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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他喜欢秋天 因为遇见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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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
周一的早晨,阳光很好。
林珑到教室的时候,秦武已经在座位上了。他今天没有看书,而是在吃早餐——一个白白胖胖的肉包子,应该是从食堂买的。
看见林珑走过来,他把手边的另一个袋子推到她桌上。
“给你的。”
林珑愣了一下,打开袋子一看——也是一个肉包子,还冒着热气。
“你帮我买了?”
“嗯。”秦武咬了一口自己那个包子,含含糊糊地说,“顺便。”
顺便。
林珑忍住笑意,在他旁边坐下来,拿起那个热乎乎的包子咬了一口。皮薄馅大,汤汁鲜美,好吃得她差点咬到舌头。
“食堂哪家的?我下次也去买。”
“一楼左手边第二家。”
林珑默默记下这个信息,然后又咬了一口包子。
早晨的阳光从窗户斜照进来,落在两个人之间。秦武吃东西的速度很快,三口两口就把一个包子解决了,然后拿出纸巾擦了擦手。
林珑注意到,他擦完手之后,把那张纸巾叠好放在桌角,又拿出一张新的递给她。
“嘴上沾油了。”
林珑接过纸巾,擦了擦嘴角,心里暖烘烘的。
这个大块头,真的很会照顾人啊。
上午第二节是英语课。英语老师让同桌之间互相练习口语对话,主题是“My Favorite Season”。
林珑转过身面对秦武,清了清嗓子:“So, Qin Wu, what's your favorite season?”
秦武想了想:“Autumn.”
“Why autumn?”
“Because it's not too hot, not too cold.”他顿了顿,又补了一句,“And because I met you in autumn.”
林珑手里的英语课本差点滑到地上。
她瞪大眼睛看着秦武,后者一脸平静,仿佛刚才只是说了一句“今天天气不错”。
但林珑清楚地看见,他的耳根又红了。
这个人……什么时候学会说这种话了?!
英语老师正好走过他们这一组,满意地点点头:“很好,继续保持这种交流状态。”
林珑机械性地转过头,假装在看书,实际上一个字都看不进去。
她的心跳快得像在打鼓。
秋天。
他们确实是在秋天认识的。
开学是九月,现在十月末,正好是深秋时节。
他说他喜欢秋天,因为在这个季节遇见了她。
林珑低下头,让刘海遮住自己发烫的脸颊。
完蛋了。
她好像越来越喜欢他了。
二十二
午休的时候,林珑趴在桌上假寐,实际上在偷偷观察秦武。
他今天没有午睡,而是在写东西。他写字的时候背挺得很直,握笔的姿势很标准,一笔一划写得认真又工整。
林珑眯着眼睛,想看清楚他在写什么。
好像是……信?
她心里咯噔一下。
信?写给谁的?
她努力把眼睛睁开一条缝,捕捉到了几个关键词——“展信佳”“见字如晤”“近来可好”。
这格式,分明是书信。
而且是很正式的那种。
秦武写完最后一行字,把信纸折好放进信封里,然后从书包里掏出一张邮票贴上。
林珑赶紧闭上眼睛,假装睡着了。
她听见秦武站起来,脚步声渐渐远去。
等声音消失之后,她睁开眼睛,看着秦武空空的座位,心里涌起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
那封信……是写给谁的?
她告诉自己不要多想,也许只是写给亲戚的,也许是写给以前的老师的。但脑子里还是不受控制地冒出各种猜测。
她不喜欢这种感觉。
这种猜疑的感觉。
她决定等他回来之后直接问他。
二十三
秦武回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一杯热牛奶。
他把牛奶放在林珑桌上:“刚去小卖部买的,看你早上有点咳嗽。”
林珑愣住了。
她早上确实咳嗽了两声,但只是嗓子有点干而已,她自己都没放在心上。
但他记住了。
还特意跑去小卖部给她买热牛奶。
林珑心里的那点猜疑和不舒服,在这一刻烟消云散。
她端起牛奶喝了一口,温热的液体顺着喉咙滑下去,暖到了胃里,也暖到了心里。
“谢谢。”她说。
“嗯。”秦武坐下来,拿出了下午第一节课的课本。
林珑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问了:“秦武,我刚才看见你在写信……是写给谁的啊?”
秦武翻书的动作顿了一下。
他没有立刻回答,而是沉默了几秒钟。
然后他说:“给我妈的。”
林珑握着牛奶杯的手紧了紧。
“我每个月都会给她写一封信,”秦武的声音很平静,“烧给她。”
教室里很吵,周围的同学在聊天、打闹、讨论题目。但在这一刻,林珑的世界里只剩下秦武的声音。
“我不知道她能不能收到,”他说,“但我就是想写。告诉她我在这里过得怎么样,告诉她我认识了新朋友,告诉她……”
他顿了顿,侧过头看了林珑一眼。
“告诉她,我遇到了一个很好的女生。”
林珑的心脏漏跳了一拍。
她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但所有的话都堵在喉咙里,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她只能伸出手,轻轻地握住了秦武放在桌上的手腕。
秦武低头看着她握在自己腕上的小手,嘴角微微弯了一下。
“牛奶再不喝就凉了。”他说。
林珑吸了吸鼻子,松开手,端起牛奶喝了一大口。
温热的牛奶混着一丝丝咸味——是她不小心流下来的眼泪。
她赶紧用袖子擦了擦眼角。
“秦武。”
“嗯?”
“你妈妈一定会收到的。”
秦武没有回答。
但他伸出手,轻轻地拍了拍林珑的头。
动作很轻,很温柔,像是在抚摸一只珍贵的小动物。
林珑低着头,让刘海遮住自己通红的脸颊和眼眶。
她想,她这辈子大概都忘不了这个午后的这一刻了。
二十四
放学后,林珑磨磨蹭蹭地收拾书包,等教室里的人都走得差不多了,才鼓起勇气开口:
“秦武,这个周末……你有什么安排吗?”
秦武正在往书包里塞那本新借给她的小说,闻言抬起头:“没什么特别的。怎么了?”
“那……你要不要来我家吃饭?”林珑飞快地说,“我妈说想谢谢你上次送的糯米藕,想请你来家里吃顿饭。”
这是实话。她妈今天早上确实说了“改天请那个小伙子来家里吃顿饭吧”,但她没想到自己这么快就把邀请说出口了。
秦武愣了一下:“会不会太打扰?”
“不会不会!”林珑连忙摆手,“我妈做饭可好吃了!而且我奶奶也会来,她听说你之后特别想见你。”
秦武沉默了片刻,然后点了点头:“好。那就打扰了。”
“不打扰不打扰!”林珑笑得眼睛弯成了月牙,“那就定周六中午?”
“好。”
两个人一起走出教学楼。夕阳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一高一矮,并肩而行。
走到校门口的时候,秦武突然停下来,转过身看着林珑。
“林珑。”
“嗯?”
“我今天中午说的那些话……是认真的。”
林珑眨了眨眼睛:“哪些话?”
秦武的耳根又开始泛红了,但他还是直视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我说我遇到了一个很好的女生。就是你。”
晚风吹过,吹动了林珑额前的碎发。
她站在那里,仰着头看着面前这个高大的少年,心脏跳得又快又重。
“我知道。”她轻声说,“我也是。”
“我也是”是什么意思,两个人都心知肚明,但又都没有说破。
秦武的嘴角弯了一下,然后转过身,大步流星地走了。
林珑站在原地,看着他渐行渐远的背影,忍不住笑了出来。
她拿出手机,给秦武发了一条消息:
“周六见!”
过了一会儿,收到回复:
“周六见。”
林珑把手机揣进口袋里,哼着歌往家的方向走去。
夕阳把她的影子也拉得很长很长。
虽然只有一米四九,但此刻的她,觉得自己比任何时候都要高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