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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告别初恋的日子 ...

  •   第二章:
      告别初恋的日子

      我已经记不起来当我在人群中第一次注意到李长安是在什么时候。
      时光如流水。从九七年起到现在,这当中逝去的,已经不知有几多人事,几许光阴!

      我和李长安是同班同学,照理,开学第一天晚上在阶梯大教室晚点名和布置军训的时候就应该已经打过照面。可是我不记得是否有看到过他了。或者这是因为那是一整个系、统共五个班级上百个人混在一起坐的缘故。
      我还记得那天的晚点名。开始以前许许多多已经找到位置坐下的人都在努力的和前后左右交头接耳,空气里一种“嗡嗡” 的声音在飞快的扩散,弥漫在整个教室里……,而我是那种只要置身于热闹的人群就会感觉不安的人。
      结束的时候倒很干脆,“轰”的一声起立,所有的人就都散了。
      那天,想要在数百个人当中注意到一个人或者被一个人注意到,大约很难。

      倒是后来,我抱定决心努力在记忆里搜搜搜,有想起似乎是开学第一天的下午,我在学校各个角落里抱着东西逐趟奔走的时候,在某地某时,仿佛应该,有见过这么个人。
      也有可能根本就是没有。
      再想不起比这更多的了。
      关于我和李长安的初见。

      在这个故事结束的若干年后,我偶然读到姚姚的《为爱痴狂》,故事讲到一半的时候,女主角夏茉莉,居然说了这样一段话:
      “丛小海在开始的时候对我很好,我想我不致笨到有没有好感都分辩不出来。刚开始,我笃定他爱我,没料到中间居然出了岔子。更令人沮丧的是,我不知道岔子出在哪里,究竟当初是什么原因才使他放弃我。”
      我盯着电脑屏幕如受雷殛,顿觉魂飞魄散。
      从来没有文字如此恰如其分的替我袒露心声。
      我觉得手心发热、眼眶发潮,嘴角也在轻微抽搐。我不顾这是在办公室里,堂而皇之的拿手去捂眼睛。
      我摸到了飞溅出来的眼泪。
      在最初最初的时候,的确是他而不是我,首先注意到对方。

      这一切真是不可思议。

      大一的时候,在整个系的男生里面,李长安都算是引人注目的:北京男生,说一口好听的京片子,人长的好看,眉浓鼻挺,五官深刻,性格很开朗很热情很阳光。
      如此说来,我后来会喜欢上他也是自然的,因为有生以来,对于这种类型的大男孩,我一向都没什么抵抗力。
      军训结束开始上课以后,我逐渐留意到班里有这样一个男生。
      但是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一直并无他念。

      现在回想我大一的第一个学期,唯一合适的形容词便是“孤独”。真是孤独。对学校失望,对寝室里的人际关系无从适应,不知道怎样才能让别人了解和接受我。多次努力未果,没有能够交心的朋友。
      那个时候的我,笨拙、青涩、内向而又过分敏感。

      这个故事早年里的一些事情,在我脑子里已经保留的很模糊。
      相信如果不是硬要追思往事,有关大一第一个学期的那些过往,应该早已经被我放逐到时间的荒原,在那里安静的被风沙尘土所埋葬,无限的接近于湮灭。

      但是回忆还是让我慢慢想起很多、那些曾以为注定已经淡忘的片断。

      军训时候有风刮过便沸沸扬扬的卷起漫天砂土。
      操场上的两个铁皮茶水桶。温热的浅红色茶水,味道有些古怪,杯底偶尔会有黑色的沉淀,我曾经幻想学校是否想把我们统统毒死,后来发现那是炒焦的大麦。
      那是我第一次喝到大麦茶。
      可怕的站军姿。每次长达半小时以上。最长的一次几乎有一个小时。
      为了验证我们的确做到了纹丝不动,有时教官还要求我们要同时在头上反顶一个大檐帽。于是我们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焦急的等待刮风。风一起,大家的帽子“扑扑”的往下掉,落满一地——那是唯一的机会,可以在弯腰捡帽子的时候,趁机活动一下已经板的僵直的身体。
      不过比站军姿更恐怖的是命令保持原地半蹲。
      每次结束,所有人都会立刻就地坐下,伸腰捶腿,毫无仪态。
      休息的时候,我喜欢坐在沙坑边上,一边听本系的女生们说话一边沉默着想自己的心事。

      记忆里震耳欲聋的口号。还有那些嘹亮动听的军歌。
      军训时检查内务的要求好高。为了能通过,我们还请了大二的师姐们来帮忙。
      我总是不能按要求叠好被子,即使塞进书本也做不到有棱有角。
      还有曾经半夜吹哨搞集合,折腾的我们连滚带爬的边拽衣服边往楼下冲。

      白色短袖制服上风沙造成的黄色渍子最终难以洗去。就像我的记忆。
      夏季制服只发了这一套,穿完以后要立刻清洗拧干,晚上挂出窗外吹风,第二天一早再套上身。——终于有人抗议。抗议的第二天我穿上家里带来的紫色T恤出门,倍感幸福。
      结果我被朱颜取笑了,那是她第一次取笑我的衣服。
      或者取笑的有理。
      那时候我和所有的人一样,面孔脖子膀子晒的乌漆墨黑,像块涂过酱油又三蒸九晒的五花肉,。洗澡时手臂当胸一抱,黑白分明。平时穿惯的紫色自然已经不配,何况那又是件已经洗的泛白的旧衣服。
      只是听了她的话,我愤怒完了还是觉得难过。
      哪有不想自己漂亮的姑娘呢。
      朱颜那时的天真和直率,很有一点劝人“何不食肉糜”的味道。

      中秋节晚上,系里在篮球场上举办了一个小型晚会。不知名的同学用吉他弹唱郑钧的《灰姑娘》。后来还有女生在月光下跳孔雀舞。
      在学校的公用电话亭排队给家里打电话。
      告诉爸妈学校发了我们一人两个小月饼用来过节,广式的,馅心是黑麻和青红绿丝,还好不是我讨厌的苏式百果。

      那个时候,我还叫不全班里男生的名字。
      那个时候,我已经感觉被同寝室的女生排斥。
      那个时候,朱颜是我人生中的荆棘。
      她觉得我小家子气,古怪不合群,我则认为她夸张娇纵,是个被宠坏了的又难讨好的大小姐。
      偏偏她热情大方,在寝室里说话很有号召力。
      我一筹莫展。

      那个时候,我的心事还不是李长安。让我犹豫未决的是要不要写信给一个男生,告诉他,在我已经逝去的人生当中,我曾经爱过他……
      他是我的青梅竹马。
      我从读小学的时候就喜欢他。我的心上人一直是他。——哪怕是现在,我想我还是很喜欢很喜欢他。想到他我的心里会变得很软很暖。那是一种美好的感觉。
      小学的时候我为他写过很多句子。那些傻傻的或者也有点可爱的诗。可惜我从没有胆子拿给他看。
      我也尽可能的找机会欺负了他,就像一个小男孩选择欺负一个小女孩,一切拙劣的手段只是为了让对方印象深刻。
      再后来,我努力的和他还有其他的几个男生混在一起玩,非常要好,称兄道弟。远在那时我就发现,相较于和女生相处时的无所适从,我和男生之间更容易交流更容易沟通。我一直是一个比较没同性缘的人。
      那段美好的时光,照耀过我的生命。
      他们都是漂亮可爱的男生,长大了也个个英俊潇洒。
      至今对于明眸长睫的男子,我仍然心存眷恋。
      一切只是因为他俊秀的侧脸,比我更大的眼睛,比我更长的睫毛。浓黑的睫毛如蝴蝶翅膀一样,阳光里轻轻扇动,翕合时在面颊上投下淡淡的阴影。
      我想我的心里,永远会有这样一幅图画。
      后来。初中时我们就不同班了,高中更是分别上了不同的学校。
      一切就这样来不及了。
      时间已经替我们作出选择。
      他已经有他的生活,而我会有我的。
      所以我要选择告白以后就把他放下。

      是以,那个时候,我喜欢独自哼一支歌,“你是那昨天的云,还是今天淋漓的雨;在告别初恋的爱人,还唱着曾经热恋的歌;在人潮汹涌的都市,寻找内心完美的自我……”
      唱得旁若无人,激情满面。

      如今的我努力回忆当年种种,试图找到我刚开始投入恋爱时的那种感觉,例如我究竟是何时看到李长安心里起了第一丝异样……
      我做着这所有的琐事,心头既沉静又寂寥,感觉十分怅惘。那时的我,与我现在的生活,其实是半点也不相干了。我所有的回头所有的姿态所有的重复所有的追述恐怕都是无用无谓之功。
      我仿佛是在隔着水晶玻璃观察一朵已经压制成型的干花,花朵尚栩栩如生,如果取出靠近轻嗅或许还能发现留有余香。只是我已不是当年摘花的少女。而那时对世间浪漫以及未来可以期待发生的恋爱,面带微笑怀抱憧憬的心情,也早就荡然无存。

      我对过往的自己感到好奇。我的人生里,居然有过一段那么那么不顾所有、渴望恋爱的时候。我的生命里,居然真的存在过感情至上、高于一切的时刻。
      在现在的我看来,这一切真是不可思议。
      这便是我有关回忆的心情。

      在军训尚未结束的时候,那封其实是在说再见的告白,已经写完被我寄了出去。在心头萦绕多年的情事有机会坦白,又并不期望他会选择回复我,我觉得自己终于为过去的人生完成一件大事,竟是一身轻松。

      原定二十天的军训,因为要等某个部的某领导来阅军看我们汇报表演,把结束时间又往后拖了十天。
      身体上劳累也就算了,不训练的时候也不能自由安排自己生活的日子真是苦不堪言。又因为学校要对大一新生进行军事化管理取得的成果进行保鲜,连我们一早期待的国庆节放假也遭了池鱼之殃。学校没有安排给我们七天连放。于是大部分的人国庆都没能回家。
      综合这一切,所以我竟是以一种感恩的心情来迎接军训结束开始上课的日子。

      彼时我已经黑的像块炭。不过同室、同系、还有周围同是大一的女生大多如是,倒也不必因此自卑。
      我还记得军训当中,我和同寝室的其他女生,找机会请人给我们合影过。我至今还记得那张照片:一共是六个穿白色海军装的女孩子,分了两排,桌子上挤着坐了三个,高个子的另外三个围在后面。大家脑袋挨脑袋,亲亲密密的对着照相机摆出OK的手势。照相机忠实的记录下我们满面微笑对着镜头一起说“茄子”的那一刻。
      后来照片冲洗出来,我惊讶的发现,照片上我那挤在人群后头、只有指甲盖大小的煤黑色脸蛋上,牙齿正在闪着欢乐的白光。

      那个时候,我们都还不知道这个故事将要如何结束吧。

      开始上课以后的日子,说有趣也有趣,讲无聊也无聊,无非是每一个大一女生都在做或者曾经都做过的事情。
      早上出操或跑步,上课,下课去食堂吃饭,午休聊天,下午上课,自习或者上图书馆,想法子解决晚饭,出学校闲逛或者良心发现去教学楼上晚自习,到点回寝室洗漱,熄灯睡觉或者开始在寝室里开卧谈会。
      周末则出去领略大上海的风光。很快发现上海市区没有什么自然风光或者天然景点可言,唯一的乐趣就在逛街。一个月内迅速逛遍南京路外滩城隍庙陆家嘴东方明珠淮海路四川路福州路。第一次去徐家汇发现地铁站居然有三十五个出口时,我这个路盲很是受到了一点小小打击。嗯,其实至今我也不爱去徐家汇……

      军训结束,除了每月定时检查以外,寝室已经不再需要继续保持那种刻板方正的军事化管理风格。
      我立刻把从家里带来的书摆上床头,不过是些唐诗三百首、红楼梦、傲慢与偏见……我已经翻过无数遍又乐意时常回顾的书。对了行李里还有厚厚的朗文英汉双解和小小的绿皮新华词典。工具书,自然是摆上了门口的书架。跟着又乒乒乓乓的把自己的水粉画钉上了墙。
      下铺的朱颜,也把她的兔子拾掇拾掇又挂了出来。

      九月份的教师节过去以后,学校的各个社团开始了大张旗鼓的招新。

      我因为墙头的那幅画,被人看中,强拉进了文学社。我一打听,据说文学社算是学校里存在历史最长,发展和活动最正规的社团之一,也就从了。
      后来发现社团需要我做的事情,无非就是每周画一到两幅宣传板报。那就更简单了。在我能力控制范围以内的事情,我不会拒绝,也乐意完成。
      朱颜挑了一个音乐社,也是被大二的师姐来寝室抓差要求她一定要入伙的。
      对面上铺的萧暮雨,没有和我们那样,从正在招新繁多的社团中选一两个去参加,而是进了学校的学生会。
      现在想想,其实这才是最有好处的选择。我和朱颜,还有也参加了文学社的卢华娟——我是宣传部的新丁而她参加了编辑部——吴珉娟和罗云莉则好像什么都没选,之后几年的努力,其实做的全是一些几乎不能给自己带来任何利益的事情。
      我所在的这所大学,学生会执政,社团,统统只能在野。
      道理,那时的我,模模糊糊也知道一些,不过总觉得不着急,才大一,我要先追求我想要的,没有必要立时就接触那些世俗功利的东西。

      那时的我,还不情愿要让风尘刻画我的样子。
      我是坚持不变的孩子。
      我也是,孤独的孩子。

      我并没有能够忽略,朱颜吴珉娟萧暮雨她们,不是我的同班同学。每天不同的课程,据此而来的不同的作息安排,统统都在不断不懈的提示我:我与她们都不一样,我还是这个寝室里的另类。
      我总是感觉迷茫。
      住满我同班同学的那间女生寝室,我有时也过去,找个借口,问问有没有信(学校要求信要由每班的团支书去传达室统一拿),有时是去打听有没有本班级的最新活动通知。因为假使有的话,不大会有人想到要多跑一趟,专门去我住的寝室通知我。我曾错过开学以后第一次班会。
      在那里我也还是个客人。
      会有人让个凳子请我坐,我便老老实实的在公用的桌子边上坐下,听她们在各自的床上聊天说笑——寝室太小所以唯有自己的床才是一个独立不被干扰的空间——跟着笑笑,有时也努力插句话。
      只是每次离开时我都不由自主的沉默。
      疲惫像潮水一样漫过心脏。

      多年以后,当我回想过去,回想那个居然选择挥舞宝剑,笨拙的挑战风车以至惨不忍睹的自己,总是又好笑又心酸。

      同班女生中,招呼我次数最多态度最可亲的人应该是苏子夜。
      那时的苏子夜,还非常的活泼开朗。
      直到现在我仍能回忆起那时有关她的一点一滴。还记得有一次她笑吟吟的把一个朱红的大圆橘子隔着桌子递到我手里。我剥着吃了,那只橘子,是淡淡的酸甜。
      第一次听说她名字的时候,我想起的是子夜吴歌,很后来问她,她居然点头说是,又笑着讲家里还有一个弟弟叫吴歌。我们便一起笑了。
      我以为,这个散发着江南味道的名字,和她是匹配的。
      一种独特的清秀。

      我一直喜欢她。
      这也许验证了高晓后来说的话,我是物以类聚,喜欢的人都是怪胎。
      其实不过是因为她有对我好。
      我爱记仇,可也念好。

      许久之后才知道,她那时在寝室里的处境同我仿佛,一样有些不得意。
      我曾听过朱颜批评她,“小家子气。喜欢什么又舍不得买。终于买了吧又想把钱再省回去。月底一点日用的东西也这边借一个那边求一点,不到下月坚决不买,靠管人要来打发日子……”等等。
      朱颜的话在当时颠覆了我的认知。
      我从来都不觉得省钱还有货比三家有什么不对。难道不是所有的人都在这么小心翼翼过日子吗?

      我只知道终这四年,苏子夜几乎没问我借过什么东西。
note作者有话说
第3章 告别初恋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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