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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   她叫艾比·凡佩尔。

      从小她就不知道富裕是什么,同样的,年幼的她也不明白她的家庭有多贫穷。她只知道大街上总会有镶金嵌银的马车趾高气昂地开过,撞开一切能撞的摊位、果篮,甚至是躲闪不及的行人。车里有着和她差不多大的女孩子,不及她漂亮——事实上很少有人能做到这点,但身上穿的是从东方运来的绸缎所制成的华丽衣裙,层层叠叠的裙子像是面包房里永远得不到的蛋糕。

      每年的圣诞节,仁慈的面包房主人都会向穷人开放他的烤炉,穿着破烂但整洁衣服的穷人拎着各种待烤的食物,在门口排起长队。有的人带着蛋糕糊,有的人带着面包胚,有的人这一年混得不错,带着肉店里最小的火鸡……大多数人带着抹好酱汁的整鹅,而对于十二岁的艾比来说,整整十二年的圣诞节,她只吃过一次烤鹅,三次烤鸡,最惨的一年连圣诞布丁都没有吃到。

      她的赌鬼兼□□继母永远不知道工作和家务,她的父亲是个没用的老实人,不多的工资在勉强糊口之外的盈余,统统被她的继母拿去赌个精光。

      在她12岁的时候,她又有了一个弟弟。谁都知道那一定不是父亲的孩子。

      此时的她已经是操持家务的好手,白天的时候,她到街上卖着插好的野花,由于价格便宜、造型又不错,赚到的零钱能够补贴很大一笔花销。有了弟弟的母亲似乎收敛了许多。她哄着怀里的弟弟,想着今年或许是不错的一年。

      然而,在弟弟一岁的时候,母亲的赌瘾又变本加厉地发作,家里的积蓄被她挥霍一空,父亲又染上了严重的肺病,仅仅靠着廉价的药品维持生命。

      好不容易熬过了那一年,她出落成亭亭玉立的少女。尽管身上是最廉价的布裙,长发上是市井大妈们包头的头巾,然而,谁也没办法阻止她美丽:白皙的皮肤,蔷薇色的嘴唇,金褐色的长长卷发,还有如同大海一样湛蓝的眼睛。

      如果这是童话,一定会有南瓜马车、仙女教母和英俊迷人的王子。

      只可惜,这不是。

      她抱着两岁的弟弟讲着故事,忽然发现弟弟的眼睛一下子睁得很大,清澈的眼睛里倒映出继母举着木棍的身影。

      昏迷中的她被母亲卖到贵族的府邸,白天和男人一起劳作,晚上则沦为主人的泄欲工具。

      她三番五次地想逃跑,迎来的却是一顿沾了盐水的皮鞭。

      她的主人显然不满了,他想要的是一个不会坏掉又听话的玩具,最好还能帮他消灭掉几个不顺眼的对手。

      她知道主人一直在家中借舞会之名举办黑魔法的研究会,所以当她被用麻袋套住时,她知道什么样的命运在等待她。

      她被带到一个发出诡异红光的房间,她的衣物被全部褪下,手脚被牢牢铐住,少女完美的躯体平躺在用鲜血绘成的法阵上,黑魔法师用尖利肮脏的指甲划开她的腹腔,沾着她的鲜血在她的身体上绘制了繁复的符文,她没有思考,没有疼痛,只听见一长串复杂拗口的咒文之后。一股力量将她托到半空中,力量之大甚至挣脱了锁链,她能看见无数苍白的手抓住她的四肢,凭空出现的利齿啃咬着她每一寸血肉,粘稠的血液横七竖八地从身体上流下,凝成一个巨大的血球将她包围在其中。很久很久之后,暗红的血液变成如樱桃一般的鲜红,所有的血液又再次汇聚到她的身体之中,她惨不忍睹的身体开始迅速地愈合,她忽然有一种强烈的渴望——对鲜血的渴望。

      她抬头看见黑衣的人类似乎准备向她施展什么法术,她被提高了的本能让她猛然伸出手握住了人类的脖子,她能看见他眼睛里的惊恐——她再熟悉不过的惊恐,她用尽全身的力气一捏,却发现他的脖子轻松地被她直接捏断,她站起身来,难以置信地看着自己的双手。她低头看了一眼男人的尸体,忽然发疯一样的扑上去,吮吸着从断掉的颈动脉中流出的血液。

      喝饱之后,她穿上男人身上的衣服,准备离开房间前,看到一本摊开的书。

      她这时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

      她变成了人造的吸血鬼,拥有血族的一切的能力,却不被血族社会认可的杂种。

      扫视了一眼堆满房间的书籍,她随便挑了一本带在身上。

      ……杂种吸血鬼?那又怎么样?她早就舍弃阳光了。

      她甜蜜地一笑,走出了这间专门为黑魔法而建造的地下室。

      那家府邸最终被大火烧得只剩残渣,上百具的尸体,没人会知道少了一个女仆。

      ※※※※※※※※※※※※※※※※※※※※※※※※※※※※※※※※※※※※※※※※※

      姐姐回来了,带着一整袋的金币。母亲看到那袋金币,像饿狼一样地扑上去,却被姐姐的眼神吓得生生退回去。

      用这袋金币,凡佩尔家买了新的屋子,姐姐特意修建了一个地下室,又为父亲请了最好的医生——虽然没有任何效果。

      史密斯知道姐姐一定遇到过什么事情,但她不说他也不会去问,自他记事以来,父亲一直在病榻之上,母亲嗜赌如命,只有这个从小一直照顾他的姐姐是真正的对他好。他恨他的母亲,因为他亲眼看着她打昏了姐姐,之后,姐姐就消失了两年,而母亲则不知从哪里拿到了一大笔钱,足够她挥霍一个多月。

      姐姐白天的时候总是躲在地下室里不知看着什么书,到深夜,姐姐会每隔三天跑出去,很长时间以后回来,带着一瓦罐的血。他知道那是什么,因为姐姐的唇边有着血印。

      他想起了那些靠吸食人血维持生命的妖怪,他很害怕,但是他一想到这是姐姐,他又不害怕了,因为姐姐是不会害他的。

      但是他知道,母亲对姐姐又恐惧又厌恶,他知道母亲也在晚上看着姐姐的一举一动。

      有一天晚上,姐姐深夜回来,钻进地下室,母亲从门后闪出来,手里拿着一个银色的十字架。

      他猛然觉得,那个十字架一定会伤到姐姐,而姐姐在低头看着什么,完全没有注意到母亲就在身后。

      他抄起一个木棍,狠狠地砸向母亲,年幼的他没办法砸晕她,但闹出的声响却足以惊动姐姐。姐姐的眼睛变成血红的颜色,用不可思议的速度打掉十字架,扑倒在母亲身上。

      他没有看下去,但他心里一点都不为母亲觉得悲伤。

      “史密斯……对不起……”姐姐抹掉了脸上的血,从母亲身上爬起来。

      没什么好对不起的,姐姐。

      没有人对母亲的突然失踪奇怪,因为她出去一疯就是一个星期,根本没有人指望她回来。

      ※※※※※※※※※※※※※※※※※※※※※※※※※※※※※※※※※※※※※※※※※

      再后来,病得迷糊的父亲终于去世了,姐姐带着我离开了城镇,从此,我们姐弟就相依为命,四处漂泊。

      姐姐告诉我她被人变成了吸血鬼,她会一直停留在16岁的样子。

      其实,我早就猜到了。我们没有固定的住所,每隔几个月就会换一个住处,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姐姐说她杀过很多人,为了报仇,为了生存。说实话,我没觉得有什么……我们为了生存而杀人,杀的还都是那些没有必要生存下去的人——有恋童癖的贵族老爷、虐待妓女的男人、烂在酒瓶里的酒鬼……他们不对任何人负责,他们的死是对任何人的解脱,而我们只是从中获取一点食物罢了。

      我28岁的时候,姐姐还是16岁的样子,我们搬到新的住处,遇到了一个很漂亮的男孩,叫欧文·夏德。

      我们对外宣称我是艾比的哥哥,而那个男孩总是被打得一身淤青,他有一个瘾君子妈妈,但他很温柔很开朗。这是我和姐姐没有办法得到的东西。

      也许是同病相怜,也许是从来没有人能够给她真正的温暖,姐姐很喜欢这个男孩,是喜欢,我虽然觉得不安,因为那个男孩有很敏锐的观察力……但我没有理由反对……虽然姐姐已经40了,我曾经这么嘲笑过她。

      然而,我也染上了和父亲同样的怪病。

      姐姐几乎要疯了,我经常发现她盯着我的脖子看。

      我知道她在想什么,她想让我变成不死的存在,但是我直接当面拒绝了她——作为人类,我愿意为姐姐而堕入黑暗,为她去狩猎,收集血液,然而我……还不能彻底舍弃阳光。

      我知道这场病的最后结果是什么,我不能像父亲那样迷糊的死掉,我让姐姐把我的血吸干。

      “如果你初拥我或者以任何方法复活我,我会恨你一辈子。”我郑重地补上一句,因为我看到姐姐那天在翻那本从黑魔法师那里拿来的书,里面除了有风刃和血刀的法术之外,还有一个叫做“灵魂之舞”的仪式,那是需要100个灵魂的仪式……我不想姐姐有那么深重的罪孽。

      尖锐的刺痛,血液快速地被抽走,有温热的液体滴在嘴边,咸的。

      姐姐,我不知道作为黑暗生物的你能不能幸福,但我希望你能。

      ※※※※※※※※※※※※※※※※※※※※※※※※※※※※※※※※※※※※※※※※※

      眼泪先生:

      其实这才是我真正想写给你的信。

      我也许要告诉你一些特别的事情,希望你无论看到什么都不要过于惊奇,也不要怀疑你亲爱的弟弟得了什么神经方面的病,请你百分百地相信我。

      事实上,我已经死了。现在的我,是需要血液才能存活的生物,我和艾比商量过了,我们不一定要靠杀掉活人来获取血液,医院有自己的血库,我们也可以去那里获得生存必需品。

      哦对,我还没有跟你说过艾比。她是个吸血鬼,我认为如果你能相信我并且看到这里,那么这事情就没什么好奇怪的了。我不知道艾比的过去,她不愿意说,我不会逼她。艾比看上去是16岁,当然,她远远不止这个年龄,她原本是我的新邻居。

      那是一个雪夜,我坐在外面,妈妈没有新的鸦片,在屋子里乱摔东西。你知道……在学校他们都叫我“小妞”。我不知道怎么去反抗,他们足足有三个人,我在雪地里举着雪球,对着树干练习自己的表情,尽可能让自己凶恶些。

      这时候我身后有人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我回过头,看到一个金色长发的少女,很漂亮,穿着单薄的连衣裙,赤着脚。奇怪的是她的脚丝毫没有冻红。

      我们互道了姓名,她问我在干嘛,我没有告诉她,只是问她不穿鞋子不冷吗。她很惊异地看了我一眼,然后问我是不是在学校受人欺负——好吧,说的真直白,我承认了。她用一种很坚定的眼光看着我,告诉我无论有多不可能,都要狠狠地反击。她还说如果不行,她可以帮我,她比我所想的要强得多——很久以后我才明白,为什么一个看上去和我一样大的女孩子会说出这种话。

      第二天晚上,我带了所有能找的钱带她出去玩,她貌似很多东西都没见过,请她吃三明治的时候,她似乎很勉强才吃得进去,但是对于一旁的番茄汁,她表现出了极大的喜爱。顺便说一句,她那天穿了双新的皮靴,很漂亮。

      艾比有一个哥哥,虽然后来证实那其实是她的弟弟,我经常看到他带着艾比深夜出去,在太阳出来之前回来,有时候是两人之中的一个单独行动。之后他似乎得了怪病,去世了,艾比坚持着自己挖了坟墓埋葬他。

      自从艾比到来之后,经常有酒鬼、小混混被发现失踪,几天后才从荒郊野外找到没有血的尸体。而艾比是最大的嫌疑人,因为只有她是唯一一个没有背景、熟人、不在场证明的人。其实,当时的我离真相很近了,我知道艾比也许真的是一个吸血鬼,因为上次我划破手指,她看到血之后,表情变得很恐怖,然后就用极高的速度跑走了。但是我没有办法去害怕,因为我知道她是艾比。

      那天我去她家敲门,门没锁,我就进去了,地上有一张纸条,说她在浴室,不要进去。当时我不知道她是在浴缸里睡觉,反正我脸红了一下,就在地上坐着。忽然间我听到极响的撞门声,我藏在浴室门口的柜子里,看着镇子里的探长走了进来。

      我看到他弯腰捡起了纸条,然后就推门进了浴室。我躲在门后,看到他揭开盖在浴缸上的木板——艾比睡在里面!探长似乎也发现了什么,伸手去拉很厚的窗帘,我大喊一声不要,惊醒了艾比。

      然后,我第一次见到她杀人,手一挥,一枚空气凝成的飞刀就穿透了探长的胸膛。艾比忽然扑在他身上,吸干了探长的血。她抬起头,眼睛是血红色的,看见我之后,才变成了原来的蓝色,她站起身来,看着我说:“我叫艾比·凡佩尔,是个吸血鬼。”

      我当时想都没想就冲上去抱住她——我是自私的,探长没有做错什么,艾比也没做错什么,他们一个是完成自己的工作,一个是为了活下去,但是我帮了艾比,探长向我伸过手,我转过头去,连一个眼神都没给他。是的,我真的很自私,因为我很喜欢艾比,她是除了你之外唯一一个正眼看我、鼓励我、真正关心我的人,所以我可以原谅她任何不可原谅的错误。

      “欧文,我必须走了。”

      那天夜里,她离开了。所有的谋杀都成了悬案。

      之后,那三个恶霸再次把我围在角落痛打,而这一次我做到了。我用铁棍砸开了胖子的耳朵,他在接下来的三天成为所有人嘲笑的对象。

      但是,三天后,我顺着小河回家,半当中被人推到河里,那个人拎起我的头发——我知道他是谁,他是胖子的混混表哥,他的身后,站着那三个洋洋得意的混蛋。他跟我说:“这样,你能在水里憋气憋到三分钟,我割掉你一只耳朵,不能,我就让你的脸变成浆糊,明白?”

      我显然是没有回答“明白”的权利的,我被摁到水里,四只手狠狠地压着我的头,衣服吸了水后沉重无比,即使我撑到了三分钟也会沉进河里溺死,我绝望地挥舞着手臂,气泡从嘴里咕嘟咕嘟地冒出来。

      就在我已经接近昏迷的时候,头上的压力忽然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河面上一团一团蔓延下来的鲜血。

      一双手托起了我,力气很大。我的头露出水面,睁开眼睛,看到艾比满是鲜血的脸。

      是的,眼泪先生,从此以后我成了不能进天堂的人。

      我白天把艾比放在箱子里——因为她不需要呼吸也不能照射阳光,我带着箱子漫无目的地漂泊,每隔五天的晚上,艾比就会出去寻找食物顺便找到路费的来源。我知道她很克制,因为我发现她原本就苍白的脸更加没有血色。其实完全没有必要,有些人,他们根本没有存在的价值——一开始我被这种想法吓了一跳,但是,眼泪先生,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不公平的。

      在艾比狩猎的一天,我发现街道上有些奇怪的传道士,一个个身上挂着银色的十字架——虽然事后证明那是群宗教诈骗的骗子,但是当时我很担心她,于是就跟在她的身后,好吧,我还是没办法专注地看着她的进食过程,在她吃完之后,我伸出手拍了拍她的肩膀。

      于是这就是我的愚蠢造成的后果,还处于嗜血状态的艾比想也没想就咬住了我的脖子——其实血被吸光不是件很痛苦的事情。

      我在倒下前迷迷糊糊地看到艾比睁大的眼睛,她似乎急忙咬破了自己的手腕,然后又什么咸腥的液体流到我的嘴里。当然,那个时候,我人类的生命已经彻底结束了。

      等我再醒来时,我知道我已经变成了吸血鬼。

      是的,眼泪先生,从此以后我进不了天堂。但是我会和艾比永远在一起。

      旅行箱我还带着,但里面不会再有艾比,因为我们两个都必须在夜晚行动,我也不知道我会去哪里。大概会去卡萨布兰卡吧,也就是摩洛哥的达尔贝达,因为我曾经听说南方的大陆有一种很漂亮的百合花叫这个名字,代表永不磨灭的爱情。

      眼泪先生,无论你的弟弟变成了怎样堕落的黑暗生物,我希望你能祝我幸福。

      爱你的
      小战士
      1778年4月28日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5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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