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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只要有我在 那百来 ...


  •   那百来斤的面袋掼下去,又动用真气掷伤那无赖,沈临春瞧在眼里,急在心头,一回到家便催着他解衣验伤。

      “万幸,伤口没崩开。”她长舒一口气,俯身细看他肋下那道长长的刀口,手指虚虚点过新愈的皮肉。

      “再养个三五天,应当就能彻底痊愈了。”

      檐下吊着一盏油灯,两三只飞蛾绕着灯罩扑棱,转两圈便收翅安静下来。

      昏黄光晕罩住一方矮桌,两杯凉茶映着星星的灯影,明灭不定。

      “多谢。”

      秦瞻低头,看见她左手无名指上有一道细口子,应该是剪麻布时划的。

      她转头归置一桌零碎物什,药瓶入匣,铜剪挂回墙钉,换下的旧布条丢进藤筐,末了端来一箩绿豆,挑挑拣拣。

      院里的虫鸣断断续续,时有时无,衬得两人之间的静默愈发绵长。

      大约是白天那场风波的缘故,今夜的沉默比往常多出一层熟稔与安然,夜风一撩,地上两道人影靠近又分开。

      “今日之事,抱歉。”他瞥她一眼,忽而开口,“我当街动手,不该在你摊前见血。”

      “你跟我道哪门子歉?”

      她拨弄绿豆,哗啦啦筛着玩,语调轻快,“你替我赶走那些泼皮无赖,我谢你还来不及呢,我沈临春可不是那种不知好歹的迂腐之人。”

      秦瞻怔然,眉间惯常的冷硬寸寸融化,面庞显出几分难得的温和。

      “我八岁握刀,十五岁就在死人堆里摸爬滚打。”

      他看着自己布满老茧与伤疤的大手,拳头一攥一松,“太久没体会过普通人的生活,原以为自己这辈子都与这些无缘。”

      说完他便愣住,不明白这话是怎么冒出来的?

      “世道维艰,谁又比谁活得容易呢?”

      沈临春语调家常,将瘪豆和碎石一粒粒剔到边角,“我爹娘在世时,我也是锦衣玉食的娇小姐,半个月前,二老去北边走货路遇劫匪,双双殒命。”

      “头七那天,我那位好伯父带着一众族亲杀上门,说我一个孤女守不住家业,前脚刚夺走地契田产,后脚就去找牙行发卖变现,半点都不念亡兄亡嫂的情义。”

      讲到这儿,她捧起拣净的绿豆,颗颗滚圆饱满,绿得发亮,眼里腾起鲜活的神采。
      “也罢,千金散尽还复来,等我攒够本钱自立门户,再挣出一份家业来便是。”

      秦瞻侧目凝视,她眉目沉静,无悲无戚,那小小身架撑着让人心疼的倔强。

      胸口闷闷发胀,他不会哄小姑娘,也不会说漂亮话,万千心绪哽在喉头,一个字也吐不出。

      沉吟良久,他探手拿起桌角的蒲扇,一下一下,朝她那侧缓缓摇送,夜风掺着扇底的凉意,赶走她脚边嗡嗡盘旋的蚊虫。

      随后,他迎着她微微错愕的目光,字音好似压着千斤分量,“只要有我在,没人能动你分毫。”

      沈临春双手轻抖,几粒绿豆从指缝溜出,俯身去捡,一颗两颗......

      别当真啊沈临春,萍水相逢的锦衣卫,人家伤一好就会奔赴前程,说两句客套话,你还真往心里搁啊?

      道理她比谁都明白,可窝在掌心的绿豆,越捂越烫。

      “那我就先谢过你啦!”她眉梢挑起促狭,故意拖长尾音,“往后你要是发达了,可得罩着我的小买卖。”

      秦瞻看穿那俏皮模样下藏着的防备,沉沉应道:“好。”

      一字落定,已是一诺,不论她信与不信。

      ---

      之后接连半个月,秦瞻每天都随沈临春去集市出摊,有这么个煞神杵在边上罩着,那些地痞流氓再不敢来触霉头。

      凉皮的生意也越发红火,装钱的青竹筒换成一个小陶瓮,稍一晃荡,里头丁零当啷响,听得人满心欢喜。

      傍晚收摊,秦瞻帮着归拢箩筐,扎好草绳,扫一眼盆里所剩无几的辣椒,“辣椒存货不多,估计撑不到后日,我去东街再买些回来。”

      “行。”沈临春塞给他几吊钱,“快去快回,今儿灶上煨着骨头汤呢。”

      秦瞻应下,长腿一迈便没入人潮。

      她收拾停当,挎着菜篮往家走,行至桥头,一抹鲜红忽撞入眼帘。

      折身回去,老柳树底下支着个针线小摊,竹匾里整整齐齐码着五彩绳编制的各式挂件。

      她拂过一匝匝丝绦,挑出一枚朱红平安结,结心编得饱满周正,流苏垂顺柔亮,瞧着就讨喜。

      守摊的老婆婆招呼凑趣,“姑娘眼光真好,这是顶吉利的样式,能保四季平安哩。”

      “那便要它。”沈临春笑意盈盈,爽快掏钱。

      暮色四合,灶膛火光跳动。

      瓦罐里的骨头汤咕嘟咕嘟翻滚着,醇厚的肉香飘出院墙,馋得隔壁的大黄狗扒着墙根呜呜直哼唧。

      院门吱呀一响,秦瞻跨步进来,肩上搭着鼓囊囊的粗布口袋,鞋面沾几点泥星和草屑,额角亮晶晶的一层汗,显然是脚程赶得急。

      沈临春探头瞅一眼,见红艳艳的辣椒堆得冒尖,登时喜笑颜开,“回来得正好,刚好开饭。”

      院中矮桌上摆满家常菜,萝卜骨头汤,韭菜炒河虾,凉拌木耳黄瓜和酸辣土豆丝,旁边还摞着焦黄酥脆的葱油烙饼,这是两人搭伙以来最丰盛的一顿饭食。

      沈临春抄起木勺搅散汤面上的葱花,先给他满满盛上一碗,“今儿咱们敞开肚皮造,谁剩谁是小狗。”

      秦瞻接过汤碗,吹开热气就喝下一大口。

      晚风卷走一天的燥热,添几分惬意的凉爽,两人各自动筷,热菜热汤就着烙饼,吃得极舒心。

      沈临春揩揩嘴,随即在袖袋里掏摸半晌,拎出那枚平安结推给他,“喏,在桥头买的,不值几个铜板,你那短刀光秃秃的,就当添个新鲜吧。”

      秦瞻垂眼盯着那簇朱红,一时竟不知该作何反应。

      他一个枕戈饮血的亡命之徒,长这么大,还从没有人给他捎过这种精巧的玩意儿。

      “怎么,嫌便宜不想要啊?”她哼笑,伸手作势要收回来。

      “不嫌。”

      他大掌先一步扣住平安结,指节咚一声磕在桌沿,而后面不改色,探手入怀,“我也有东西给你。”

      说着,一个四四方方的纸包便落在她手边。

      沈临春面露狐疑,拆开一看竟是厚厚一沓银票,粗粗一扫,少说也有三百两往上。

      “你,你哪来这么多钱?你去打劫了?!”

      “不是打劫,是物归原主。”

      话音未落,第二件东西轻轻压上桌,是一纸文书。

      她就着烛光展开薄纸,上头白纸黑字「沈家大房将变卖所得的银钱悉数归还,并自愿与侄女沈临春断绝宗亲干系,自此生死嫁娶,永不相扰。」

      落款处,正是她那位好伯父歪歪扭扭的签字与手印。

      “你去找我伯父了?”沈临春瞪圆双眼,声音有些发颤,“那老东西视财如命,一文钱恨不得掰成八瓣花,怎么会乖乖吐这么多钱?”

      秦瞻轻描淡写地略过其中的惊险与狠辣,那些腌臜细节,不必污她的耳朵。

      “他贪生怕死,吓唬两句便乖乖招认,写书画押的时候,连笔都握不稳。”

      他话锋一转,抬眼看她,“这些钱你收好,往后开铺置业,总要有些家底傍身。”

      沈临春鼻头发酸,别过脸,拼命眨眼逼退那股潮意,突然噗嗤一声笑出来。

      “真有你的!我那伯父横行霸道这么多年,叫你几句话治得服服帖帖,当真解气!”

      她仰起脸,水润的杏眼弯成月牙,狡黠一如往常,“既然是你出面讨的债,按规矩理当抽你三成利钱。”

      还等她数出银票,秦瞻便按住她手背,“我用不着。”

      “那好吧。”

      沈临春也不推让,将银票叠好揣进怀里,“那这钱就算是你入伙的暗股,等我将来开起大酒楼,年年的分红少不得你一份!”

      他瞳仁一黯,那点淡淡的怅然,来得快,去得也快。

      入伙,年年,分红......这些从未奢想过的光景,一个比一个远。

      这时,东院墙外刮来三声短哨,极轻极促,混在虫鸣里,寻常人绝对听不出端倪。

      秦瞻身形微顿,倏地起身,“我出去一趟。”

      “哦。”

      沈临春搭腔,手上叮叮当当收拾不停,耳朵偷偷支向墙外。

      啪嗒,洗碗布失手掉进水盆里,搅碎一盆月色,她愣怔片刻,恍然大悟。

      原来,他这是要走了。

      ---

      果不其然,次日天色未明,一阵急促的敲门声便撞碎沈临春的浅眠。

      叩叩叩......力道又急又沉,一声紧过一声。

      她猛地睁眼,摸出枕头下的防身小刀别在后腰,趿着鞋走到门口,侧身贴着门缝朝外觑。

      门外站着个生面孔,一身青布商贾打扮,面容冷峻,身量挺拔。

      “谁?”

      那人后撤半步,抱拳拱手,“沈姑娘,在下赵诚,是秦瞻秦大人的副手。”

      沈临春有点懵,那个木讷老实的闷葫芦,竟还有副手?

      她拉开半扇门,身体仍掩在门后,赵诚见状,不慌不忙亮出身份铜牌。

      正面錾着飞鱼暗纹,上头的篆字她认不全,但铜色陈旧,边缘磨损得厉害,不像是临时造来糊弄人的东西。

      “秦瞻已经走了?”

      “大人有紧急军务在身,天不亮便已启程,实在来不及当面辞行。”

      赵诚语气恭谨,双手奉上一个沉甸甸布包,面色凝重,“大人交代,姑娘的救命之恩重于泰山,只是眼下敌暗我明,此地不宜久留。”

      包袱入手便是一沉,掀开一角,厚厚一沓银票,外加几锭成色极好的金元宝。

      “这是大人给姑娘备的盘缠,命在下护送姑娘前往云州安顿,等大人办完公差,自会去云州汇合。”

      话一顿,眼睛扫视巷口两端,催促道:“事态紧急,必须马上动身。”

      瞧着这堆硬通货,沈临春五味杂陈。

      秦瞻惹的那帮仇家,都是杀人不眨眼的狠角色,人家既把话挑明,说明落花镇是真的待不得,留在这儿就是死路一条。

      倒不如跟着去云州,用这笔钱置办个大酒楼,往后还有秦瞻这么个大靠山罩着,横竖怎么算,都稳赚不赔。

      她将包裹掖进怀里,抬眼时再无半分犹疑,“行,你稍候,我去去就来。”

      回屋开箱打包,衣裳,银钱齐齐捆进包袱,灶房里现成的吃食也一并捎上,前前后后不过一盏茶的工夫。

      晨雾将散未散,一辆不起眼的青篷马车避开官道,沿着河岸的土路,朝云州的方向辘辘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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