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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一次的姻缘 小月,我马 ...


  •   捧着那盆白色桔梗经过天桥底下的时候,我被一个蓬头垢面的老头拦了下来。他席地而坐,面前摆了幅八卦图,说自己是算命先生。

      他说,五十块钱一次。

      我收回了多余的同情心。

      怎么S市这地方,命都比别处贵些。

      趁我还没走远,他匆忙在身后说道,年轻人,一瓶水钱总行吧?我好渴啊。

      我垂眼看手中雪白的星型花瓣,心里不是滋味。

      最终结果是,我给他泛黄翘边的收款码扫去了4块钱。

      他说,他想喝冰可乐。

      我本想一走了之,谁知他竟说自己又不是讨饭的,且听他算一卦,可准。

      我看了眼手机上显示的时间,心想好吧。

      算命,无非就那样,他把唯一的旧板凳让给我坐,问完生辰属相,掐指念咒,眉头紧锁,似是个大工程。

      他抬头,身子微微前倾,上下扫了我一眼。

      “小友,老夫观你气色红润,眉目和善,给你算了算正缘桃花。不知近日,可有心上人?”

      我下意识抽走撑着下巴的右手,摩挲了一下指根处的戒痕。

      “没有。”

      心想这4块钱终究是打水漂了,怎么自顾自给我这个离过婚的算姻缘,我算这个干啥。

      他扬着下巴看我,表情很是玩味,“嗯~很好,那接下来的话,可要记住了。”

      “小友,你八字里只有一位正财星,乃是一生一次正缘的命。”

      “......什么意思。”我捏了捏放在脚边装桔梗的袋子。

      “意思就是——若无心上人,日后遇见,便是正缘。一次定终身,离了难再寻如此真心之人。”

      离了难再寻?

      我心头一紧,瞪着眼睛没回应他。不过数秒,又为自己的紧张感到可笑。

      他连我结过婚都没算出来,怎么就知道我一生一次。

      虽然,我的确不会再找别人了。

      这一点我想我说到做到。

      我随意附和两句,刚想走人,谁知那老头也撑着水泥地站起身,拍拍屁股,说要去买可乐。

      *

      夏天的S市比起C市不遑多让,离了阴凉的天桥底,一股热气便直入鼻腔,惹人头昏脑胀。

      我加快脚步回到家,将两盆不同颜色的桔梗浇完水,都移到了窗台上。

      夏夜晚风吹来时,屋内能闻到淡雅的味道。

      阖上眼皮,耳边却是风动虫鸣,和道路上微弱的脚步声。

      翻过身,嘈杂的感觉却更强烈。

      【小月,我马上要结婚了,你愿意参加我的婚礼ma】

      双脚一颤,猛然间睁眼。

      我想我失眠了。

      S市五行属金,我却像是贱得慌,离婚一年半不去想,现在人家要结婚了,反而胡思乱想。

      怎么说,觉得不公平吗?

      可有什么不公平的。我也可以像他一样,回一条短信过去,告诉他哦收到,我家孩子满月酒也快办了。

      我以前不是这样的人,却在他面前擅长起这类事。

      又想到那句话,竟然没打完就发出来,错别字都没改,这么迫不及待?

      还有那个称呼......之前不觉得,变成文字后,怎么看怎么肉麻。

      自己结婚就算了,干什么还要通知我。

      是,我是希望你......希望你幸福,可我没说要见证啊。

      桔梗的清香袭入鼻尖,我努力控制心跳,深呼吸了几口气。

      我和付昇本来就不同,我无法要求别人像我对他们一样对我。

      但说到底,如果,我是说如果,哪天我真的和别人在一起,我不会告诉他。

      你问为什么?

      我笑了,起身关上窗户,拉好窗帘,打开空调,一片漆黑中,将脑袋埋进了有些湿润的枕头里。

      S市,太特么热了。

      *

      那条未署名的短信,在已读信箱里躺了多久?

      来算算吧。

      收到消息的第一年,我已经彻底熟悉周围环境,甚至学会几句S市当地方言,有时候在楼下附近遇见外地人,还能给他们指路。

      最开始的时候,每逢国庆过年,我都会回C市。一是林春梅整天在电话里絮叨我不孝顺,不念家,二是,我在这边也没什么朋友。

      虽然回家后多数时间都是宅在家里帮林春梅浇浇花,洗洗碗,但的确比一个人住有生气些。

      更何况,距离产生美,偶尔回来一次,林春梅对我的怨气明显减轻不少。

      不过现在的我长了教训,远足前,都会把桔梗浇足水,施够肥,移到屋内能晒到太阳的地方。

      第二年,部门那个心直口快的小姑娘辞职了。群里问她怎么回事,她发了条语音小声说,我上岸了。

      我为她感到高兴。她一走,又来新人,我带着这个羞涩内敛的Omega男生熟悉办公环境,有人说,他来了之后,办公室总能闻到一股若有似无的栀子花香。

      他红着一张脸,问我很明显吗?

      我说,没关系的,大家没有恶意。而且,我闻不到的。

      第三年,我从小组长晋升为部门主管,只不过,是和另一位主管共同管理,算是副主管。

      至于什么时候转正?

      领导说了,明年夏天,调岗回C市的时候,我就是分公司部门的唯一主管了。

      我要回去了,在S市的第五个年头。

      28岁生日那天,我破天荒请了半个部门的同事聚餐。恍惚间,又回到了刚来这座城市时,迎新聚会的样子。

      “季月哥这么大方可不多见啊,大家好吃好喝,明天继续上班喽。”

      我笑着拍了一下主管的肩膀,转身跟大家敬酒。

      不知道是谁买了个生日蛋糕,属实破费,再者,我都28岁了。

      大家叫来饭店里专门庆祝生日的员工围着桌子唱歌,还有人录视频的,我捂着半张脸,指缝中看见蛋糕上那截明亮的烛光。

      这次,我终于许愿了。

      我希望,回C市的那天,一定是个好天气。

      人群散去,一一将他们送走,又回厕所洗了把脸,却刚好看见从背后出现的身影。

      是那个栀子花味的Omega。

      我擦干双手,见他脸上一片酡红,想起刚刚有人在饭桌上趴着睡觉,原来是他。

      只是还未等我开口问他家住哪里,他便晃着身子走过来,问我蛋糕好吃吗?

      我沉默,原来是他买的。

      他说,临时买的,也不知道味道怎么样,让我不要嫌弃。

      于小敏说过,我是一个很迟钝的人。换句话说,我以前是一个很笨的人。

      但现在不一样了。

      我结过一次婚,吻过一个人,我知道很多事情意味着什么。

      于是,当这个散发栀子花香的Omega最终只是带着一身酒气拧住我的袖口,又问了一遍好不好吃时,我拨通电话,把刚从大门走出去的另一位没喝酒的Omega女员工叫了回来。

      “辛苦了,小陈还在这里,麻烦你顺路捎一下......行行行,明天请你喝咖啡。”

      然后,我垂眼看他,轻声说:“谢谢你,蛋糕很好吃。下次少喝点,对身体不好。”

      他说,季月哥,你要走了。

      我说是的,等会儿小张把你接上车,我就走。

      他说,你还回来吗?

      他仰着脸,眼底的东西看不清,只是嘴唇轻瘪,不知道在等一个什么样的答案。

      我又想起那个夜晚,那个对某人说,“不会回来”的夜晚。

      而现在,我又要说出这句话了。

      目送他们驱车离去,我站在路边,吹了点冷风,鼻子开始泛酸。

      S市的冬天,前不久迎来初雪,湿润的地面,是雨雪交加后的气息。

      空气不错,还是走路回家吧。

      *

      今年过年,我没有回家。

      冬去春来,倏然夏至,回C市那天,的确是个好天气。

      S市的晴天和复制粘贴一样出现在C市上空,只是空气中多了些滋润,这是江水养大的地方。

      在此之前,公寓里需要带走的东西都被提前寄回家,林春梅已经帮我收拾好,就等我回去挑挑公司附近的出租房。

      加急特快的,是那两盆桔梗。

      一盆五岁,一盆四岁。

      下飞机后,林春梅和于小敏站在到达厅等我。

      虽然这几年也断断续续见过几面,但知道我这次是真回家了,于小敏有些激动。

      他穿了身不太防晒的短裤和露肩短袖,见我推着箱子挥手,便一下子冲过来抱住我,空气里,全是化妆品的香气。

      “宝宝,我好想你。”

      全妆接机,Omega们都知道这分量有多重。

      我拍拍他的后背,发现这人是不是又悄悄减肥了。

      林春梅拎了瓶饮料递给我,我接过水,涩声说:“谢谢妈。”

      她“啧啧”两声,说S市的风水就是不一样,人都养精了。

      “小敏啊,这么喜欢,要不就把他收了吧。”

      于小敏捏着我的脸,左看右看,叹气道:

      “阿姨,不行啊,他太老了。我现在,只谈大学生。”

      这两年,也不知道是看淡了还是怎么的,大家都不约而同没再提那场仓促的婚姻。

      林春梅也没再为我张罗相亲,她甚至怀疑过,我是故意草草结婚又离婚的,这样她就没有理由催我了。

      我哪有那么聪明。

      桔梗被暂时放到院前养栀子的花台里,刚到的第一天我就让林春梅拍照浇水,生怕它们坏死在路上。

      运气很好,它们现在都静静地绽放在风中。

      然后便是找租房了。

      林春梅听说我要搬出去住时,很是窝火,我说等我以后买了房子再接你去一块儿住。心里却想着,这个人嘴上说不想我搬出去,真住一起了,反而多添烦恼。

      更何况,在S市的这几年,我已经习惯独居生活了。

      看了几天房源,上班的事情也没闲着,回到熟悉的公司大楼,熟悉的部门,归来时,我已经成为了昔日部门的主管。

      入职那天,除了陌生的新人,也看见了几个熟悉的面孔。开完会下班,老朋友们都说我看起来不一样了,我说怎么不一样,他们说不上来,就是不一样。

      我想,S市的滤镜还真是厚。

      搬进新家的那天,我做完大扫除,下楼去附近的超市买日用品,顺便到一旁的饮品店买了杯水。周末人很多,我站在店门前的通风口,擦了擦额角的汗珠。

      “......季月,是你吗?你们回来了?”

      一个陌生的声音。

      我愣在原地,循着声音看去,是一个穿着运动装的Alpha。

      “请问你是?”我实在不记得有这号人,还是说,他是以前的同学?

      可他又怎么知道,我是从别的地方回来的?

      那个人似乎反应过来我对他面生,于是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解释道:

      “你忘了吗?我是周昱,呃,就是你们结婚那天,那个留刺猬头的人,穿的蓝色西装——付昇的好哥们儿。”

      身体瞬间僵硬。

      我迎上他的目光,看见那对微笑下的虎牙。

      哦,是他,好像有点印象。

      我想,这些Alpha还真是不计前嫌,面对好兄弟的前夫,也能主动寒暄。

      而且,付昇他已经......

      就在这时,一个奶声奶气的声音从店里传来:

      “爸爸,怎么还没好呀?”

      我转头望去,一个四岁模样的女宝宝从店里跑出来,周昱一下子接住抱起她,颠了两下,冲我笑道:“周周,这位是季月季叔叔,叫叔叔好。”

      “叔,叔叔好。”

      我盯着他怀中的孩子,一时间竟如痴如醉。

      哦,付昇的朋友都有孩子了。

      那他呢?

      三年,不,四年前,他再婚了。孩子是不是,也该这么大了?

      我小心翼翼地打量起这个孩子。

      梳得精致的两股辫子,蓝色的碎花裙,柔嫩的肌肤像上好的玉,一双宝石般的眼睛,就这么看着我。

      很可爱的孩子。

      双唇像是被思绪的针缝到一起,是了,有一个这么可爱的孩子,无论遇到谁,都能心平气和聊上几句吧。

      可我不想聊下去了。

      想到当年那几双探究的、带着揶揄的眼睛,我喉结滚动,“原来是你。小朋友你好,叔叔要去拿水了,我们下次......”

      周昱像是惊喜于我的相认,左右环视了一下,挑眉。

      而接下来问出的话,却让我彻底冰冻在原地。

      他说:

      “怎么没看到付昇,一个人出来买东西吗?还是他没跟你一起回来,还在S市啊?”

      他在,说什么?

      大脑嗡的一声,将所有对话都炸成碎片。

      等等,他最开始说的,不是“你回来了”,是“你们回来了”。

      所以在他眼里,是我,和,付昇,一起从S市回来?

      离过婚的人,怎么一起回来。

      开什么玩笑。

      付昇,你没有告诉所有人,我们离婚了?

      如果是这样,那......那条结婚的短信,那句该死的,带着错别字的话,究竟是真是假?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5章 一次的姻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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