他,声音油滑轻佻道:“嘿,这位大爷,您这么瞧着小人做什么?莫非善心大发,想赏小人口饭吃?”
      公子态度依旧温文,他敛袖略退一步表达善意,向方云声微笑,语气温和,说话慢条斯理:“在下看小兄弟很是面善,这位小哥,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别介,这声兄弟小人高攀不起,爷怕是认错人了,小人要是有这样富贵的交情,哪至于混到如此田地,哎……我说这位爷,你究竟是不是来布施的?认亲请往别处去,别挡着小人的生路啊。”公子衣着华美,姿容端秀,仪表甚佳,往乞丐身旁这一戳,八卦味十足,立即引的周遭几名路人驻足观望,方云声心里有些上火,面上表情更真实了几分。
      “若说富贵,小哥只怕不逊在下,我未认错的话,足下身上所着衣物虽破烂,料子却是三十里外绫遥绸缎庄独有的蜀锦,单这不纹不饰的一件外衫,就比在下一身行头还要贵重,如若布施,在下实在羞于出手。”公子语调悠然,一段话语娓娓道来,说到囊中羞涩还笑了笑,丝毫不显尴尬,也没有揭破他人隐秘的自觉。
      方云声愣了一下,衣服是从易水宫衣橱借来,易凡尘是一个不会亏待自己的人,所藏衣物虽俱是朴素白衣,料子却名贵非常,他下山时就地取材,先在常青林不闪不避一阵穿梭,后跳入沼泽泥浆滚了几圈,又在镇外破庙打劫真正乞丐得到破碗,如此,又脏又臭的乞丐形象新鲜出炉。
      按常理来言,只要身上够脏够破,有谁会注意一个街头乞丐衣为何料?然而,市井多奇人,一朝不慎,今日他偏偏就遇到这么一个。方云声何其郁卒,话已出口,还是需要补救。“正所谓财不白露,小人便是因为无意中暴露身价,路途遭强人截道,才沦落至此,世道多险恶,就算是爷这样不知世事的公子哥,也该知道,人是否富贵,不能只从衣看。”
      “确实,我观足下现状虽困窘,却是神完气足,意态闲适,不似境遇坎坷之人,胸怀之旷达,实在令在下神往。”
      “仅凭这一点?财物已去,难道要小人悲痛的哀毁骨立才正常?公子如此纠缠不休,莫不是奇闻刊物看多了,以为自个遇到了什么奇人,实不相瞒,小人就是个一穷二白的乞丐,纵历生平也没见过公子这样的人物,大爷只怕曾经遇到过与小人相像之人,今日乍然一见,一时眼拙罢了。”方云声强咽下眼睛被眼屎糊了这样的言论。
      “在下对自己的记性还有几分信心,说是见过小哥,就绝对不会错认旁人。”公子似未察觉对方话中的嫌恶,依然自信满满,垂头思索了一会,笃定道。“三年前,六月初五,绿倚山王涛鉴老前辈的金盆洗手宴,在宴中不胜酒力,中途退场的李少侠,对与不对?”温雅的声音像盛暑中吹来一阵清爽的风,吹的方云声心都凉了。
      只因他三年前确实用这张脸出现在绿倚山,借贺王涛鉴的宴席于附近执行任务。
      老底都被人抄了,再说不识只会徒惹怀疑,他不禁眉锋深锁,抬眼上下仔仔细细的打量了一遍身畔的锦衣公子,搜肠刮肚,愣是想不起在哪见过这个人。
      这也正常,三年前连话都不曾说过的陌生人,谁会记一辈子?方云声也不再装腔作势,直接一挑眉,道。
      “公子贵姓?”
      “免贵姓何。”
      “不知在下与何公子是如何相识?”
      “未曾相识,萍水相逢,不过一面之缘尔。”
      “一面之缘,时隔多年依然面善,何公子看这世间绝大多数人是否都很面善?”
      “世间何其大也,人潮多如过江之鲫,在下不敢妄言见多识广,但凡照面故人,再次相遇,岂有不识之理。”
      方云声被堵的一窒,如此过目不忘,明察秋毫的能力,有你一人足以称奇,怎么可能人人都会。
      锦衣公子,哦,何公子,他在方云声心中终于有了自己的姓。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绝技在身不知藏拙,还如此声张。何公子伫立松下,端得是玉树临风,温文尔雅,一派君子风范,可看在方云声眼里,只觉得这人浑身都往外冒着傻气,那秀致的眉目间俱是一派天真痴傻。
      现下那痴傻的人又发话了。“闲谈甚久,还不知足下名讳,敢问少侠高姓大名?”
      “公子不是博闻强记?既能记起三年前过目一次的陌生人,自然也该知晓那人姓甚名谁。”
      方云声终于想起三年前赴宴,他在宾客名单上填的李四,这是多么敷衍的一个名字,方云声实在不愿再说出口,只得转移话题。“公子雅人清致,风仪绝佳,引得路人争先观望,当真一代风流人物,让人倾羡不已。”这句说完,他嘴角一阵抽搐,酸的牙都要掉了。
      何公子四下一望,亦觉呆立此处有所不妥,便跨行两步,不顾地上尘土,一撩衣袍,挨着他席地坐下,双手按膝,笑容磊落,摆出意欲长谈的架势。
      眼见对方衣摆随步伐起伏,隐约露出其下厚底皂靴一角。那是官靴!方云声心头一跳,险些脱口而出,心中敲起了小鼓,鼓点细密急促,声声催人。
      官抓贼,自古以来便是天理,方云声虽不是贼,所作所为与贼何异?只不过贼无胆,仅是偷人财物,他却是盗人性命。
      “在下只是无意间听人喊了一声李少侠,不曾详询,怎能凭空测出他人姓名?”
      “李成碧!”方云声果决的随口说出个名字,同时紧盯对方表情。
      何公子面色如常,微笑道。“好名字,在下何笙,远隔千里之外还能再遇,缘分不浅,不知李兄愿不愿意交下这个有缘分朋友。”
      “愿意如何,不愿意又如何?”虽已入秋,秋老虎却也猛烈,阳光暴晒着他的背部,方云声的影子蜷缩在身下,畏惧不前,汗一冒出身体便被蒸发,唯满身流油,整个人仿佛要融化在炙热光芒下。这该是痛苦的,他表情痛苦中却透出一丝享受安心的神色,矛盾又古怪,带着种强烈而令人难忘的感染力,人间诸多苦难鲜活的体现在他身上,透过表现,似乎能感受到他满载沧桑困苦的过去。
      这是一个有故事的人,他的故事就是他的魅力所在。
      “并不如何,我只是很想与李兄成为朋友。”生活平顺的人总对坎坷的人生充满神秘幻想,何笙是真心想交这个朋友,因此他坦然。
      但方云声不坦然,他将一个命途多舛,虽沦落卑微,傲骨自成的形象表现的淋漓尽致,这张脸终究是假的,名字也是随口起的。方云声在执行任务时也许骗人无数,平日生活反而十分讲究诚信,他本打算随意将这个人打发走,见到那一双官靴之后,却改变了主意。他身体兴奋的微微颤抖。杀手大多生活在暗处,名声不显才是最强,公门于他而言,是一个从未接触过的陌生领域,方云声喜欢跟着有智慧的人,喜欢有趣未知的事物,恰巧,这两点何笙都符合。话说到这份上,于情于理,他似乎都没有拒绝的理由,唯一的顾虑——要等的那份消息,也来了。
      正当两人谈话间,从老松后面拐角处噔噔噔跑出一个小丫头,唇红齿白,粉嫩嫩的脸颊被阳光晒成苹果红,穿着杏黄小裙,很是可爱,她先是直径来到方云声面前,将手里捧着的油纸包放下,然后完成任务一般舒了口气,小手抹一把额上汗珠,忽然看到坐在一旁的公子,小脸顿时露出纠结的神情,她犹豫了一下,依依不舍的从怀中掏出另一个油纸包,在何笙惊讶的目光中摆到他身前地面上。
      “等等……小姑娘,在下并非是……”何笙撑地正欲起身解释,可惜小丫头根本不打算听,东西一放下就撒丫子跑远了,小小背影很快转过拐角,离开视线。
      阳光透过树冠洒下斑驳光点,树荫下,何笙哑口无言,动作僵在原地,他神色复杂看着面前的油纸包,好似在看一包毒药。
      纸包里当然不是毒药,方云声自然而然的拿起,打开,露出两个热腾腾的肉包子,一看就是新出炉的。他淡定的咬一口包子,看眼身旁如临大敌的何笙,激他。“何公子方才想说什么?也是,公子娇生惯养,平日吃的即便不是山珍海味,也该食不厌精,看不起街头贩卖染尘的粗粮,亦属寻常。”
      何笙无奈,只得伸手去取面前的油纸包,“李兄说笑了,同是行走江湖,在下哪有那么金贵,千里沙漠走得,穷山恶水过得,若真要挑捡,如何能安坐此处。”揭开一看,里面装的竟不是包子,而是几块精致的糕点,想来刚才小姑娘情急之下,把自己的零嘴贡献了出来,他一时愣住了。
      方云声哈哈大笑,“肉包施恶丐,糕点赠公子,何公子果然魅力不凡,惹得七八岁的小女孩都倾心不已。”
      何笙捧着纸包苦笑连连,“李兄莫再打趣我,这糕点……在下实在受之有愧。”
      经此事一闹,方才僵持的气氛似乎被冲散一般,轻松自然起来,方云声笑嘻嘻道:“小佳人有恩,兄台真的不尝一尝,岂能辜负她人一片心意?”
      “最难辜负美人恩,何某自当遵从。”何笙也笑起来,拈一块甜糕细细品尝,糕点软糯,甜而不腻,八月金桂的清香弥漫唇齿间,看着身边既定的友人,有一种守得云开见月明的快意。
      接下来的一切发展都很顺利,何笙再次表示希望与之为友时,方云声没有拒绝,何笙以朋友的身份邀请对方去家中做客,他答应的也很爽快,啃完两个包子,起身拍了拍破烂衣物,便可以出发了。何笙收到的那一包桂花糕终究没有吃完,毕竟坐在酒楼里吃东西与席地坐在街头吃东西有些区别,他抹不开这个面子,也不如方云声光棍,总觉得有人在看他,只是将剩下的糕点包好,小心收入怀中,起身先前带路。
      方云声将肉包子里吃出地长条形膜封物压在舌下,最后看了一眼青寒山淡如青烟的山峦,转身,头也不回的跟着何笙走了。
      日将西斜,树下的阴影随着时间的推移漫过街道,一阵风吹来,追得满地松叶散乱,有几根落定破碗旁,更衬托孤零零的一只破碗处境凄凉,风中隐有问答声传来,那回答带着漫不经心的意味。
      “李兄不带走自己的饭碗吗?”
      “不必,留待更需要他的有缘人吧。”

      日已西斜,夕阳的晚霞虽然红红火火烧了半边天,光线照射身上却无丝毫温度,属于夜晚的森冷在山林间升起,寒意汇聚成溪流,攀过衰草,一点点漫上含光殿的白玉石阶,浸透阶上之人单薄的躯体。
      木染正襟危坐,沉默地仰望天空艳丽的红光,雪白长袖铺展在身旁两侧的石阶上,亦染上红霞。
      时间到了,方云声今日没有回来。
      夕阳无限好。
      他阖上眼,视线中还残留着暖红的光,如同一场大火。
      眼珠在眼皮底下不停转动,显示出其人的思维正快速跳跃着,木染没功夫多想其它,事情出现变数,很多东西都需要重新制定计划,最首当其冲的一件事,便是在将绮罗令放入易凡尘居室之后,因方云声突然离去,他的人身安全出现严重威胁。
      幸而他也没把方云声当成重要的棋子,不能控制的东西,能用既用,不可用亦无妨。
      理清心中种种谋划,木染睁开眼睛,一双眸子暗沉若渊,几可吸摄人心。他看了一眼西岭的半片残阳,木染行动不便,每日这个时辰,都是方云声抱他回去,如今身侧无人,他仅是伸指在地上一按,借力翻过身,慢慢滚入含光殿铺满雪白羊毛毯的殿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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