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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忆当年——生存 秋天,我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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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我终于可以上学了,我成了当时加州小学,十几个亚洲孩子的其中一员。走在各种暖发色当中,黑亮的冷色调显得格外扎眼。尚未熟练的英语,有些腼腆的个性,让初来乍到的我希望自己变成透明的。以前在孤儿院训练出的韩式礼节并不是很吃得开,甚至会在鞠躬时被人扯住头发。在学校里我觉得自己像个小丑一样,呆在一个大马戏团里。我每天期盼回家,和父亲一起弹琴,画画,聊天。
可父亲却并没听见我的心声,与我的相处永远要再加上一个托马斯叔叔。每当想起他们一左一右站在钢琴旁边指导弹琴的情景,倒像是温馨美满的一家人。在那时我就不止一次的疑惑过,为什么像父亲这样的人会和做餐饮业的母亲生活在一起呢?两个人无论从年龄,相貌,性格,爱好,品味上都完全不搭调!他们几乎很少交谈,更不要说眼神的互动了。托马斯叔叔不在的时间里,父亲的所有语言几乎都是为我而发出的,母亲则几近沉默。但我并不认为她是个冷漠的女人,从她每天不同的缤纷服饰上就可以猜出。内心冰冷的人,世界是黑白的,如我。
或许因为与无法沟通的原因,我始终认为母亲讨厌我。自幼的群居经验,让我过早懂得“多做事,少说话”的生存之道。她不在的时候,打扫下房间;听见她回来时的引擎声,去给她倒杯水放在餐桌上;她出门前,默默的先在鞋柜里找出最搭配的鞋子,放在门口`````` 我努力用肢体语言代替语言来表达,我不知道该怎么说的敬爱。终于,她也发现了我的细腻,在一个秋风飒爽的早晨,她送了我一件土黄色的毛衣。我把它穿在身上,温暖的气息绕着我转了整整一天。我的孩子气还没有完全被沉重的心事泯灭,仍会为一些小小的成就,快乐到连蹦带跳。
日子平淡,有序的进行着。逐渐适应了环境的我,正按照当初修女所希望的方向一点点成长着。在好似两个父亲一个母亲的环境中,摄取爱的营养,小心翼翼的享受家的感觉。除了学习之外,还会定期的给大海彼岸的修女写信,将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喜怒哀乐向她诉说,让她安心。然后等待她的回信,告诉我院里的趣事,分享我的喜悦,安慰我的恐慌。我用八十年代,对孩子来说几乎唯一的的方式,传达着我对故乡的思念。我在一点点长大的同时,更加珍爱在我身边的,曾经的,照顾关爱我的人。
如果日子可以一直那样安逸,平静的过下去该有多好啊!我曾不止一次的这样想过~~~
那一年的狂欢夜,真的好难忘。我穿着母亲带我去买的黑色小礼服,站在校礼堂的台子上,第一次当众举起金光灿灿的中音萨克斯(Alto saxophone)。一曲《回家》用来代表我三年来辛苦的反复练习,将气从胸口通过舌头,嘴唇化作悠扬的旋律,再透过扩音器回荡在空气中,时间仿佛凝结了,其他声音消失了,世界只剩下它~~~~萨克斯,在乐器中有着 [无以伦比的风流绅士] 之美誉,要演奏者的气,舌,唇,手指完美的配合,再通过潇洒的演奏风格,展现既可激烈狂燥又可安镑深沉,既滑稽又富于伤感的音色。它有种令人疯狂的魔力,随着演奏者的心而强弱起伏,富有感情,给与灵魂! 我的托马斯叔叔就是一个将灵魂交给萨克斯的男人,他把我引向这奇妙的魔咒中,我也深陷其中。
这几年他对我付出的心血与爱甚至超越了父亲,对我的悉心栽培让我至今仍存感动。如果没有发生后来的噩梦,我想我会一直尊他为恩师。看到他湿润着双眼飞奔到台上,我没有吝啬拥抱,惦着脚与他紧紧搂在一起。这时的喜悦,只有和一起经历过程的人同享,才能体会得到升值的快乐。直到,一直在身后为我伴奏的父亲和我们抱做一团,我才真的听见掌声,口哨声,叫喊声。我夹在他们俩中间,可以听到他们节奏一样的心跳声,激动地泪流满面。
我下了舞台,又回归现实。还是原先的环境,原来的人,却是截然不同的态度,真讽刺。我有一种咸鱼翻身的感觉,面对明显亲切,热情了的同学们,我没有感到有什么特别的愉快。以前的那几个不止一次撕扯过我头发的小子,如今竟然大言不惭的自称 “我们是朋友!” 我假笑没吱声,免得挨揍,但我心里藐视他们。那时候的我是个斯文,胆小,上进,在父母亲,师长面前讨好的乖宝宝,自然不想惹事。再说,当时还不会什么运动的我,虽然不算矮,却瘦的跟杆儿似的,哪敢惹那几个壮的跟犀牛仔一样的家伙。本以为他们只是说说,没想到还不是普通的粘人,竟然拽着我逃课,一起去玩儿游戏机。第一次接触那东西的我,一直忘我的玩儿到天黑,回到家看到父亲,母亲,托马斯叔叔,学校老师一群人焦急,惊讶的表情,我惭愧的无地自容。不过,打那儿以后,父亲买给我一个家庭用游戏机,是可以插卡的那种,每天可以玩儿一个小时。
母亲对我的关注也逐渐多了起来,并且教我认汉字,背唐诗什么的。在学习中我了解到,母亲也不是在美国出生的,故乡是在中国的沈阳。那座城市我在中国留学的那两年里去过,没有北京,西安的名胜古迹,也不像苏杭,桂林那样风景宜人,给我的印象是一个工业化城市。母亲她是快中年才去美国的,又是在华人圈儿做事,所以语言代沟很大。我问她关于她和父亲的事,她只告诉我他们认识五个月就结婚了,然后父亲就帮母亲开了间馆子。我傻傻的猜想父亲一定是对母亲一见钟情了吧,心里还是很爱母亲的吧?
本来,我的汉语课一周只有两次,都是母亲抽空儿教上一两个小时。说老实话,初识汉字,完全就是鬼画符,也不知道后来我是怎么又想起学繁体字的。总之,我是从天地玄黄,宇宙洪荒的韩版千字文开始起步的。母亲见我学的用心,就每天在我放学后将我接到餐厅,在那里做完学校的功课再学习汉语。在那里从厨师到服务员清一色都是中国人,整天叽叽喳喳的好不热闹。我的一口东北方言,乱七八糟的麻将打法,就是那里练就的。也不知道他们咋就那么快乐,我往那儿一坐,就会觉得开心。
因为母亲把我接走这事儿,托马斯叔叔还跟父亲大发过一次脾气呢!好像是说我会被毁掉什么的!母亲也是个固执的人,二话不说随后便带着我的乐器箱上下班。于是我的练习场,从封闭的乐器房改到了大街上,把我的脸皮练的越来越厚,还会伴着乐感,随性的扭一扭。然后六,七点钟,托马斯叔叔和父亲就会来接我。自从,我与母亲亲近以后,托马斯叔叔就变得有点暴躁。虽然还不至于像对父亲那样,对我大吼大叫,但紧绷的脸,用力敲打乐谱的声音仍让我感到畏惧。
因为练习时间延后了,音乐课变成了晚上。钢琴还好说,萨克斯的声音渗透力极强。为了不扰人清梦,我们不能在父亲家上课了。而改到去托马斯叔叔家那边上课,因为他家那儿很僻静,几乎没什么人经过。那是一栋的二层楼,前院,后院都很大,还有十来棵大树。这些年托马斯叔叔却一直一个人住,据说,他也接过婚,只是没几年就结束了。一个男人的屋子里,怎么可能会干净,地上的灰尘几乎都可以用厘米来计算了。
这栋青色的房子,也是我二十多年来经常梦见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