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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二十二 ...

  •   杜毅帆的故事告一段落,接下来该说说杜毅帆和夏普普的故事了。
      夏普普对自己有意思,杜毅帆早就看出来了,赵晓禾对自己有意思,他也看出来了。事实上,二中很多女学生对他有意思,他都看出来了。起初,他心里有些惊讶,不知道自己原来是长得挺招人待见的,一副好皮囊竟然能让他在这个小城市里受到如此盛大的众星捧月般的礼遇。可是,他的心已经习惯了天津那个大城市,习惯那里有一个叫方露的女孩子做他的女朋友。这里的风物人情对他都是陌生的,他来这里纯属是要躲避失恋给他惹来的一身伤感,但失恋只是暂时的,因此他不会长久地留在这个小地方,也因此根本没打算接纳这里的任何东西,包括一份崭新的感情。他对方露还没有死心,觉得只要方露还没有开始讨厌他,他就应该穷追不舍下去,就像方露当年那般疯狂地追求他一样。不就拉下脸来说几句讨女孩子喜欢的甜言蜜语吗?他什么困难都没有,完全说得出口,百分之百有信心让方露从前女友再变成现任女友。
      杜毅帆一觉睡了两天,又在医院调养一个月,除了伤口不时的疼痛外,他得承认这种在床上过的日子是幸福的。困了睡,饿了吃,醒了就无限制的发呆。不要以为发呆是无聊的表现,对他来说,发呆是一种顺其自然的习惯,是他心灵自由飞翔的好时光,他打心底里喜欢这个习惯。
      可供他发呆时遐想的内容有很多,比如回忆过去:从他和方露初中的暧昧开始回忆起,一直到这个夏天彻底的结束——四年多的时光,值得回忆的故事却少得可怜。他用几分钟的时间就能像过电影一样把这段过分平淡的爱情回味一遍。他没有给方露买过礼物,没有逗她笑过,甚至没有主动牵过她的手,男孩子向女孩子播散浪漫和温馨的本领,他一次也没施展过。他对方露的感觉始终是不疼不痒的,但在回忆里这段感情却时常带给他追悔莫及的痛楚,就像被人冷不防地在心口捅了一刀,他说不出那感觉究竟有多痛,但留下的刀疤是真实的。这样的爱情就像一杯乏味的白开水,品尝的时候它最无味,不冷不热,不甜不苦,但回味时数它的后劲最大,最解渴,也最让人依恋。绕了一个大圈子,他才终于明白,那些方露走在他左侧的日子对他来说是最为甜蜜的陪伴,在这样一无所有的年纪,一个柔弱的女孩子能给你的最好付出,也就是这默默无声的陪伴了。“方露的确是个好女孩儿!”他禁不住赞一个,深怪自己没有早些发现这个优点。现在,她毅然决然投奔到别人的怀抱里去了,他的心跟着变得空落落的。这感觉不是疼,而是莫可名状的难受,一旦被唤起就会让他每寸肌肤,每处关节都不舒服,里面跟爬满了敲骨吸髓的蛀虫一样,弄得他抓耳挠腮,在病床上翻过来又滚过去。气急败坏的时候,他紧闭双眼,两只手攥成拳头状,“砰砰”地用力砸床,直到刚接好的两条肋骨被弄疼了,身体拱成个大虾,再也抬不起手来供他自虐,他才彻底安静下来。
      少年犯的生活也是他回忆过去的一项重要内容。如果说关于爱情的那部分回忆是一种说不上来的痛苦滋味,这部分回忆则可以准确的定义为切肤之痛。对,那些经历至今都是可触摸的。关于这段经历,他总是极力压制自己不去想起,有时头脑当中无意点燃了这个念头,他都会拼命搜索存储在大脑中的其他事情以压制住这段不幸的复现。有什么值得回忆的呢?无非是一群犯了错误的混蛋少年和一群拯救他们的模范警察的故事,从价值观扭曲的坏少年到知错就改的好少年,这段历程是包含着血和泪的沉痛历史,他不想揭自己的伤疤。他曾以为走出那个斑驳陆离的大门,这辈子都不会再想起这个无知又丑恶的灵魂聚集之地,这个地方令他恶心、作呕。可是,人就是这么奇怪,越不想记住的东西,反而越会频繁地被记起。
      过去尽是些悲伤的经历,他不能选择让这些记忆消失,但他可以不让自己在这些不痛快的回忆里沉沦,他有办法逆转这种不幸的局面。怎么办?放下自己的事,想想别人!
      他静静地躺在铺着纯棉白布的病床上,一只手输着液,一只手被枕在头下面,开始让幻想飞起来!奇怪,每次他要描绘美丽的蓝图时,脑海里总会出现二中那座让人沉闷压抑的教学楼,里面坐满了为理想而埋头奋斗的花样少年,给人的压迫感和紧张感足以让他这种没有理想和追求的人望而生畏。但这座楼还是很吸引他的,因为这里还有一批活得纯粹而快乐的身影,他们是阳阳、智渊、普普、赵晓禾、陆羽……他和这帮人并不熟,但正因为隔着一段不近不远的距离,他才得以嗅到他们身上的单纯和阳光气息。除了不得不伏下头来学习,这是一群活得无忧无虑的少年,是一群相信未来一定美好的热情少年。他羡慕他们!只不过比他们大了两三岁而已,这种自信的感觉在他身上已所剩无几了。
      看夏阳阳和许智渊两个人多亲密啊,从来没听到他们争吵过,许智渊在谈恋爱方面比他高明多了,对夏阳阳言听计从;两个人有着共同的奋斗目标,并肩作战,谈恋爱和高考两不误。这种感情既充实又真实,他们的人生该过得多美啊!还有第一次来到这里时,在办公室里看到的那三个高一的学生,多少次下楼的时候,他都会看到两个女生和一个男生三人并肩行走的景象,在这个学习氛围浓厚的校园里他们显得是那样特立独行,边走边咋咋呼呼地说着各种话题,一边聊一边毫无约束地哈哈大笑,激动起来又是追又是跑,那没心没肺的样子惹来周围人的侧目而视。他们才不在乎,依旧我行我素。突然,不经意地一个回眸,这三个少年不闹了。他们注意到了他的存在,都敛声屏气不说话了。不得不承认,在这个校园里,他和这三个少年有着不解之缘。看,那个第一天在办公室里羞得脸红的女生又低下了头。哈哈,她脸皮可真薄,动不动就害羞,和刚才的犀利劲儿完全不符。不过,她为什么一看到自己就羞成这样子呢?他不自觉地嘴角上扬了一下。再看她身边的那个女生,倒像是不知害羞为何物的生猛人物,竟然肆无忌惮地盯着他,一直到他的背影也消失在视线里。
      若要问感觉,他对那个会害羞的女生好感更多一点,为什么呢?第一,他已经知道她是夏阳阳的妹妹,名字叫夏普普;第二,一个会害羞的女生比较惹人怜爱,在办公室她红着脸回过头来看自己的情景常常会无意地进入到他的脑海里。何况她长得的确是漂亮,修长的身材,白净的皮肤,忽闪的圆眼睛,绑在后脑勺的马尾,走起路来一甩一甩的,第一次见到时,他就忍不住赞叹这个小城市竟能生出这样水灵的女孩儿,这种“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美在天津这个大城市的女孩子身上已经很少见到了,她们过早地丢掉了身上的清纯可人劲儿。“她应该是二中很多男生心目中的初恋情人”他胡思乱想起来也很不靠谱。相比之下,那个瞪着大眼看他的赵晓禾盯得他浑身怪不自在,他恨不得回过头去给一顿拳头,让她赶紧闭上眼睛。
      只要不想麻烦缠身的自己,日子就是快乐的,时间也过得足够快。他是被进来换吊瓶的护士拽回到现实中来的,再想回到刚才的神游中已经不可能了。他勉强翻个身,看到了摆在桌子上的那些花花绿绿的圣诞礼物。他极不顺畅地伸出能自由移动的那只手臂,摸了摸这些东西,挑到了那个最大个的,拿牙齿咬开缠在紫色塑料纸上的彩带,一个红得发紫的大苹果映现在他面前。“嚯,好大一只苹果!”他自言自语地赞叹起来,还不知道这些东西都是倾慕他的那些不知名的女孩子们送的。
      这么大一个苹果,可怎么吃啊?从哪里下嘴合适?他开始犯难了。“就从颜色最红的地方开始!”他下了最后决心,并打算把整个苹果都干掉。卧床数日,他的胃口被养得出奇的好。况且,这个苹果红得实在诱人,红得最深处已经变成暗紫色,咬下去一口,味道甜得腻人,这让一向悲观的杜毅帆怀疑它是否得了黑心病,毕竟正常的苹果很少会这样在色相和味道上都极好地满足人类挑剔的味觉。就这么想着,他啃苹果的口下意识地变小了,生怕咬到又黑又苦的烂心。这种谨小慎微的啃食活动持续了大约两分钟,他有点失望自己还没有啃到烂核,赌气似的狠咬一口,这下好了,一股干涩的苦味立刻在他的口腔蔓延开来,他忍不住将它吐了出来。
      “Oh,shit!真是烂心的!”他为自己刚才冒傻气的行为懊丧不已,也怪自己这张乌鸦嘴让自己吃了苦头。他把啃了一半的苹果放回了桌子上,身体转向另一侧,不再看它,心想:“真是金絮其外,败絮其中,这话一点儿不假。真搞不懂,为什么外表美的东西,内里会腐烂,或者变邪恶?就像他和方露的关系,就像他的曾经。”
      令他想不通的还有,辉哥他们为什么会这么快追杀到这里来?这是个籍籍无名的小城市,他在此生活还不足一个月,没有朋友,没有交际圈,保密工作做得相当小心,他们是从谁手里得到消息的?这次没挖到他的眼珠子,会就此罢手吗?还是已经等在了医院大门外,时刻准备着卷土重来?
      刺瞎辉哥一只眼睛,他的的确确心中有愧,坐一年牢的惩罚跟辉哥一辈子都要靠一只眼睛活着相比,显得既于事无补又微不足道,所以当辉哥以复仇者的姿态出现在这个小城市,出现在他的面前时,他选择了打不还手,这惩罚是充满正义感的,是他杜毅帆应该受着的。下一次,他还应该这样做吗?不,该做的他都已经做了,他不可能为这一件事让自己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如果真有下一次,他要么跑,要么还手,总之不会束手待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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