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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准备走 正月初八那 ...

  •   正月初八那天,沈伯棠出门了,去吴江谈一笔丝织品的生意,要两三天才能回来。沈予觉得这是一个机会,虽然他还没想好具体怎么做,但机会来了就得抓住,这是他从小到大的信条。他趁着母亲午睡的时候溜出了沈家,骑着那辆单车直奔邮局,给上海的栖棠发了一封电报。电报很短,只有几个字:“十五午后渡口见。”

      发完电报,他站在邮局门口,看着灰蒙蒙的天,长长地吁了一口气。他没有立刻回家,而是骑车绕到了南门外的那个戏园子——栖棠从前唱戏的地方。戏园子的门锁着,门上贴了一张红纸,写着“暂停营业”四个字。他趴在门缝上往里看了看,里面黑洞洞的,什么也看不见,可他仿佛还能听见栖棠的胡琴声,还能看见栖棠穿着戏服从幕布后面走出来的样子,凤冠上的珠子一闪一闪的,像碎掉的星星。

      他在那里站了很久,直到天快黑了才回去。回去的路上,他在城门口遇到了一个熟人——他的中学同学陆维舟。陆维舟穿着一身军装,人高马大的,站在城门□□像一根电线杆子。他看见沈予就喊了一声,大步流星地走过来,一拳捶在沈予肩膀上。

      “沈予!你小子还活着呢!”陆维舟嗓门大得吓人,引得路人纷纷侧目。

      沈予被他捶得往后退了两步,揉着肩膀笑了笑,“你怎么穿这身了?”

      “考进讲武堂了。”陆维舟拍了拍身上的灰,脸上带着年轻人特有的那种意气风发,“年后就去广州了,到时候要是打起仗来,搞不好还能混个军官当当。”

      沈予看着他,忽然有些羡慕。陆维舟跟他一样大,可人家已经找到了自己的路,穿着一身军装雄赳赳气昂昂地站在城门口,连风都给他让路。而他自己呢?还陷在一团乱麻里,连下一步该往哪边走都没想明白。

      “你呢?听说你在家读书?”陆维舟问。

      “嗯。”

      “读什么书啊,出来跟我当兵算了!”陆维舟又捶了他一下,这次轻了些,“你脑子好使,将来肯定比我强。”

      沈予笑了笑,没接这话。两个人站在城门口聊了一会儿,陆维舟说他要走了,同僚还在等他。临走的时候他忽然凑过来,压低声音说了一句:“沈予,我听说你的事了。那个唱戏的,是你相好吧?”

      沈予的笑僵在脸上。

      “你别紧张,我又不去告密。”陆维舟拍了拍他的肩膀,表情认真了许多,“我就是想跟你说,这世道乱的,谁也不知道明天会怎样。你喜欢谁是你的事,只要你不后悔就行。后悔这种事,比什么都难受。”

      他走了,步子很大,军靴踩在青石板路上发出清脆的声响,一下一下的,像某种倒计时。

      沈予站在原地,看着陆维舟的背影消失在城门洞的阴影里,耳边还回响着那句话:“后悔这种事,比什么都难受。”

      他突然加快了脚步。

      接下来的几天,沈予像一只勤快的蚂蚁一样,一点一点地把铁皮箱子里的东西往外转移。他把箱子藏在花园的假山后面,用油布包好了,再把一些日常用的东西——几件换洗衣裳、一张地图、一个指南针、那把沈芷给他的钥匙——塞进一个旧帆布背包里。背包不大,但装得满满当当的,鼓鼓囊囊的,像一个怀了孕的袋子。

      他把这些东西藏在了后巷一个废弃的灶台底下,用稻草盖好。那个灶台很多年没人用了,连沈家的仆人都忘了它的存在,是他在一次闲逛中无意间发现的,当时就觉得这个地方迟早会有用。

      瞧瞧,他连藏东西的地方都找好了,他的脑子比任何人都要先迈出那一步。可他的脚还停在原地,等着一个不能太早也不能太晚的时刻。

      正月十四,元宵节前一天。

      沈予在晚饭的时候听到了一个消息,这个消息让他握着筷子的手微微颤了一下。沈伯棠从吴江回来了,带回了一个客人——上海祥记绸缎庄的少东家,姓方,叫方静安。方静安二十四五岁,长相斯文,说话慢条斯理的,穿着一件藏青色的长衫,戴着一副金丝眼镜,一看就是那种从小被家里捧着长大的少爷。

      沈伯棠把方静安安排在客房住下了,说第二天带他去逛虎丘看灯会。沈予看着父亲和方静安说笑的场景,心里隐隐约约地猜到了一些什么,但他不愿意去想。他低着头扒饭,把那些不好的念头和米饭一起咽了下去。

      饭后,沈予回到房间,把门关好,开始写他给栖棠的最后一封信。这封信他没有用钢笔,而是用了那支祖父留下的狼毫笔,蘸了墨,一笔一划地在宣纸上写。

      “栖棠,明天见。这几天我想了很多,想到最后发现自己其实不需要想那么多。人这一辈子,要做的事情其实很少,大多数事情都是可做可不做的,只有那么一两件是非做不可的。对我来说,你就是那一两件之一。”

      写到这里他停下来,看了看窗外的月亮。正月十四的月亮已经很圆了,挂在花园那棵桂花树的枝头,像一盏被人遗忘的灯笼。他把信纸折好,装进信封,在信封上写下了栖棠在上海的地址。这封信他打算当面交给栖棠,但他还是把它装好了,好像这样就能让某些事情变得确定一点。

      门外有人敲门。

      沈予把信塞进枕头底下,去开门。门口站着沈芷,怀里抱着一床毯子,说她的房间太冷了,要跟他换。沈予看着她,觉得这个理由蠢得不能再蠢,但他没有戳穿,侧身让她进来了。

      沈芷把毯子扔在他的床上,一屁股坐下来,仰着脸看他。她就那样看了好一会儿,看得沈予心里发毛。

      “哥。”沈芷终于开口了,声音压得很低,“明天方静安要跟爹说亲事。”

      沈予靠在书桌上,双手抱着胳膊,脸上没什么表情。“说什么亲事?”

      “你装什么傻。”沈芷翻了个白眼,“方静安的妹妹方静怡,今年十八,在金陵女子大学读书。方家想跟我们沈家结亲,爹答应了。”

      房间里沉默了一会儿。沈予没有说话,他的目光落在墙上的一幅画上,那是一幅水墨山水,画的是太湖的景色,是沈伯棠去年送给他的生日礼物。他看着那幅画,觉得画里的太湖正在一点一点地变模糊,像是有什么东西蒙住了他的眼睛。

      “哥。”沈芷站起来,走到他面前,仰着头看着他,“你要是不想娶方静怡,你就走。”

      “走哪儿去?”

      “去哪儿都行。”沈芷的声音带了一点颤,“你总不能留在这里活活被人安排一辈子吧?”

      沈予伸手摸了摸妹妹的头顶,她的头发又软又滑,像一匹上好的绸缎。“我知道了。”他说,“你去吧,别让人看见你在我这儿。”

      沈芷走到门口,回头看了他一眼。那一眼里有很多东西,有不舍、有担忧、有鼓励,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像是某种告别。她对沈予笑了一下,然后拉开门,轻轻地走了。

      门合上的一瞬间,沈予觉得整个世界都安静了。

      他在书桌前坐下来,拿出那个木匣子,把里面所有的信都倒了出来。一封信一封信地翻开来看,从最早的那封一直看到最近的那封。栖棠的字越写越好看了,从最初的歪歪扭扭变成了现在的工工整整,但他那个习惯还保留着,每封信的最后都会有一个小小的点,像是写完最后一个字之后,笔顿了一下,留下一个深深的墨迹。

      沈予用手指摸了摸那些墨迹,觉得那些已经是干透了的墨迹忽然有了温度,像栖棠的手指隔着信纸在触碰他。

      他把所有的信重新叠好,放进背包里。连同那支英雄牌钢笔,连同沈芷给的那把钥匙,连同他攒了三个月的银元和那几样值钱的东西。背包不大,但装下的东西已经够多了,多到足以装下两个人的未来。

      正月十五,元宵节。

      天还没亮沈予就醒了,或者说他根本就没睡。他在黑暗中睁着眼睛,听着远处偶尔传来的鸡鸣声和风声,心里异常平静,平静得像一潭死水。这种平静让他自己都有些意外,他原以为到了这一天他会紧张、会害怕、会犹豫,可是都没有,他很平静,平静到了一种近乎冷酷的程度。

      他穿好衣裳,把背包背上,从窗户翻了出去。后巷的灶台底下,那个油布包得好好的铁皮箱子还在,他把箱子拎出来,和背包放在一起。箱子和背包都不重,可它们压在手上的分量让他觉得很踏实,像是握住了某种实体的、不可动摇的东西。

      天还没亮透,街上没什么人。他先去了栖棠从前住过的那个小院子,院门还是没有锁,他推门进去,在东厢房的床板上放下了一样东西——是他写的那封信。他不知道为什么要放这封信在这里,栖棠已经不在苏州了,这封信栖棠也许永远都看不到。可他觉得这个空荡荡的房间应该收到一封信,这里是栖棠在苏州的家,应该有人记得给他写信。

      然后他去了沈家的马厩。

      沈家的马厩里养着三匹马,一匹是沈伯棠的枣红马,一匹是沈予自己的白马,还有一匹是拉车用的老黄马,又老又慢,跑不了多远。沈予牵出了自己的白马,这是一匹三岁的阿拉伯马,通体雪白,只有四个蹄子是黑色的,跑起来像一阵风。

      他没有惊动马夫。马厩的锁他早就配了一把钥匙,喂马的草料他也提前备好了,他甚至提前给马蹄钉了新掌——所有的事情他都提前做了,像是早就知道这一天会来,只是一直在等一个合适的时机。

      那个时机就是现在。

      沈予翻身上马,轻轻拍了拍马脖子,白马打了一个响鼻,在晨雾中迈开了步子。马蹄踩在青石板路上,发出清脆的嗒嗒声,在空旷的街道上回荡着,像某种古老的节拍。他出了南城门,上了去往上海方向的官道,晨雾很浓,能见度只有十几步远,他只能放慢速度,让白马小跑着前进。

      雾中的世界是模糊的、不确定的,所有的东西都被罩上了一层白色的纱,房子、树木、远处的山丘,都只剩下一个朦胧的轮廓。沈予觉得这像极了他目前的状态,前方一片模糊,但他知道自己正在朝着一个方向前进,那个方向叫栖棠。

      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顺利到达上海,不知道到了上海之后栖棠会不会跟他走,不知道他们去了那个没人知道的地方之后该怎么活下去。他不知道的事情太多了,多得让他觉得有些可笑。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人,竟然在做一件这么大的事情,说出去都没人信。

      可有一件事他知道得很清楚。

      他不想后悔,后悔比什么都难受。

      白马在晨雾中奔跑着,呼吸声很重,鼻孔里喷出白色的雾气,和马厩外面的雾混在一起,分不清哪个是雾哪个是马的气息。沈予俯低身体,贴在马背上,听着马的蹄声和心跳声,觉得自己的心跳和马的心跳合在了一起,嘭嘭嘭嘭嘭,像一个巨大的鼓在胸腔里擂动。

      东方开始发白了,雾渐渐薄了一些,远处隐约可以看到一条河流的轮廓,灰蓝色的,在晨光中闪着细碎的光。那是吴淞江,顺着这条江一直往东走,就能到上海。

      沈予提了提缰绳,白马加快了速度,蹄声更密了,像一场急促的雨打在青石板路面上。风吹在沈予脸上,又凉又硬,把他的头发吹得乱七八糟的,眼睛里进了沙子,他不去擦,任由眼泪被风吹得干在了脸上。

      他忽然想起一件事。去年春天,他在留园第一次听栖棠唱堂会,栖棠唱的是《思凡》里的一段,“小尼姑年方二八,正青春被师傅削去了头发”。他唱到“正青春”三个字的时候,声音忽然低了下去,低到几乎要听不见了,好像在那一瞬间,那个在台上扮尼姑的人忽然想起了自己也是一个正青春的人。

      那时候沈予坐在台下,手里端着一杯茶,茶水凉了都没发觉。他看着台上的栖棠,看着他低垂的眉眼和微微颤抖的指尖,忽然觉得自己这辈子完了——不是那种消极的完了,而是一种确定的、宿命式的完了,好像从那一刻开始,他的人生轨迹就被某种神秘的力量掰弯了,从此再也回不到原来的方向。

      那个方向就是栖棠。

      官道两旁的景色在晨雾中不断地后退,麦田、水塘、村庄、坟地,像是跑马灯一样从他眼前闪过。他不知道跑到了哪里,只知道一直朝东,朝有光的方向。怀表在胸口贴着皮肤的地方硌着他,那是他最后一样值钱的东西,是母亲送给他的十六岁生日礼物,他本来想留着的,可后来想想还是带上了。不是为了卖掉,是为了提醒自己,不管走到哪里,都有人曾经真心实意地对他好过。

      太阳终于从东边的地平线上冒出了一点头,橘红色的光穿过薄雾,把整个世界染成了一幅暖色调的水彩画。沈予这才看清了自己所在的位置,他已经出了苏州地界,前面不远处是一个小镇,镇口立着一块石碑,上面写着“千灯”两个字。

      千灯。他在地图上见过这个名字,从这里到上海还有不到一百里地,以白马的脚力,中午之前就能到。

      沈予在镇口停下来,让马歇一歇,自己也从背包里摸出一块干粮啃了两口。干粮是昨天晚上偷偷准备的,硬得像石头,啃起来咯嘣咯嘣的,噎得他直翻白眼。他喝了几口水,把水瓶放回背包里,翻身上马,正要继续赶路的时候,身后传来了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他心里咯噔了一下,回过头去,看见晨雾中有一个骑马的影子正在快速接近,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等那个影子冲破雾幔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沈予整个人都僵住了。

      来人穿着一件深色的长衫,头上戴着一顶黑色礼帽,骑着一匹枣红色的高头大马。不是别人,正是他的父亲,沈伯棠。

      沈伯棠勒住缰绳,枣红马嘶鸣了一声,在沈予两三步远的地方停下来。他的脸上没有愤怒,没有暴怒,甚至没有表情,就那么居高临下地看着沈予,目光像两把冷冰冰的刀子,一下一下地剜在沈予身上。

      沈予握着缰绳的手出了汗,手心和皮缰之间滑腻腻的,像是握了一条鱼。他张了张嘴,想叫一声“爹”,声音卡在喉咙里出不来。

      “下来。”沈伯棠只说了一个字。

      沈予没有动。他想过很多种可能的阻碍,想过沈伯棠会派人追他,想过会在火车站被拦住,想过会有人在渡口等着他,可他唯独没有想过沈伯棠会亲自追来。这个在商场上说一不二的男人,这个在沈家有着绝对权威的父亲,竟然会为了追回一个不听话的儿子,天不亮就骑了马赶了四十多里路。

      沈伯棠又说了第二遍,声音不大,可那种不容置疑的威严让空气都凝固了。“下来,跟我回去。”

      沈予深吸了一口气,把那口气沉沉地压在肺底,然后缓缓地吐了出来。他抬起头来看着父亲,目光是平稳的、清明的,没有少年人那种虚张声势的倔强,而是一种沉到底了的、不会再往下沉的平静。

      “爹。”他终于叫出了这个字,声音有些沙哑,“我不回去。”

      (第五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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