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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莫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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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的酒吧,就像阳光下的沙漠,荒芜而沉默。
我点了杯China Blue——这个酒吧特有的低酒精甜饮料,信步其中,想寻找一片休憩的绿洲。没走两步,就发现惊喜:
“莫尚?你怎么在这里?”
莫尚是极少数能被我称为“挚友”的人之一。
——我对“朋友”,有固执又严格的标准。如果不能在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上互相契合,在犯错的时候彼此提点,在迷茫徘徊时鼓舞对方,在困难中并肩而行,那就算再经常见面,玩得再热火朝天,也不过是“酒肉朋友”而已。
能让我打心眼里认定为“挚友”的人,在我的记忆里,都有非同寻常的浓重色彩。
莫尚是其中和我联系最紧密的一个。
也是唯一的男性。
他家境不差,虽然不能在金融界地产界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也足以一辈子游手好闲衣食无忧。
大二那年,我休学创业的事左右为难,是他毅然支持我,带着自己的小车义务充当司机,拿出全部积蓄给我当天使投资,才让我最终在一年之内居然搞定了前期工程,回校继续学业——现在想起来,都有点“整个生命在那一刻都绽放了”不可思议的感觉。
在那之前,我们因为共同的爱好:漫画、动画、游戏、小说……经常一起去蹲网吧;他有独立的房子,有大客厅,有各种家用机,我各种买不起,经常腆着脸去他家蹭吃蹭喝蹭游戏。
在那之前,我们是高中同学。
在那之前……唔……我追过他(抓头)。
这事儿说起来,挺玄幻的。
那时我们正高三,生理和心理上都处于极限状态,学校又热衷制造紧张环境,唯恐内在压力无法把考生压垮。也许有的同学回到家可以松一口气,但这对于我来说简直是天方夜谭,只要一个晚上没有坚持学习到下半夜,母亲就如丧考妣、指桑骂槐、哭天抢地。
在这种情况下,我像落水的人一样,挣扎着寻求一根救命稻草——胡乱地,抓到了莫尚。
决定告白时,我喜欢他一共三天,连告白的那句“我喜欢你”,和他一共说过不到十句话。
现在想来,那种感觉,就像是脑子里有一根筋被抽掉了。
幸而莫尚是理智又温柔的人,虽然并没有答应我,却也没有非常强硬地拒绝。而高三也很快就过去,脱离了变态的环境,我恢复对周围事物的正常感知,迷恋随之烟消云散,偶尔回顾自己的疯狂行为,还会忍不住哑然失笑。
虽然在追他的时候,脑仁坏死做了很多贻笑万年的傻事;但也迅猛地增加了两个人的接触,互相的了解日新月异。尽管都没有谈恋爱的感觉,但性格契合,相处愉快,便将他的联络方式长期地留下来——多一个异性好友,看这个世界的角度便也多一个,不是吗?
现在,他是我家备份钥匙的持有人之一。
在外遇到纠缠的追求者,便能互相打个掩护;我去别人家过夜,也总先给他发个短信,以策安全;偶尔迟了,他便开着小车来接我——横竖他家供养他,不工作,不挣钱,只管伸手吃饭,没日没夜地打游戏,无论什么时候都有空。
但我知道他是不上酒吧的人。
他宅,怕吵。今天怎么?
“我打你手机,没开,”他举了举杯,示意我走过去——酒杯里白花花的牛奶在昏暗的灯光下灼灼耀目,在酒吧里大咧咧地喝牛奶,也真亏是莫尚做得出来,“打家里,阿红说你出门了,我本来想开车出去找你,怕一迷路开丢了,想了想还是来这里等着。”
莫尚是个路痴,资深的。坐他的车要是不能兼任领航,那能不能到目的地就全拼人品了。
“嗯?你今天这么急找我……?”
我玩味着这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