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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喜欢 原来,这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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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着沈春盘子里的蛋糕吃得差不多了,我把裤兜里的手机摸出来,拉过她的手,放进她的手心里。
沈春低头看了看那部柔白柔白的手机,又抬头看着我,目光落到我满是茧子的手掌上。她没说话,可眼眶一下子就红了,眼泪噼里啪啦往下掉,跟关不上的水龙头似的。
“骗子。”沈春说我。
“能给你买礼物,就不算是骗子。”我笑了笑。
“累吗?”沈春一遍遍抚摸过我的手,指腹蹭过那些粗糙的茧子。
我摇摇头说:“不累。”
真不太累,反倒看着兜里的钱在慢慢变多,想着离给沈春买礼物又近了一步,就还挺开心的。
沈春忽然一把把我搂进怀里。淡淡的肥皂味扑了我满脸。她的手臂圈得紧,下巴搁在我头顶,胸腔里的心跳隔着薄薄的衣料传过来,一下一下,稳稳的。
听着沈春的心跳声,我的心脏又开始不听使唤了,咚咚咚咚,就像是有数不清的小人儿在我胸口里擂鼓。
再这样下去,我会不会心率过快而亡啊?
不过,我又还挺迷恋沈春的拥抱的。如果最后是死在沈春的怀里,这样想想,貌似也很不错。
“沈春。”我闷在她怀里,声音有些模糊,“你能不能答应我,你的手机通讯录里第一个存入的人,一定要是我。”
就算我现在还没有手机,但你一定要答应我。
“好。”她说,“除了你,我不会存入其他人。”
我的心又开始冒泡泡了。在她的怀抱里浅浅蠕动了两下,我抬起头说,我教你怎么用手机。沈春松开了我。
松的倒是挺快。
我凭着记忆,尽量让自己说出口的话与店长的话相统一。从开机、型号介绍、到每个软件的用途和功能,到怎么发短信,怎么录音,怎么打电话,我都尽可能地演示了一遍。
沈春很聪明,一学就上手了。
安全起见,我让她设个密码。她输的时候我自觉地转过身去,不看她的屏幕。可躲过了看密码,没躲过她的嘴。
“960520 。”沈春把她的密码亲口告诉了我。
我越琢磨这串数字,越发觉得熟悉。
这不是我的出生日期吗?
我告诉她,密码是要设置成对自己而言有意义的,或者比较好记忆的数字。
沈春却回答我说,这串数字对她而言就很有意义,也早就记在了她心里。
听沈春说这句话,我不知道为什么,心跳居然漏掉了一拍。有些说不出来的感觉,又痒又闷的。
“我们阿树最近怎么这么容易脸红呀?”沈春凑过来看我,语气却没有一点调侃,全是担心。
“可能是太热了。”
“现在都十月底了,怎么会?”
我有点急了,又实在找不到其他借口,就跑进卧室里抓起换洗的衣物往厕所跑,说我要洗澡了。
可沈春却说她想和我一起洗。
我不明白她是怎么了。现在又不在福利院,等热水不用排半天,况且今天厕所灯泡也没坏。上次那种窘迫的事我可不想再来一次,我一口回绝了。
结果她搬出今天是她生日这个理由,又说了一遍。
好吧,沈春有理,我妥协了。
这次共同沐浴,我硬是忍住了没有去看沈春一眼,所以整个过程还算是圆满的结束。
后来的日子,我几乎都待在家里啃那些书。
有时候实在是烦闷,我还会去沈春打工的餐馆里头帮点小忙,不要工资的那种,只是想沈春能够轻松些。
更多的时候,我望着窗外的景色,脑子里莫名就会冒出“沈春”两个字。
沈春。沈春......
光是在心里边念一念她的名字,心跳就又开始不对劲了。
我趴在胳膊弯里,脸埋在暗处,耳朵烧得发烫。
这几个月来的种种迹象,身体的种种反应,就算我再迟钝也明白有什么不一样了。摊在茶几上的书再也看不进去,我迫切地想要知道,我到底怎么了。
脑子里突然想到楼底下那间小超市的光头老板。如果我没记错,他那里好像是有个长得大大方方的叫电脑的东西。
那东西好像可以搜索自己到想要的答案。
我哒哒哒地跑下楼去,那光头老板又叼着一杆烟,翘着个二郎腿,在外头的椅子上坐着,看见我就“哼”了一声。
“诶!我可以借用一下你的那个东西不?”我指着他玻璃柜台后的“大方脑壳”问道。
他很不屑地笑了一声,用手比了个数字十。
“给老子十块,老子就给你用一会儿。”
还好我早有预料,从兜里摸出皱巴巴的十块钱,这还是上次给沈春买手机剩下的。
当时我把剩下的钱全推到沈春面前,她却说这是我辛苦赚的,让我自己留着。我反问她,那你餐馆里挣的钱怎么又要留给我读书用?她争不过我,最后一人分了一半。
我把十块钱递给光头,让他帮我把电脑打开,再大概教我怎么用。他说教学是另外的价钱,我又咬着牙给了他五块。
屏幕亮起来,我点进一个叫“百度”的网站,看着键盘上密密麻麻的英文字母发了会儿愁,琢磨了半天,才终于打出了第一个问题“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答案一条条弹出来。
【见到对方会不由自主的开心,分开时又会出现难过和思念的情绪。】
这一条,我默默打了个勾。
我继续往下翻。
【靠近时可能心跳加速、脸色变红、手心出汗。】
这一条,我又默默打了个勾。
【会产生一种想要肢体接触的冲动,可能是想牵手、拥抱甚至是亲吻对方。】
我咽了咽口水,这一条,又又打了个勾。
......
好了,完了。
我好像真的喜欢上沈春了。
不是妹妹对姐姐那种,不是相依为命那种,是另外一种。那种让人不敢看她洗澡、不敢对视、会流鼻血的那种,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想要和她有接触,想要舔去她眼泪的那种。
真真正正的喜欢。
这可怎么办。
我把这一行搜索的字删掉,又重新输入一行“喜欢同性是一种病吗?”
下面弹出的回答让我愣住了。
【喜欢同性不是病。同性恋是一种正常的性取向,不属于任何疾病或心理障碍。世界卫生组织早在1990年就将同性恋从精神疾病分类中删除,我国也于2001年将其从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中移除。】
不是病。
我盯着那几行字看了很久,长长地呼出一口气。然后点进历史记录,把两条搜索一起删掉。这种事要是被光头知道了,那还得了。
从超市走出来的时候天已经有点沉了,灰扑扑的云压得很低,像要下雨。
原来,这就叫做喜欢。原来,喜欢同性不是一种病。
可,如果沈春知道了会怎么想呢?
她会害怕吗?会觉得我恶心吗?会......会远离我吗?
我在楼下站了很久。晚风凉飕飕地灌进领口,吹得人打了个哆嗦。
楼上那扇窗户亮着昏黄的灯。沈春应该已经下班回来了,正在厨房里热饭。透过那层薄薄的窗帘,我好像能看见她模糊的影子在动。
我攥了攥拳头,手心里全是汗。
然后我往楼上走去。
我走到门口的时候,钥匙还没掏出来,门就从里面开了。
沈春站在门后面,身上还系着那条油乎乎的围裙,手里攥着一把锅铲,看见我先是愣了一下,然后眉头就皱起来了。
“你去哪儿了?”她问,“我回来没看见你,还以为你出什么事了。”
真是的,傻沈春,我能出什么事。
下去转了一圈。我说。
沈春看了我一眼,没再追问,侧身让我进来。我换鞋的时候闻到一股焦味儿,她把什么烧糊了。
赶紧往厨房里一看,灶台上的锅正往外冒烟,里面原本可能是打算热一热的剩菜已经变成了一团黑乎乎的东西,贴在锅底,铲都铲不动。
“糊了。”我指了指那口锅。
沈春这才想起来似的,转身小跑过去关了火,用锅铲使劲刮了两下,刮下来一堆黑炭似的碎渣。她盯着那锅东西看了两秒,然后默默把锅端到水槽里泡上了。
“我再炒个鸡蛋。”她说。
“不用了,我不饿。”
“不行。”她已经开始打蛋了,“你出去转了一圈肯定饿了。”
我靠在厨房门框上看她。
沈春打蛋的动作很利落,碗沿磕两下,蛋液就能干干净净滑进碗里。筷子搅得飞快,发出哒哒哒的声响。
水龙头开着,她伸手去冲手指上沾的蛋液,指尖碰到水的时候轻轻缩了一下。
水是凉的。
沈春的手一进入到冬天就容易裂口子,碰凉水就会疼。可她从来不说,只是每次洗完碗偷偷往手背上抹点护手霜。抹的还是那种最便宜的,一块五一管,味道冲得呛人。
就算春城的冬天没那么冷,沈春的手依然会裂开。
我叫了一声沈春的名字。然后接着说,说以后的碗都放着我来洗。
她没回头,把蛋液倒进油锅里,滋啦一声响,说,我的手也糙。
我皮厚,我这样回她。
沈春笑了一下,没再接话。
“沈春。”我又叫她,“你对我这么好,以后要是哪天你不对我好了,我该怎么办?”
她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这个笑不同于方才的笑,而是带着一点点无奈和一点点别的什么,我说不清楚。
“我不会对你不好。”她说,“我只有你了。不对你好,我对谁好?”
我的那颗心又开始在肋骨后面乱撞,砰砰砰的,响得我自己都心虚。
我也是啊,沈春,我只有你了。
所以这份喜欢,我就先自己收着吧。
我实在太怕,怕一说出口,我连你都要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