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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替你们守着 夜里偶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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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里偶尔还会醒。梦见铁锈味,梦见戒指响,梦见一个穿西装的影子在阳台叫我「蓓蓓」。醒来,手摸自己无名指——空的。凉的。是真的空。
我就翻个身,接着睡。
梦会少的。人都这么过来的。
窗台上有盆多肉,是孟蝶——不,是我自己——买的。我给它浇了点水。它活着,好好的。
我给它换了个小花盆,泥是楼下花店买的,十块钱一盆。我蹲在阳台上晒太阳,忽然觉得,活着这件事,本来就不需要理由。
两周后,我去了城西那栋老楼。
不是找什么。是去确认。物业说底下垃圾站早清了,我还是在废弃桶里翻了半天,到底翻出半片焦黄的纸——边角印着烫金的「姻契约」三个字,正
是初代那张的残骸。
我划了根火柴,看它卷曲、发黑、成灰。风一吹,没了。
「婚姻」第一次被说出口的地方,烧在了我手里。后面的人,要从头说起了。
又过些天,路过街角婚纱店,橱窗里一对模特摆着誓词姿势。换以前,我会盯着看很久,揣摩哪句最像「真的」。
这回我看了两秒,笑了笑,走了。
手机弹出一条:大学同学婚礼,请柬。我回了个「恭喜,当日出差」,没犹豫。
不是恨结婚。是恨「不结就不行」「结了就得这样」那套。那套,被我连同戒指,一起留在了第404 次。
傍晚买菜,摊主多找了五块,我递回去。他愣了下,说姑娘心好。
我摇摇头,没解释。
心好不好不知道。只知道,从阳台走下来那天起,我给自己找钱、买菜、走路、呼吸,每一件,都是我自己的。
这就够了一辈子。
我给自己煮了一碗面。水煮开,下面,打一个蛋,撒一把葱花。很简单的事。可我做的时候,手在抖。不是怕,是那种——终于可以做一件毫无意义、却
完全属于自己的小事的时候,身体先于意识做出的反应。我端着面坐在阳台上吃,风吹过来,凉了。我低头喝汤,汤是热的。
第二天上班,地铁挤,有人踩了我脚,道歉。我摇摇头,说没事。
阳光从出站口照下来,晃眼。我眯起眼,忽然笑了。
夏思蓓。
这名字,风吹过来,就还是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