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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四十三秒 10月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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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中午,贺临川拒绝将A06写回神经系统。
拒绝没有被写成暂缓治疗,也没有附加下一次评估日期。观看一段原始记忆,不等于必须把它重新变成自己的经历。
黎向晚记录了读取前后的状态差异。贺临川增加的是可陈述的信息,不是情景记忆;闻知序只完成观察校验,没有发生身份依赖。两份昨晚签署的授权随读取结束失效,不能继续用于复制、提交或再次播放。
下午一点,沈砚秋单独询问贺临川,是否愿意把A06作为案件材料使用。
“全部三分十一秒都需要吗?”他问。
“不需要。”沈砚秋说,“调查需要的是授权范围、签名复用和撤回过程。其他部分与你的医疗状态有关。”
贺临川另行签署了一份限时转换授权,有效期四小时,只允许生成与违法操作直接相关的节选。授权到期后,技术人员不得继续浏览缓存,也不能以已经看过全部内容为理由扩大范围。
两人重新逐段划定证据范围。
第一段保留旧授权页面与二十四小时期限;第二段保留系统把范围改成全部身份关联的提示;第三段保留FJH-0207的输入画面;第四段保留贺临川的撤回声明。四段合计四十三秒。
祁正衡拿出笔记本、贺临川写下姓名以及最后那句话,都不进入公开证物副本。
完整A06只生成不可逆校验值,用来证明四个节选来自同一介质,没有经过拼接。原始储存筒继续由法院封存。若法庭以后要求查看其他内容,必须重新说明理由,再由贺临川决定是否授权闭门核验。
闻知序只提交自己的接口审计,证明读取过程中没有写回。他不是A06内容的共同所有人,也不能代替贺临川开放剩余部分。
下午三点,方景和被重新询问。
四十三秒的副本只播放到FJH-0207出现便暂停。方景和看见编号后,很久没有说话。
“是我的二级测试权限。”他最终承认,“2039年3月11日,我借给裴述安做兼容性检查。授权范围应该只覆盖D04内部设备,有效期六小时。”
“你核对过他实际调用的功能吗?”沈砚秋问。
“没有。他说测试中断会损坏源数据,我让他用完以后归还。”
“什么时候归还的?”
“第二天上午。”
也就是说,贺临川的身份隔离开始时,方景和的权限仍在裴述安手里。
方景和知道二级权限不得离开本人终端,也知道外借必须留下纸质登记。他仍然答应,是因为当晚的提取已经延误两小时,委员会审计组正在等待结果。他不愿让一次程序中止落到自己的实验室记录上。
“你当时想过最坏会发生什么吗?”沈砚秋问。
“想过设备损坏,想过项目停审。”方景和说,“没有想过一个人的身份会被锁住三年。”
他考虑过机器和职位,唯独没有把权限另一端的人列入风险。
方景和否认自己知道隔离被扩大到公民身份,但承认没有登记权限外借,也没有在归还后检查调用日志。他的疏忽不能证明他参与设计,却为裴述安绕过祁正衡提供了入口。
询问记录仍然保留“否认知情”,没有因为结果严重就改写成共同策划。
裴述安随后看完同一段画面。
他没有否认复用签名,只说当时若释放HLC-0311,系统会把所有无法对应公民身份的材料当成污染数据。
“所以你让一个人先变成污染数据?”沈砚秋问。
裴述安纠正她:“是参照对象。”
“参照对象要求你停止。”
这一次他没有回答。
过了片刻,他改称撤回发生在隔离启动以后,程序已经无法回滚。沈砚秋调出2039年的原始操作规程,其中明确写着:临时身份隔离在人工复核完成前可以由源本人随时终止。
“无法回滚是系统限制,还是你没有执行?”她问。
裴述安只承认自己选择了保持现状。
他的旧供述称隔离由贺临川自愿开始,技术上并非全错。A06补上了被他省略的部分:自愿有范围,也有期限;开始时同意,不代表后来不能撤回。
下午五点,四十三秒的证据副本连同方景和的新陈述被提交法院。11月1日上午九点将举行保全审查,决定暂停令是否继续。剩余五台节点的查找报告另行提交,没有把A06包装成唯一决定案件的真相。
东城综合医院的本地日志也在下午完成第一轮解析。它的下一台邻接设备曾于10月30日凌晨连接市民档案服务厅,位置靠近身份更正与死亡注销窗口。调查人员只取得了位置范围,还没有确认设备藏在哪一台机器里。
服务厅已经收到纸质保全通知,夜间入口由两名法警共同看守。第八台节点没有因为A06被读取就自动出现,仍需在第二天逐台检查。
离开询问室以后,贺临川和闻知序在走廊尽头等纸质回执。
“屏幕里的人选择你做观察者。”贺临川说,“但那不是你今天留下的理由。”
“不是。”
“那是什么?”
闻知序看着他:“选择A07的是2039年的你。今天重新签字的是我。”
“每十五秒都可以不再继续。”贺临川说。
“你也一样。”
旧项目只留下过一次被复用的签名。今天的三分十一秒里,他们却反复拥有停止的机会。没有哪一次确认能够替代下一次。
回执送来时,两个人没有再讨论那三分十一秒应不应该成为谁的记忆。
法院证物目录上只登记了四十三秒。
剩下的两分二十八秒,仍然属于贺临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