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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暗香 ...

  •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人和人之间的境遇,谁也无法预料,其实很多人穷其一生所争取的,不过就是在河的两岸来回奔走,他们从未跨越出这条河,看到更宽更远的地方。

      清晨。
      朝霞如幕。
      远方的天际,太阳已经露出它赤红的笑靥,仿佛预示着阴郁的梅雨季节即将过去,之后,将迎来阳光灿烂万里无云的夏日。
      躺在阳台的躺椅上,我随意的翻看着最新一期的八卦周刊,本来我是一向鄙弃这类专揭他人丑闻疮疤的杂志的,可兰心一大早打电话来,半强迫半命令式的叫我一定要看。翻了翻,不禁有些哑然失笑,这些记者大人果真是消息灵通,无孔不入,无逢不钻。父亲的遗嘱被我们刻意保留没有公布,没想到他们还是报道出来,文章还算是忠于事实,没有过分的胡编乱造,倒是题目取的颇具新意——
      “二十载含辛茹苦,一朝终翻身做主?”
      我笑,这记者当自己是在干什么?写对联么?又不是春节,要不要再添个横批,这样正好凑个整齐。
      “怎么了?笑的这般开心?”
      母亲端着一盅桂圆八宝莲子汤上来,放在我身边的矮桌上,笑盈盈地问。
      “没什么,看到一些好笑的八卦罢了。”我合上杂志,随意的扔到一旁,坐起身。
      父亲的遗嘱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不管是齐夫人,还是母亲,甚至于我,谁也没有想到他竟然会这样安排。
      父亲的遗嘱简单却又震撼,将齐家财产的40%赠与我名下,剩下的60%的由其他五人均分,齐家主屋记于齐夫人韩笑眉名下,齐家的两大公司建业和禹天分别由齐穆然和齐朗然继承——说起来,在遗嘱中得到最大好处的人无疑是母亲和我,也无怪乎那个记者会这般拟题。
      从宣读遗嘱之后到现在,这么些天,我一直都处于一种恍惚的状态,甚至还有一些茫然不知所措,这种感觉就像是儿时的时候期待一条漂亮裙子,母亲答应了如果考第一名就买,所以自己也努力读书希望能够获取,结果却在不经意间的某一天被其他人当作礼物送来了一样,丧失了所有努力的过程和乐趣,失去了原本欢欣的感觉。
      想破了头也不明白父亲这样做的用意,可遗嘱是父亲立下的,活着的我们除了遵从还是遵从。
      只是,内心总觉得自己仿佛是用父亲的死换来了这样一笔财产,那些钱上面仿佛都有着父亲的血,每这样想起,都觉得心里沉甸甸的,像压着一块巨石般不自在。
      “真爱是用金钱买不来的,所以人们总是习惯着用金钱将次一级的爱买下来。”
      听了我的说法,母亲只是笑笑,“你父亲是生意人,生意人信的是一分价钱一分货,自然是习惯了用钱去衡量感情,想来你爸爸是希望你人生不愿意留太多遗憾,实在是想不明白就当作是你爸爸留给你的嫁妆也是可以的。”
      嫁妆?我为母亲这个说法嗤之以鼻,若自己真是那种大家族里的千金小姐,倒还真可借希望与娘家和强势背景和丰厚嫁妆来寻觅一绝佳夫婿,从此相夫教子洗手作羹汤做一幸福小女人,可惜,这样的将来对我而言,太不切实际,就像冥王星距离地球一样遥远不可及。
      “妈,怎么今天不去画廊?”我一边喝着莲子汤一边问。
      母亲脸上漾满了温暖的笑容,宠溺地抚摩着我的面颊,“今天是我女儿的工作室开业,我怎么能不到?”
      我笑,“别高兴的太早,说不定开不了两天就关门倒闭了呢。”
      “乌鸦嘴,你是我白薇的女儿,怎么可能没这个能力?”
      母亲笑盈盈地轻拍了一下我的脸,像陡然间年轻了十岁,很久没有见她这么神采奕奕过了——特别是父亲死后。
      看着她一脸飞扬的神采,我心上也弥漫上一层淡淡的暖意。
      “说半天你还不是拐着弯的在自己脸上贴金。”
      我偏过头,撒娇的叫。“你那是在画画上的天分,可我是开服饰设计店的耶!两者根本就风马牛不相及吧!”
      “那还不是一样,换汤不换药,都属于色彩艺术类。”母亲拍拍我的脸,“对了,晓筠,那个朗然——也就是你……二哥,你怎会认识他?”
      我愣,一时语塞。
      父亲遗嘱公布的那天,尽管遗嘱中有他的名,但所有人都在质疑朗然的身份,毕竟一个十多年从未露面也从未被父亲提及的齐家人在父亲死后突然冒出来,实在是很难不让人起疑。而我,却是当时众多人里唯一见过也证明他是父亲孩子的人,这让母亲疑了心,只是奈何当时状况一片混乱,被我胡乱搪塞了过去,而现在母亲又再度问起,想来不会让我轻松过关……
      心里暗暗一叹。
      总不能告诉母亲,朗然其实是我留学时期的男友,后来他母亲过逝,我陪同他回家办丧事,因为遇到了父亲,才得知他居然我同父异母的兄长?
      何况,当时父亲也没有明说,两人一直是遮遮掩掩支支吾吾欲说还休,直到后来他突然不辞而别,我才终于明白。
      仍清晰记得当初那环顾四周却孑然一身,不管怎么呼喊,却再也无人应答的那份空荡与绝望。
      其实绝望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因为绝望而带来的无能为力,那种无能为力会成为一种飘然的梦魇,时时刻刻萦蒙缠绕在心里,最初是默默的,不动声色的,有些隐忍,接下来就愈发嚣张起来,带着深谙世事的狰狞,在每一个孤独的夜里,一次又一次的嘶吼,一次又一次的抨击着我的心——
      我能够做的,只能是去遗忘,只有这样——我才能够继续活下去,也只有这样——我才能恢复到过去绚烂而平静的生活……
      这个世间,有些事情是心甘情愿的,也有些事情是无能为力的,有些事情是值得纪念的,也有些事情是可以遗忘的。
      我选择遗忘。
      忘记曾经沧海难为水,忘记春暖扬花似雪飞……
      “……以前小时候爸爸曾给我说过,说在国外我还有一个蓝眼睛的哥哥,而且还拿过相片给我看,所以那天一见面,我就猜测是他了——之前,我也没见过他本人的。”轻轻敛下眉眼,我尽量使自己的语气听起来平稳无波。
      “的确,那孩子长的是真的漂亮,让人一眼难忘的……”顿了顿,母亲随即狐疑的望着我。“可是,我总觉得那孩子——像是老早就认识你了似的。”
      “可能是爸爸也拿过相片给他看吧。”我放下碗,笑着望向母亲,“没办法,谁让我妈是才女加美人,生下来的我也是自然也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嘛,爸爸当然要多献宝啦。”
      “死丫头,又没大没小了。”
      母亲轻捏了一下我脸颊,笑的眼睛都眯眯,心情极好,她已经很久没有像今天这样亲昵的和我讲话了。
      “快收拾了下去,小熠一会儿会开车过来接你,老板不在那还开什么张?”
      “是是是——”
      笑着送母亲出卧室门,我这才松懈下来,轻叹口气打开衣橱寻找今日需穿的衣服。正当犹豫不决时,一个淡紫的色彩映入我眼帘,费了老大的劲将它取出,抚平衣上的褶皱,抖开——
      眼前顿时一亮,这是一件上好的旗袍,淡紫色的雪纺缎子,料子上用金线绣着含苞待放的玉兰花,裁剪属于三四十年代海派旗袍的样式,简洁典雅,足使人一见倾心。
      这是母亲在我十八岁时送给我的,但准确一点说,这件旗袍它不是我的,它属于母亲。
      在我的记忆中,每次父亲来,母亲总会坐在梳妆台前细细的描眉,勾眼,化唇——然后穿上这件旗袍坐在窗边等待父亲,旗袍上的金线在屋内昏暗的光线中闪烁着若隐若现的光芒,在空气中绽放着最为生动的线条,一如母亲与父亲的爱情,只能在黑暗中璀璨。
      张爱玲说过,回忆这东西要是有气味的话,那么就是樟脑的香,甜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快乐,甜而怅惘,像忘却了的忧愁。这件旗袍记载着我记忆中的甜,也有着微苦的酸——它已然与我的童年密不可分的结合在了一起,成为了一段永恒的纪念……
      换上旗袍,盘起长发,细细打量镜中的女子,五分相似的眉眼,脸型——依稀有母亲当年的身影。
      我笑,在我的认知中,穿旗袍的女子就像一枝在生命的深处暗吐冷香的鸢尾,总是散发着渗入骨髓般忧伤的气息。而适合穿旗袍的女子必定需要一定的人生体验,因为只有足够的经历后,才有一种底蕴和旗帜随着那身旗袍,在不经意间,在每一个举手投足间,悄悄的流泻出来,魅惑人心。
      我只有二十三岁,距离我认为适合穿旗袍的年龄还差了些,不过,在这个介于少不谙事的小女生和成熟女人的年纪中穿旗袍也算是别有一番风味。在镜前顾影自怜了好会儿,直到楼下传来汽车不耐烦的喇叭声,我才赶忙下楼。
      慌慌张张到楼下,连脚都不曾站稳,带着些许嬉笑意味的口哨声立即迎面而来,抬起头,对上的是秦熠闪动着点点笑意的脸。
      “哇——晓筠,莫不是你知道我要来,专门盛装打扮迎接我?”扯着一副十足的花花公子腔调,秦大公子捧着一大束玉兰走上来,上下打量了一番尔后又笑,“不愧是心有灵犀,都是玉兰。”
      我笑盈盈地接过花,嗅了嗅,“怎么送我玉兰,这可没有你的风格哦。”
      秦熠的风格可是在社交界出了名的,向来送花只送玫瑰,不管是红玫瑰白玫瑰黄玫瑰蓝玫瑰都好,只有玫瑰,因此还得了个“玫瑰浪子”这种酸的让人发麻的绰号,偏偏吃他这一套的千金们还为数不少。
      我曾在暗地里不止一次坏心眼的猜测,是否是近水楼台先得月的缘故,正因秦伯母种了满院的玫瑰,所以这家伙才只送玫瑰?改天找个机会劝劝伯母,让她以后改种腊梅,看这小子以后还送什么!
      “拜托,白大小姐,要是我真的拿玫瑰来,你难道不会说我亵渎了大小姐您,居然拿这种花打发你?”他怪叫道,“白姨,你这个女儿真的很难将就,你把她养的这么刁,小心以后嫁不掉。”
      “秦熠!你讨打是不是?”我当即垮下脸,双手叉腰,摆出一副泼妇骂街的架势,“是不是这么久没人收拾你,皮又痒了?”的
      “哇——昔日的暴力女重出江湖,我好怕怕哦——”他一边跳一边向母亲身后躲,一米八三的身高依然身手灵活的媲美猴子,“白姨,你可要救我!”
      “好了,好了,都这么大了你们俩怎么还像孩子一样。”母亲笑着把他从身后拉出来,“时间不早了,还是快走吧。”
      “我乖,最听白姨的话。”冲母亲嘻嘻一笑,秦熠转向我却又立马扯出一张恶狠狠的嘴脸,“看在白姨的份上,不和你这暴力女过多计较,走吧!”
      一副心不甘情不愿的模样,活象他真的受了天大的委屈似的。
      我笑,对于他这种小孩子般的脾气早已经见惯不惊,算起来,我和秦熠认识应该……也有十七年了吧。
      那时,我和母亲刚刚搬到这里,我刚满六岁,他也还不过是个五岁的小毛孩,没想到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毛孩竟然欺生,我也毫不示弱,于是我们的见面礼就是两人一起打了一架,互殴的结果是双双挂彩哭着回家找妈妈,也就是那场恶战,结下了我们长达十七年的孽缘。
      好悠远的回忆了……
      若不是有秦熠这个人存在,连我都会怀疑,以前的我真的是那样吗?那么活泼,绚烂,又有朝气——因为这些物质在现在的我身上,已经再也寻不到丁点的痕迹,它们早已经随着岁月的流逝消失的无影无踪。
      “喂!暴力女,你还在那儿杠着干嘛?”他转过头,一脸的恶形恶状,“本少爷可是很忙的,拨冗抽空来给你当车夫就该偷笑了,还敢摆架子!”
      我迎上去,回他同样的一脸恶形恶状,“主角要最后出来的道理,你懂不懂?”
      “是你自己磨蹭吧,小短腿走不快就明说,还光明正大的找借口!”
      “秦熠!!”
      ……
      或许,只有在他的面前,我才可以回到依稀当年,回到如同父亲说的那般模样——
      神色像阳光般璀璨生辉,笑容如葵花般灿烂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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