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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我曾是她的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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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后还是只有一片空荡的黑暗,我没有换衣服也没有开灯,倒头就睡,疲倦像潮水一样涌上来把我淹没了。黑暗里我像是看见主人的脸,可大抵那是个梦,要不然我的主人不会笑,不会一脸温柔地朝我压下来,所以这一定是个梦,于是我也不需要伪装什么,我张开手抱着我梦里的虚像,放声大哭。我知道这屋子的隔音效果很好,所以我不害怕,我一点都不害怕。
醒来后脑袋有点迷糊,拉开窗帘后也还是看到黑色的天空,我把屋子里的灯全打开,突如其来的光芒让眼睛痛得要流泪,可是我的眼睛已经累得没有功夫应付我了,我笑,怎么这年头连眼睛也学会了罢工。主人还是没有回来,经过书架的时候我几乎可以看见上面落了一层薄薄的灰尘,半个月?还是一个月?也许主人也要抛弃我了呢,我低下头笑,笑自己怎么一下子就变得感伤起来,果然回忆什么的会让人变得幼稚。
洗了个澡,把木拼图摊在客厅的木质地板上认真摆弄起来,刚开始我承认我是没有多认真去打量这堆杂乱的东西啦,可现在我却发现些特奇怪的事,奇怪到让我忍不住要咬着下唇,死命地憋着气,生怕一不小心又会哭出来,我的眼睛已经很累了,我不敢去打扰它,我的心也很累,我更怕去打扰它。可当我把这些东西一块块拼起来,一块一块恢复它本来的模样,我甚至没有觉察到我的眼泪已经流了下来。
我爱你。无数的我爱你,各种语言,却有着我熟悉的那种笔迹,用了小刀刻你以为我就看不出来了么,主人,你真是个大傻瓜。最后我在拼图的右下角看到一个地址,就忍不住笑出声音来。那个幼稚的家伙,这叫浪漫么?可我只是条狗,我害怕啊,我害怕我那颗可怜的心脏在被好不容易缝补好后,又要被残忍地撕碎。
算了。我躺在地板上,手臂盖住眼睛,张大嘴巴用力地呼吸。算了,我这样告诉自己,也或许是告诫自己。算了,我只是一条狗,在言瑾以前我还被那么多人包养过,我的身体那么肮脏,我拿什么去爱她。算了,我又没有钱,没有地位没有身份,一无所有,在她变成幸福新娘的时候我也只能诅咒她。算了,也许她只是玩玩而已,又不是不知道,那些有钱人兴趣多奇怪,她们就喜欢玩弄人心。算了,我身子弱胆子小,禁不起折腾。算了,算了,算了,可我还是很想去见她,很想很想想到快要疯掉了,我不敢爱她,可她是我的主人,我连见她都不行么,好吧,我想见她,我就只见她,也没有规定我去见她就一定代表着我要爱上她,嗯,好吧,握拳,言瑾,我这就去找你。
可是当我背着背包走到小区门口时,却被保安拦了下来,他顶着一张讥讽的嘴脸,说:“你终于要走了啊,这也对,怎么着人家言小姐也要结婚的。”我皱着眉看着他,他又装出一副很惊讶的表情,“咦,难道你不知道言小姐今天要结婚了么,昨天她才回来,后来又被一辆加长版的林肯接走了,临走前她还让我告诉你,说什么拼图很麻烦吧。”我瞪大了眼,觉得呼吸有些困难,那保安一副恶心的嘴脸让人想吐,真想不到会有谁愿意包养他,可我还是忍住,转过身往回走,走了几步却又停下来,然后还是转过去问那保安知不知道言瑾在哪举行婚礼,保安朝我露出个嘲笑的表情,也不说话,我都几乎觉得自己要疯掉了,就恨不得揪着他的衣领暴打他一顿。就在我忍不住暴走的时候,他动了动嘴说:“我也不知道唉。”我日,你奶奶的。天杀的你不知道你就少在这浪费我时间,惹毛了老子最多两败俱伤,就算没了言瑾我还有,还有···
不,没了言瑾我就真的什么都没有了。我突然悲哀地发现,我的心脏在听到他说言瑾要结婚的时候又裂开很多道口子。我突然想哭,明明都说我没有爱上言瑾,却还是想哭。言瑾,你就一混蛋,你都要结婚了,你还来招惹我干嘛,养条狗而已,谁像你玩这么多花样,把我当成狗不就行了么,为什么要这样玩我,这样很好玩么,这样一点都不好玩,我恨死你了,恨死你了,言瑾,我恨死你了。
对,我就恨你,恨不得诅咒你,要在你带上戒指的那一刻,诅咒你。
站在沈伶别墅门前的时候,我还在犹豫,可手却是不由自主地敲上去。过了很久,久到我以为沈伶已经不在这里了,门却突然开了,沈伶还是穿着那件黑色抹胸小礼裙,她的脸色显得有些苍白,我扣着门框问她知不知道言瑾在哪举行婚礼,她古怪地看着我,然后却突然莫名其妙地笑起来,笑着笑着手竟然揪着我的衣领把我扯过去,她脸色阴郁得很,咬着牙对我说:“苏璃,你到底是有多爱言瑾啊,当年我订婚的时候你可是一脸冷静,你看你现在都急成了什么样。”说完她松开手,猛地把门关上,我心里凉透了。
我咬着下唇又敲了敲门,沈伶没有再理我,我觉得累,背靠着门坐下来,突然就笑了,“沈伶,你知道么,我曾经很爱你,甚至可以为了你去死,可是你不要我,你明明知道把我丢出去,你的父亲就会把我撕碎,可你还是不要我,其实那个时候我就已经死了。”沈伶突然把门打开,我整个人猛地往后仰,头搁在地板上撞出剧烈的痛,她居高临下地看着我,张开嘴吐出几个字,“我不知道。”
我坐在沈伶的车上,看着她的侧脸,心里长出莫名的藤蔓。她说她不知道,然后她让我坐上她的车。那她说的不知道,到底指的是什么,是指她不知道她的父亲要杀我,还是指她不知道言瑾在哪里。可是现在,什么都要等了。我轻轻呼出一口气,背靠在柔软的坐垫里,车窗外是与高架桥毗邻的大楼,满满镶嵌着白炽灯,显得漂亮又疏离。
沈伶把我丢在希尔顿门口,然后一踩加油,咻的一下飞出去,我甚至还没来得及问她言瑾在哪层楼。可进去后我就彻底错了,偌大的酒店大堂挂起了白色的流苏,地板上还撒着淡粉色的百合花瓣,西装革履的男人们挽着流光溢彩的女人们,昂贵的首饰和高贵的晚礼服让眼前这个婚礼现场更像是某个商业宴会。言瑾站在高一米的舞台上,她身上穿着漂亮的抹胸婚纱,长长的裙摆铺在身后,绚丽的灯光打在她锐利的侧脸上,看上去像一个高高在上的女王,而旁边一个金发的英俊的男人正握着她的手,准备把戒指戴上去。我突然觉得怕,满身不自在,生怕他们发现我,然后皱起眉说不是禁止宠物入内么。
嗯,今晚的言瑾特别漂亮,像极了我第一次看见的她。在那个觥筹交错的酒会上,女人们极尽所能地炫耀着满身昂贵的行头,华丽的晚礼服和精致夺目的首饰像闪烁漫天的星。我站在沈伶身边,言瑾向我走来,香奈儿的黑色抹胸把她包裹得像一株肆意生长的罂粟,美丽,有毒。她走近我,挑起我的下巴,沈伶在一旁扬起下巴笑着说要你喜欢就拿去啊,言瑾眯起眼看着沈伶,然后又回过头来看着我,扬起眉说“那好啊”。
她说过她要把我带走的,她做到了,可现在她也把我丢下,就像我的每一个主人。有时候我觉得她们是这个金钱世界里的新一类生物,有着足够挥霍一生的美貌和金钱,可灵魂却是空虚的,需要用伤害别人来娱乐自己,这样冷漠又残忍的生物,而我是她们的玩具。言瑾和她们一样。可糟糕的是,我和以往不一样了。这样的场面虽然看过很多次,几乎是每一任主人都会要求我去参加她们的婚礼,而这样的要求是带着命令一样的语气,可自从沈伶后我就不在乎这些无聊的仪式,可这次不一样。我没有办法笑,没有办法举起酒杯祝贺她,甚至连虚与委蛇都做不到,可我也不想诅咒她,不想看到她难过,不想看到她像沈伶那样只能在我面前哭。也许,我爱那个将要戴上戒指的女人吧。
真糟糕,离开能好过点么。我低下头笑,突然觉得很累,想回去那个木篮子里,想缩成一团沉睡过去。可是,那个女人不要我了,我又没有无家可归了。我抬起手揉揉眼睛,拼命咬着喉咙里的哽咽,我想离开,迫不及待地逃,然而头却总想转回去,就看一眼,就只看最后一眼。可我还没来得及转身,身后就突然起了骚动,我回过头去,看见言瑾把手抽出来,把那男人的戒指扔进旁边十层高的香槟塔里,然后她挽起长长的裙摆穿过众人。我后退一步,瞪大眼,这也太狗血了吧。言瑾走近我,捏着我的下巴,冷着一张脸,说“你可终于来了。”我皱着脸说你不是想逃婚吧,她笑着点点头,还摸摸我说我聪明了呵,可我说你带条狗私奔会被人耻笑的,她拉着我的手往门口冲,回过头来朝我露出一口漂亮的牙,“那我就对别人说我爱上条狗了。”我默,这么狗血的剧情,在电视里我会马上按转台,在小说里我会马上翻过去,可这是生活,我的主人穿着镶满Cartire红钻的高跟鞋,挽着长长的婚纱裙摆,拖着我的手在大街上私奔,我莫名觉得好笑,笑到眼泪都要流下来了。
我说那以后怎么办。主人坐在临江的石板凳上揉着脚,我蹲下来把她的脚放在大腿上,抬起头问她。她笑着捏着我的下巴,俯下身来亲吻我,说她也不知道。我翻了个白眼,敢情这家伙一点后路都没准备就敢逃婚,我说你不是吧,她又睁大眼睛卖萌。扶额头,我好虚弱哦,我能不能说不玩么,怎么这一点都不像狗血言情小说里写的那样有完美的逃婚计划,我们牵着手就可以去过幸福生活。言瑾你就是一披着御姐外衣的无能星人,你没脑子啊没脑子,这什么都没准备的你就high,你这货就想着等我来抢亲,我来了,然后呢?!主人见我一直低着头不发一言,就捏着我的下巴逼迫我抬起头,冷着一张脸问如果她一无所有了我还会不会跟着她。我咬着唇看着她,她有着一双茶褐色的眼睛,和我不一样,我一直觉得墨黑的瞳孔很漂亮,但却太冷漠,我喜欢主人的眼睛,看起来特别温暖。我对她笑,说我永远是她的,最后一个字我没有说出来。然后主人拍拍裙摆站起来,居高临下地看着我,傍晚有绚烂到极致的黄昏将她的身影包裹,临江的风把她的头发吹得高高扬起,她在笑,眼角眉梢都是温暖的笑意。我站起来抱着她,说我爱你,她抬起头问这次又是为了报答什么,我笑着说,为了报答你没有丢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