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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童之意的自白:从孤立到审判 我叫童知意 ...

  •   我叫童知意。

      今年二十六岁。再过几个月,如果一切顺利的话,我会在二十七岁生日之前被执行死刑。

      我不觉得害怕。事实上,当法官念出“死刑”两个字的时候,我感觉到了一种很久没有体会过的东西——轻松。

      就像是一根绷了十几年的弦,终于断了。

      我想趁我还有时间,把这些事情写下来。不是为了辩解,不是为了求同情,更不是为了给后人留下什么警示。我只是想在自己彻底消失之前,把这些年的来龙去脉理一遍——给我自己一个交代。

      我小时候是个很奇怪的小孩。

      怎么说呢,就是那种不太会跟人打交道的小孩。我不太会看别人的脸色,不太会揣摩别人话里的意思,别人跟我开玩笑的时候我常常当真,别人认真跟我说话的时候我又常常以为是玩笑。

      我妈说我小时候特别爱笑,见谁都笑。邻居阿姨夸我长得好看,我笑得眼睛弯成月牙;路上遇到一只流浪猫,我能蹲在那儿跟它说半个小时的话,边说边笑,像个傻子。

      后来我就不怎么笑了。

      大概是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开始的。

      我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有一天我走进教室,发现所有人都不理我了。不是那种“今天心情不好不想跟你说话”的不理——是那种你走过去他们就安静、你一转身他们就窃窃私语的不理。

      我试着主动跟他们说话。我把妈妈给我买的零食分给他们,他们接过去,说了声谢谢,然后转头就跟别人说说笑笑,把我晾在一边。我课间主动凑过去想加入他们的游戏,他们说“人够了”,然后继续玩,留我一个人站在原地。

      我不明白发生了什么。我回家问我妈,妈说“可能是小朋友闹别扭,过两天就好了”。我等了两天,一周,一个月——没有好。反而越来越糟了。

      后来我才知道,班里有人在传我的闲话。说我爱出风头,说我喜欢在老师面前表现,说我假清高,说我家穷还非要装阔气。我不知道这些话是从哪儿来的,因为我家虽然不算富裕,但也绝对不算穷,我也没有在老师面前刻意表现过什么。但这些话就这么传开了,越传越离谱,越传越难听。

      我曾经试图解释。我找到其中一个传话的同学,问她为什么要这么说我。她看了我一眼,翻了个白眼,说“又不是我一个人说的,你干嘛只找我?”

      我噎住了。

      是啊,不是她一个人说的。是所有人都在说。我要找谁?我要跟谁解释?

      没有人愿意听我解释。

      四年级的时候,有三个人主动来找我做朋友。

      我记得很清楚。一个叫郑雨桐,一个叫孔曼菱,一个叫康念薇。她们是班里最早开始发育的那一批女生,个子比我高,胆子比我大,说话做事都比我们这些还在玩橡皮泥的同龄人要成熟得多。

      她们来找我的那天,我正在操场的角落一个人坐着看蚂蚁搬家。郑雨桐走过来,蹲在我面前,笑眯眯地说:“你怎么一个人坐在这儿啊?跟我们一起去玩吧。”

      我当时的感觉,大概就像是一个在沙漠里渴了很久的人突然看到了一瓶水。我几乎是感激涕零地跟着她们走了。

      那段时间是我小学阶段最快乐的日子。她们带我一起跳皮筋,一起分享零食,一起放学回家。我以为我终于有了朋友。我以为那段被孤立的苦日子终于过去了。

      后来我才知道,她们是来套话的。

      她们每天都会问我一些很奇怪的问题。“你爸妈是不是经常吵架?”“你爸爸是不是在外面有别的女人?”“你有没有偷过家里的钱?”“你是不是不喜欢某某某?”我当时太小了,听不懂那些问题的恶意,只觉得这些问题有点奇怪,每次我都会追着她们问“什么意思呀”,她们被我追问得不耐烦了,就说“算了算了,随便问问”。

      然后第二天,她们又会来问新的问题。

      我不知道她们把我的回答拿去做了什么。我只知道,渐渐地,学校里开始流传一些关于我的、我从来没有听说过的事情。说我爸妈要离婚了,说我偷过家里的钱,说我嫉妒班里的某某某所以在背后说她坏话。

      那些话不是我说的。至少,不是我在“说”的意义上说的。但我确实在她们的诱导下回答过那些问题,而那些回答被她们剪裁、拼接、添油加醋之后,变成了另外一番模样。

      我去质问她们。郑雨桐一脸无辜地说:“我们什么都没说啊,你听错了吧?”孔曼菱在旁边帮腔:“就是,我们是你朋友,怎么会说你坏话呢?”康念薇则用一种意味深长的眼神看着我,嘴角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

      我那时候太小了,看不懂那丝笑是什么意思。

      现在我懂了。

      那丝笑的意思是:我们就是在说你坏话,但你抓不到我们的把柄。

      五年级的时候,肢体暴力开始了。

      最开始是一些小动作。有人路过我的座位的时候“不小心”撞我一下,有人在我的椅子上倒了一点水,有人把我的课本藏到讲台下面。我去找老师告状,老师说“你有证据吗?”我没有。那些人做得太隐蔽了,每一次都像是意外,每一次都没有目击者。

      后来事情升级了。

      有一天放学后,我被几个人堵在了学校后面的小巷里。为首的是一个比我高一个头的男生,我不认识他,但他显然是被人叫来的。他手里拿着一根烟,吸了一口,然后把燃着的烟头按在了我的左臂上。

      我疼得尖叫起来。

      他笑了。旁边几个人也笑了。

      我回到家,我妈看到我胳膊上的烫伤,问我怎么回事。我说是不小心碰到的。我不敢告诉她实话——我怕她去学校找老师,然后那些人变本加厉地报复我。

      但那不是最后一次。

      后来我又被堵了好几次。有时候是烟头,有时候是脚踹,有时候是扇耳光。他们学聪明了,不打我的脸,不打显眼的地方,专挑那些被衣服遮住的位置下手。这样我就算去告状,也拿不出证据。

      有一次,他们往我的座位旁边倒了一堆垃圾——果皮、纸屑、吃剩的方便面盒子,汤汤水水洒了一地。班主任来上课的时候看到了,皱着眉头问是谁干的。没有人回答。班主任看了看坐在那堆垃圾旁边的我,说了一句让我这辈子都忘不了的话:

      “童知意,你自己打扫一下。”

      我说不是我弄的。班主任看了我一眼,那眼神里写满了“我不想管这件事”的厌倦,然后说:“不管是不是你弄的,你坐在这个位置,你就应该保持清洁。把地扫了。”

      我扫了。

      我蹲在地上,一片一片地捡那些果皮纸屑,旁边有人捂着嘴偷笑。我没有哭。我已经学会了不在人前哭。

      六年级的时候,我已经彻底变成了一个透明人。

      不说话,不社交,不惹事。早上第一个到教室,把前一天被人弄乱的桌椅摆好,然后坐下来看书。下课了就趴在桌子上假装睡觉,这样就不会有人来找我麻烦。放学铃一响,我第一个冲出教室,不和任何人同行。

      我以为只要我足够安静、足够隐形,那些人就会放过我。

      但透明人也逃不掉。总有人会在你安静的时候,专门跑来戳你一下,看看你是不是真的不会反抗。

      那年冬天,有人在放学后把我堵在了厕所里。三个人。两个按着我的肩膀,一个端着一杯不知道从哪里接来的拖把水,从我头顶浇了下去。

      水是冰的。十二月的自来水,冰得刺骨。水顺着我的头发流下来,灌进我的领口,浸透了我的毛衣和棉袄。我浑身发抖,牙齿打颤,但我没有哭。我咬着牙,一声不吭。

      她们笑够了,走了。

      我一个人在厕所里站了很久。等到身上的水不再往下滴了,我才走出去,骑上自行车回家。一路上风吹在身上,冷得我几乎握不住车把。

      到家之后,我妈看到我湿漉漉的样子,问我怎么了。我说骑车掉进水坑里了。她骂了我两句粗心,让我赶紧去洗澡换衣服。

      热水冲在身上的时候,我终于哭了。

      但我没有发出声音。

      小学毕业那天,我站在校门口,看着那块写了六年校名的牌子,心里只有一个念头:终于结束了。

      我以为上了初中,换了环境,一切就能重新开始。

      事实证明我错了。

      初中开学第一天,我给自己定了一个规矩:低调。不要出风头,不要引人注目,不要和任何人走得太近。安安稳稳地读完三年,然后考一个好高中,离开这个地方。

      刚开始的两个月,一切还算顺利。没有人认识我,没有人知道我的过去,我就像一张白纸一样,可以在上面重新书写自己的人生。

      但我忽略了一件事——性格这种东西,不是换一个环境就能改变的。

      我骨子里不是一个好脾气的人。那些年在小学积累的愤怒和委屈,并没有消失,它们只是被我压下去了,压在了心底最深的地方。我以为它们不在了,但其实它们一直在那里,像一颗定时炸弹,等着某个导火索来引爆它。

      导火索来得比我想象的要快。

      初一上学期,我和一个同学发生了争执。具体是为了什么事情,我现在已经记不清了——好像是关于小组作业的分工,她说我偷懒,我说她没有分配清楚,两个人吵了几句。本来不是什么大事,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就炸了。

      我掀了桌子。

      桌上的书本、文具、水杯哗啦啦地撒了一地。教室里所有人都愣住了,包括那个和我吵架的同学。她张着嘴,瞪着眼睛看着我,像是看到了什么怪物。

      我自己也愣住了。我看着地上的一片狼藉,不敢相信这是我干的。

      从那以后,我就成了一个“不好惹”的人。不是因为我真的有多厉害,而是因为那次掀桌子的举动,让所有人都觉得我有病、有暴力倾向。没有人敢再轻易招惹我,但也没有人愿意接近我。

      我再一次被孤立了。

      但这一次的孤立,和小学那次不一样。小学的时候我是被动的受害者,我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就被全世界抛弃了。而这一次,我知道是自己的问题。是我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是我掀了桌子,是我把所有人都吓跑了。

      我开始频繁地和别人发生冲突。一言不合就拍桌子,两句话不对就摔东西,三次劝不住就动手。我被请了无数次家长,写了无数次检讨书。我妈问我为什么老是惹事,我说不出口。我不想让她知道我小学经历了什么,她会难受。

      更重要的是——我不知道该怎么解释。难道我要说“我在小学被人欺负了六年,所以我现在看到任何人对我态度不好我就会失控”?听起来像借口。连我自己都觉得像借口。

      初二那年,我学会了收敛。

      不是因为我脾气变好了,是因为我发现打架解决不了任何问题。打完人之后,我还是得回到那间教室,坐在那些人对面,忍受他们的目光。而且,每次打完架之后,我都会在夜里失眠,反复回想自己当时的举动,觉得自己像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所以我选择了另一种方式——不说话,不社交,不惹事。把自己变成一个真正的透明人。

      但这个世界上,总有那么一些人,他们就是不愿意放过你。

      初二上学期,李知夏开始在年级里传我的黄谣。

      我不知道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也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么做。我跟她无冤无仇,甚至连话都没说过几句。但她的嘴巴一张一合,一些我从未做过的事情、从未去过的场所、从未认识的人,就被编造成了栩栩如生的故事,在年级里流转。

      她说我跟校外的混混有来往。她说我周末去网吧跟男生约会。她说我写过那种信。她说有人在校门口见过我上陌生人的车。每一个细节她都描述得活灵活现——时间、地点、人物的长相穿着,说得好像她亲眼看见了一样。但我知道她没有。因为那些事情从来没有发生过。

      可是别人不知道。那些故事听起来太真实了,真实到没有人会去质疑它的真假。人们只需要一个谈资,而李知夏恰好提供了一个足够劲爆的。至于它是真是假,没有人在乎。

      那段时间,我走在走廊里,能感觉到四面八方的目光粘在我身上。那种目光不是小学时的厌恶和嫌弃——是一种更恶心的东西。是打量。是揣测。是一些男生脸上挂着的那种意味深长的笑。

      我没有去辩解。因为我知道,黄谣这种东西,你越辩解,它传得越凶。你跳出来说“我没有”,别人会觉得你心虚;你置之不理,别人会觉得你默认了。无论如何,你都是输家。

      我只能忍着。

      与此同时,余承舟在传另一件事。

      他说我有精神病。说我小学的时候就进过精神病院,说我脑子有问题,说我发病的时候会打人、会胡言乱语、会做出一些正常人做不出来的事情。他说得信誓旦旦,好像他亲眼见过我的病历本一样。

      这个说法和李知夏的黄谣形成了一套完美的组合拳——一个证明我“私德败坏”,一个证明我“精神不正常”。两者加在一起,我就成了一个既疯又荡的形象。一个完美的、可以被任意对待的对象。

      我开始在课桌上发现一些“惊喜”。有人在上面刻字——那个外号,还有一些更难听的话。有人在我的课本封面画一些侮辱性的涂鸦。有人往我的水杯里倒墨水,我喝了一口才发现,满嘴都是苦涩的墨汁味。我冲到厕所吐了半天,吐出来的水都是蓝黑色的。

      我没有告诉老师。因为我知道告诉老师的结果是什么——老师会问“谁干的”,没有人会承认,然后老师会说“我知道了,我会调查的”,然后就不了了之。这套流程我已经太熟悉了。

      我也没有告诉我妈。她那时候身体不好,我不想让她操心。

      我也没有告诉我哥。他在外地工作,一年也回不来几次,我不想让他为我担心。

      我就这么一个人扛着。每天早上去学校,坐在那张被人刻满了字的课桌前,翻开那本被人画满了涂鸦的课本,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初二下学期,那个外号开始传开了。

      它像长了腿一样,在年级里悄悄地蔓延开来。没有人当着我的面叫,但我总能在各种地方听到——走廊里两个女生擦肩而过时的窃窃私语,厕所隔间外压低声音的嬉笑,操场上三五成群的人看到我走近就忽然安静下来的默契。它像一只无形的手,无处不在,却永远抓不住。

      我第一次听到的时候,不知道那是在叫我。我一直以为那是别人——直到有一天,我坐在前排,听到后面两个女生在小声说话,其中一个说:“那个外号说的就是她。”

      我回过头,问她们:“你们在说我?”

      她们对视了一眼,然后同时摇头,说没有没有,你听错了。

      但我知道我没有听错。

      那个外号像一只寄生虫,吸附在我的名字上,跟着我走过初二下学期的走廊,跨过初三的门槛。它没有随着时间消散,反而越长越大,越来越沉。到初三的时候,它已经不只是一个外号了——它变成了一种许可,一种“可以对她做任何事”的许可。

      那些曾经只停留在背后的窃窃私语,开始变成迎面而来的攻击。

      一开始是粉笔头。上课的时候,坐在后排的人会趁老师转身写板书的时候,掰下一截粉笔头朝我扔过来。有时砸在我的后脑勺上,有时落在我的肩膀上,有时弹在我的课桌上,发出清脆的“嗒”的一声。我回过头去看,没有人承认。所有人都在认真地听课,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然后是纸团。揉得紧紧的,硬邦邦的,砸在身上的时候有种钝痛感。有人把纸团塞进我的书包里,有人把它扔进我的抽屉里,有人趁我站起来回答问题的时候把它扔在我的座位上,我一坐下,正好压在屁股底下。我打开那些纸团,里面写着各种各样的话——有些是那个外号,有些是更脏的字眼,有些画着侮辱性的涂鸦。我看完之后把它们撕碎,扔进垃圾桶,然后继续上课,面无表情。

      再然后是水瓶。不是装满水的——是空的,塑料的,砸在身上不疼,但声音很大。啪的一声,在安静的教室里格外刺耳。老师会停下来问“什么声音”,没有人回答。没有人会承认。我也不会指认,因为指认的结果往往是老师问“你有证据吗”,而我永远没有证据。

      我学会了不回头。粉笔头砸在后脑勺上,我不回头。纸团落在脚边,我不低头。水瓶滚过桌面掉在地上,我不伸手去捡。我就那么坐着,目视前方,好像那些东西砸的不是我,好像那些声音与我无关。

      但他们不会因为你不在乎就停止。

      他们只会因为你不在乎而感到无聊,然后换一种更有趣的方式来让你在乎。

      初三那年,我哥报了警。

      我哥比我大十四岁。我出生的时候他已经是个半大的少年了,与其说他是哥哥,不如说他更像是我的半个父亲。他上大学之后去了外地工作,一年也回不来几次,但他每次回来都会给我带礼物,会问我过得好不好,会在我妈骂我的时候替我挡两句。

      那年他放假回来,看到我的状态不对劲。我瘦了很多,脸色很差,眼睛底下全是青的黑眼圈。他问我怎么了,我说没事,最近学习压力大。他不信。他太了解我了。

      他追问了好几天,我终于扛不住了。我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了他——从小学三年级的孤立,到四年级的被套话,到五年级的烟头和垃圾,到六年级的冷水,再到初中的黄谣、精神病传言、外号、粉笔头、纸团、水瓶。我一股脑儿全倒了出来,像是倒一桶积了太久的脏水。

      我哥听完之后,沉默了很久。然后他说:“报警。”

      我说没用的,没有证据。他说不管有没有用,先报了再说。

      他报了警。

      警察来了。他们找了几个同学谈话,没有人承认。所有人都说“没听说过”“不知道”“可能是误会”。警察又找了班主任了解情况,班主任说“这个学生确实比较孤僻,和同学关系不太好,但具体的我也不太清楚”。

      警察问我有没有证据。我说没有。那些话都是私下传的,没有人会当着我的面说;那些东西都是趁我不注意的时候砸过来的,我从来没有当场抓到过任何人。

      结论是:够不上校园霸凌标准。

      我到现在还记得那个警察对我说的话。他说:“小姑娘,我们知道你受了委屈,但是没有证据,我们没办法立案。你以后有什么事情及时告诉我们,好吗?”

      好。当然好。但是下一次呢?下一次我被人堵在厕所里泼冷水的时候,我是不是要先准备好录音笔?下一次有人拿烟头烫我的时候,我是不是要先找一个目击证人?

      我哥没有再说什么。他把手放在我的头上,用力按了按,说了一句:“以后有事,第一时间告诉我。”

      我说好。

      但我没有告诉他的是——从那一刻起,我已经不相信任何人了。警察不行。老师不行。大人不行。法律也不行。

      这个世界是不会替受害者讨回公道的。如果你想要公道,你只能自己动手。

      这个念头在我心里生了根。但它沉睡了很久,因为它需要一个合适的土壤才能发芽。

      高中三年,我不想多说。

      那是一段灰白色的时光。我把自己埋在书本里,用学习来填满所有的时间。我没有交朋友,没有参加任何课外活动,没有和任何人产生任何多余的交流。我像一个机器人一样,上课、做题、考试、排名。

      我考上了一所很好的大学。选专业的时候,我几乎没有犹豫就填了法医。

      为什么选法医?很多人都问过我这个问题。我给过很多答案:因为就业前景好,因为分数线合适,因为我对医学感兴趣。那些都是真话,但不是全部的真相。

      全部的真相是——我想拥有一种力量。一种让我站在那些人对面的力量。法医是鉴定者,是证据的解读人,是司法链条上不可或缺的一环。如果我成为了一名法医,就没有人敢再随随便便地欺负我。因为我知道他们身上所有的秘密,我知道如何让一具尸体开口说话。

      这是一种很扭曲的想法,我知道。但在那个时候,它就是支撑我走下去的动力。

      大学五年,我过得很平静。

      法医学的专业课很难,但我学得很好。我发现自己在这方面有一种天生的敏锐——我能从一具尸体上读出别人读不出的信息,我能从一道伤口判断出凶器的形状和角度,我能从骨骼的断裂方式推断出撞击的方向和力度。老师们都说我有天赋,同学们也都愿意跟我一组做实验,因为我的操作永远是最规范、最准确的。

      也就是在那段时间,我遇到了陆星辞。

      他是我实习期间认识的。那时候他刚从刑警学院毕业不久,分配到市局刑侦支队,而我正好在那个辖区做法医实习。第一次见面是在一个案发现场——一桩入室抢劫杀人案,我跟着带教老师出现场,他是第一批到达的刑警。

      我记得那天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冲锋衣,戴着手套,蹲在尸体旁边,正在和另一个刑警讨论案情。我走过去的时候,他抬头看了我一眼,然后说了一句:“法医的人来了?麻烦看一下尸体上的伤口,初步判断一下凶器。”

      他的语气很公事公办,没有多余的热情,也没有刻意的冷淡。就是那种很正常的、同事之间的交流语气。

      但我不知道为什么,听到他说话的那一刻,我的心跳漏了一拍。

      后来的事情,说起来很长,但其实也很简单。我们一起出现了很多次现场,一起熬过很多个通宵,一起在解剖室和会议室之间来回奔波。他不忙的时候会请我吃夜宵,我也不忙的时候会帮他整理卷宗。我们从同事变成朋友,从朋友变成恋人,一切都顺其自然,水到渠成。

      他是一个很好的人。正直、善良、有责任心,对工作认真到近乎偏执,对身边的人温柔到近乎笨拙。他不会说什么甜言蜜语,但他会在加班到凌晨的时候,默默地给我带一份热腾腾的馄饨。他会在出完现场之后,不顾疲惫地送我回家,只因为“这么晚了不安全”。他会在我心情不好的时候,什么都不问,就那么安静地陪着我坐一会儿。

      和他在一起的那几年,是我人生中最温暖的一段时光。我甚至一度以为,过去的那些事情已经被我彻底放下了。我有了一份体面的工作,有一个爱我的人,有一间属于自己的小公寓。我可以就这样平平淡淡地过完这一辈子。

      但有些东西,不是你以为它不存在了,它就真的不存在了。

      去年秋天,我在医院门口偶遇了邓柏舟。

      他穿着白大褂,挂着主任医师的胸牌,从门诊大楼里走出来,身边跟着一群实习生,前呼后拥。他看起来意气风发,事业有成,受人尊敬——就好像他从来没有做过任何亏心事一样。

      我站在马路对面,看着他上了一辆黑色的轿车,扬长而去。

      那一刻,我心底深处那个沉睡了多年的念头,忽然苏醒了。

      我回到家,打开电脑,开始查他的资料。他的住址、他的家庭、他的工作单位、他的作息规律、他的社交账号。我像一个专业的侦查员一样,一点一点地收集着关于他的信息。

      然后我开始查其他人。张予笙、钱景明、陈栩安、李知夏、余承舟——初中那六个人,我一个一个地搜。还有郑雨桐、孔曼菱、康念薇——小学那三个人,我也一个都没有落下。

      我发现他们都过得很好。有的当了医生,有的开了公司,有的成为了当红明星,有的移民国外。他们在各自的社交平台上晒着幸福的生活——旅行、美食、聚会、升职、结婚、生子。评论区里全是赞美和羡慕,没有人知道他们曾经对另一个人做过什么,更没有人记得那个被他们毁掉的童年。

      我看着那些照片,看着那些笑脸,心里有一个声音在说:凭什么?

      凭什么他们可以活得这么好?凭什么他们可以忘记自己做过的那些事?凭什么法律不能制裁他们,时间不能惩罚他们,道德不能约束他们?

      凭什么只有我一个人,还在半夜里被那些噩梦惊醒?

      那个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响,直到盖过了我所有的理智。

      我花了整整一年的时间来策划。

      这一年里,我白天依然是那个专业、冷静、靠谱的法医童知意。我正常上班,正常出现场,正常写鉴定报告,正常和同事们开玩笑。没有人看出任何异常。

      到了晚上,我变成了另一个人。我研究每一个目标的习惯和弱点,规划每一起行动的路线和时间,准备每一种需要的工具和材料。我用我的专业知识来确保每一处细节都不会出错——我是法医,我知道警方会怎么勘查现场,我知道他们会提取哪些物证,我知道什么样的痕迹会被注意到,什么样的痕迹会被忽略。

      我利用了所有我在职业生涯中学到的东西,来实施这些谋杀。

      说来讽刺——我学了这么多年的法医学,原本是为了帮助死者说话,为了还原真相,为了维护正义。但到头来,我用它来做了一件完全相反的事情。

      我没有后悔。

      第一个人是邓柏舟。

      他是医生,救过很多人,所有人都说他是个好人。但我知道他怕什么——他怕打针。从小就怕。体检抽血都能吓出汗来。初中那会儿有一次体育课受伤,校医要给他缝针,他吓得脸色发白,死活不肯,最后还是贴了个创可贴了事。

      所以我选择用针来杀他。

      一万根医用缝合针,我从不同的医疗器械公司分批购买,每次买的数量都不大,不会引起任何注意。我花了三个月的时间来踩点,摸清了他家的布局、他妻子的出差规律、他藏备用钥匙的习惯。

      行动那天晚上,我戴着手套和鞋套,从他家门口的花盆底下取出备用钥匙,打开门,走了进去。他一个人在家,妻子带着孩子回了娘家。我找到他的时候,他正在书房里看书。他看到我的第一眼,没有认出我来——毕竟我们已经十几年没见过面了,我的变化很大。

      我说:“邓柏舟,好久不见。”

      他愣了一下,然后皱起眉头,像是在回忆我是谁。在他想起来之前,我用准备好的钝器击打了他的后脑勺,他晕了过去。

      我把他的手脚绑在椅子上,然后剖开他的胸口,拿出那包针,一根一根地扎进他的心脏。

      他中途醒了一次。他看到自己胸前的景象,发出了我这辈子听过的最恐怖的叫声。但很快,他又晕了过去。我继续扎。一万根针,我扎了大约四十分钟。

      他死于心脏破裂合并失血性休克。

      我在现场留下了一个Doom标记。代表极致的报复,也代表我的名字。

      第二个人是张予笙。

      她是邓柏舟的初中同学,也是当年最活跃的参与者之一。她喜欢高高在上地俯视别人,喜欢操纵舆论、掌控局面。她家有钱,从小就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对任何人说话都是一副颐指气使的语气。

      她最大的爱好是喝酒。每周至少要去酒吧三四次,每次都喝到半夜才回家。这个习惯给了我很大的便利。

      我跟踪了她半个月,摸清了她常去的几家酒吧和她的饮酒习惯。然后我选了一个周五的晚上,在她常去的那家酒吧里,趁她去洗手间的间隙,在她放在桌上的酒杯里加入了过量的镇静剂。

      她回来之后,端起酒杯一饮而尽。二十分钟后,她开始感到头晕,以为是喝多了,让朋友扶她去了洗手间。在洗手间的隔间里,她失去了意识。

      我伪装成一个好心的路人,把她扶出了酒吧,扶上了我的车。没有人怀疑——在那种地方,喝醉的女人被朋友带走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我把她带到了一个偏僻的地方,在那里,她因为药物过量而死。

      她在死前短暂地清醒过一次。她看着我,眼神迷蒙,似乎想说什么,但她的舌头已经不听使唤了。她只能发出一些含混不清的音节。

      我没有等她说完。

      第三和第四个人是钱景明和陈栩安。

      他们是模范情侣,从初中就开始谈恋爱,一直谈到大学毕业、工作、同居。所有人都羡慕他们的感情,说他们是天生一对,说他们一定会白头偕老。

      但我知道他们的秘密。钱景明在外面有女人,陈栩安也知道,但他装作不知道。他们维持着表面的恩爱,实际上各怀鬼胎,谁也不信任谁。

      他们喜欢在人前扮演模范情侣的样子,那我就成全他们——让他们永远在一起。

      我选择在他们同居的公寓里动手。那天晚上,我趁他们熟睡之后,用事先配好的钥匙打开了他们的房门。我手里握着一根钢钎——这是我专门找人定制的,长度和重量都经过了精密的计算。

      我先走到床边,看了看他们的睡姿。钱景明仰面躺着,陈栩安侧卧着,脸朝着他的方向。两个人的距离很近,近到我可以一箭双雕。

      我举起钢钎,对准了两颗心脏连线的中点,然后用尽全力刺了下去。

      钢钎贯穿了钱景明的胸膛,穿过床垫,刺入了陈栩安的背部。两个人的身体同时抽搐了一下,然后同时不动了。

      整个过程不超过三分钟。

      我在现场留下了两个Doom标记。一个在钱景明的胸口上,一个在陈栩安的胸口上。

      第五个人是余承舟。

      他最爱嚼舌根。初中三年,他传过的谣言比我吃过的饭还多。“精神病院”那个说法就是他传开的——他到处跟人说我有精神病,说我进过精神病院,说得有鼻子有眼的,好像他亲眼见过一样。

      我选择用他的舌头来杀他。

      我把他约到了一个偏僻的地方,用事先准备好的绳索勒住了他的脖子。他挣扎得很厉害,但我的手法很专业——我知道勒多久会让人失去意识,勒多久会让人死亡,勒到什么程度会留下什么样的痕迹。

      他死后,我把这些年他造过的谣、传过的话,打印出来,一张一张地贴在他的尸体上。让所有人都看看,他那张嘴都说过些什么。

      然后我在他的手腕上,留下了第五个Doom。

      第六个人是李知夏。

      她最爱造黄谣。初中三年,她编了多少关于我的故事,她自己都数不清。她和余承舟是一对完美的搭档——余承舟负责散播“精神病”的版本,她负责散播“私生活混乱”的版本。两个人一唱一和,把我塑造成了一个既疯又荡的形象。

      我让她死在一个最屈辱的姿态里。

      我用同样的手法——机械性窒息——结束了她的生命。然后我撕开了她的衣服,在现场制造了性侵的假象。让所有人都看到她最害怕被看到的样子。

      但我也给了她最后的体面。在写尸检报告的时候,我在报告中清楚地写明:死前没有实质性的性侵行为。那些痕迹是死后伪造的。

      这是我作为法医,给她最后的仁慈。

      第七个人是郑雨桐。

      她是小学三人组的主心骨。

      这一点可能出乎很多人的意料。因为在表面上,孔曼菱是最强势的那个,康念薇是最精明的那个,而郑雨桐看起来最不起眼——她不爱说话,不爱出风头,总是站在另外两个人的身后。

      但如果你仔细看,你会发现,所有的事情都是她在背后推动的。孔曼菱动手之前,会先看一眼郑雨桐的眼神。康念薇动嘴之前,会先等郑雨桐点头。她从不亲自出面,但她控制着一切。

      我挨的那些打、那些骂,有一半是她点的头。

      她胆小,怕担责任,所以永远让别人冲在前面。但她以为躲在后面就干净了?不是的。那些被她怂恿出去的人,手上沾了血,她的手上一样沾了血。

      我让她一个人死在黑暗里。打晕,一刀刺入心脏,干净利落。没有人在她前面挡着了。

      第八个人是康念薇。

      她是三个人里知道得最多的那个。在那个我们还什么都不懂的年纪,她已经懂得很多成年人才懂的东西——尤其是性方面的知识。她喜欢炫耀那些知识,喜欢用那些东西来编故事、造话题。

      她造的那些谣言,比李知夏的更脏、更具体、更难听。李知夏只是编一些模糊的故事,而她能把时间、地点、人物、细节都编得有模有样,让你听了都觉得是真的。

      我让她死在自己最引以为傲的东西里——活埋。

      我把她带到郊区一片荒地,那里有我提前挖好的坑。我把她推进坑里,然后一铲一铲地把土填回去。她在坑底尖叫、哭泣、求饶,声音越来越闷,越来越小,直到完全消失。

      她脑子里那些乱七八糟的知识,救不了她。

      第九个人是孔曼菱。

      她是三个人里最爱美的那个。每天都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头发要梳得一丝不乱,衣服要穿得整整齐齐,指甲要做成精致的款式,连袜子都要搭配好颜色。她最不能忍受的就是邋遢和狼狈。

      她也是最谨慎的那个。她搬到了顶楼公寓,装了防盗门和监控摄像头,进出都小心翼翼。她以为这样就能安全了。

      但她忽略了一个细节——她有睡前喝一杯温牛奶的习惯。

      我趁她下楼取快递的时候,潜入了她家,在她放在厨房的牛奶里加了东西。她喝完牛奶之后,在睡梦中陷入了深度昏迷,然后用枕头捂住了她的口鼻。

      她死在自己认为最安全的地方——自己家的床上。安安静静的,像是睡着了一样。

      在她右手手腕内侧,我用针刺入,留下了最后一个Doom的标记。

      九个Doom。九个人。全部完成了。

      在实施这些计划的过程中,我一直在做一件很分裂的事情——白天验尸,晚上杀人。

      听起来很荒谬,但这就是事实。

      那些死者的尸体,有一部分就是我亲手检验的。我站在解剖台前,手里拿着手术刀,面对着那些我亲手杀死的人,写下了一份又一份的鉴定报告。我在报告里详细描述了伤口的形态、深度、方向,分析了致死的原因和过程,给出了专业的鉴定意见。

      没有人怀疑我。因为我是童知意,是东海市公安局最优秀的法医师之一。我的报告永远是最规范的,我的结论永远是最可靠的。没有人会把“连环杀手”和“法医”这两个词联系到同一个人身上。

      这种感觉很奇妙。我站在光明的一面,审视着自己在黑暗的一面留下的作品。我既是艺术家,又是批评家。我既创造了那些伤痕,又解读了那些伤痕。

      有时候,我会在写完一份鉴定报告之后,一个人坐在办公室里发呆。我看着自己的双手——这双手,白天握着手术刀解剖尸体,晚上握着凶器结束生命。它们是同一双手。它们做的是同一件事情——改变这个世界的秩序。

      只不过,一个在规则之内,一个在规则之外。

      我知道总有一天会暴露的。

      不是因为我不够小心,而是因为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事情,只要你做得足够多,总会留下痕迹。我只是没有想到,最先发现这些痕迹的人,会是陆星辞。

      那天晚上他回到家的时候,我从他的眼神里就看出来了。他太不会撒谎了——或者说,他在我面前从来不撒谎。他的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的语气,我都能读懂。

      “是不是查到我身上了?”我问他。

      他说“是”的时候,声音干涩得像是从喉咙里挤出来的。那一刻,我心里没有恐惧,没有慌张,只有一种终于来了的释然。

      我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了他。

      从小学三年级的孤立,到四年级的被套话,到五年级的烟头和垃圾,到六年级的冷水,到初中的黄谣、精神病传言、外号、粉笔头、纸团、水瓶,到报警之后的不了了之。我告诉他那些年我经历了什么,我为什么要做这些事情,我做了哪些事情,我是怎么做的。

      他一动不动地听完了全部。

      他的表情是一片空白。不是冷静,是空白——像是他的大脑拒绝处理这些信息,像是他的情感系统在那一瞬间彻底宕机了。

      他问我:“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我说:“因为我害怕。我怕告诉你之后,你会用你现在看我的这种眼神看我。”

      他愣住了。他不知道自己在用什么眼神看我。但我看得很清楚——那是一种不认识的眼神。像是他忽然发现,自己认识了四年的人,其实是一个他完全不认识的人。

      我没有怪他。因为我确实是他不认识的那个人。他认识的那个童知意,是一个专业、冷静、善良、温柔的法医。他认识的那个童知意,会在加班到凌晨的时候给他带馄饨,会在周末窝在沙发里和他一起看电影,会在下雨天撑一把伞等他下班。

      而真实的童知意,杀了九个人。每一种死法都是精心设计的,每一个Doom都是亲手刻下的。

      这两个人,是同一个人的两面。他爱的那一面是真的,我隐藏的那一面也是真的。

      做完笔录的那个晚上,他没有把我送去警局。

      他让我好好睡了一觉,让我吃了一顿热乎乎的早饭,然后才带着我去了警局。

      那是我这辈子睡得最安稳的一个觉。可能是因为我终于不用再隐瞒了,可能是因为我终于把所有的事情都说出来了,也可能是因为——我知道那是最后一次,在他身边安然入睡的机会了。

      第二天早上,他做了早餐。煎蛋、粥、小菜、煎饺,比平时丰盛了不少。我们面对面坐着,安安静静地吃完了那顿饭。谁都没有说话。

      吃完饭,我洗了碗,擦了手,转过身对他说:“走吧。”

      他看着我,沉默了几秒钟,然后点了点头。

      审讯的过程很顺利。

      我把所有的事情都交代了,没有隐瞒,没有修饰,没有为自己辩解。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的时候,我站在被告席上,安安静静地听完了全部内容。法官问我有没有异议,我说没有。法官问我需不需要辩护,我说不需要。法官问我有没有最后陈述,我说我没有什么可说的。

      我做完了我该做的事。剩下的,交给法律。

      法庭宣判那天,我听到法官念出“死刑”两个字的时候,我笑了。

      那不是嘲讽的笑,不是挑衅的笑,也不是绝望之后崩溃的笑。那是一种释然的笑——像是一个背负了太重的东西走了太久的人,终于走到了终点。

      不管这个终点是什么——我都走完了。

      现在我坐在牢房里,等着那一天的到来。

      我不知道那一天具体是哪一天。也许是明天,也许是下个月,也许是明年。对我来说都一样。我已经做好了所有的准备。

      我唯一放心不下的是陆星辞。我知道他一定很难受——他不是一个善于处理这种事情的人。他太正直了,太善良了,他无法理解一个人为什么要用这种方式来解决问题,也无法理解为什么这个人偏偏是他爱的人。

      但我不担心他会做傻事。他不会的。他是陆星辞,他会按照他相信的方式活下去。他会继续当他的刑警,继续抓坏人,继续维护他心中的正义。

      也许很多年以后,他会遇到另一个人,过上另一种生活。也许他会把我忘了。也许他不会。

      我希望他忘了我。

      我的人生,从一个被孤立的小女孩开始,到一个被审判的连环杀手结束。

      中间有过短暂的温暖,有过片刻的幸福,有过我以为可以重新来过的错觉。但那些东西,终究只是错觉。有些人的命运,从她十岁那年被烟头烫伤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注定了。

      我不是在为自己的行为找借口。我知道我做的事情是错误的,是违法的,是不可原谅的。法律已经给了我应有的惩罚,我接受这个惩罚,没有任何怨言。

      我只是想把这些事情写下来。不是为了辩解,不是为了求同情,更不是为了给后人留下什么警示。

      我只是想在自己彻底消失之前,把这些年的来龙去脉理一遍——给我自己一个交代。

      我叫童知意。

      今年二十六岁。

      我是一个连环杀手。

      我也是一个曾经渴望被爱的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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