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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我以木桃 ...

  •   在日复一日的上课和社团活动中,天黑得越来越早,风吹得越来越凛冽,绿叶无端就染上了黄,校园里的菊花早已谢去,校道上的落叶却越积越厚,十一月的雨淅沥绵长,没有晒过太阳的衣服总是有股闷湿的感觉,已经很久见不到太阳的人似乎也厚重得提不起一点精神来。
      幸好,篮球馆里像艳阳高照的夏天。永远的背心短裤,强健的肢体,有力的动作,抖擞的叫声和蒸腾的汗水,给人一种错觉,时间一直凝固在六月。
      半夏换好鞋,拿好资料走进球场休息区,毫不意外地看到离光在练习投篮。
      这孩子的世界里似乎只有篮球,也只有对着篮球,他的眼睛才会笑。
      袁半夏欣赏了一下离光流畅华丽的姿势,转头向观众席上的离光亲卫队打了个招呼。
      她喜欢她们,感叹这种天天不拉场场支持的执着,感动于强烈又纯粹的爱。殷离光或许从来没注意到,自己是多么幸福的一个人。
      不过,他可能压根就不需要这种幸福……只要他有篮球,周围的人事物对他来说,大概都是不存在的。袁半夏叹了口气,曹先生说得一点没错,各有各的缘法,各得各的泪罢了。
      身后的门被推开,有脚步声,也有风灌入,半夏忍不住打了个寒颤,搓了搓自己的双臂。她伸手想去拿围巾,身子却突然一暖,尉迟的运动外套已经披在了她身上。
      “啊,学长。”她紧了紧外套的襟口,并不打算矫情地脱下来还给他,还不如放纵自己享受这点温暖。她低头假装不经意地深吸一口气,他的味道和他的人一样温柔,还带着些微水蜜桃的香甜气息,“今天这么早,不是有课吗?”
      尉迟就在她身边做着伸展运动,已然长成的男性身躯结实修长,毫不吝啬地展露力量和美感,看得半夏突然间有点口干舌燥。
      “原本是,不过老师没来。”
      “尉迟,是不是一个姓谢的老师?”听到他们聊天的张大壬过来插话。
      “是的,谢心俞老师。”
      “听我哥说,昨天她骑车回去的时候被人抢了金链子。”张大壬家三代都是公安出身,他大哥工作的警局正好就是Z大辖区。
      “不是吧,最近的治安是不是变差了?”
      “老张,你哥拿着我们纳税人的钱都干什么去啦?”
      “你小子找死啊,什么意思啊你?”
      球员们纷纷围过来发表意见,开始围绕治安话题展开了讨论。
      只有殷离光还在那边安静地运球上篮。世俗纷扰,对他来说,是无需也无暇顾及的遥远。
      半夏很羡慕殷离光,能简单又直接地生活着。只是她也很困惑,一个人怎么能就这样生活?
      她的疑问,最终在本次社团活动结束后得到了答案。
      “半夏,你知道衣服怎么才变干净吗?”离光问得很严肃。
      袁半夏汗,“这是脑筋急转弯还是冷笑话?”
      “不是。我想知道衣服为什么不会变干净。”离光百分之一百的认真。
      “那个……变干净,要学啊……衣服没交学费神马滴……”半夏语无伦次了半晌,才想到重点,“谁的衣服不干净?”
      “我的。”
      “!”半夏表示不理解,“你要你的衣服现在变干净?”
      “可以吗?”
      “我能说不可以吗?”她的黑线已经长过长寿面了。
      经过好几轮的鸡同鸭讲,她终于明白,离光住的公寓本来有个阿姨负责一日三餐和打扫,但是阿姨前两天说家里有事请了假就再也没来过,他爸妈似乎也没派新的人过来。
      离光第一天吃掉了家里剩下的面包当早餐,穿了佣人前一天洗好的运动服,吃了泡面当晚餐;第二天吃掉了学校自动售卖机上的面包,穿了从衣柜里拿出来的训练服,吃了最后几包泡面。今天是第三天,一早有个女生拿着爱心便当等在他家门口,离光终于不至于沦落到没有早餐吃的地步,然而身上的训练服已经是最后一套,家里的泡面也没有了。
      “这世界上不是有种东西叫洗衣机吗?”袁半夏指着殷离光公寓里那台功能多得要死的西门子全自动智能滚筒洗衣机很抓狂。
      殷离光点头表示自己知道,然后掀开盖子,把衣服放进去。之后很纯真地看着半夏几秒钟,又打开盖子,把衣服拿出来,走向阳台。
      “等下!你要干嘛啊?你拿着衣服去哪?!”
      “不是要晾起来吗?”殷离光指着周围的人家,家家户户的阳台都或多或少晾着衣服。
      “你不是没洗吗?!”
      “我洗了啊,就是没变干净。”殷离光无辜且无奈。
      又经过好几轮的鸡同鸭讲,半夏终于又明白,殷离光脑子里的确有洗衣机的存在,只不过他从小到大看到的洗衣程序就是佣人把脏衣服放进去,佣人把干净衣服拿出来,佣人晾衣服。所以他不懂,为什么他放脏衣服进去,可是拿出来的不是干净的……
      她终于知道,这个人是如何简单地由始至终地只为篮球活着。
      袁半夏接到尉迟的电话的时候,正在手把手教殷离光怎样使用洗衣机,并且计划着给他做晚饭。她用一句话就解释清楚了所有来龙去脉:“报告首长,我接受组织委托,正在照顾篮球界的陈景润。”
      鉴于最近Z大附近的治安变得不太好,尉迟和半夏约好了时间来接她回校。半夏给他开了门之后,又急急忙忙跑进了厨房。尉迟跟进去一看,笑了。殷离光身上系着一条完全不合身的围裙,正委委屈屈地弯着腰学习如何洗碗。身高才到他肩膀的半夏右手叉腰,左手上下翻飞指点江山,神情是标准的恨铁不成钢。角落的垃圾桶旁边,是一堆玻璃碎片,大概之前曾是只杯子。
      尉迟挽起袖口,正想上前,但那句“我来吧”才说出口,就被半夏一伸手拦在了前面。
      “学长,请让离光自己来。不然他一辈子也学不会。”
      尉迟有那么一秒真的被半夏镇住了。这个瘦瘦小小的学妹一旦对某件事物坚持起来,那种气势简直可以称得上凶悍。这时候,她不是在说服他听她的,而是在命令他,震慑他。他被拦在她身后,看不到她的眼睛,但他知道那双眼,必定像她面对夕阳下的足球馆诉说自己对那项运动的喜欢和坚持一样,闪亮如星。

      “本来是要找你说说最近活动的安排,不过今天也晚了。”尉迟推着车和半夏慢慢走在回校的路上,“明天我要外出,跟一个山区援建的追踪报道,具体回来的时间还不能确定。篮球社要拜托你和钟衍了。”
      半夏沉吟了一下,“这样啊……新年的练习赛,我还想着在这两天跟那边的经理定下来的,看来要继续拖。”
      尉迟有点不可置信地挑起眉,她居然搞不定?“让钟衍帮你一下,如果有问题的话。你来之前,外联是他和我一起做的。”
      “钟衍帮不了。”袁半夏叹了口气,“书面协议的签订,对方指定你过去。”
      “L大的篮球经理?是谁?”尉迟确定自己没有印象。
      袁半夏想起了那个飞扬跋扈的女子,语调轻慢,眼神睥睨,长得再端庄美丽,也无法让人起亲近之心。明明一开始和半夏接洽的是一个朝气蓬勃的大男孩,没想到真正有权利负责L大篮球队外联的居然是个冰山美女。听完半夏关于新年练习赛的计划时,她只有冷冰冰的一句“我可以安排,不过最后拍板,我要尉迟越来。”语气听起来就像去寻欢的嫖客,“大爷我有的是钱,给我把你们的红牌叫出来”。然后,她这个篮球社的老鸨应该涂着满脸厚粉,血红大口,甩着帕子招呼贵客:“哎哟您老里边儿请啊,我们家尉迟姑娘可是清倌儿,您老可得疼着点儿啊!”
      半夏当时忍得好辛苦才没有笑场。她没有蠢到去问为什么,觉得留有空间去脑补她的直属学长和冰山美人之间的爱恨情仇更为有趣些。不管怎么演绎,始终不离尉迟越温和拒爱,美人心碎神伤性情大变的戏码。袁半夏瞄了尉迟一眼,越发肯定了他温柔杀手的本质,这杀手还是职业级,根本懒得去记受害人的名字。
      尉迟看着袁半夏的眉慢慢拧起来,然后又撇了撇嘴,再来却是满脸生动的笑,生动得过分了,笑得像只小狐狸,之后看了看他,笃定地点点头,最后又摇摇头。就是不作声。
      他忍不住抬手固定住她的脑袋,“想什么呢?”
      “L大的外联,穆依人,据说是穆殇的堂妹。学长你真的不认识吗?”
      他没有回答,嘴角依然挂着个微笑,继续前行。
      原来你认识啊。袁半夏故意走慢一拍,看着尉迟就这么沉浸在自己的回忆里,没有回头看她,突然心里有些酸酸的。
      穆依人原来并不是无数风过无痕的表白中的一个。
      说好了不要继续喜欢的,但是,再怎么了解他的人,再怎么明白自己和他的不可能,在看到他默认某些事情的时候,还是会难过啊。
      他坚持要来接她回校时她的窃喜,就这么烟消云散了。
      尉迟发现袁半夏没有跟上来,转过身子看到她站在离自己大概五步远的地方,一张小脸像喝过黄莲汤一样皱了起来,以为她在为练习赛的最终敲定烦恼,遂笑着说:“没事,我明天给她打个电话,你和钟衍过去签下协议就可以了。”
      她打起精神,也回了他一个笑容。可是黯淡的眼和耷拉下来的肩膀使得那个笑既滑稽又别扭。
      也许是昏暗的路灯掩盖了她沮丧的表情,尉迟似乎没有留意,低头在自己的背包里摸索了一阵,拿出一个小盒子,“来,我有东西给你。”
      盒子里是个小小的铃铛,特别之处在于铃铛是用各色玻璃拼接而成的,银白金属细丝锔住蓝色、紫红色和绿色的玻璃,以铃铛顶部为轴,旋转成空幻波浪,活动漩涡。瑰丽的色彩和扭曲的线条,充满了诡异的美感。
      “喜欢吗?”尉迟看着她那双眼睛在夜幕下璀璨绽放,听着那声轻轻的然而还是透露了太多惊喜的“哇!”,其实早已知道了答案。
      袁半夏伸手摸了摸铃铛裙边不规则的金属走向,一股熟悉感油然而生,“这种风格……是高迪吗?高迪的铃铛?”
      他的小学妹又给了他一个惊喜。她没有说好漂亮,也没有说好特别,她一看就知道这是高迪的铃铛。
      “嗯。前几年去巴塞罗那玩的时候买的。”他极少在旅途中买东西给自己,选其他人礼物都是有大致的方向和设想的,比如送烟灰缸给外公,送各种材质的国际象棋给父亲,送陶瓷摆设给母亲。只有这个铃铛是个意外。锔玻璃的手艺在西方虽然很流行,但是能在一个小物件上运用得如此恰到好处,倒是生平仅见的。它还是他见过的,最有高迪味的纪念品,这么一个小玩意,充满了那位建筑大师奇诡而奔放的奇思妙想,色彩的碰撞和线条的延伸都有一种不加掩饰的渴望和呐喊。于是他神使鬼差地就买了下来,一个对他来说其实毫无实用性的小东西。
      他几乎都忘了这个铃铛的存在,如果不是最近周末一群人结伴出去看西甲,在酒吧听到袁半夏跟着电视唱巴塞罗那队歌。加泰罗尼亚语流畅豪迈,她满脸都是虔诚和欢喜。那一瞬间,他甚至想自己是不是做错了,把她拐来当篮球社经理,似乎他从来就没有真正去体会过她对足球的感情,大概在他的潜意识里,女球迷都是经不起考验的肤浅。半夏的能力和韧性是他看中的,既然她能对足球有一时的喜爱,那么他完全可以把这种喜爱扭转到篮球上来。然而他错了。
      一个小小的冲撞都能让她紧张得双拳紧握,巴萨每一次进攻她都无法克制地叫好。她可以为了维护自己球队的利益,站出来跟对方球迷理论裁判的判罚是否有理,从慢镜头的各个角度解析球例,还引述了对方球队之前的犯规和踢球作风问题,辩得对方哑口无言,整个酒吧看球区的人都对她行注目礼。那时候的袁半夏,声调是冷静的,头脑是清晰的,态度是礼貌的,唯有一双眼睛里烧灼着火光,无所畏惧,让她整个人看起来狂野而美丽。她应该不知道,巴萨取胜之后,那个球迷还恼羞成怒地打算过来教训她,只是张大壬他们一站起来,都是一米九零以上的魁梧身材,对方就自觉后退了而已。那时候他就想过,她这种狂热,是不是经常让她陷入不自知的危险里。
      “学长……学长?”袁半夏叫他的语调已经带上了疑惑,提醒尉迟他的想法走得太远了。
      “拿着吧,这个铃铛最适合你。”他掩饰住自己的失态,不容拒绝地把盒子放在她手里,一如既往温和微笑,“我想我们最好走快点,门禁时间快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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