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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忽然大风 ...

  •   第三章:
      忽然大风

      现在再度追索往事,其实有些无谓。毕竟往事已矣,心头已经一片平静,而当年的那些爱和恨,都已经离我远去。
      但我目前的存在,归根结底是由那场劫后余生的碎片拼凑起来的,所以追忆过往,大约也不是一件毫无意义的事情吧。
      我已经不愿意也不再幻想能够回到过去,可是如果把所有发生过的事情都抛诸脑后,那么对于在迈过人生的分水岭之前、曾经以鲜活的姿态存在过的那个青春年少的我,便构成一种背叛。
      人生这回事,正像村上春树在随笔里所说的那样,随着年龄的增长,被伤害的程度和感觉、受到伤害的可能性都要大大下降。简言之,情感的触角最终会钝化,同时可以依赖经验来回避许多在一开始若无正确选择就势必终将到来的麻烦。

      无法协调的青涩和笨拙,随时可能发生的伤害以及被伤害,彼时让我异常无奈感觉艰难的玩意儿,现在回首,居然云淡风清。
      这大抵就是俗话所说的,时间医治一切伤口。

      请允许我这个时常离题的人,再把故事拉回到一九九七年,我大一第一学期的十月。

      那年的十月。
      记忆里忽然大风。
      往事让我微笑起来。忽然感觉内心安宁。
      原来我的回忆里也不全是甘苦莫辨,还是有纯粹的蜜,和纯粹的糖。

      我的生日是在十月,那年我满十八周岁了。生日前几天,我收到姐姐寄来的包裹,她送我的生日礼物。
      包裹里是几件大打折时她替我买下的伊都锦衣服。一件黑色纯棉的avvT恤,一件白色丝绒的樽领套头衫;一件红黑条子相间的半高领弹力T恤,这件有些大,我后来拿来做罩衫穿;一件烟灰粉红的羊毛开衫,这件毛衣我一直保留到现在,配淑女屋的浅粉色碎花衬衫……还有一件白色大翻领腰部收的很细的衬衫,纽扣是贝壳的,上班女郎的味道。我后来写信同她说,这简直像亦舒的小说。
      那些衣服,后来我发现有些并不太合穿,比如樽领和半高领就绝对不适合我的圆脸。
      但是我一直记得那年秋天,我捧着包裹从学校传达室哼着曲子走回寝室,一路笑眯了眼的那种欢乐。
      我生日那天晚上,我下楼去宿管阿姨那里接你好不容易才打进来的电话。后来你说你很抱歉,你居然忘了在电话里和我说生日快乐,恭喜成年。可是我只记得,那晚我听完电话预备上楼,转头看见树梢边上的月。
      好一轮满月。月华如水,天地清辉。
      哦,我最最亲爱的姐姐。

      那些衣服大大的改善了我当时的物质生活和形象。上课、下课走在校园里的时候,我发现有陌生的男生向我行注目礼。
      来自伊都锦的新鲜衣服甚至成功的帮我拉拢了和朱颜之间的关系。也许是因为形象上有了改变,她对我日益好奇以及温和,我们终于能够成功的攀谈到一起去,哪怕只是一两个话题。有了突破口以后,无论在她还是在我,都发现我们并不是绝对混合不起来的水与油。我们甚至发现了一些共同的爱好。我至今记得她弄进寝室与我分享的张裕三星白兰地。而令我惊讶的是,朱颜居然看亦舒的小说,还很喜欢!在家里给自己配粉红色心型按摩浴缸的她……真有性格。

      就这样,我和寝室里的其余五名女生也逐个慢慢混熟了起来。
      日历翻到十一月的时候,我已经作为她们班级的编外成员和她们一起去参加集体活动,去共青森林公园郊游烧烤。尽管那次活动最后让她们班的男生和女生之间大吵了一架,在我来说,还是玩的很开心。
      接着就全寝室出动一起去淮海路逛街……一起去滑旱冰……一起去租书店挑言情小说看……
      我想,在其他寝室眼里,我们也就是一个很友爱很热闹很值得被羡慕的寝室吧。

      那个时候,李长安已经每次遇见我都一定要求我必须要抬头微笑和他打招呼了。
      我一直都保持一个特点,走路的时候神游云外,心不在焉。不是看天就是低头盯路面。再加上我是不戴眼镜的大近视一名,路上遇见熟人也往往一脸熟视无睹的样子,直接从人家的身边走了过去。其实是真没看见。
      我不知道李长安究竟是忍了我多少次的视而不见才直截了当走到我眼前要我抬头正视他的。
      我大窘,当场红了脸,认真的和他道歉。
      可是接下来的日子里,回回我走在路上总是被他成功的面对面近距离揭发罪状,说我继续对他漠视,要不就是我好端端的走着,无声无息的被他大力拍了脑袋,还提醒我说,要记得叫人。
      这人真神!我郁闷他为什么就总那么在意人家冲他走过来的时候有没有和他点头招呼。貌似那完全是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
      可是总被人抓,总被人笑着说,“要礼貌哦,记得下次要打招呼要叫人……”不是光彩的事情。再说,我并不想因为欠缺一个我可以做到的招呼,就莫名的得罪人。

      于是我开始注意他,留心李长安在我视线中的每一次出现。没看见别人不要紧,漏掉他事情就大条了。

      若干年后我读圣安东爱克苏贝的《小王子》。
      “来,我们一起玩耍吧。”小王子建议道。
      “我是不能同你玩的。”狐狸说道,“我还没有被驯服呢。”
      “什么叫驯服呀?”
      “驯服嘛,”狐狸说,“这已经是一件被人遗忘已久的事儿啦。”狐狸叹息道,“它的意思是,相互信任。”……
      “对啦。”狐狸说,“你现在对我来说,还同成千上万个少年中的任何一个完全没有两样。我不需要你,你也同样不需要我。我对你来说,只是一只狐狸,只是成百上千个狐狸中的一只。可是,如果你驯服了我的话,我们之间就有了相互的需要了。那时对我来说,你将是世界上的唯一;对于你呢,我也是世界上的唯一……”
      “你的头发却是麦黄麦黄的……那时,麦田的金黄色会使我马上想起你来的。这样,我会喜欢上田野里风的沙沙响声。”
      “行行好……驯服我吧!”狐狸央求道。
      “我怎么驯服你呢?”小王子问。
      “你得十分有耐心才行。”狐狸说,“刚一开始,你坐在离我稍远一点的草地上。我呢,用眼角的余光偷偷的盯着你。……这样,你每天每天地朝我靠近……”
      第二天早晨,小王子来了。
      “如果你以后总在这个时候来,那就太好了。”狐狸说,“比方说吧,如果你下午四点来地话,那么三点的时候,我便会感到愉快安全了。总之,时间过得越多,我就越感到幸运。四点的时候,我会紧张不安,心慌意乱;那时,我会感到幸福是多么的珍贵。……”

      我呆呆的看着这本书,一时之间悲恸难禁。我就是那只被小王子固定的出现、逐渐的靠近而驯服的狐狸吧。可是狐狸还是自愿的,是请求被驯服的,离别的那一刻,狐狸说,“我得到了麦子成熟时的颜色……”可是我呢。

      那段日子里,李长安几乎是每天都固定的出现在我的视线里,用一个个阳光般灿烂的笑脸来提示我他的存在。我也开始习惯他的每一次出现,又慢慢了解他并不是真的为我的“没礼貌”而生气,于是也不再像起初那样羞涩窘迫了。我开始抬着头走路,注意路上的人,注意他,遇见他的时候向他笑,生怕忘记了就要被他责骂。
      我们逐渐熟络起来,每一次见面都又讲又说。在食堂里遇见了,也一起同桌吃饭。和他说话,我总是容易笑。

      这年十一月的时候,天气已经开始变得寒冷。我沮丧的发觉,原来和杭州一样,在上海,冬季也是漫长的,阴冷而又潮湿。而且风大。
      可是这一年冬天的雨水还是多到不寻常,起码我所在的浦东一直都在下雨,早已经缠绵过一个月了,还是不见老天有放晴的打算。

      阴雨天气总是特别容易把人的心情带坏。被子是薄的、潮的。衣服也老是不干,一件衣服晾上一周还是冷冰冰、潮乎乎。六个人居住的寝室本来空间就狭窄,不断洗换下来的衣服更是加剧了这一趋势,于是终于有人冒大不违,堂而皇之的把湿衣服挂到了走廊里。
      新生们屏息观察了一天,不见有人来说,于是第二天我中午下课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走廊里万国旗帜飘扬。上下的楼梯也迅速被脏湿的鞋底踩成洼地。

      那样记恨这个冰冷阴湿浑身不适的冬天,却还是万分怀念那个冬天里李长安给予我的每一个笑容。那些笑容,像水晶般透明,如阳光般温暖,和黄金一样璀璨,是我记忆里永远值得珍视的部分。

      我想,我就是这样喜欢上李长安的。飞蛾扑火,吸引它的,只是一点点光,还有那一点点热量。我,也不能幸免吧。这是一个少女面对未来不可预知的爱恋,最初警醒的心情。

      大一的第一个学期,我和很多人一样,几乎没有正儿八经的刻苦用功过,还没看够玩够看,眼睛一眨,期末已经来临。
      好在我总算还是保留了高中时代遗留下来的学习习惯,靠着吃老本,不算太辛苦的挨完了期末诸多门功课的考试。

      寒假回家,在爸妈和姐姐惊讶的目光中终于醒觉,原来较之大一开学,我已经胖了一圈。其实住校很苦,吃的又不好,不知道为什么,那样差的生活条件竟然让我们个个都比以前结实扎壮。只是连脸蛋也带上了农村红,于是偷偷的把大一第一个学期后期在寝室拍下的单人照片统统毁尸灭迹。
      跟着我拿压岁钱去龙翔桥买了条的新的二十六号的牛仔裤,便宣告已经顺利解决一切问题。

      这年冬天真是冷。临近春节的时候,杭州下了大雪。雪停的时候,大半个杭州城已经冻在水晶盆里了。我偷偷开了门跑出去踏雪,一脚下去,膝盖下的大半个裤腿,陷进了雪里。
      在纷飞的雨雪里过完除夕,跟着天又下了两场雪。西湖也冻上了。

      我和高中同班最要好的几个女同学约了大年初四这天一起出去玩。冬日平淡疏懒的日光里,看见断桥边临岸的湖水里浸泡着绵延的、折断破碎的,但是大块大块的半透明白色浮冰,几米开外,才是往日熟悉的波光粼粼。
      我贪玩拾了路边的树枝弯腰去够,忽然起意,也不管是否有人看见,便用树枝在飘动过来的冰面上迅速的勾画了双心双箭。然后被她们划着腮帮子,比比画画的笑话了很久。

      这一天我们选了在断桥集合,最终却去了植物园的灵峰赶闹热看梅花。
      赏完花爬过山,大家都说饿了,于是就在山脚下选了小馆子吃饭。每人点一个菜。轮到我,已经是最后一个,便选了清汤鱼圆,既是汤,也是菜。这天点的菜普遍都不错,鱼圆尤其做的好,鲜红的火腿片,雪白的鱼茸圆子,我们又饿得厉害,于是基本是上一个菜便消灭一个,等到最后一个菜上过,桌上全是空盘子,连汤都喝干净了。于是大笑一场,都说幸亏没有男生参加。

      回程走的也是西湖沿线。冬日下的西湖,雪后初晴,山水萧瑟,却别具一种平常没有的疏朗明丽的风致。只是天气实在是严寒,我们一路行来,呵气跺脚,冻得蹦蹦跳跳。
      到净寺的时候,我们买了票进去。没有赶上除夕夜的撞钟,选新年来做,也是件快乐的事情。
      佛前可以许愿。
      我微笑着,在神像面前静静的将这半年以来一直挂在心上的那个名字默念了好几遍。

      后来翻看那天游玩时候留下的合影,那时的我,发型平淡无奇,衣着土气,站在同学边上显得羞涩腼腆,但是面容却清澈干净,眉宇之间,笑意氤氲。

      许多时日以后,我有时还会想起当年断桥边上那块在湖水里浮沉的冰块,还有我画的心。一箭洞穿。冥冥之中,仿佛窥破一点点天机,无心之下竟成了一个最绝妙的比喻。
      也不知道它们是在什么时候,变成升腾在空中的水汽。或许,是在正午暖煦的阳光下面吧。
      如此说来,记忆里的那个冬天,还真是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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