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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戒指 2 公爵的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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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年前的那个夏天,有人敲了他书房的门。
是艾斯特勒家的儿子。他父亲是莱昂的家臣,死在北边战场上,莱昂把这孩子收进公爵府,带进骑兵队,当年他十三岁。四年过去了,他从牵马的侍童长成了见习骑士。那年春天,他第一次跟着骑兵队上了战场,在罗斯滩的河滩上冲了三回,回来的时候肩上插着一支箭,自己拔出来的。
那是三个月以前的事。
现在那孩子站在门口,脸白得像纸,身上有一股很淡的,但掩饰不住的味道。
松脂。
莱昂让他进来。那孩子站在书桌前,站得很直,两只手垂在身侧,像在等一个判决。
“殿下。”他说,“我分化了。”
莱昂看着他。
他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艾斯特勒家和温特堡家有一份上三代传下来的旧约,谁家的继承人分化成Omega,谁就得嫁到对方家里去。这孩子会被收走剑,卖掉马,关进房里,穿上礼服,被人抬过去。他在骑兵队里等了四年,刚上了一回战场,刚拔出一支箭。
“你想要什么。”他问。
那孩子答得很快。
“我想留在骑兵队。”
莱昂看着他。
他看见的不是这个孩子。他看见的是很多年以前的一个夏天,山道上风吹动草叶,一个少年坐在一匹比他还高的马上,低头看他,说:谁稀罕,我自己挣。
“好。”他说。
那天夜里,凡·德伦医官的儿子把一盒药送到了骑兵队的营房。方子是他父亲留下的,一个字都没有改。盒子里附了一张纸,写得密密麻麻:每天什么时候吃,吃了后多久不能饮酒,热潮快来的时候身上会有什么征兆,要加半粒。
莱昂让人照着那张旧方子,重抄了一遍。
那是他这辈子下过最大的一笔注。
替一个Omega伪造登记,瞒着温特堡,瞒着艾斯特勒家的族老,瞒着封臣会议,瞒着整个骑兵队。只要漏一点,他就是包庇,是违约,温特堡会拿这件事在封臣会议上咬他十年。
他押了。
他看着那孩子从见习骑士升成小队长,看着他在罗斯滩守过两个冬天,在梅兹河谷打过一场硬仗。二十岁那年,他凭战功升了中队长,是阿尔芬的骑兵团开团以来最年轻的一个。
他也有过不该有的念头。
那孩子升中队长那天,莱昂去了骑兵团的营地。全团在操练场上列队,书记宣读了任命状,那孩子单膝跪下,莱昂把一面燕尾三角旗交到他手里。那孩子双手接过,起身,规规矩矩行了礼,只有一双眼睛亮得藏不住。
当天夜里,快到半夜,内廷官来敲书房的门,说新中队长来了,说是来道谢。
莱昂让他进来。
那孩子进门的时候带着一身酒气。营里摆了庆功宴,他喝了不少,脸颊烧得通红,眼睛也是红的。他平时说话总是先想三遍,那天晚上一进门就说个不停:说老团长拍他的肩膀,说中队的人把他抬起来扔了三回,说梅兹河谷那一仗他差点死在河滩上,说他十一岁跟着父亲来觐见,第一次见到殿下,怕得腿都在抖。
莱昂听着,笑了。
他很少看见这孩子这个样子。那张脸平时总是端着,像一面擦得太干净的盾。今夜那面盾卸下来了,底下是一个二十岁的年轻人,喝多了,高兴,什么都想说。
莱昂让人拿了酒来,给他倒了一杯,也给自己倒了一杯。
他们喝了几杯。
那孩子坐在壁炉边的矮凳上,比他低了半截,仰着头看他,说话的声音越来越轻。说到后来,他不说了,只是仰着头看莱昂。
那种眼神莱昂见过。新封的骑士在神殿里宣誓效忠,抬起头看自己的领主,就是这样看的。
可是又不全是。那孩子大概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
“殿下。”他说,“没有殿下,就没有我。”
他把酒杯放在地上,伸手托起莱昂搭在膝上的那只手,低头在手背上碰了一下。是封臣的吻手礼,授衔那天下午,他当着全团行过一次。
行完了礼,他没有松手。他低着头,把额头抵在那只手的手背上,就那么待着。
莱昂看着他的头顶。
这孩子十三岁没了父亲,十七岁起每天早上吞一粒药,把自己藏起来。能让他说真话的人,只有这间书房里的这一个。敬重,感激,依靠,这些东西在他心里搁得太久,没有地方放,今晚喝了酒,一股脑都捧了过来,捧得太满,连他自己也分辨不清里面都是些什么。
莱昂坐在那里,没有动。
他四十六岁,正是最好的年纪。屋里只有他们两个,门外是一个什么也不会说的内廷官。那孩子的头发擦着他的手腕,呼吸落在他的指节上,落在小指那枚戒指上,一下,又一下。
然后他闻到了。
很淡,淡得几乎像是错觉。壁炉的烟、酒气和皮革混在一起,在这一切底下,有一缕松脂的味道,像冬天的松树被太阳晒化的那一刻。
他的手指在那孩子的掌心里一下子僵住了。
他想起很多年前,一个人在热潮里烧得通红,抓着他不放,天亮以后醒过来,看见他,脸色一下子灰了下去。
他把手抽了回来。
“艾斯特勒卿,”他问,“你今天吃药了没有。”
那孩子抬起头,愣愣地看着他,过了好一会儿,脸上的红一点一点退下去,退得干干净净。
“……吃了。”他说,声音一下子哑了,“早上吃的。”
“那你喝了多少。”
那孩子没有回答。
莱昂站了起来,走到门口,叫来内廷官。
“营里今天辛苦了。”他说,稍微提高了声音,走廊上当值的卫兵都听得见,“去酒窖搬两桶南边的葡萄酒,赏给骑兵团。找两个人抬着,打上火把,同中队长一道回营。”
内廷官应声去了。
那孩子站起来,站得很直,脸白得像纸。他走到门口,经过莱昂身边的时候,莱昂低声说了一句:“回去喝些水,别再喝了。吃了药不能喝酒。”
“是,殿下。”
他走了。两个卫兵抬着酒跟在后面,火把从公爵府亮到城门口。没过多久,骑兵团营地的方向又传来阵阵喧闹声。
莱昂在书房里坐到天亮。
两天以后,他让内廷官拟了一道调令:北境驻防缺一个主官,新中队长即日赴任。
那孩子接了令,第二天就走了,离开之前没有再来他的书房。
他在北边待了两年。两年以后老团长要退,莱昂把他调回阿尔芬城,提升为副团长。从那时起,团里的事大半是他在管,老团长只在大事上点个头。
他回阿尔芬城那天,站在书房里讲北境的防务,条理分明,一个字都没有多说。说完了,他行了礼,退出去。
走到门口,他回过头,看了莱昂一眼。
那一眼很平静,很清楚。莱昂看懂了:他什么都明白了,那一夜,那两桶酒,和那道调令。
那以后,那孩子对他更恭敬了,忠诚得近乎死心塌地。
莱昂后来再也没有让自己想过那件事。再后来,他老了,也就不用想了。
第二年冬天,那孩子从艾斯特勒家的门口领进来一个十岁出头的男孩,瓦伦家的,父母那年冬天死于热病。他让那孩子当了自己的侍从。
再过一年,老团长正式卸任,他接了团长。
阿尔芬和外邦的人开始叫他白墙。
那是莱昂这辈子最得意的一件事。比他守住的那些城、打赢的那些仗,在封臣会议上压下去的那些老头子,都得意。
一个本来要被抬过去的人,自己走了过去。
是他让他走过去的。
十二年前那一夜,那孩子在他书房外面站到了天亮。
莱昂在里面看文书。灯点了一夜,他知道外面有人。
温特堡家的次子死在自己家的酒窖里。
那是个Beta,二十好几了,上头有个能干的哥哥,他自己文不成武不就,在家里说话没人听,封臣会议上也没有他的椅子。凡·德伦医官晚年告老,在温特堡的庄子上替伯爵家看病,死在了那里,留下一箱手记,没有人收拾。不知怎么就这个次子翻到了其中一页。
他要的价码是罗斯溪西岸那片林子。温特堡家为那片林子跟艾斯特勒家争了二十年,一直没争下来。他要是能把它拿回了,往后在父亲面前就抬得起头了。
那页纸,下午才从他的文书匣里取出来,此刻就压在莱昂手边。酒窖里被人按住的那个侍从,十八岁,没有家世,没有靠山,手里捏着一封盖了艾斯特勒家印的交易信。
绞架已经让木匠去搭了。温特堡伯爵连夜递了话来,要看见人吊在绳子上。他未必有多看重这个儿子,可是儿子死在自家酒窖里,凶手要是活着走出阿尔芬城,往后封臣会议上,谁都能拿这件事笑他。
他坐在灯下,想了一夜。想的是那页纸,想的是温特堡,想的是封臣会议,想的是骑兵团。
也想着门外那个人。
那个人站在那里,一夜没有敲门。他知道那个人在想什么:在想那个少年,在想自己做了什么,在想如果自己没有分化,没有藏,没有派那个孩子去,就什么都不会发生。
那个人会一辈子这样想。
天快亮的时候,他把那页纸凑到灯上烧了。然后把内廷官叫进来,把绞刑改成了流放。
第二年春天,他在封臣会议上把罗斯溪西岸那片林子判给了温特堡,又从私库里拿出一万二千金币。阿尔芬城的人说公爵这回大方得不像他。
他确实不像他。
温特堡伯爵收了地,收了钱,从此没有再提过这件事。
…………………………………………
去年秋天,第一座城丢了的时候,莱昂不得不让人去找佣兵。
找来找去,雇得动又打得赢的,只有一支:铁鸦团。对方开的价,阿尔芬付不起。
同一个月,他让内廷官起草了一封国书,送去洛恩。
洛恩的老侯爵十年前死了,继位的是长女希尔薇,照着礼数,称女侯爵。国书写得很规矩:维尔登背约犯境,阿尔芬已失三城之一;念及两家往日的情谊,恳请女侯阁下考虑给予援助,无论以何种方式。
内廷官起草,他看了三遍,改了两个字,签了名,封了蜡。
四十多年了,那是阿尔芬第一次向南边开口。
国书送出去以后,第二座城丢了,第三座城也丢了。
洛恩没有回音。
他等不起了。
他把那个人叫进书房。
那个人进门,行礼,然后站在书桌前。这么多年过去,他也不年轻了,眼角有了细纹,站得还是很直,脸上什么表情也没有。
莱昂看着他。二十五年前,也是这张书桌前,一个十七岁的孩子站在这里,等一个判决。二十二年前,一个喝多了的年轻人坐在壁炉边,把额头抵在他的手背上。十二年前那一夜,门外一整晚没有一点动静。
那以后,那个人就不大说话了。仗打得更稳,账算得更清,人们叫他白墙。
墙是不会疼的。
莱昂把铁鸦团的事说了:对方开的价,阿尔芬付不起;但对方的团长点名,要骑兵团长本人去谈。
那个人听完,只问了一句:“什么时候动身。”
没有问为什么是他,也没有问要去多久。
他说,不惜代价。
说了一遍,那个人点头。
说了两遍,那个人看着他。
说到第三遍,他没有看那个人。他看着自己的手,拇指压在那枚戒指上,压得很紧。
他算过了。那个人的药,最多撑到一月底。断了药的Omega会怎么样,他比谁都清楚。他见过。
那个人也算过。
莱昂抬起眼睛,那个人正看着他,眼神很平。药还剩多少,佣兵营是什么地方,他为什么要说三遍,那个人都知道。
“殿下放心。”那个人说。
声音和平时一样,没有高一分,也没有低一分。
有那么一会儿,莱昂想把话收回来:不去了,三座城不要了,让维尔登拿去。这念头只停了一口气那么长。他是阿尔芬的公爵,那个人是阿尔芬的骑兵团长,三座城后面是什么,两个人都清楚。
他没有收回来。那个人也没有等他收回来,行了礼,退了出去。门在身后关上,很轻。
二十五年前,他把这个人留了下来,让他自己走路。现在这个人走得很稳,稳到不用他多说一句话。
那一夜他没有睡。他坐在书房里,把那枚戒指从小指上往外拔,拔不下来,勒得指节发红。他想起希尔凡坐在冬林堡的壁炉前,膝上摊着一本账册,替下一个人换好床帐。
他把一个人抬到了别人那里。
这一回,是送去死。
……………………………………………
洛恩的回书是二月里到的,比该到的时候晚了两个多月。
后来洛恩的使节私下跟内廷官说,国书到的那天,女侯爵就召集了领内的封臣和议事会。吵了两个月。有人说四十多年前阿尔芬把洛恩的使节骂出了书房,整条走廊都听得见,如今有事才想起南边;有人说维尔登今天吃得下阿尔芬的三座城,明天就看得上洛恩的山口。女侯爵两边都听,哪一边都没有压。
最后她做出裁决:不出兵,出物资。
回书也写得很规矩:洛恩珍视与阿尔芬的旧谊,也深知贵国此刻的处境。然而两国往来疏远已久,贸然出兵,恐怕难以在洛恩的议事会中服众。洛恩谨备粮食、盐与白银三十车,即日过山,以应急需。愿诸神护佑阿尔芬。底下是女侯爵的签名和印。
一个多余的字也没有。
莱昂看完,让内廷官收进档案。这样堪称慷慨的回复,已经出乎了他的意料。那三十车里的白银,后来一部分送进了铁鸦团的营门,成了阿尔芬付给梅兹河边那个佣兵头子的第二笔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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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后来的事,他没有算到。
他等了一个冬天。等的是最坏的那个消息,等来的却是铁鸦团渡过梅兹河,烧了维尔登人的粮仓。
开春,维尔登人来谈停战。戈德温回来的时候,跪在书房里,说那个佣兵团长是瓦伦家那孩子,说他让艾斯特勒卿跪着给他穿甲,求公爵调兵去把人抢回来。
他没有调。人在那孩子手里,兵一动,先遭殃的是谁,谁都清楚。何况一同去的内廷官回来说的是艾斯特勒卿虽然瘦了,可是举止言行都跟从前一样。他想不明白那孩子要的是什么。
夏至,他去了梅兹河边。
站在铁鸦团的主帐前面,他先看见了那个佣兵团长。身形高大,脸上一道疤,嘴角往一边撇。他在那张脸上找了一会儿,找到了那年冬天那个被领进艾斯特勒家的瘦小孩子的影子。
然后他越过那个人的肩膀,看见了站在后面的人。
斗篷很宽,但还是遮不住。
他这一辈子,算过很多事。算过温特堡,算过维尔登,算过洛恩,算过封臣会议上每一张椅子后面坐的是谁。他算过那个人会死,算过那个人会撑不住,算过那个人会被抖出来,算过最坏的,次坏的,他能承受的每一种结果。
他没有算过这个。
那个人站在那里,怀着一个孩子,站得很直,脸色很差,可是眼睛是亮的。
莱昂看着他,心里有什么东西沉了下去,沉得很深,连水声都没有。
他守了二十五年,一块砖一块砖砌起来的白墙。
再后来,那个人坐在他的营帐里,说:是我想要的。
二十五年来,他第二回听见这个人说“我想要”。
那页纸,他告诉他们,十二年前就烧了。然后他给了那个混账一块地,一个姓氏,一个伯爵的头衔,给了这个人一个留在那个混账身边,谁也说不出一个字的名头。从头到尾,他没让那个混账坐下。
临走之前,他问那个人:你自己挑的?
那个人说:是我教出来的。
他看着那个人,想起四十多年前那个烧得通红的人,说:下辈子,我自己挑。
“也好。”他说,“总比别人替你挑的好。”
………………………………………………
夏至那天,和约在梅兹河边签了。
洛恩女侯亲自来了。穿一件深紫色的旅行斗篷,手套一直没有摘。四十多年没见,气质还是没变。尽管上了年纪,坐在那里时,依稀还能看出那个洛恩城堡里那个七岁就跟着侯爵夫人记账,接待使节的侯爵家长女的模样。
她坐在长桌的阿尔芬那一侧,坐在他右手边,从头到尾一句话也没说。维尔登的人又搬出“绝嗣归还”那一条,说到一半,抬头看了一眼长桌这一头,看见洛恩的旗插在阿尔芬的旗旁边,声音就低了下去。
最后谈定,三城先交还一座,另两座待阿尔芬继承之事议定以后再议。
签完字,盖完印,人陆续散了。女侯爵身边的女官上前,替她收起签好的那一份,又低声问了句什么。女侯爵吩咐了几句,让她带着随从先去坡下备马。公爵朝内廷官抬了抬手,内廷官退开了。
长桌边只剩他们两个。
女侯爵的目光落到莱昂小指的黑石戒指上。那枚戒指她认得。一块河里的石头,她弟弟当成宝贝似的,戴了好几个夏天,从不离手。
“还戴着。”她说。
“拿不下来了。”
她点了点头,站了起来。
“那年冬天,”她说,“我说不上话。”
“我知道。”
公爵拄着手杖站起来,走到她身边。两个人并肩站着,望着南边的山,谁也没有再开口。河上的风吹过来,掀起她斗篷下摆的一角,又落了下去。
女官从坡下回来了,停在几步外,没有再往前。女侯爵朝公爵点了点头,转身走了过去。
这年秋天,阿尔芬准洛恩的商队过梅兹河免税五年,又把罗斯滩南边两处盐井的开采权让给洛恩十年。内廷官起草的时候问他,是不是给多了。
他说,不多。
…………………………………………………
烛火又歪了一下。
公爵把那封信放回桌上,把“母子”两个字又看了一遍,嘴角往下沉了沉。
他想起和约上那一行:待阿尔芬继承之事议定以后再议。
他拉开抽屉,拿出纸笔,蘸了墨,写了两行,停住了。
他把那张纸揉成一团,扔进了壁炉。
然后他起身,走到书架前,从最上面一层拿下一只小木匣。木匣在那里放了几十年,木头都放黑了。里面是一只银杯,很小,杯身上刻着阿尔芬的纹章,是他小时候用的。希尔凡过山来住的那些夏天,总喜欢抢这只杯子用,两个人抢一只杯子,抢了好几年。希尔凡抢赢的时候,会把杯子举起来晃一晃,食指上那枚黑石戒指在太阳底下闪一下。
按规矩,孩子命名那天,名主要用自己的杯子盛水,点在孩子额头上。
那小子的信里,一个字也没有提。大概根本不知道有这个规矩。
他把银杯拿在手里,看了一会儿,放回木匣,盖上盖子,搁在桌角。
然后他摇铃,叫内廷官进来。
“阿尔芬城里最好的乳母是谁。”
内廷官想了想:“玛戈塔。府上几位大人家的孩子都是她带的。”
“请她去梅兹。”公爵说,“待到孩子断奶。”
内廷官应了。
“马厩里那匹枣红母马,上个月下了驹的。”
“是。”
“一起送去。”
“是。”
“再备两车过冬的东西。不,四车。”公爵说,“细麻布多备一些。”
内廷官看了他一眼,应了。
“叫书记来。”
书记来了,在灯下铺开纸。公爵靠在椅子里,一句一句地说,书记一句一句地写。
致梅兹伯爵:
你的来信已收到。得知孩子平安降生,我很欣慰。
不过我得提醒你一句:艾斯特勒卿是阿尔芬的骑兵团长出身,往后写信,措辞请留意些。
随信送去一些过冬的东西,另有一匹小马,是给孩子的。等他会走路,它也就能骑了。
愿诸神护佑梅兹。
书记写完,念了一遍。公爵接过来,在底下签了名:
阿尔芬公爵莱昂
十一月十二日,于阿尔芬城
“那只木匣,”他指了指桌角,“跟信一起,交给梅兹来的那个孩子。”
书记和内廷官都退了出去。
过了一会儿,他又拿起笔,在署名底下空出一行,用小一号的字写:
告诉艾斯特勒卿,开春以前不准上马。
他把信折好,封上蜡。
窗外起了风,十一月的风,从西边吹过来,吹过阿尔芬城的城墙,往东去。往东,过了温特堡,就是梅兹河。
公爵坐在灯下,拇指压在那枚戒指上,转了一下。
又转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