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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这就是穿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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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快点!争取在天黑之前到达前面的村庄啊!”
碧蓝如洗的天空下,一座座高山绵绵不绝伸向远方。山林翠绿陡峭,林中树荫摇曳,坎坷不平的山路上,有一支四五十人的队伍。队伍里的人三三两两的结成断点,往西北方向龟速前进。
“大家快点走啊。再走快一点,我们就有机会在天黑前到下一个城镇了。”
这次吆喝催促的是队伍最前面的那几个男人。在这个以家庭为单位,老幼皆有、男女共存的队伍里,他们是自发站起来负责探路以及队伍的安全工作,带领队伍穿越这片望不到边际的森林的老大们。
吆喝声刚刚落下,后面立刻有几声零星的响应,只是在这老弱病残都不少的队伍里,脚步再快也无法像烧了屁股的火箭一样一冲万里,他们的进度依旧缓慢而渺小。
秦情也在这群队伍中,此刻,她正搀扶着栗色短发灰黄上衣的老人亚拉,走在队伍的中间偏后。
她来到这里已经很久了。谁也不知道为什么,那天她打开了yoyo奶茶店的大门,出现再她面前的不是闹市区,也不是人群,而是一片猩红似火,一眼望不到边际的诡异树林。亏她第一眼就觉得不对劲,立刻飞快的转身想要退回去,结果不要说奶茶店、高脚椅、小茶几,连她一直抓在手里没有放开的门把手都不见了——她的手里的确还握着一个东西,不过那怎么看都像是一节枯枝,而且她轻轻一掰,居然咔嚓一声就断成两半了。
当下心底一凉,这就是传说中的穿越吗?
秦情的内心困惑了,纠结了,郁闷了。
秦情是很喜欢看小说的人。在学校的时候天天空闲时间大把,她最喜欢的就是在那几个著名的文学网上轮番潜水看文打赏。里面的穿越文一抓一把,各个把穿越后的人生写得如何如何美好,恨不得下一个穿越的就是自己。
现在轮到她了,结果呢?穿越是穿越了。可为什么别人一睁眼就在华丽无比的房间里,看见的就是古色古香的床柱,一堆人跪在地上围着叫着小姐公主,少爷王爷。而她一睁眼就是荒山野岭,四下无人,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惨境啊!?
她觉得这已经是最倒霉的事情了,可惜她料错了……
这世界上的事情永远没有最怎么样怎么样,而只有更怎么样怎么样的。套用到这个地方,就是说穿越到这个鸟不拉屎鸡不生蛋,荒无人烟的地方还不算最倒霉的事——最倒霉的事情是她已经穿越到了这种鬼地方,居然还被人敲了闷棍——被打劫了。
再醒来的时候,她觉得已经无法再表达出自己的想法了。她衣服是完好的,微微有些凌乱,却没有被人打开过。很好!这说明她的童贞还是安然的。可是她的钱包不见了!还有包包,手机,鞋子,耳环,从小学一直戴到现在的水晶链子,这些统统都不见了。她只有一套穿身上的衣服,和戴在左手腕上的砗磲莲花了。
她一度以为这种穿越是一种平衡穿越,就是只是跨越了地点而没有跨越时间,或者时间跨度比较小的穿越——耳环和水晶链子被拿走是可以理解的,那么手机和钱包,如果不理解这是什么东西,一般都不敢随便拿走吧,或者就算拿走,应该也会把她一起抓走逼问她的来历和那堆东西的来历和使用方法什么的吧!
她一开始暗自庆幸着,期许着,希望走出树林,遇到行人,去寻求帮助,就能恢复原先的生活,却在远远遇见这支队伍后绝望了。
这群队伍里面的人,大多有着黑色的长发,女性的身高和她差的不多,男性普遍比她高,他们的语言和她相通,可是刻印再旗标上的文字却是她见都没有见过的,而且他们的衣着也是中长有些古代风格的,这种风格显然不是当代社会流行的。
注意到这队伍里有老有小,她便鬼鬼祟祟跟在队伍后面。饿了找野果吃野菜,困了不敢靠近队伍,就只好找一个被风的角落窝着眯眼。好在队伍里好心肠老人亚拉眼尖发现了她,允许她过来和他挤一个篝火堆取暖,第二天又带着她跟那群男人打了招呼,便让她从此以后跟在队伍里了。不然秦情就算不被冻病,也极有可能被潜伏山林的野兽咬回去做粮食。
为什么不下山进城?而要跟着这支队伍?她不知道,一开始也懊恼过自己的选择。不过和亚拉简单的聊了几句后,就开始庆幸万分:山脚下的那个城市,单单进城这一茬,除了路引和钱币一样不能少外,还要在城里找到一个接领人。而且就算进了城,晚上宵禁时间一到,大把士兵满街道巡逻,如果被抓到,要么交一笔天价罚金,要么被卖去做奴隶。还是脸上刻字一辈子当奴隶的那种。
“前面有烟!那里有人住!”队伍里突然有人叫起来,众人一阵兴奋,秦情也不自觉弯了嘴角。有人住的地方,就可能有破房子之类的地方让他们过夜,野兽和寒冷的威胁相对也会少一点。如果运气再好一点遇到好心居民的话,说不定还能得到一些好吃和有用的消息。
屈指一算,她跟在队伍里也有三个多月了。
一直不敢告诉人她的来历,她只扯谎说自己是和叔叔在山里遇到山贼,被打劫不小心分离。好在那天她穿在身上的衣服是白净素色的卫衣,和他们的衣服样式相仿,而没有引起他们的怀疑。
一路行来,她不敢正大光明的问这个时代的讯息,只能在日常生活多听少说,尽力收集细碎的信息。好在那些碎嘴阿姨们做菜的时候舌头是闲不住的,大嘴阿叔们在路途中也不忘吹牛胡侃解闷,一旦她开个头,大家便巴拉巴拉打开了话匣子,让她渐渐对这个世界有一个大概的认识。
她现在在一个叫锦州的大陆,按这里人的说法,现在是纪依九零一年四月。这片大陆有五个大国和若干个岛屿小国。他们的语言和文字都是通用的。这片大陆南方沿海地带多为平原,北部为山地和高原,中部为丘陵低山地带。这片大陆中最大的叫金竹国,他在大陆最北边连接着冰山,国土占据了锦州大陆的三分之一。剩下的四个国家,从西往东依次是木榴国、水柏国、火松国、土榆国。
这五个国家的经济基础各有不同,其中东南方的土榆国和火松国都是以海洋港口贸易为国家的主要收入来源。但是在半年前这两个国家为了争夺边境的港口城市杜克爆发了战争。
通货膨胀、饥饿、混乱、伤亡、流离失所、生活动荡、生活无法得到最基本的保障,战争中一切平静美好都开始崩塌溃烂,希望快乐什么的都不翼而飞,取而代之的是残酷的杀戮和冷漠的侮辱。
两国不堪其扰的大批居民为了躲避战乱背井离乡,他们一路北上迁移,渴望寻找一个安居乐业的地方。
这个队伍就是从火松国中东部城市北孟出发路经丹贝、谷波汇集出来的,准备往西北方向过边境入水柏国再穿过泰河去金竹国的。由于旅途中家庭的力量太弱小,人们在旅途中自发的纠集起来,拧成一股绳,一起朝目的地前进。
这队伍里身体健壮的男人们约占三分之一,他们主要负责探路、捕猎和维持一定的秩序等,女人和老人占了一半,做一些后勤和杂事,在允许的情况下,他们也会出手来帮助捕获猎物。剩下不多是伤员和小孩,他们只要不捣蛋不掉队就算完成任务。
途中经常有人离开和加入,队伍的比例和分工却没有大的变化。
在队伍里没有人要你一定离开或者留下。
在过去的一个月,秦情就曾看过很多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离开。他们或者是觉得遇到的村庄可以给予他希望的生活。或者是队伍中太辛苦跟不上了,被远远抛下。但最多的还是直接被死神夺走了生命:生病,失足坠崖,遭遇抢劫还有被杀。对于后者,最初听到老人们笑谈这里杀人与被杀是司空见惯的事情时,她只是当耳旁风吹过就罢——不管是什么时代,人类爱出风头和猎奇的心理都是不会有所变化的。他们语言的真实程度有时候连他们自己都不能肯定,她又何必放在心上让自己担惊受怕呢。
这种怀疑停止于一次守城士兵拒绝他们进城未果,挥刀相向砍死队伍里一个喜欢凑热闹的老人家。
当时守城士兵说不允许这么多人入城后,负责带队的男人已经在商量兵分两路前进的事情——他们每次扑捉到猎物都会留下皮毛。当皮子凑够一定数目的时候,就会和采集到的药材一起拿到城市里面换取盐巴药品之类的生活必需品。那一次正好是皮子和药材已经很多,生活必需品需要补给了。
他们在城边讨论哪些人进城去换取物品,哪些人绕路到城另一边。热火朝天口水狂喷的气氛让她感觉无聊到爆棚。她转身打算找刚刚交上的一个好友。就听见一声尖厉的惊叫,视线转往声源处,就见城墙那边鲜红的血液,随着刀子插进肉的“呼哧”闷响声,飞溅喷出。空气里腥臭弥漫,四周尖叫连连,这个队伍霎时做了鸟兽散。
那时明明隔得很远,她却觉得脑中霎时一片空白,而身上,脸上,手臂上,满满都是这炙热恐怖的黏稠液体。那天阳光灿烂激烈,她却一直牙齿打颤,浑身发抖。
在这个战乱连连、人命如粪土的地方,没有强者庇佑,留下就要有死的觉悟。
那天晚上,她高烧不止,迷迷糊糊中突然了解了这个铁一样的事实,便接着决定她不要死!她要活着!不管可不可以回去原来的世界,她都要尽最大的可能活下去!
就这样,以后日子再辛苦难过,她也跟着队伍,不落下。她要去一个不会有战乱、不用担心尖刀砍来的地方,好好活下去。
而加入队伍的那些人,原因各种各样,出现的方式也是五花八门。有和秦情一样鬼祟地跟在队伍后面,被叫出来的,也有突然就出现在队伍里了,还一些是被那些负责安全的男人们请来同行的。那些被请来的男人们也是有来有去,却一直保持两个到五个人,他们大多有着高大的身材,洪亮的嗓门和一个好胃口,一般都佩戴着刀剑或斧头,他们常常会说一些让女人脸红的话,但是很少会欺负人。
即使这样,和大多数人已经混熟的秦情,还是避免和他们靠近。而那些人似乎也感受到秦情的抵触,除了必要的接触,不会刻意靠近和逗弄。只一个人除外,那个人是哑巴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