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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恋爱 她最近谈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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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四月,我有了一部自己的手机。
沈春说她给我出钱买,但我没要。三月到四月,我重操旧业捡了一个月废品,赚的钱不多,但够买个二手机了。巴掌大的屏幕,边角磕掉了一块漆,按键不太灵敏,按下去要用力一点才有反应。可我并不觉得有什么,能打电话就行。
当晚我就存了沈春的号码。她没骗我,通讯录里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是我。
“沈春,你要答应我,如果你想我了,就打电话给我,叫我一声阿树或者沈树,我就知道你想我了。”
“好。”
五月二十日,我十七岁生日,沈春说去县城里的大餐厅给我过,被我拒绝了。我说,只想吃她做的菜。吃完饭她神神秘秘地从身后摸出一个小盒子,打开,里面躺着一支钢笔。银色的,笔帽上刻了一行小字,我看了半天才认出是“春与树”三个字。
“多少钱?”我问。
“没多少钱。”她把钢笔塞进我手里。
后来,我才知道那支小小的钢笔,花了沈春近一个月的工资。
2013年,又一年生日,我已经十八了,沈春也已经二十一岁了,她还在那家餐馆打工,老板娘给她涨了两百块工资。两年前的元旦,电影散场后我在心里说“再等等”,一等就是两年。十八岁这年,我已经能把“喜欢沈春”这件事安安稳稳地揣在心底,不再像十六岁那样随时随地往外冒。
跟那时候比起来,算进步很大了。
2013年十月下旬,成人自考正式开始。
考场在城东,沈春头天晚上就把电瓶车充满了电。她新买的车,二手的,车头灯有点歪,喇叭也不太响,但好歹不用再走路了。
下了车,沈春看着我进考场,她又有点想哭了。
真是的,爱哭包。
我和她相拥了一会儿,招了招手,就直接进去了。
考卷发下来,我翻了一遍,两年多啃那些旧书的日子忽然在脑子里过了一遍。每一页我都翻过,每一道题我都做过,所以提笔的时候意外地顺。
考了两天。第二天我跟沈春说别等了,回去吧。她没回话,就站在门口那棵树下。我考完出来,远远就看见她还站在那里,位置都没变过。手里拎着个塑料袋,见我出来就举起来晃了晃,里面装着饭盒。
“怕你饿。”她说。
傻。
真傻。
考完的一刻,我觉得我整个人都轻松了。终于不用每天对着书啃,不用做题,不用背了,别提有多爽了!
夜晚,我和沈春一起躺在床上。
沈春自从那件事会后,就更加喜欢睡在我怀里。
现在的我已经长到一米七二了,比沈春还要高五厘米,很多时候我就把下巴放在她的头顶上,这样刚刚好。
在床上的时候,沈春也越来越喜欢看我。有时候比较短,看个十几秒钟,有时候又很长,看个四五分钟都还不挪眼睛。
她一这样,我就又觉得自己的“道心”要破碎了。
特别是看的时间被拉长的时候,我根本就不敢看沈春的眼睛。
我的脸肯定红透了。
我问沈春,为什么现在总是看我。
她说,我越长越好看了,就是莫名很喜欢看,看不厌似的。
我背过身去,也不圈着她睡了。
因为,此时此刻,我的脸红得快要滴出血来。
沈春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果然,直女就是没轻没重的!
“阿树,你怎么了?我说错什么了吗?”
沈春的语气又实在实诚,我又立马打消了多余的念头。
“我今晚不会抱着你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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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中旬成绩出来,我考得还行,填的那几所专科应该都能上。沈春高兴坏了,抱着我就往我脸上啄了两下。我整个人僵在她怀里,脸烫得能煎鸡蛋。
“我就知道,我们阿树最有出息了!”
什么出息不出息的,我只知道我快要晕过去了。不是憋的,是被沈春亲的。
我靠着最后一点理智,一把推开沈春。
“够......够了!”
女女授受不亲,沈春到底知不知道!
最终,我选了个在春城本地的专科,报的金融专业。离家不怎么远,也就三四十分钟。选金融也没什么特别的原因,就是听说赚的钱多。
我想给沈春很多钱。
2014年的八月底开学,东西有点多,电瓶车装不下,沈春和我一起叫了辆出租。到了校门口她就要走,说她就不进去了。我拉着她手腕不放,硬把人拖进了校门。
“我......我这样子,别给你丢人。”沈春小声说。
可我怎么会这样去想。在我心里,沈春无论变成什么样,无论多大年纪,都是我最最喜欢的人,我永远都不会嫌弃她。
“丢什么人。”我说,“沈春最好看了。”
我说的的实打实的真心话。
沈春没说话,耳朵尖却悄悄红了点。
我带着她进到学校安排的寝室。
寝室是六人间,我到的时候,其他几位室友早就到齐了。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一位短发女生,她从头到脚都很酷,黑色T恤破洞牛仔裤,耳朵上戴了一排耳钉。
我脑子里突然出现了这两年空余时间看得一些百合小说、漫画还有贴吧里专门的les帖,里面有些就会提到短发女生,她们把这类统称为短发t。
虽然不能以偏概全,但是我的直觉告诉我,这个女孩就是她们说的短发t。
我收拾东西的时候感觉到她的目光一直在我身上转,后来又开始打量沈春。
我皱起眉头,往沈春身前一挡。
她这才把目光收回去。
我的性子本来就不怎么爱交朋友,等收拾完,我就和沈春从寝室里出去了。
沈春问我是不是心情不好。
我摇头,说不想住校了。
我想陪着沈春。
沈春抬起手来摸了摸我的脑袋,说,她去查了我这个专业要学的东西很多,如果每天来回跑很费时间。
我没说话,沈春说得对。
开学第一周,寝室里只剩我和那个短发女生。她忽然走过来,坐在我对面。
“你是不是喜欢那天和你一起来的那个姐姐?”
我翻了一页书:“关你屁事。”
“说话这么冲。”她笑了一声,伸手拍了拍我的肩,“她还没发现吧?”
“你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她往后一靠,歪着头看我,“就是觉得,既然你还没下手,那我去追她也不是不行吧?”
我把书合上了。
“你再说一遍?”
她大概没想到我来真的,手腕被我攥住的时候她疼的龇牙咧嘴:“卧槽,你他妈有病吧?”
是,我有病。平时不犯,一跟沈春有关就犯。
往后她没再跟我说过话,班上也渐渐传开我是个怪人,走路都绕着我走。我听见他们议论,没理。我从来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我。
我在乎的只有沈春。
第一学期结束,我拿了年级第一。三千块奖学金,我给沈春买了件外套,买了一双她看了好几次没舍得买的鞋,剩下的存进了存钱罐。那个存钱罐是沈春从旧货市场淘来的,一个胖乎乎的陶瓷猪,背后塞钱的口子有点歪,但沈春说歪的好看。
第二年,第三年,我的名次一直在年级第一没动过。毕业的时候,学院给的唯一一个直接升本到北城名校的名额,落在了我头上。我拿着那张通知单在寝室里坐了半天,想的第一件事是回家告诉沈春。
然后,我立马打车回了餐馆。
老板娘正在门口坐着择菜,见我来了就抬头笑:“阿树来了。”
“嗯,我有好事要告诉沈春。”
“小春啊。”她往店里面看了一眼,压低了声音,笑得跟媒婆似的,“她最近谈恋爱了,你知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