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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管钱 陆骁接了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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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骁接了一份大活。
附近一个小型加工厂有一批电机出了故障,厂里的维修工搞不定,老板经人介绍找到了他。
活急,工钱开得也高,就是累——二十几台电机,从早修到晚,连续干了好几天。
余音每天傍晚听到他回来的脚步声都比平时更沉。
那种沉不是脚步本身的重量,而是疲惫——鞋底拖过走廊地面时带着一种迟缓的摩擦声,开门的声音也比平时慢半拍。
他身上带着一股机油混着铁锈的味道,从门缝里飘进来,浓得连她这边的空气都被染上了。
她会在这时候放下笔,去厨房给他盛一碗刚煮好的粥或面。
不是什么复杂的东西——皮蛋瘦肉粥或是番茄鸡蛋面以及冬瓜排骨汤,都是她最近学会的。
以前她只会泡面,但陆骁隔三岔五端着红烧排骨、糖醋里脊过来“回礼”,她不好意思总是白吃,就开始跟着网上的菜谱学。
第一次炒菜的时候油放多了,差点把锅烧煳;第二次盐放少了,淡得她自己都吃不下。
但陆骁每次都会吃完,吃完还要点评——“这次比上次好”,“火候差不多了”,“再练练就能开店了”。
她知道他在鼓励她,他的鼓励从来不是“加油”“你真棒”这种话,而是具体的、有细节的反馈,让她觉得他真的在认真对待她做的每一顿饭。
这大概是她喜欢他的原因之一。
这天晚上,她端着刚煮好的番茄鸡蛋面去敲602的门,陆骁打开门时,头发还在滴水,大概是刚洗完澡。
灰色T恤领口有点歪,露出一截锁骨。他的手指上有好几道细小的口子,有的是被铁皮划的,有的是被螺丝刀戳的,新伤旧伤叠在一起,看着让人心疼。
“面。”她把碗递过去。
“等会儿。”他没接过,转身进了房间,从桌上拿起一个信封递给她。
余音腾出一只手接过来,信封沉甸甸的,没有封口。
她低头一看,里面是一沓现金,红色的百元钞,折痕很新,像是刚从厂里结的。
“电机那活的工钱,”陆骁说着接过她手里的面碗,筷子已经拿在另一只手上了,“先放你这儿。”
“放我这儿干嘛?”
“房东过几天来收租,帮我一起交了。剩下的——帮我存着。”
余音愣了一下,他不是在问她“能不能帮我管钱”,而是在陈述一件事——好像她已经是他的人了,帮她管钱是天经地义的事。
“你让我帮你管钱?”她确认了一遍。
“我自己管不住。”他说得很坦然,没有任何不好意思,挑起一筷子面条吹了吹热气,“以前一个人的时候,发了工资就花,请工友喝酒,买工具,看到什么觉得用得着的就买,钱在手里留不过三天。”
“那你怎么忽然想攒钱了?”
“开店。”他把嘴里的面条咽下去,又夹了一筷子,“你上次不是问我以后想做什么吗?我想开个修东西的店。修电器,修水管,修门窗,什么坏了的都能修。租个门面,不用太大,十几平方米就够,挂个招牌,叫什么都行。”
余音想起他在停电那晚说的话,她以为那只是随口说说的愿望——毕竟在那种昏暗的烛火里,人总是容易说出一些平时不会说的话。
但他真的在攒钱,一沓现金,厚厚的,是他修了二十几台报废电机、手上多了七八道口子换来的。
他把钱交到她手里,就像把一个沉甸甸的承诺放在她掌心。
“你不怕我卷款跑路?”她把信封捏在手里,故意问。
陆骁低头看了一眼她桌上堆成山的考研资料,嘴角微微勾起。那种弧度很淡,但在余音看来已经是相当明显的笑意了。
“你能跑哪儿去?你连这栋楼都跑不出去,每天都在刷题,跑路的时间都没有。”
余音被他堵得说不出话,他说的是事实,她每天的生活范围基本就是这栋楼和楼下的便利店,连去菜市场都觉得是在浪费时间。
最远的一次出行是上周跟他去修厂里的电机——那也是因为他在她房间里说了句“再不出门你的腿会退化”,然后不由分说地把她的外套扔了过来。
“行,帮你存着,利息怎么算?”
“利息你定。”
“那就每天一颗薄荷糖。”
“成交。”
他端着碗转身进去,走到一半又回头,下巴朝自己房间冰箱的方向扬了一下:“糖在冰箱里,自己拿。别每次都等我给你送,你自己有手有脚。”
余音去他房间的冰箱里拿了一颗,冰箱里有一个格子专门放着薄荷糖,和她第一次收到的那包是同一个牌子。
不是一包两包,而是整整齐齐码了五六包,像是超市进货的迷你仓库。她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买的,也没问。
大概是他每次去便利店买烟的时候都会顺手拿一包,攒着攒着就攒了这么多。
她含着糖回到自己房间,翻开日记本,在最新的一页写了一行字:
“他把工钱交给我保管,说攒钱是为了开店。没说还有没有别的用途,但他把信封交到我手里的时候,眼神和第一次给我薄荷糖的时候一模一样。认真,专注,好像在做一件对他来说很重要的事。”
她合上日记本,把那颗糖的包装纸也夹了进去。现在日记本里已经夹了三张糖纸——一张写着“考上了”,一张是空白的,这张也是空白的,但她觉得每一张都装满了东西。
接下来的几天里,陆骁每天出门修电机,回来时不是带回一袋水果,就是带回一些奇奇怪怪的小东西——一个修好的旧闹钟,说放在她床头比手机闹铃好用,声音大,她不会再睡过头;一个巴掌大的工具箱,说她的桌子抽屉太乱,回形针和橡皮筋到处乱滚,得有个盒子装。
余音说你把我当小孩吗,他说少废话收着就行。
余音把工具箱放在桌上,把闹钟放在床头。
闹钟是那种老式的机械钟,银色的外壳,顶上有个小锤子敲两个铃铛,每天早上六点三十,铃铛准时炸响,声音大得能把整层楼都震醒。
陆骁说这是为了防止她睡过头,余音说你是为了防止我考上研之后还能跟邻居和睦相处。
但她在说这话的时候是笑着的,她已经很久没有被人这样照顾过了。
不是那种刻意的、有目的的殷勤,而是这种粗粝的、直来直去的、不给她任何拒绝余地的关心——把东西放在她桌上,说两句嫌弃的话,然后走人。
好像照顾她是天经地义的事,不需要她感谢,也不需要她回报,她只需要接受就好。
周三晚上,余音在自己房间里整理抽屉的时候,发现装钱的信封旁边多了一样东西——一个旧皮夹,黑色的,边角已经磨得发白,但皮面被擦得很亮。
陆骁不知道什么时候放过来的。
她打开皮夹,里面有一张纸条,字迹依旧潦草:“这些都是开店的钱,帮我管好,别弄丢了。——L”
她把皮夹和信封一起锁进抽屉最里面那一层,关上抽屉之后,她对着桌面发了好一会儿呆。
桌上摊开的真题集还停留在同一页,她没有心思做题。
她在想一件事:他从什么时候开始决定攒钱的?从停电那晚她说“开个修东西的店挺好的”开始?还是更早——从第一次把风扇放在她门口开始?从第一次“顺便”多做了一碗面开始?
她不知道答案,但她知道一件事:他在为未来做打算,而他的未来里,有她。
因为如果只是攒钱开店,他不需要把钱放在她这里,他可以自己存银行,可以自己管。
他把钱交给她,不是在托付财务,而是在托付信任,他在说——我信任你,所以我的未来也交给你保管。
她拿起笔,在真题集旁边的草稿纸上写了一个字,又飞快地划掉了,划了好几道,直到字迹完全看不清。
窗外的路灯刚好亮起来,橘黄色的光透过窗帘洒进来,照在那些凌乱的划痕上,像一道一道被藏起来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