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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十四 ...

  •   杜毅帆醒来后第一眼见到的人他的父母。他们昼夜不息地在病床前守了他一天一夜,守得眼睛已经充血,眼珠子都转不动了。如果他能看仔细点,他还会发现他们眼睛里有哭过的痕迹。这一天一夜,除有人来,他们都是哭着度过的。对这个唯一的儿子,他们又爱又恨,既怨悔又无奈。这几年来,他们费尽心机,千方百计地保护他的安全,却终没能逃过这一劫。
      关于杜毅帆的故事,还要从他的祖辈开始说起。杜毅帆的父亲来自C市下属县的农村,他上面还有一个大他四岁的哥哥。他们的父亲是当地建筑队的小包工头,靠着他一身手艺,一家人的生活过得还算富裕。在杜毅帆的父亲十四岁那一年,他背井离乡,带领建筑队远赴天津打工,因为那边工钱高,赚得多。那年七月,一个雨天,他开着小货车在大桥上行驶时,不幸遭遇了一场车祸,与迎面而来的一辆大货车撞到了一起,他先是被夹住,然后右小腿被大货车底下的一个钩子勾住,直拖出十几米远,等司机停下车的时候,他已经昏死过去。幸运的是,他遇到一个有德之人,撞他的司机第一时间将他送到了医院。医院检查结果是右小腿骨折,并无生命之忧。这是不幸中的万幸,让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尤其是在家为他守着两个儿子的妻子,当她听到这个结果时,整个人瘫倒了在地上。从听说他出事故那一刻起,她就跟得了失心疯一样,六神无主,除了干着急,什么都做不了。无助之下,她西求东拜,只求老天爷能留她丈夫一条命,只要有一口气让他活着,让自己两个儿子有个爹叫着,她就心满意足。她没想到的是,老天爷会给她这么大的面子,不仅留住了他丈夫的命,还把一身他健全的体魄也还给了他。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将养三个月后,他照样还是一条好汉。为了感谢苍天的好生之德,她坚持着爬到自家院子里对着苍天虔诚地拜了三拜。
      一个星期后,正当自家亲戚为他福大命大举杯庆祝的时候,医院却给他下了病危通知书,原因是直肠破裂加感染致死。大家没办法接受这个事实,人命关天,一场官司无可避免地打了起来。杜家告司机,司机告医院。为了弄清楚他的死因,医生对他的遗体进行了解剖。当打开他胸膛的那一刻,什么谜团都揭开了。原来,在车祸发生时,他同时受到两辆车的夹击,身体受到了重创,接着又被拖出十几米远,最终造成胸腔断裂,折断后的肋骨就直直地刺穿了直肠。那个时候医疗条件落后,受伤住院往往没有全身透视这一道程序,只能是哪里有伤治哪里。所以,他这个隐蔽的伤口没有被及时发现,直到他破裂的直肠严重感染,高烧不退,最终撒手人寰。
      法院判决结果并不如意。因为他当时属于逆向行驶,在这场事故中应负主要责任。开大货车的司机当时在照章行驶,可以不负任何责任。但毕竟是一条生命在他的车子下面葬送了,司机最终拗不过自己的良心,赔了七千块钱的丧葬费。
      一条人命换来了七千块钱,他活着的妻子仔细算了算这些钱够做些什么。在那个年代,要给一个农村男孩子娶亲,礼金加婚礼要两万;结婚后女方要住新房子,盖一栋新房子至少要花三万,那么两个儿子加在一起就要十万。他留下的两个儿子,一个十八岁,一个十四岁,养活他们到结婚,至少还要二至六年。就算一家人在这几年里省吃省喝,不生病,不出意外,不添置新物品,七千元钱也远远不够让他们活下来。对于一个从此要独自带着两个半大孩子生活的寡妇来说,她和儿子已经没有了活路。这个结果等于摧毁了这个风雨摇曳的家庭。
      多年以后,他们的小儿子终于事业有成,但他经常想起父亲离开的那个雨天。他会哭着说父亲死得太冤太不值了,他本可以活下来的,活着和母亲跟着自己享清福。毕竟,失去了这样一个父亲,他的少年人生开始变得艰难而坎坷。
      失去丈夫那一年,杜毅帆的祖母才三十八岁,还不到四十岁。村子里很多人都悄悄地劝她改嫁,让她趁着年轻,还没变老,可以嫁个条件好些的人家。当然,人家是不会接受她带着两个儿子嫁过去的。可是,她和丈夫十八年来风雨同舟,同进同退,早已成为彼此生命中的一部分。农村人不齿谈爱,但他们夫妻感情的确非常深厚,她觉得即便丈夫死了,她也要坚持为他守节。虽生不再同眠,但死定要同穴。
      寡妇的日子不好过,何况她还要养活两个儿子。所幸的是,两个儿子都比较懂事,让她省心。大儿子性格敦厚老实,不甚聪明,长得人高马大,身体强壮。他在父亲去世前就已经辍学在家。父亲去世后,他成了家里的顶梁柱,大活儿小活都指着他一个人干。他半句怨言都没有,连累字都不说。他愿意在艰辛下长大,代替父亲养活母亲和弟弟。她的小儿子,也就是杜毅帆的父亲,性格比较开朗,非常的聪明机敏,甚至有点儿精灵古怪。他学习很好,一直是班里的前几名。十四岁那年他读初二,家里突遭变故,他本打算辍学和哥哥一起干活养活家里,却被他母亲用笤帚疙瘩生生地给打回了学校去。父亲去世后,他头一次见母亲哭得那么伤心。她忍着泪教训他,牺牲你哥一个人跟我过这种猪狗不如的日子就够了,因为他已经这样了。你怎么也急着要往这苦水沟里跳呢?等你念书有出息了,有的是机会报答我和你哥。你要是跟我们一样在土里刨食吃,你这辈子也别想翻身了。小儿子明白母亲的意思,她是不想让这个家就此沉寂下去,她要让自己的儿子把门户撑起来,并且光耀门楣。他没辜负母亲和哥哥的期望,比以前更努力地扑在学习上,一年多以后,他考上了C市最好的高中C市一中。十八岁那年,他参加了全国高考。他学的是理科,一心想做个医生。父亲枉死,让他心里埋下了挥之不去的阴影,他有着强烈的医生情结,不是为治病救人,而是想救治自己的心伤,做医生可以让他拔掉心里那种带着恨的阴影。
      他马上就可以实现自己的梦想了。可他的母亲等不及了。四十二岁,她被查出患了乳腺癌,晚期。当时,小儿子还在为高考紧张而忙碌地复习着,对家里的情况一无所知。他大哥快要结婚了,找的是本村的一个姑娘,因为姑娘家条件也不好,互相理解,因此人家不要求结婚住新房子,愿意和婆婆住一起,这给杜家省了一笔不小的开支,也正因为如此他们家才娶得起媳妇儿。
      □□天天疼,已经开始溃烂了。但是,寡妇的心更疼。家里就那几个钱,给儿子娶媳妇儿,就不能给自己治病,她就得天天那么疼着;给她治病,那么既没钱给大儿子娶媳妇儿,也不能供小儿子读书了。反正癌症也治不好,已经没几天好活的了。早晚都是死,她再一次选择牺牲自己。只不过,这一次她是彻底牺牲了。五月,四十二岁生日的那个夜晚,她给自己洗了洗,换上一身干净衣服,然后就熄了灯上床睡觉。躺在床上,她抹黑取出白天准备好的一瓶农药,一口气喝下去小半瓶,然后拧好盖子把它放到一边,剩下的儿子种地还可以接着用。药力上来后,她五脏六腑烧得难受,她就把枕巾塞进嘴里,用牙齿死劲咬着,只“哼哧哼哧”地喘着粗气,绝对不发出一声呻吟。她安慰自己说:“疼过这一阵,再也不会疼了,哪儿都不会疼了,连□□也会停止溃烂。”
      第二天早起,大儿子自己下地拔野麦子去了,阳光开始灼人的时候他才回家。在远处,他没看见自家的烟囱冒烟,觉得情况不太对劲,跑回家发现母亲竟然还没起床,他就跑到母亲的屋里去看她。她躺得那样平整,穿着四年多没穿的好衣服,那还是父亲生前给她买的,脸部除了脸色发青外,神态非常的安详,甚至嘴角透出一丝微笑,那是一切苦痛得到解脱后的笑。也许,死,让她觉得很幸福。
      没有人告诉小儿子,他的母亲已经不在了。他安安静静地参加完高考,等待那封几乎没有悬念的录取通知书。回家前,他拿平时省下的钱给母亲买了条大红色的头巾。四年的光阴,她整个人,从里到外,已被贫穷折磨得不剩半点儿颜色,灰头土脸,花白头发,洗得发白的衣衫------她的确需要一种崭新亮丽的颜色来给不幸的人生加点儿喜庆的色彩。
      他没能见到母亲看到大红头巾时的笑脸,他看到的是一扇贴着白条子的大门和野地里的一座新坟,那里面合葬着他的父亲母亲。他没想到,这么快他就做了孤儿。他咆哮着揪起哥哥的衣领质问他:“我妈死了,你为什么不告诉我,我再也没机会见到她了。你知不知道,你让我成了一个罪人!”他一把把自己的哥哥推出去老远,自己跌坐在门槛上。哥哥不跟他计较,走过来,蹲在他面前,双手托起他的头,告诉他:“如果你不能活得有出息,你才是真正的罪人。”他低下头,哭得更汹涌了。他何尝不知母亲为什么自杀,哥哥为什么不让他回来,他们全都是为了他好,他们越对他好,他心里的包袱就越重,他觉得自己对不起整个世界的人。
      他掏出大红头巾,递给哥哥,说:“这是我给妈买的头巾,你拿去送给嫂子吧。”大哥看看头巾,埋头哭了又笑,笑了又哭,说:“哪里还有什么嫂子,黄了。”他忙问:“什么意思?”哥说:“咱妈没了,咱们没人管了。她娘家人说,没个大人帮衬着,我们两个年轻人自己过不了日子,不舍得把闺女嫁过来了。这不就黄了嘛。”他听了哥哥的话,彻底傻在了那里,抱着哥哥大哭了起来,实在不知道一腔的委屈无助该跟谁倾诉。他原本以为失去母,亲自己才是最痛苦的人。可他现在知道了,最痛苦的人是他的哥哥,他不光失去了母亲,也失去了即将成立的家庭。
      其实,大哥只说了一个原因。他分手最主要的原因是女方嫌他有一个要念书的弟弟,村子里都知道他们家要把这个弟弟供出去,这需要一笔巨额的开销,毕业后还要伺候他娶妻生子,这份罪业实在太大,人家不愿意跟着受这份累。女方家一开始还抱有希望,托媒人来跟他哥哥商量:“都这个样子了,要不别让弟弟念书了,回来帮你们俩过日子,等几年,你们再给他说房媳妇儿,这日子过得也不错。”话还没说完,耿直的大哥就回绝了人家,说:“我们家的希望都在我弟弟身上,只要他能凭自己本事考上大学,我就打是一辈子光棍也要让我弟弟念书。”人家一听,这哥哥非管弟弟不可,就托媒人把礼金送了回来,这门婚事就这么了结了。
      夜里,他失眠了,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折腾。他借着月光了解到家里的状况,真的可以用“家徒四壁”来形容。他想着母亲,边哭边问自己:“这种境况还得持续多久?我要用多少年时间,做多少台手术,才能让这个家抬起头来?”他不再那么相信未来了,这个词太遥远,也太渺茫,不太容易让他看到。
      不久,他收到了医科大学寄来的录取通知书,但他不再对它热血沸腾。他决定换一种奋斗方式,让成功来得快些。村子里来征兵的,他背着哥哥去报名,结果被录取了。确定无误后,他跑到嫂子家里,请求她能如期和哥哥结婚,他保证不会拖累他们过日子的。但是,太晚了,人家退婚之后,马上就和别人订了婚,婚期比和他哥的还要早。他彻底愤怒了,再也控制不住,劈头盖脸地冲着那一家人大喊:“不嫁拉倒,等我挣了钱,我给我哥找个比你好十倍,一百倍的人。”那家人满不在乎地挥手赶他走,说:“你先把钱挣回来再说。平时看你憋犊子一个,说起话来倒不像个闷蛋。”这一句话送进他耳朵里,他再也找不出顶回去的话来,因为一无所有,他连嘴硬的勇气都不剩了。他那天是哭着从人家走回来的,这些天他光剩下哭了。十八岁,正是不许人看轻的年纪,他却因为一个穷字失了自尊,被人看得一无是处。
      回到家,他就开始悄无声息地为离家作准备。最痛苦的就是把那张全家人陪着自己奋斗了十几年才换来的录取通知书烧给了长眠地下的父母,他决心让自己没有后路可退。历经那一番羞辱之前,他对大学还心存向往,不断挣扎着难以抉择,但自此之后,他彻底放弃了读大学的想法。没有什么比快点挣钱更好了。钱是个好东西,能让人有尊严地活着,硬气起来。
      部队是个锻炼人的好地方,杜毅帆的父亲视它为自己获得新生的福地,准备在这里大干一场。他人聪明机警,知道无论在什么地方,要想混得下去,就得先把人分出个三六九等来,等着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才不会弄错了方向。在一个班里,他首先学会了察言观色,哪些人需要软语恭维,哪些人可以为我所用,他都分得一清二楚,并争取当了班长。他在心智上比人高出一筹,在身体上也舍得下本钱。看起来他一身的书生气,文弱安静,但训练起来谁都能看出他骨子里有拼命到底的狠劲,哪怕只剩下了最后一口气,他都会毫不吝啬地把他用发挥出来,和人见个高低,仿佛他就是为打败别人而生。靠这个,他在部队里练就了一副好身材。凭借一份智勇双全的本事,他在部队的生活如鱼得水。很快就有内部消息传来,他即将成为第一批获得士官军衔的人员之一。这个消息让他当众喜极而泣,在关闭所有的幸运之门后,上天终于肯为他打开一扇窗了,他视若珍宝。冷静下来,他第一次坐下来主动给哥哥写了封信,告诉他自己已经升了士官,而且是第一批获准的士官,希望他能分享自己今日的成就,并借此自己原谅不去读大学的行为。他告诉哥哥,他不但升了士官,还爱上了一个美丽的姑娘,等到可以回家探亲的日子,他就把她领回老家去,让大哥看看,也让那些曾笑骂他们的人好好看看,他扬眉吐气的这一天来到了。
      大哥是在二十多天后收到信的,还没捂热,弟弟就带着女朋友回来了。他离家三年,头一次回家探亲,哥俩激动得抱着哭了一场。他给哥哥介绍女朋友,她叫杨竹林,他们部队驻地人。两个人同岁,认识她时,她在街上摆摊卖饭,夏天卖凉皮,冬天摊煎饼,他就是休息日外出时买饭与她结识并相爱的。大哥不善言辞,只是不住地笑着打量弟弟带来的女朋友,她长得很好看,眉清目秀,开朗又健谈,不住嘴地跟木讷的大哥交谈,倒是把他这个家里的主人弄得不好意思了。他都二十五岁的人了,还没有个妻子,家里又穷,因此他对女人的要求极低,只要不傻,愿意跟着过日子就行。万万没想到,弟弟竟有这本事,领了这么优秀的一个媳妇儿回来,他只剩下欢喜的份儿了。大哥问他,部队这么快就批准你回家探亲了?他支吾着说是。看他那个窘迫的样子,大哥没有多想,部队上的事他不懂。两个人在家里住了一个星期,就向大哥辞行离开了。临走时大哥拿出钱来给她,当做是第一次的见面礼。送走两个人后,他见人就说弟弟升官和领女朋友回家的事,让人明白他们杜家这是要翻身了。
      没过两天,部队来家里要人了。大哥一头雾水,说:“人已经走了。”
      部队人问他:“他没跟你说为什么回来吗?”
      大哥说:“不是部队批准他回家探亲的吗?”
      部队人骂道:“批准个屁,他带什么人回来没有?”
      大哥害怕了,感觉到事情有些严重,说:“带了,带他女朋友一起回来的。”
      部队人说:“这就对了。我们是不允许谈恋爱的,你知道吗?”
      大哥吓傻了,半天才说:“那我弟弟犯错误了?”
      “他不光是犯错误了,而且是犯大错误了。我们没批准他的假期,他擅自离开部队,那就是逃兵!”部队人语气里充满怒气,字字铿锵,把大哥吓得一句话都接不上来。
      “那。。。那怎么。。。怎么办?”
      “看样子,他是回部队去了。我们先回部队等着他。如果你有他消息,要主动和我们联系。”部队人张口就是命令的口气,连商量的意思都没有。
      “哎哎。我弟弟不会有事吧?”大哥一脸唯唯诺诺的表情。
      “部队是不会收留这种无视纪律的人的,他就等着复原吧。”部队人连看都不看一眼,直接上车走了。
      大哥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眼神随着车子的方向看得很远很远,他哭了。什么光耀门楣,什么大好前程,全都随着逃兵走散了。渐渐地,他眼神里有了怒气,他知道弟弟为什么要当逃兵,如果不是那个女的,他不会放着大好前程不顾。他先是因为谈恋爱违反军规,然后才当的逃兵,这全是因为这个女人。这样一来,他对她没有了一点好感,简直就是红颜祸水。
      杜毅帆的父亲确实是回部队了。他的日子更不好过。因为他从来没有想过要带着杨竹林从部队私奔,对功成名就的渴望不允许他有这种离经叛道的想法。他和杨竹林恋爱,保密工作做得密不透风,部队里没有一个人知道。他们两人早就商量好要等他升了士官,仕途稳定之后再说结婚的事情,这是个两全其美的决定。但是,天意弄人,他们的秘密提前败露了,他最终还是带着她当了逃兵。一切都是情非得已。那天,杨竹林按时出摊摊儿煎饼,正忙着的时候,来了一群不干正经事的小痞子,他们骂骂咧咧地把等着吃煎饼的客人全轰走了,嘴里还不干不净地跟她讲荤话闹着玩。杨竹林从十六岁就在这条街上摆摊,她知道这种地头蛇惹不得,要是跟他们闹,把他们惹毛了,那她在这个地方将无立足之地,生活上也要弹尽粮绝。所以,她打算忍下来,最多今天的钱不赚了。正是这软弱的一忍,让他和她严守着的爱情秘密提前败露了。她忽视了最重要的一点,地头蛇都有一个共同的属性,他们都欺软怕硬,在这个勾当里讲究的是一物降一物。所以,当她选择忍气吞声时,就等于选择了认输。那群小痞子见她挨着骂还能笑脸相迎,一副欣然接受的模样,认定她就是那种没脸没皮的女人,更加肆无忌惮,说出来的话粗鄙龌龊,不堪入耳。杨竹林渐渐笑不出来了,她愤怒、委屈,低着头哭得梨花带雨,但就是忍着不吭一声,手里还给这帮人得罪不起的人摊着煎饼。她害怕惹事,从小到大都过着穷日子,所以该受的气她都吞下了。今天,她不光是为自己忍,也是为她的爱人而忍,他需要她平平安安地守候他到时机成熟的那一天。为了那一天,她什么罪都能受。但是,她觉得自己的忍耐已经到达极限了,杀人不过头点地,受下这种没人性的侮辱让她自己都看不起自己了。偏偏有个小痞子不知好歹,不懂收敛,看到她那副楚楚可怜的样子,竟然心存歪念,走上前去抱住了她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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