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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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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若确实繁华。这是我走在这座美丽小城的大道上一再感叹的主题。街面宽广而且干净,路边的小贩也比吴镇多得多,人来人往的,有许多衣裳华贵,体面,一看就知道是有钱人家的主。还有三三两两漂亮的小姐闲适地从眼前飘然而过,不禁令人感叹越先进的城市越开放还真是到处通行的道理。
这可是我来到这个世界第一次看到如此热闹美丽的城市,有些兴奋得左右张望,英娘伸手拉住我蠢蠢欲动的身子,略略严肃地说道:“先找个活赚钱,今晚我们找个农家住,可别住客栈了。”我撇撇嘴,颇为不爽地答应着,恋恋不舍地收拾了到处逛逛的好心情。
略略想了想,我决定到客栈小店或大户人家当个伙计小厮什么的。也曾想过当个搬运工,干干重体力活也许更赚钱,可是看看自己可能风大些就会被刮跑得瘦弱身体,顿时打消了这个念头。我可不想没干两天就倒下让姐姐伺候着!
从城头到城尾溜了一圈,我沮丧地走回英娘身旁。还真是流年不利,命犯太岁,这个城里,无论长工短工伙计小厮,甚至连搬尸体,做坟墓这些死人活都已经人满为患,毫无空缺……敢情我正赶上民工潮了?!我恨恨地朝天空赏了个中指:就不信天要亡我!
英娘看我这样,倒没说什么,温柔的安慰我,找了个干净整洁的民居带我住下。这里虽然繁华,民风倒还是纯朴,主人家热情地招待我们早早地睡下。我躺在四平八稳的木板床上,决定好好休息,什么也不想,明天的事情明天再烦恼去……
神清气爽的起床,出门找工去。英娘早在门口等着我,淡淡地说了句:“我们一起找。”就拉起我的手上街去。
今天的太阳有些火辣,大街上的行人也不多,偶尔飘过来的嘀咕抱怨,都是在骂太阳老公公。姐姐领着我在一个豪华的宅子前站定,我一看,是我昨天敲过的一家门,想起昨天那个吓人的仗势欺人,连门槛都不让我进,我拉拉英娘的衣袖,和她小声嘀咕。
英娘轻轻的瞥了我一眼,不为所动。这是门开了,一个小厮模样的仆人出现在我们面前。
吓!这不就是昨天那个狗眼看人低的吗?敢情这么一个大户人家就这么一个仆人了!
那小厮似乎也认出了我,正可谓冤家路窄,分外眼红,姐姐正要开口的这一会儿,我们已经交换了无数个眼刀。
“这位小哥……”
吓!!!这是我姐吗?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还没说几个字就已经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英娘,好像才第一天认识她……
英娘才不理我,已经在那边泪眼婆娑地诉说起我们的“悲惨境遇”:“达努人的军队经过我们村,烧光,抢光,杀光,我们家隔壁有个大娘正怀着龙凤胎,竟被他们二话不说就捅死了,刀子还从肚子里进去,那可是一尸三命啊!那群禽兽!我和弟弟好不容易逃了出来,一路上吃野草,啃树皮,我不幸得了重病!看着怎样也是没治了,可弟弟就是孝顺,硬是要出来干活,说是至少也要有钱能好好葬我……”说到这里没再说下去,仿佛已经肝肠寸断,无法言语。
我满头大汗,呆呆地盯着姐姐:天!和她相处一年竟从不知道姐姐编故事的技术一流,可以赶上21世纪伟大的张艺谋了!
英娘擦泪的空挡朝我瞟了一眼,见我神情呆滞,像白痴似的只是盯着她看,马上借势整个身子倾过来,偷偷狠命掐我的大腿,我一疼,惊醒正想大叫,一看她威胁十足的眼神,硬是生生把喊声吞回嘴里,只在一旁委屈得直掉眼泪。
一看目的达成,英娘满意地擦干眼泪,一转头,又是一幅可怜兮兮,凄惨无比的模样,直把那个狠心的小厮看得万分同情,说话都温和了起来:
“这位姑娘,不是我不帮你,实在是我们府上已经没有空缺了!那不然……我去问问老夫人,看看还能不能给你腾个活出来。”
小厮进去有一段时间了,我和姐姐无聊的坐在大门前,看着街上的人来人往打发时间。英娘仍是一幅凄苦的模样,想是因为大门口两个护卫木头桩子似的立在那儿,不能让他们看穿了。
好不容易等到那个脚慢的小厮打开了大门,一瞧,竟然换了一副面孔,一脸的鄙夷。
“老夫人说了,府上早已没有空缺,即便有,也决不给那些编造故事骗人同情的无良小人,你们请回吧!”说完,也不给我们说话的机会,径自关上门扬长而去。
哈!那老夫人可真厉害!
我转眼偷瞧英娘,只见她怨恨地狠盯了下大门,大概觉得有些难堪,竟不理我,径自走开了。我赶紧撒腿跟上,心里苦苦的,也不知该怎么安慰,只好陪着她一路都不说话。
正沮丧地走在晌午发烫的大街上,迎面走来一个流里流气的公子爷,还带了一身的酒气。我眉头一皱,正想拉着姐姐回避,那公子爷白斩鸡似的油手已经招呼了过来:
“哪里来的俊俏妞儿!给爷抱一抱!”
话音未落,人却已经从身旁晃过,也没给我发怒骂人的时间。我正暗自庆幸这纨绔子弟只是喝醉了酒沿街骚扰路人,不会上演强强民女的戏码,英娘却不依,转身快走几步,上前就是一个巴掌!
完了!
我直觉就像掉头跑走,这不是自找麻烦吗?
那边的公子爷被英娘一个巴掌打得酒醒,立刻破口大骂:“你敢打我?!”眼看一个拳头就要不分男女地朝英娘挥过去,我赶紧抢上前赔笑道:“这位公子,我跟姐姐走路不小心撞到你,小的在这给你赔不是了!公子大人有大量,饶过小的和姐姐吧!”
“什么不小心撞到?分明是故意打人!你们知道我是谁吗?我可是赵府三公子!居然敢打我,你们还想不想活了!”说话间,眼角瞥见有两个家丁模样的人急冲冲地朝这边走来,估计是来接这位公子的……
我急得一身是汗,当下什么也顾不得,蹲下身子,拿出无比干净的手帕,心疼地擦起某猪油光发亮的鞋面:“这位爷,这么大热天的,真辛苦阿!小的给你擦擦鞋。请爷饶过小的姐姐吧!姐姐刚和姐夫吵了跑出来,心情自然很差,所以不小心冲撞了爷,还请爷莫责怪!”我一边慢慢擦鞋,一边抬头乞求地看着他,心下思量着怎么着被我这么伺候着也该会放手了,更何况我就不信像他这样大户出身的贵公子愿意和有夫之妇纠缠不清。
果然,也不知是哪个方法奏了效,总之最后那个猪哥高傲地抬抬腿,用鼻子看了我们一眼,扬长而去。英娘气不过,还要上前理论,被我死命拉住,只能回头恨恨地骂了我句“没出息!”,便下狠心不再理我,往前大踏步冲去。我无奈地默默鼻子,一肚子的苦涩和委屈。
想是心情极差,英娘再没心思带我到处装可怜找工作。一路回到小屋,想上前和她说说话,却见她只是冷冷地不理我,想是还在生我的气。我苦笑了一下,却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又是一介小小布衣,凡事自然要能忍就忍,能让就让。且不说那只猪手只是轻轻碰了下脸颊,就算真被他当街抱住,难道还跑到府衙告他非礼不成?虽不知赵府是什么样的人家,可那人既然敢当街自报出身,有恃无恐的,那赵府自然是有头有脸,有权有势得你得罪不起的大户!打他?告他?估计不是被莫名其妙地送进牢狱,就是被那猪哥一不做二不休真真强了去,到时候只怕怎么求饶都没用了!
好在那个公子哥还顾及些,我的小小威胁才奏了效……我苦涩地摇了摇头,其实这些姐姐又何尝不懂?我就不信会编那样故事博同情的她会不了解我的用心良苦,只是……我无声地哀号了一下,该不会又是面子问题吧?!!
英娘顾着生气,我却不能闲着,眼看着这银子撑不上十天,这工作还是要尽快找到。我拖着沉重无比的腿把昨天拜访过的人家又挨家挨户问候过,学着姐姐装可怜,甚至装病,可仍然一无所获。有时候那管事的明明已经非常心软,为我的“悲惨遭遇”抹了一把同情泪,可一转身,或者又遇到厉害的当家,或者实在没钱再多养两个人,或者嫌我干扁瘦弱实在不好用 ……总之,由于各种各样让人气得跳脚的理由,我在夜色降临之前低垂着头,回到小屋。
英娘看来是气消了,虽然还不大和我说话,却亲自下厨给我做了怀念已久的饭菜,还打了洗澡水供我洗澡。我感动之余,忍不住就想抱抱她,却被英娘一脸嫌弃地避开,让我脆弱的心小小的受伤了一下。
轻哼着歌,我全身放松地享受洗澡的痛快感觉,虽然今天发生的事让我觉得衰到家了,不过我一向是个很看得开的人,既然决定了把烦人的事扔给明天,现下就要好好的享受享受!正舒服地往身上浇水,耳朵里却敏感地听到一些可疑的细小声响。我不由自主地僵住身体,随即想到现在是一个男生的身体,没什么好看的,就不甚在意。
可是那声响仍然存在,以证明不是我的错觉,而且还越来越大。我心念一动,要好好耍弄一下那些淫贼,于是深吸了一口气,猛地从浴桶里大刺刺地站起来。就听到窗外几声闷响,估计是摔做一堆了,我得意起来,闷笑着穿起衣服,正要出去看看是哪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淫贼在此作怪,却听得其中一人气愤难平地咬牙说到:“娘的!是那个干干的臭小子!”
顿时火气直冒,抡起门边的木棍,冲出去就是一阵乱打。
打也打了,气也出了,一股久违的疲惫感觉席卷了我,恩……正好睡个好觉……坠入梦乡前,傍晚拎回家前听到的消息:明日秋楼第一名倌要公开招名贴身小厮的事跳进我脑海里,最后打个呵欠,我舒舒服服地睡死过去。
第二天起了一个大早,想着可能会有不少人都眼馋着盯着这个肥缺,要早早过去排队才成。想来也是惭愧,转了这几日,竟从未想过青楼妓院才是最好赚银子的地方,就算不做那迎来送往的勾当,那青楼里的伙计也比一般人家的赚钱些。我拍拍脑袋,好好抱怨了几声从21世纪过来还没适应好的脑袋瓜子,然后屁颠屁颠地冲向秋楼。
秋楼是安若城里最精致的建筑,据说是当年安若将军亲自督工建成的。至于它现在为什么会沦落为一座青楼,还是一座妓女,小倌样样俱全的超级大妓院,就不得而知了。走进门一看,大厅正中竟搭了一个漂亮的戏台,像是比武招亲似的,红红绿绿的,环肥燕瘦往来穿梭,好不热闹。我着实吓得不轻:难道招个小厮还要到台上经济一番吗?赶快寻人一问才知道,今天不仅是第一名倌招小厮的“大”日子,还是几个当红新人拍卖第一次的“大喜”日子。我心下一抖,眼尖地瞧见台后几个俏丽的身影,被火红或粉的艳丽衣裳遮盖住,瞧不见面容……心里有又酸又苦的味道慢慢溢出来,我赶紧闪进边上的走廊,朝“面试”小厮的屋子奔去。
有个领路的伙计把我带进屋,便示意我一个人朝里屋去。我疑惑地打开门进去,却被吓得愣在当场!
眼前是一幅血淋淋的画面:一个艳丽无双的美丽少年正十分诡异地吃着自己的手指头,血沿着断指流下,洒了一地。少年啧啧有声地咀嚼着自己的手指,还露出一幅满足自得的表情……这样一幅可怕的情景任谁都会惊叫着吓跑吧?不过我的脑海里只闪现出当年看《大明宫词》里的一个片断:小太平用吃假手指的方法吓跑了求婚的异族王子,那假手指……怎么说呢?就像现代的街上叫卖的长条夹心麦芽糖,只不过把夹心换成番茄酱之类的东西……
看着少年得意洋洋的表情,我几乎可以十分的肯定他在玩假手指的游戏,于是气定神闲,好以整暇地看着他,顺便回赠几个更加诡异的笑容,看他想演到什么时候。少年本来还自信满满地吃他的手指,仿佛和我比耐力似的,一边还不动声色的小心观察我。我大方的站在那,笑眯眯地让他欣赏个够,屋里异常地安静,只有少年嚼烂手指的恐怖声音轻轻地响着。终于,在我忍不住在心里打了个呵欠,考虑是否可以就地躺下睡一小个回笼觉的时候,少年终于吃光5指,愤恨地露出真正的手指,眼带杀气地盯着我,想是已经看出我早已识破他的把戏。我眼珠一转:这可是我未来的金主啊,得罪不得!于是狗腿地主动向前,点头哈腰地解释道:“公子啊!你的考题其实是很厉害的,看到这幅景象就吓破胆,还不顾主子自己逃命的人哪配当像公子如此神仙般人物的小厮!只是以前我娘常用麦粉包了番茄,红糖什么的给小的当饭吃,有时候看它长得像手指,也就拿它吓吓邻里的小孩玩儿,所以刚刚看公子玩在兴头上也就不敢打扰。其实公子这招还是很厉害的,小的只是碰巧见过,若公子不高兴,再出个题考小的,小的一定让您开心满意!”一段话下来,真是马屁拍得连我都听不下去,正挖苦自己回去以后说不定能在官场混上一混,一个柔中带媚,直让人酥了骨头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秋音这次可不准耍赖,有我作证,可非收了他不可!”
左边一扇“窗”(应是门)骤然打开,走进来一个风华绝代的倾城美人。
该怎样描画这个人啊!
想到红楼梦中嬉笑怒骂的王熙凤,却只是一身水蓝的长衫,除了手上的白玉镯子周身再无饰物,全没有那样的珠光宝气;想到与世无争超凡脱俗的小龙女,却又梳着精致的发髻,虽只用一条浅蓝的丝带束着,可终是沾染了红尘俗气,带了娇,透着媚,和俗世千丝万缕地牵绊起来。我惊艳,我赞赏,可最后终归要在心里遗憾地摇头:这般倾城之姿,原是无所谓生在一名男子身上,可却偏偏带了女气,是的,女气,不是透着脂粉味的女生女相,而是那种让看过之人无一不可惜她生错性别的女气,硬是让他成不了均以非凡的男儿,却也分明不是美丽俏佳人,矛盾得让人忍不住一声声感叹。
怕是受过什么见不得人的调教吧?我暗暗猜想,禁不住为他心酸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