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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8.阵云齐 骑兵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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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兵不可能翻越别君山。
洪攸仰头凝望,只见千仞绝壁,孤峰入云,山道最宽处仅容一骑侧身而过,马蹄刚踏上去,便有碎石簌簌滚落深涧。
别君山,既名为别君,取的便是征人至此、骨肉分离之意。
千百年来,多有傲骨贤臣,戍边名将,于别君山前拜别亲朋,毅然远赴荒野,再难回环。
三千骑兵若摸着山道一寸一寸往里挪,等走出山去,仗早就打完了,蓟州城头怕是也早已换了旗帜。
洪攸勒马停在岔路口,只犹豫了片刻便拨转马头,往西拐入古河道。
这是另一条路。
夏季多雨时,雪雁山的冰川融水汇入莼江,江流暴涨,漫过旧日的河床,在别君山与雪雁山之间冲出一道浅峡。
水不深,最深处仅没马腹。
古河道通往蓟南荒泽的边缘,比起翻山至少快两日。
北狄人进军速度不快,不会从这里打过来,骑兵也不会在渡河时被击其半渡。
暮色四合时,三千骑兵涉过了古河道最后一重浅滩。
马蹄千万次踏过浅溪,霞色在水面散乱,溅起细小的水珠,弥散似雾。
河水冰凉刺骨,是雪山顶上化下来的千年寒水,浸的久了,连腿脚都会发麻。
有几个年纪小的骑卒冻得嘴唇发紫,但没有人吭一声。
洪攸策马立在一道低矮的土梁上,面前便是蓟南荒泽。
苇草比人还高,密密匝匝地铺展到天际线尽头,被落日染成一片燃烧的金红。
风吹过时草浪翻涌,发出沙沙的低响。
远处雪雁山的雪线在暮色里泛着冷冽的银灰,山巅之上,有什么东西在移动。
洪攸眯起眼睛,视线放远。
起初只是零星几个黑点,从雪雁山的山脊线上掠起,在暮云之中穿行盘旋。
接着越来越多,像是山体本身裂开了一道口子,从里面涌出无穷无尽的灰黑。
成百上千的羽翼拍打着空气,声响延绵不绝。
鸟群结伴掠过雪线,朝关内俯冲而下,灰黑色的羽翼遮天蔽日,将最后一缕夕阳也吞没了。
天地骤然暗了下来,旷野之上,人的身影在鸟群的映衬下,显得极其渺小。
北狄雀,洪攸记得母亲说过这种鸟,其实就是毛腿沙鸡。
关内的人叫它“北狄雀”,或是“北狄神鸟”,每逢北狄部族粮草断绝、牲畜倒毙,这种鸟便会因为缺少食物,成群结队地南飞觅食。
它们飞到哪里,北狄人的马蹄便会跟到哪里。
他的母亲从小在边城长大,她十四岁那一年,关内大旱,数千里的土地皆是歉收,关外又闹了蝗灾,牛羊没有草吃。
北狄雀寻遍整个草原,啄食不到哪怕一颗草籽。
那一年的鸟群,遮得连正午的日头都瞧不见,北狄铁骑果然踏入关内,可又能怎么样呢?
关内也没有余粮,徒劳的死了很多人。
战后才下了大雨,血水渗入土壤里,翌年,朔州田里的麦穗颗颗饱满金黄,可北狄人说,不要种麦子了。
改畜牛羊吧。
那时还不是韩家的天下,天子昏庸无道,沉湎酒色,边关离京城太远了,远到生民的哭嚎传不到盛京天上。
杜晴野的生身地———朔州,也在战后被划归到北狄领地,杜家迁居蓟州,她也随父从了军。
洪攸解开额上的绛红束巾,将那条长条布料捏在中段,迎着落日的方向展开了手臂。
布料在风中翻卷了片刻,然后稳稳地拉直,指向南方。
南风。
燕白策马靠过来,“得快些了。”
“我知道。”洪攸重新系好束巾,南风,是顺风的话,北狄骑兵的速度会比预想的更快。
他们必须抢在北狄主力合围之前进入蓟州城,迟一步便是城破人亡。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从队伍后方传来。
洪攸回过头去,飞扬的尘土被落日映成了一片昏黄的薄暮,薄暮之中,一匹青灰色的矮脚马冲出了队列,马上骑手的衣摆在风中猎猎作响。
“大哥——”
那一声脆生生的喊叫劈开风声与鸟群的喧嚣。
洪休策马而来。
她今日穿了一件鸦青色的窄袖骑装,乌发高高束起,额前碎发被风吹得纷纷扬扬。
她腰间挂着那柄洪攸替她改的猎刀,刀柄上包的熟牛皮已经被磨出了一层温润的光泽。
少女的脸被北地的狂风吹得泛红,眼眸却好似被碧水洗过。
那是他的妹妹,今年满打满算才十一岁,刚掉了最后一颗乳牙没几个月,笑起来说话还漏风。
她骑马的姿势还是他亲手教的,攥缰绳的手势太紧,双腿夹马腹的力道太狠,一急就忘了调整,把马儿催得像离弦的箭。
“你回去!”洪攸朝她喊道,隔着边野的荒草和渐浓的暮色,他的声音被风撕碎了一部分,但他知道洪休听得见,“阿休,听话,太危险了————”
洪休没有勒马。
那匹马是她从冀州骑出来的,跑了一天一夜,口吐白沫,四蹄打颤,却还是拼了命地往前冲。
她冲到洪攸面前,在相距不过丈余的地方才猛地勒住缰绳,马儿人立而起,长嘶一声,前蹄重重砸在泥地里。
“我不回去。”她说。
洪攸看着她。
她的衣摆上全是泥点子,头发被风吹得乱糟糟的,额角有一道浅浅的血痕,大概是路上被树枝划的。
嘴唇也干裂了,嘴角有一道细小的血口子,说话时牵动伤口,疼得她微微皱了一下眉。
“你怎么来的?”洪攸问,眉头已经皱起来了,从袖袋里翻出药膏给她抹上,“瞎胡闹么这不是!外祖知道你偷偷跑出来吗…”
“跟着你们的马蹄印子追来的啊,”洪休理所当然地说,“想也知道,大哥你一定会走河道吧?别君山要怎么走马呀。”
“你……”洪攸张了张嘴,顿感一阵晕眩。
他管不住她,像杜晴野向来管不住他一样。
不听外祖的话私自跑出来,胆大包天敢独自穿越蓟南荒泽的边缘地带,洪家的孩子真是一个赛一个让人不省心……
“我跑了好远的路呢,大哥。”
洪休不等他开口,先从马鞍侧边的褡裢里掏出一只竹筒,拔开塞子,仰头灌了几口水,用手背擦了擦嘴角,把手伸进怀中。
“对了,外祖在我走之前派人把这个交给你,说是…”她顿了顿,模仿着杜衡的语气,把眉头拧成一个夸张的川字,“‘把这个给你哥捎过去,告诉他,丢了就拿他是问’。”
她递过来的是一枚铜质令牌。
洪攸接过来,翻过背面,看见了洪家的徽记。
是他父亲洪靖的备用令牌,之前在杜衡的书房里,持此令可在蓟州调兵。
外祖把它交给他,他又留在冀州以备不时之需。
如今外祖让洪休把它带来,意思再明白不过:蓟州的事,洪家的人自己说了算。
洪攸把令牌收进怀中,贴在胸口的位置。
“……有东西吃没有?”洪休问,语气里带上了几分撒娇的意思,“追了你们一路,带的干粮昨儿夜里就吃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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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洪攸率军在蓟州主城下扎营,在营帐里支了铁锅煮饭,不让火光露出来。
“…燕白,”他揪了揪同伴的衣袖,低声喝道,“…燕白!”
赶了一天的路,燕小公子实在需要一些时间犒劳自己干瘪的胃袋,此人正埋头于手中的烤野兔,嘴唇油亮,眼神涣散,显然已经吃的浑然忘我了。
“…别吃了!”洪攸低声喊他,“收拾家伙,带一队人跟我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