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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存钱 深夜的南京 ...

  •   深夜的南京城安静得像一座坟墓。沈予把栖棠送回住处的时候,月亮已经偏西了,把长长短短的梧桐影子投在地上,像一道道栅栏。栖棠租住的地方在后宰门的一条小巷里,巷子窄得只能容两个人并肩走,两边是高高的封火墙,把头顶的天空切成了一条窄窄的河,月亮就在这条河里慢慢地漂着。

      他们在栖棠的门口站定。栖棠从袖子里摸出钥匙,捅了半天才把锁打开,看样子是手还在抖。沈予靠在门框上看着他,没有要进去的意思。他的火车还有不到一个小时就要开了,从这里到火车站坐黄包车要二十分钟,时间刚刚好。

      “那我走了。”沈予说。

      栖棠把门推开一半,转过身来看着他。月光从头顶的墙缝里漏下来,落在栖棠的脸上,把他眉骨的轮廓照得格外清晰。他已经卸完了妆,头发还有些湿,贴在额头上,看着比实际年龄小了好几岁,像一个还没长大的少年。

      “予哥。”栖棠叫了一声,又停了。

      沈予等着。

      栖棠张了张嘴,像是想说很多话,可最后只说出了一句:“路上小心。”

      沈予看着他,忽然觉得胸口有什么东西在往外溢,堵不住的那种。他往前迈了一步,伸出手,把栖棠额前那缕湿头发拨到一边去。这个动作很轻,像风吹过水面一样不留痕迹,可栖棠的耳朵一下子就红了,从耳尖一直红到耳根,连脖子都染上了一层淡淡的粉色。

      “你耳朵怎么红了?”沈予忍着笑问。

      栖棠啪的一下把沈予的手打开了。“风刮的。”他说,声音闷闷的,说完就转过身去,哐当一声把门关上了。

      沈予站在门外,听见里头门栓落下的声音,然后是一阵窸窸窣窣的动静,像是栖棠把耳朵贴在门板上在听外面的动静。他对着门板无声地笑了好一会儿,才转身走了。

      巷子里的风很大,吹得他眼睛有些发涩,可他的脚步很轻快,像是在踩着某种看不见的节拍。他走出巷口,拦了一辆黄包车,报了火车站的名字,就靠着车篷闭上眼了。脑子里还在回放今天的每一个画面,栖棠在台上唱戏的样子,栖棠卸妆时那低垂的眉眼,栖棠说“我要是说我也在呢”时那个小心翼翼又无比坚定的眼神。

      他把这些画面一帧一帧地存进脑子里,像存进一个谁也不会发现的秘密口袋里。

      火车上的人很少,沈予找了一个靠窗的位子坐下来,把窗子推开一条缝,让风吹进来。火车开动的时候,南京城的灯火一点一点地往后退去,先是成片的昏黄,然后变成稀稀拉拉的几点,最后全部被夜色吞没了。他靠在椅背上,从口袋里摸出一支钢笔和一个信封,借着车厢里昏暗的灯光开始写信。

      这封信他打算到了苏州就寄出去。

      “栖棠,今晚的戏我看过了,比你在苏州唱的那出好。不是说苏州那出不好,是今晚的你多了些什么,我琢磨了很久,大概是‘不怕’吧。你在台上不怕了,所以你唱得比以前都好。其实台下的你也别怕,有我在呢,虽然我现在没什么本事,可我总有办法护着你。”

      写到这里他停了一下,把笔帽拧上,把信纸折好装进信封里。他不想在信里写什么山盟海誓,那些话太重了,写出来反而显得轻浮。他只想让栖棠知道,他不是一时冲动,不是少年意气,他是在想得很清楚之后做的决定。

      火车在凌晨三点多到了苏州。沈予从车站出来,外面下起了小雨,细得像牛毛,飘飘洒洒地落在青石板路上,把地面打湿了一层。他没有黄包车可坐,就走着回去,穿过一条条无人的街道,经过一个个漆黑的门洞,最后从那道偏门溜回了沈家。

      他没有直接回自己房间,而是先去了一趟花园西北角的那间杂物房。那间杂物房不大,堆着一些不用的旧家具和落了灰的字画,平时没人来。沈予在杂物房的墙角找到了他要找的东西——一个旧的铁皮箱子,是以前装书用的,里头空空荡荡的,但锁还是好的。他把箱子擦干净,提回了自己房间。

      他要开始存钱了。

      从那以后,沈予的日子变成了两副面孔。白天他依然是沈家的少爷,温文尔雅,循规蹈矩,陪母亲去上香,陪父亲去应酬,在账房领零用钱的时候面不改色。可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他就变成另一个人,一个在秘密筹备着什么的人。他把每个月领到的零用钱省下一大半,藏在那个铁皮箱子里,又把一些值钱但不惹眼的东西——两方端砚、一支祖父留下的狼毫笔、母亲去年送的一块怀表——也锁了进去。这些东西将来或许有用,或许没用,但准备了总比不准备好。

      他把这种日子过了将近两个月。

      这两个月里,他和栖棠又恢复了通信,但信写得更少了,有时候半个月才一封。不是没有什么可写的,是他们都在小心翼翼地避开那些让人不安的话题,避来避去,信就越来越短了。栖棠在信里说,玉春班在南京唱了一个多月,又去了镇江、常州,年底要在上海唱一场封箱戏,唱完就过年了。他在信的最后写了一句话,沈予看了好几遍。

      “予哥,天冷了,你要多穿些衣裳。你答应过我的那些话,我都记得,一个字也没忘。”

      沈予把信压在枕头底下,第二天一早就去观前街买了一斤上好的白毫银针,托人带到上海去给栖棠。他记得栖棠说过,上海的冬天比苏州还湿冷,戏班子里的条件又差,常常是一间屋子住七八个人,连个炉子都没有。他不知道一包茶叶能顶什么用,但他想不出别的办法来让栖棠暖和一点。

      他能做的太少了。

      腊月初十那天,沈伯棠在饭桌上宣布了一件事。他说上海那边有一个生意上的合作,要沈予年后去上海待一段时间,跟着一位世交学做生意。沈伯棠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平淡,像在说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可沈予从母亲微微低垂的目光里读出了不一样的东西——这不是学做生意,这是流放。

      沈家在上海没有多少生意,所谓“学做生意”不过是把他从苏州支开的一个借口。至于为什么要支开他,答案不言自明,他跟栖棠的事,到底还是传到沈伯棠耳朵里了。

      “年后什么时候走?”沈予问。

      “过了元宵。”沈伯棠夹了一筷子青菜,嚼了两口,慢悠悠地说,“你在那边好好学,别给沈家丢脸。”

      沈予点了点头,没有表现出任何异议。他低下头吃饭,心里却在飞速地盘算:元宵到过年还有大半个月,这大半个月里他能做什么,能准备什么,能带走什么。他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坐在对面的妹妹沈芷,沈芷正在埋头喝汤,察觉到哥哥的目光,抬起头来冲他笑了一下。

      沈芷今年十六岁,比他小两岁,是个聪明伶俐的姑娘。沈家上下,最了解沈予心事的恐怕就是她了。沈予有时候觉得,沈芷看他的眼神里带着一种超越年龄的了然,像是知道些什么,但她从来没有当面问过,只是偶尔会在没人的时候跟他说一句意味不明的话,比如“哥,你要是想做一件事,就趁早做,晚了就来不及了”。

      说完这句话她就会走开,留下沈予一个人站在那里发愣。

      沈芷究竟知道多少,沈予不确定。他没敢把自己的计划告诉她,不是不信任,是不想把更多人拖下水。沈芷还小,她还有自己的路要走,不该被哥哥的那些见不得光的事牵连。

      可沈芷似乎不需要他告诉就已经猜到了。

      腊月二十三,小年。沈家照例要祭灶王爷,厨房里忙得不可开交,沈芷却溜到沈予的房间来了。她穿着一件大红色的棉袄,扎着两个小辫子,活像那年画上的娃娃。她一进门就把门关上了,然后从袖子里掏出一样东西放在沈予的桌上。

      沈予低头一看,是一把钥匙。

      “什么钥匙?”他问。

      “我在上海有一个同学,家里是做生意的,在法租界有一栋小洋楼,平时没人住。这是她给我的备用钥匙,说是让我去上海玩的时候有地方落脚。”沈芷歪着头看着哥哥,眼神里带着一点点狡黠,“我想着你去了上海,总不能一直住在那位世交家里吧?”

      沈予看着那把钥匙,又看着妹妹,过了好一会儿才说出话来。“小芷,你——”

      “我什么都不知道。”沈芷打断了他,笑嘻嘻地说,“我就是把自己用不上的钥匙送给哥哥,这有什么稀奇的?”她说完转身要走,走了两步又停下来,回头看着沈予,笑容收了收,露出一点认真的神色来,“哥,你要是做了什么决定,就做到最后,别做到一半又后悔。我是沈家的姑娘,可我也是你的妹妹。你要是走,别忘了告诉我一声。”

      她走了,门在身后轻轻地合上了。

      沈予坐在书桌前,手里握着那把冰凉的钥匙,觉得眼眶有些发热。他把钥匙放进那个铁皮箱子,和银元、怀表、端砚放在一起。箱子已经快装满了,他算了算,这些钱省着点花,够他和栖棠在上海生活小半年的。

      小半年。到时候怎么办,他没想好,也不想去想。他现在能做的只有一件事,就是准备,不停地准备,为那个他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到来的时刻做好准备。

      除夕那天晚上,沈家吃了一顿丰盛的年夜饭。沈伯棠喝了不少酒,难得地露出了笑容,给沈予和沈芷一人发了一个大红包。沈予接过红包的时候,看见父亲的手背上多了一道深深的裂口,大概是冬天做木工活的时候划的——沈伯棠有个不为人知的癖好,他喜欢做木工,书房后面的小屋里摆满了他的木工工具,这在苏州的世家子弟中算是一个怪癖,但他从不避讳。

      “予儿。”沈伯棠忽然叫他,因为喝了酒的缘故,语气比平时软了许多,“过了年你就十九了,有些事情,爹不是不让你做,是怕你走了弯路。你还年轻,有些东西你现在觉得放不下,过几年再看,不过是个笑话。”

      沈予低头看着碗里白花花的米饭,没有接话。他不想在这时候跟父亲顶嘴,不是怕,是不想撕破最后那层薄薄的温情。他知道父亲说的“有些东西”指的是什么,他也知道父亲说这话没有恶意,甚至带着某种笨拙的善意。可善意归善意,他们之间终究隔着一条鸿沟,不是一句话就能填平的。

      吃完饭,沈予回到自己房间,关上灯,坐在窗前看外面的烟火。苏州城里到处都在放鞭炮,噼里啪啦的声响从四面八方涌来,把整座城市震得嗡嗡作响。烟花一朵接一朵地在夜空中绽开,红的绿的紫的,把窗户玻璃映得五颜六色。

      沈予从口袋里摸出一样东西,是他白天偷偷出去买的一支钢笔,英雄牌的,花了他将近两块大洋。他把钢笔握在手心里,金属的笔身被他的体温焐热了,冰凉的触感慢慢消失。他想把这支笔送给栖棠,栖棠写字费劲,他的信总是写得歪歪扭扭的,沈予知道他是不好意思写得太多,怕沈予看了笑话。

      其实沈予从来不觉得栖棠的字难看,反而觉得那种歪歪扭扭的笔画有一种笨拙的真实感,像栖棠这个人,不会花言巧语,不会曲意逢迎,高兴就是高兴,难过就是难过,所有的情绪都写在脸上,清清楚楚的。

      他想着栖棠收到钢笔时的样子,想着栖棠会不会用这支笔给他写一封很长很长的信,想着想着,烟花声渐渐远了,他在窗前睡着了。

      正月初七那天,沈予收到了栖棠从上海寄来的一封信。信很短,只有一张纸,上面写着:

      “予哥,新年好。我在上海挺好的,你别惦记。过几天就要唱封箱戏了,唱完这出就过年了。你给我的茶叶我喝了,好喝,班主说这是好茶,问我谁送的,我说是朋友。予哥,你说我们是朋友吗?”

      沈予看着最后一句话,觉得心里有什么东西在轻轻裂开。朋友?他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他们之间算什么,叫什么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栖棠在问这个问题,说明他在想这个问题,说明他在犹豫,说明他在害怕。

      沈予拿出纸笔,给他回了一封信。

      “栖棠,你说得对,我们不是朋友。朋友是用来道别的,我不是。我写这封信的时候是正月初七,阳历二月十四。离元宵还有八天。你等我。”

      (第四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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