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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六,两巴掌 ...

  •   小十六自觉自愿地拉上老五到厨房捣鼓一阵,不多时,竟然端出一锅小米粥,几碟精致小菜,老五一抹脸上的黑灰,笑嘻嘻地道,“林公子先尝尝,小十六这手艺可是师承钱御厨的。等闲人也尝不得。公子可是有福了。”
      十六凉凉地说道,“差得远了,不达平常水准的一半,都是某些人,连烧火都不会。”一面拿了个锅贴抱着啃。这么一趟连番风雨下来,是个铁打的人也撑不住了。
      老五让了林洛书一回,老实不客气地抄起桌上吃食,狼吞虎咽,口里嘀咕,好半天才听清,“老大他们活该挨饿,这也算咱俩的福利不是?”
      林洛书笑了一回,他惦记着房中小诺,便端了些吃食上楼去。反正,在他二人眼里,他不该看的也看了,不该做的也做的,此刻矫情委实不智。
      他进屋之时,小诺挣扎着正要起身。他心里就一叹,不知道是该佩服老大深谋远虑算无遗策呢还是该恨老大溜得太快。他将吃食摆上床畔小桌,笑道,“饿了吧,先喝点粥。”
      小诺铁青着一张脸,冲他伸了伸手,“你先过来。”搁平日里她这么叫嚣,他才不上当,只在一旁看笑话,可今天,他心里叹口气,依言过去。小诺一把拉住他,伸出自己衣袖,问,“这是怎么回事?”
      只听外面砰地一声,有个较油滑的声音悄声道,“小六醒了,这不,问原因来了,哎,我肚子疼,小十六,你要不要一起去?”一面扶着被撞的额头拉着小十六一阵风似的去了。
      林洛书脑中轰然一炸。衣服什么的都是老大准备的,可这些男子哪会随身置办女装,现在小诺身上穿的,就是林洛书亲手为她换上的男装。
      他只有讪笑,“你忘了?你中毒了。那些衣服都是毒,都扔了。”
      小诺咬牙切齿地问,“你知道我明明问的不是这个。这衣服谁给我换的?五哥,五哥,十六,十六——他们都不敢进来,你说。”
      林洛书平素好涵养,此际全部都抛到脑后,从耳际一路烧红到脸上。他只觉得这下跳进黄河,再怎么折腾都跳不出去了,语声如呐,“你、不是都猜到了,还、还问?”
      “啪”这声脆响响彻云霄,老五和小十六躲在屋外,听得身上不自禁抖了三抖。互相咬耳朵,“我就说小六恼羞成怒吧,呦,我忘了给她准备一把刀出气了。”
      小十六横他一眼,冷笑连连,“你还敢给她准备刀?小六发起性子来可六亲不认,你就不怕她一刀把你砍了”诸如此类云云。
      屋内,林洛书脑袋蒙蒙地捂着半边带着巴掌印的脸。震惊莫名望过去,小诺一张脸却涨得通红,眼眶儿红了,泫然欲泣,她委屈。
      林洛书一声长叹,忍住脸上剧痛,强笑道,“这边还欠一巴掌,要不要再打一下消消气?”小诺恨恨看他一眼,扬手——林洛书将她手轻握掌心,拥她入怀,拍拍她肩,温言道,“我会负责的。你若觉得委屈就哭出来吧,可我,不打算放手了。”这句话比什么□□都管用,林洛书自打生就这副尊容以来,从来浅笑一声就能得来女士轻睐,何曾说过这么深情款款的软话——可事实证明,这招的确管用。
      林洛书一边照着老大给的锦囊上字条逐字逐句背诵,一边恶心得自己不住打哆嗦。小诺扑倒在他怀里,哭得声嘶力竭,“你混蛋,你坏蛋,大坏蛋……”
      然后么,是郎情妾意,山盟海誓——当然,这在小十六口中,那是非正常情况。
      正常情况如下:小诺双手极快将林洛书推离开来,她似乎忘记刚才是谁自主扑到别人怀里的,左手一甩,“啪”再是一声脆响儿。较之方才有过之而不及。
      屋内,林洛书的脸儿,一脸惊怒之色:就算是个泥人儿也有土性。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哪个女人这般待他的。一扇再扇,他还真是同一地儿翻船,左边船头翻了一次,片刻之间,又打右船头翻了下去,翻得那个畅快淋漓呀——
      屋外,老五刚刚同小十六打了个赌,听得这声巴掌响,他本来趾高气扬的头如霜打的茄子——蔫了,一脸懊色,“真是,我怎么忘了,小六的性子不能以常人而论呢!嘿嘿,兄弟,咱们哥俩有话好商量……”
      小十六凉凉地笑,“愿赌服输,拿来。少一个子都不成。”
      老五哆哆嗦嗦自包里摸出百两银票,狂吐鲜血三十升。
      林洛书一双眼要怒得喷火,他深吸气再深呼气,好容易以“好男不与女斗”为由平息心中怨怼,一脸闷意看向小诺,“这是为何?”
      小诺抬眼见他努力装作一脸平静,虽两边脸上左右对称俩巴掌红印儿,搁别人身上,早显得狼狈不堪,但他一竿修竹似的身姿愣是显出一种荣辱不惊的风仪,一张脸蛋儿上愈显得目光清润——她心里暗赞,果然堪称美男子一尾,可是,那又如何?切,又不能当饭吃。
      小诺扬手,拿出一张纸条晃晃。林洛书大惊,下意识往怀里摸去:果然,老大留给他的信不见了。他一张脸上尴尬莫名。
      小诺忍笑开口,“林公子,我舍身护你,那是我职责所在,想必你也知道,我是六扇门中人。”小样儿,还装,还装,先把你怒火浇熄了再说。果然林洛书目光闪动,眼中生起感激之意。很好,她接下去说的话就不算惊世骇俗了,“所以,我也不是那种受礼俗所缚之人。你——我之前的事,不用你负责。这世上,除非碰到我真心相爱之人,我不会嫁。你、可明白?”
      林洛书眸光一闪,随即洒然一笑,“如此,于小诺姑娘你可声誉有损。”
      小诺哈哈笑了声,挥了挥手,“不妨事,就当被蚊子咬了一口。你赔我名誉损失费就成,千两纹银,概不赊欠。”
      林洛书脸色微青,刹那恢复正常。“既然小诺不介意,那咱们就此揭过。银两么,我现在没带这么多,不如小诺姑娘跟我到杭州去取。”听得有点咬牙切齿的味儿。很好,想他堂堂一介探花,投怀送抱的女子不知多少,前有赵七溪拒婚在前,但那是在他掌控之中,今天第一次兴起娶妻之念,他还没说勉强,这小丫头居然一脸嫌弃的样子,说他不是她喜欢的菜,面子没保住,里子也没能保住。说起来,他这口气憋屈得不行。
      小诺,不,应该是现在的小诺,闻言松了一口气。自她从后世莫名变成游魂,一直悬空在小六身边,看着她所做一切,好容易才趁她中毒虚弱之际被小鬼一推推入体中,小鬼才兴奋拍巴掌半天:“这女子的七魄总算齐聚,行了,你身为她这一世的绯独之魄,意外投生到后世,现在借此时机回转,好好与原主人融合吧。”绯独,意为“爱”之意,听小鬼的意思,这原主人这么些年来是没有“爱”之念的。小诺仰天长叹。自她融入这具身体,她就感知这原主人对林洛书的做法达两个极端,要么遵照旧俗嫁给他;要么,提刀咔嚓了他,让他爱上哪儿凉快就上哪儿凉快去。——以小六原来的思想,一刀咔嚓了他的结果还占了上风!这两种结果,都不是她所愿意的。幸而,她死于非命时从那小鬼身上好说歹说要了点优待,才没有将后世记忆全部抹去,争夺这原身体的主控权时好歹占了主流,才在睁眼后完成那一项高难度的对话。
      她皱眉道,“没带这么多?怎么去杭州就有了?你打算上那儿刮银子去?”
      林洛书衣带风流,如果忽略他脸上让人发笑的红色巴掌印的话,颇带恨铁不成钢之意,“小诺你是真不知还是假不知?若不是你一直隐瞒你会武艺,我也用不着带着莫北先行跑到这鸟不生蛋的地方来。连林单也未带。”
      小诺扒拉着碗快速往口内塞东西,身为魂魄,飘荡了这么些天,心里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她脑中模模糊糊地浮起个名字,连忙回答,顺便客气一下:“哦,林单是你书童嘛。来,你也吃点,这粥滋味不错。”对方没赖着不还这千两白银,看来有门儿,先狗腿地盛一碗。
      林洛书老实不客气在她对面坐下,端起碗,恨恨道,“你见过有哪位知县连个书童都不带,就带个小丫头上任?御史们若是得知,我的弹劾状子又该多上荒诞无耻一条了。”
      小诺很不厚道地低头笑笑,抬起头时一脸同情状,“那你怎么办?”
      林洛书道,“本来是将你送到这清风居就分道扬镳的,然后再到杭州县衙等林单,首先说好,他身上带没带够银两我可是不知的。”
      小诺连连点头,笑得眼都眯了,“没事没事,我跟着你去一同等他就行。”听这口气,准保有。
      林洛书笑着上下扫描她一眼,似乎看见傻兔子撞上树桩一样得意,“我上任可不能带个女子,小丫头也不行。”
      小诺不以为然,“得了,我就扮男装,暂时作你随从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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