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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吹头发 沈树,你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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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血顺着我的人中往下流,流到我干巴巴的嘴皮上,热乎得吓人。
沈春把花洒关了,让我把身体往前倾,我照做了。可我满脑子只想着别让她看见我这副怂样,我背过身去,手背往人中上一糊,胡乱一抹,浓稠滚烫的血就糊了满手背。
浴室里黑是黑了点,可那一滩红还是扎眼得很。
黑暗里我瞥见沈春慌慌张张地动起来。她从角落里的小木凳上扯了一团卫生纸,放到水龙头底下打湿,凉水冲得那些皱巴巴的纸团子鼓起来。
我听见沈春在朝我这边靠近。她每靠近一步,我就往后退一步,直到身子抵着硌人的砖墙,才不得不面对她。
她问我,是不是在躲她。
我摇头,说不是。
“那你为什么不抬头看我?”
躲不掉了。
我把脑袋抬起来,目光却不敢往她的眼睛里落。
我想,我现在肯定狼狈极了。不用去照镜子都晓得自己的脸肯定像极了一只花脸的猫。我以为沈春会笑我,可她没有。
她什么也没说,就那么温温柔柔地捏着湿纸团,一点一点擦拭我人中周围快要干涸的血迹。
我还是有点不敢看沈春。
因为沈春身上什么都没穿。水汽还没散,她整个人湿漉漉地站在我跟前,头发梢还在滴水,一颗一颗砸在肩膀上。
我的目光只好往下掉,掉在自己蜷起来的脚趾头上。但余光不争气,总会扫到她的脚。黑乎乎的环境里也能看出细长好看的轮廓。
好看,沈春从头到脚都好看。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我的脸又开始烧起来了,随之而来的还有我鼻腔内的一股热流。
沈春感觉到了。她自言自语地小声说着,说已经进入秋天了,也不该干燥呀。
她不太放心,说明天要带我上医院看看。
“不要!”我一把将她的手推开。
我想不通,根本就没什么事,有什么好去医院的。去了又得花钱,沈春以为她挣来的钱很容易吗?她还是自己留着吧。
“我没事。”我吸了吸鼻子,把脏外套裹在身上,推开门,“你先洗吧,我就在门外面等你。”
说完,我就出去了。
门外的凉风扑上来,把我一身燥热往下压了压。后背抵着墙,我大口喘气,心跳还是快得压不住。
没多久沈春就洗完了。
我的心也总算静下来一点,敢对上她的眼睛了。
“去洗吧。”
“好。”
我洗完出来,头发擦的半干,发尾尖儿都还在跟着淌水。沈春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那款老掉牙的吹风机,尾巴上的插头都已经缠了好几圈的胶布。
她每次都这样,只要是我心情不好或者她自己认为自己哪儿做错了,除了忍,她还会想一些办法来弥补我。这次,或许是因为我流鼻血的事情,让沈春又觉得是她没照顾好我。
傻子。
我坐过去,要把吹风机夺过来,她不肯。
我说,我又不是三岁小孩,我能自己吹。
沈春却像没听见似的。摁开吹风机的按钮,调到二档风力,热风就呼呼地朝着我脑袋上吹。
沈春的手法很轻柔,指腹偶尔蹭过头皮,舒服得让人眼皮子直往下掉。昏昏沉沉间,我已经差不多忘记了和沈春闹出的一小点不愉快。
真是讨厌,沈春总是这样,总是能找到法子抚平我炸开的毛。
躺在床上,今晚沈春没和我聊餐馆里的那些事。我猜,她大概是累了吧,我也有点累了。
眼皮正要合上,我隐隐约约听见沈春叫我的名字。
“沈树。”
“嗯?”
“你是不是嫌我烦了?”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的声音听上去有些委屈。
一听她说这话,我一下子就清醒了。有时候真想把沈春的脑袋撬开来看看,她一天到晚到底在想些什么?
“为什么要这么想?”我语气有点冲。
接下来的十几秒钟,我和沈春之间安静得出奇,就连我与她的呼吸声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然后,我终于听见她说,说我不愿意和她一起洗澡了,还很抗拒她对我的关心。
好吧,这一点,确实是我当时做的不对。
“我没有,我只是......”
“嗯?”
只是害羞而已,害羞到流鼻血而已。但我总不能说出来吧,这多不好意思。万一,万一说出来了沈春还觉得我变态,那怎么办。
“哎呀!反正我没有这样想就行了。”我翻过身去背对着沈春,“我不会嫌你烦的,沈春,永远不会。”
永远都不会。
她没说话。但过了一会儿,一团暖烘烘的热气贴上来,挨紧了我的后背。和往常每一次睡觉那样。
我知道,她安下心来了。
可我的心跳,又开始了。
咚咚咚咚。
快得离谱,重得吓人,一下一下撞在肋骨上,像要破膛而出。
我终于知道了。
知道为什么会心跳加快,为什么会浑身燥热,为什么会不敢看她,为什么会流鼻血。
一切的一切。
都是因为沈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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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几乎是一晚上没睡。每每要睡着的时候,身后的沈春就会抱得更紧一些。
怎么睡得着!我没流一床的鼻血都是万分庆幸的了。
一大早,沈春便要起床收拾收拾去餐馆头上班。那个时候我已经醒了好一会儿了,可我还是闭着眼睛在装睡。
我听见沈春蹑手蹑脚地下了床,蹑手蹑脚地打开厕所吱呀吱呀的门。刷牙洗脸,然后又走到床边来,在我耳边悄悄说了一句,拜拜,她上班去了。
几乎是沈春一走,我就起来了。我迈着步子走到客厅里,正盘算着今天要捡多少瓶子和纸壳子,要卖出去多少钱才能在十月底凑齐买一部手机的钱。
然后,我在茶几上最显眼的位置看见了一个鸡蛋和一张粉色的便利贴。便利贴上面是沈春用黑色中性笔写的一行字:今天也要记得看书。
沈春没读过书,能认识的字也有限。但她好学,只要一有空,她就会去翻那一纸箱子的旧书,找那本破破烂烂的字典查,一看就是好几个小时。
沈春也没写过字帖,练过字。可,大概就是天赋吧,沈春写字不难看,甚至可以说的上是清秀。
就比如,“今天也要记得看书”这几个字。
我早就说了,沈春学什么都快。她比我适合读书,比我更有出息。
想到这,我莫名有些骄傲。
我把茶几上那一颗还带有温度的鸡蛋剥开,咬了一口。另一只手拿起滚在一角的中性笔,在粉色便利贴的空白处,写下一个“好”字。
吃完鸡蛋,我抬头看了一眼墙上挂着的老钟。
上面显示的时间是早上八点十分。
确实还早。我决定花两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在书本子上,十点,哦不,最多十点半我就得出门捡废品了。要不然,被其他老头老太太抢走了可不妙。
一个小时过去,我给自己得出一个结论:我果然不适合钻进书里。可每当看见茶几上那张小小的便利贴,就又攒起来一点力气。继续看吧,难不成书还能吃人?
一悠一悠的,时针终于指向十点半。说真的,我觉得在外头捡一整天的垃圾,都没坐在这儿一动不动看两个多小时的书漫长。可谁让我答应了沈春呢,人总不能言而无信吧。
我清点了钥匙和蛇皮袋子,出了门。
一下楼,垃圾桶里就躺着好几个空矿泉水瓶子。我拧开盖子把里面的空气放空掉,然后啪嗒啪嗒地踩扁,乐呵呵地装进袋子里。
真好啊,开门红。老天果然眷顾我!
一路捡过去,到废品站的时候比往常快了不少。那几个壮实的男人一见到我就跟见了鬼似的,有一个想过来赶我,被剩下的人拉住了。一个叼着半截烟、留着络腮胡的朝我招招手:“拿来吧,给你算钱。”
这人态度明显好太多了。我暗自在心里给他们排了个座次,把络腮胡排到了头儿的位置。我拍拍手上的灰,把蛇皮袋子铺开一屁股坐上去,就看着他们分类、上称。
“六十七块二毛八。”有人朝我喊了一嗓子。
这才对嘛。
我把袋子收起来,从那个看我不爽的男人手上接过一沓零零散散的钱,点了点,扬了扬眉毛。
行,不多不少。
我把钱叠起来揣进兜里,慢悠悠走到水龙头前把脏兮兮的手和脸洗了一遍。抹掉脸上多余的水珠,揪一把鼻头,冲那几人扬了扬下巴:“这样爽快才对嘛!咱们明天见!”
往回走的路上,兜里那叠钱硌着大腿,踏实得很。我在心里默默算了一笔账,照这个速度,十月底肯定能攒齐。
沈春收到手机的时候,会是什么表情呢?
她肯定会骂我乱花钱。可骂完她肯定又会笑。
沈春笑起来的时候,左眼下那块云朵形状的胎记会微微鼓起来,光是想想就觉得可爱极了。
我越想脚步越轻快,差点在路上蹦起来。路过那家小超市的时候,光头老板正叼着烟蹲在门口剔牙。我冲他龇牙一笑,他翻了个白眼把脸扭开了。
哼,等我有钱了,第一件事就是去他店里买十包周扒皮,当着他的面一包一包拆开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