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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入府2 他见我不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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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府 2
青红椒、胡萝卜、土豆,切成丝清炒,微微兑了点醋,提味。
自家园子里新摘下来的小白菜,想了想,放了点肉,浇汁,做成肉沫小白菜。
米缸里的精米倒出了些,又加了把绿豆,煮出一锅热气腾腾的饭。
剩下的肉被男人扔给了白虎,不想看,看了心疼。
男人皱着眉,谨慎的用银针探了探,又每样尝了尝,才端给那少年。我暗自狠狠剜了他一眼,心道:我若是能下毒还会被你们这样摆布?又见他对菜品挑剔的眼神,好像是吃了就委屈他家少爷的肚子似的,心里知道男人看不起这些饭菜。但农户里吃上这个已经是很好,我和成明成静平时都吃不上这样的。这是我狠了狠心做的,若是嫌弃大可以带着你的小少爷去吃酒楼,你不稀罕,我还觉得给你们吃心疼哩!
我倚在门边坐下,咬着嘴唇看少年面无表情的吃饭。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能再见到成明和成静那两张令人又气恼又欢喜的脸,我面前的这两个人,尤其是那个少年,我的命攥在他的手心里,生与死。他几乎不能称得上一个人,至少不是一个正常的人。他的脸不会给你任何有温度的感觉,他的眼睛是完完全全的波澜不惊,没有人气,没有生命,没有喜怒。我猜他之所以救我,只是因为他碰巧饿了。
他手执着筷子,吃得很香。男人不敢靠他太近,大约是怕他不喜欢,却将我上上下下仔细打量然后推推我说:“过去伺候着。”
我讨厌他,不,应该只能说是恐惧,一走近就像接近了死亡与血腥,我无法和一个杀人如麻的魔鬼平心静气的待下去。尽管男人曾经要杀我,但我宁愿和他呆在一起。虽是夏日却不能自抑的手足冰凉,根本无法解冻,我带着点哀求的目光看向男人,我不想过去。
“快点!”男人催我。
爹说过,躲得过的不叫命,躲不过的才是命,认也要认,不认也得认。
我把水盛在瓷碗里,手捧着,走过去,离他三步远,再不肯接近。碗轻轻放在桌子上,渴了就自己喝。男人再瞪我也没有用,再靠近我就会四肢僵硬。一直不肯抬眼仔细看他,尤其是他的眼睛,能低下就低下,他需要什么了我也只用余光匆匆一扫,马上去做。
人家水足饭饱后,紧张的人倒是我了。
谁知道少年只是走到炕边,用手按了按,紧了紧眉。
男人垂手而立道:“此处颇是简陋,农户家的炕硬得很,小主子是否移驾或是直接回府里?”
那少年懒懒道:“你能把银风给我弄回去?”原来那白虎也是有名有姓的。
“那倒不难,吩咐他们找辆密实的车子来,外面看不出来。”
“原来还有马敢拉它呢!”少年不再说话,男人的面上现出一片红来,必是想到畜生的感觉都相当敏锐,一旦察觉有猛兽,哪有肯安生听话的道理。
我被男人一把推到少年面前,登时目瞪口呆,他不会是真要睡在这吧?他看了看我,我狠狠的攥了攥拳头,抠得手心生疼,终于忍下来,低头去铺被子。垫了两层薄褥子,估计差不多了,少年坐在炕边上,望着我,居然把脚抬了起来让我给他脱鞋。
男人眼睛圆了圆,张了张嘴,活像见到什么希奇物件。我的脸色一白,没做声,动手给他脱了。想拿出条别的被子给他盖,他却抱着我的被子嗅了嗅,拱了进去。
爹爹病卧床榻时是我衣不解带,也曾给成明成静洗过脏兮兮的小脚丫,如此算来为他脱个鞋袜伺候一下就不算什么了,更何况事关生死,就是韩信也要忍得胯下之辱。
少年在炕上睡得香甜,看上去倒没有那日的可怖,不过也就是比我大上一两岁的孩子,面如冰雪,有骨子英俊出尘的贵气。我老老实实的坐在炕边,拿着蒲扇给他扇风。
他醒来时已是暮色沉沉,隐约有星辰挂在天际。我为他穿好鞋袜,把巾子浸湿递给他擦脸,凉在桌上的清水也被他喝得精光。
男人躬身一礼:“小主子,可以起身了。”
我喘出一口气,心头一喜,终于可以将瘟神送出门。
少年走出门,一脚跨上白虎的背脊。白虎抖身站起,雪色的毛发在暮色之中莹亮可现,虎爪长尾剪得风声似啸,好不威风。那一袭锦衣在夜风中飒飒飘起,黑发如锻,衬上白虎的通体银亮,俨然欲飞的登仙图,大可入画。
可惜他不是羽化登天的仙子,是十指鲜血、杀人不眨眼的阎罗。我抿抿嘴唇,闪避他的目光,倚着门边,垂手而立。他见我不去看他,怔了怔,有些茫然的望着男人。男人走近,恭敬的说道:“小主子,该回了。”
少年点点头,顿了顿,扯了扯白虎脖子上的项圈,那虎一跃,如风而逝,缩成了一个白点。不愧叫做“银风”。
男人回过头,手探向怀里。我激灵灵后退了几步,心道:我命休矣!
他好笑的拍了我一巴掌:“小鬼,原来你也是知道怕的啊!怎么不见你对我们小主子恭敬些,这会子倒乖觉了。喏,给你的!”说着从怀里掏出块银子掷给我。
“说起来,我家小主子可是从来讨厌和人相亲的,你倒是不识抬举的紧!”
呸!也没有人稀罕和他相亲相近,还怕变成白骨做了冤魂呢!
我警觉的盯着他,没去理会那块银子,不是我不贪财,只是觉得事情哪有可能这么容易就了结的?
男人见了微微一笑:“你放心,我不会要你的命。”
“那,”我迟疑的问,“别人的呢?”我始终放不下成明,要是他们一定要杀成明还不如我现在就替他认了。
“他的病要是好不了倒是他自己的福分。”男人瞅了瞅我,“你是聪明的,应该是没见什么吧!”
原来他知道李凤毛,却以为成明是我,万幸!我赶紧点点头,看来他是不打算杀我的,我转身就往回走,这个时候怕是多说多错。
“等等!”
我回头问:“还有什么事吗?”
男人沉吟了一下问:“小鬼,你叫什么?”
我想他大约还是不放心,不过记得我的名字也好,将来就不会找到成明头上,于是道:“我叫于念恩。”
他点点头,转眼间消失在夜色中。
栉风沐雨才能变得更加坚强,饱受沧桑才能褪去青涩换来成熟,历经生死才能知晓生活有多么残酷,才会让人不敢得意忘形,步步为营,如履薄冰。
我站在夜风中,面上带着十二岁孩子不曾有过的肃穆,心头如浪掀三尺,久不平静。两天两夜的担忧,从恍见鲜血的那一刹,我觉得自己隐约看见了世界的样子。它不是宁和静谧的,也不是能用道理讲得通的,它可以转瞬之间夺去任何人的生命,它可以任人执火明仗肆意妄为,软弱的被欺,强悍的欺人。它不是我所想象的美好,它让我不知所措,有点惶惶无依。
这个村子,这样一个小小的世界。好的坏的,都是那么的小,不足以构成世界所有的色彩。这里的人们,朴实的农户,一辈子都像耕牛样的一步一个脚印,包括我。我们都有善,那是未开发的自自然然的与生俱来的良心,没谁说,只是一辈辈的做着。我们也都有恶,算计着小小的银钱,谁讨了便宜谁吃了亏,会说些风凉话,会偷偷记恨着谁。连我也会自私的想着,如果李凤毛一直病下去,就不会担心他爹知道后给成明使绊子了。但是,那都是小小的微不足道的恶,不见血,不伤人,不会轻易夺去谁的性命。
……
有点怕,有点无奈。失望与难受,当一个人长大时都必须经受,而一个男子汉,没有倒下的道理。
我躺在院子里的垛草上,紧紧的抱住腿。想着爹爹立在窗口,淡淡的念着——
逝者如斯夫,来者犹可追。
也许,总还是会有欢欣与希望,不然,生者何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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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发文,感谢所有大人的支持和鼓励。
我一向口笨,不会说别的,只是希望各位大人看的开心就好,即使不痛快也可扔个炸弹上来,没关系。从写文开始,大人们就要和我共度好长一段时间了,所有的一切都可以磨合,每个人都是来日方长。朋友一词本就是有着共同目标的一群生物,一起哭哭笑笑打打闹闹,不枉痛快记忆一场。
清酒一壶,随时伴君,一笑一陶然。
——阿初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