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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第 34 章   破烂工 ...

  •   破烂工厂里的那颗脑袋不见了。
      准确来说,应当是整个十字架上就那颗脑袋不见了。莫岚和季云枫找了两个小时,愣是没找到那颗脑袋在哪。
      只是地上有一串嚣张的鞋印,根据公安局的同僚们给出的答案,很可能是一名身高185左右,体重大概在170斤的成年男子。听到这话的程葛直接气笑了,他反问给他打这通电话的莫岚,直了当的说,你还不如直接讲破坏现场的人是朱利安。
      “老程,你就这么确定吗?全世界这种体型的人可相当多,你就不怕说错之类的……”
      “这有什么可说错?一直跟我哥过不去的,这个体型的,甚至什么都不拿就把那颗脑袋拿走的,你自己觉得会是谁?这能会是谁?不是朱利安那个变态杀人犯还有谁会对这个感兴趣?”
      “也不能就……”
      “算了,你把你那边的事情搞清楚,我这边先要处理一下这个造谣的事情,先挂了,回见。”
      挂掉电话,程葛又一次点开了微博,那些诋毁莫翊的话题热度依旧在攀升,评论区里的言论越来越不堪,越来越胡闹。程葛面无表情的大致阅览了一遍,然后点进话题榜一的内容,将那几张被数次转发的照片端详了几下。然后,他从随身携带的腰包里拿出另一部手机,他拨出去了一个号码,一脸严肃的等待接通。
      “喂,是姜副吗?好久不见。有些事情需要拜托你一下,我等会儿把一些图片发给你,你帮我定位一下拍这张照片的人是谁。”
      “哦对了,我想你大概也知道,这几天一些无良媒体有点想翻天了。还需要拜托你帮我查一查,除了那些确有其事的,其他那些编造故事故意博人眼球的把名单发给我,多谢。”
      打完这通电话,程葛依旧不解气。他想了想,又拨通出去了一个号码,对面接的很快,语气稍有些谄媚。
      “唉呀,这不是程先生嘛,有什么事情咱能帮到你的?您尽管说。”
      “没别的大事,就是想问你们董事长最近有没有空?我想请他吃顿饭,顺便跟他聊一聊。”
      “好的好的,我这就去问张董有没有空,还请您稍等,我一会儿再给您回电话。”
      电话那头传出忙音,程葛身边的气氛压抑至极。他啧了一声,从抽屉里抽出一根烟点上,狠狠吸了一口,却依旧感觉不甚过瘾。

      ……
      另一边,隔离室内林凇还在紧紧抱着状态越来越不对劲的程霓。即使他已经尽力的去安抚他,可胸前衣物的濡湿范围变得越来越大。
      “我有罪,我有罪,是我的错,我不该选择这样。怎么办?怎么办?我该怎么办?我能怎么办?”
      程霓一只在不停循环着质问这自己,林凇回答不了他的问题,因为连他自己都很迷茫。他明知道一意孤行的违反大众去追随莫翊很不切实际,甚至可能会为自己带来灾祸,但他依旧拥有着良心,他不敢就这么放下当年那个救自己于泥潭中的恩人。
      但林凇能理解程霓。他看过他的档案,上面写着他有一个普通的家庭,学业中等偏上,正经且努力的考上了长夏大学。据程霓所说,他对莫翊所有的印象都来源于安无夏女士在课上,实验上,以及日常生活中的回忆与诉说。一个和骄阳一样冉冉升起的年轻人大多都会被成功且知名的前辈所吸引,以至于将他奉为心中的偶像,可选择莫翊是有代价的,林凇不愿意眼睁睁的看着一个年龄比自己小的孩子和自己一样陷入深渊。
      “小霓,你听我说。”林凇把程霓的脸从自己的胸膛中捧出,仔细的擦掉他眼角处的泪痕,他郑重其事的说,“你还年轻,换一个偶像吧,莫翊或许不适合你。”
      程霓一时半会儿没能理解林凇所说的话,他疑惑的歪头,看上去有些呆。
      “小霓,我就这么跟你说吧,我喜欢莫前辈是因为我曾经是一个被他照顾过的孤儿。他曾经帮助过我,理所应当的,我将坚定不移的选择他。你不一样,你对他所有的印象只是来源于安教授所告诉你的曾经的往事,你还是一个进入社会没多久的学生,你选择他,来源于学生最纯粹的崇拜。”
      “试着忘记他吧,这样对你会更好一些。我看过你的档案,你似乎……还有精神疾病?”
      “是的,我患有双相情感障碍症。”程霓点头。
      “那更要忘记莫前辈了,你要以自己为主,你人生接下去的路莫前辈陪不了你。”
      林凇还想再劝说什么,可他的左臂上的袖子却被程霓扯的死紧。程霓微微偏过头,他说,阿林,你有弟弟吗?
      我是孤儿,林凇回答到。你有弟弟?他很不可思议。
      “我弟弟……嗯,应该既是哥哥也是弟弟吧。我妈死得早,我……哥又卧病在床,我爸要出去赚医药费,我那个时候才八岁,我不仅要去医院照顾我妈和我哥,回来还要做家务,洗衣做饭。”
      “那你……”林凇睁大了眼睛,话头却被程霓给打断了,“我妈临走前放不下我哥,她又很迷信,她跟我讲我哥的病一直治不好,是因为有小鬼冲撞。”
      “所以她说了一句我这辈子都忘不了的话,她说我和我哥是这个世界上对彼此而言最亲密的人,她要求我成为哥哥一辈子照顾他,围在他身边。我前面不答应,她一口气始终咽不下去,直到我后来承认了,她就走了。”
      “不是,你没反抗过吗?”林凇非常惊讶,他两只手牢牢扣着程霓的肩膀,用难过的眼神注视着他,“那你直接不认就好了,怕什么,你不说,又有谁知道。”
      “我爸知道。”
      四个字,打碎了林凇所有的幻想。
      “其实我很早就知道,我父母不太喜欢我,他们更喜欢我哥,因为……我哥既优秀,又非常大方得体。和我不一样,我天生就内向,自卑,不太爱说话,总被人骂是个傻子或哑巴。”
      “如果不是他生病,我应该不会被记起来吧。我当时本来是想装作没发生过这件事情的,但是我爸当时就给了我一巴掌,他说,我连我哥都不帮,那我生下来就是个白眼狼。”
      “那……你恨他们吗?”林凇鼻梁发酸。
      程霓破涕为笑,只是在满脸泪水中,显得有些滑稽:“没什么感觉了,我父亲前几年就去世了。至于我照顾我弟弟这么多年,是哥哥还是弟弟,是不是一辈子,我都已经无所谓了。”他似乎又想起了什么,目光渐渐垂下:“所以,安教授和我说过,莫前辈也有弟弟,曾经也是为了弟弟才入的这一行。所以,应该是心有灵犀吧,我总觉得,我……挺能感同身受莫前辈年轻时的遭遇。”
      程霓用单只右手反抱住林凇,下巴搁在他的肩膀上,小口呵气:“所以,我不后悔我选择相信莫前辈。阿林,我和你一起吧,我们一起喜欢莫前辈。”
      林凇眼中蓄着的泪水从脸颊上滑落,他哽咽着:“小霓,对不起。今后你在市局多待一日,我就当你的哥哥,多护你一日。”
      “反正我也是孤儿,没有亲人,更别提什么朋友。我们做朋友吧,就当是……抱团取暖。”
      “……嗯。”

      程霓还在发抖,林凇隔着一层薄薄的衬衫轻拍他的后背,手掌下传来了肌肉收缩的触感,林凇眼睛暗了暗,他察觉到程霓的状态并未好转。
      程霓眼泪止住了,但他依旧在不断的痉挛。他想到了什么,苦笑道:“林哥,我大概犯病了。”
      林凇:“是双相开始在发作?”
      程霓:“嗯。”
      林凇:“你的药放在哪里?”
      程霓:“昨天来的匆忙,药放在家里。”
      说着这些话的时候,程霓慢慢蜷缩成一团,讲的话也有些口齿不清,喘息声痛苦而又剧烈。他反应了一会儿,突然一口咬向自己的裸露出来的手腕,下口颇狠,一缕缕血丝顺着伤口流出来。
      林凇被吓了一跳,他把程霓半搂在怀里,另一只手大力敲着隔离室的门,并呼喊着这里有意外情况。伍叁刚把门开开,手臂就被林凇给拉住了,林凇低声恳求,说:“小霓身体状况不太好,我想帮他请假,他现在整个人都很不对劲。”
      急情之下,伍叁没说什么,拿起放在旁边的检测仪给林凇和程霓临时测了一番。当仪器显示屏上的数字比伍叁想象中要来的低时,男人微微点头,林凇就半扶半抱着程霓冲出了办公室。
      进电梯的时候程霓的四肢瘫软,整个人往下滑。林凇一把捞住他的腰,把他按在自己胸口。电梯里只有他们两个,头顶的日光灯管发出细微的电流声,程霓的喘息声和他自己的呼吸声在密闭的空间里被放得很大。
      他的右手攥着林凇的衣领,指节泛白,嘴唇翕动着像是在说什么。林凇把耳朵凑近,听见他反反复复地念着同一句话:“我没有……我不是……”
      “没关系。”林凇说,“你什么都不用怕,你只是生病了而已。”
      到了停车场,找到车,林凇把程霓塞进副驾驶,给他系好安全带。程霓歪着头靠在座椅上,眼睛半阖,睫毛上还挂着没干的泪。他的右手还在抖,林凇从后座扯了件外套盖在他身上,然后发动了车子。
      按照程霓之前报的地址,导航指向了老城区的一片自建房。车子越开路越窄,两边从高层住宅变成低矮的砖房,墙皮剥落,露出底下暗红色的砖块。电线在头顶乱七八糟地交织,晾衣绳上挂着几件褪色的衣服,在午后的风里轻轻晃荡。林凇把车停在一栋灰扑扑的楼前,又核对了一遍门牌号,没走错。
      他绕到副驾驶,把程霓从座椅上扶起来。程霓的眼皮动了动,似乎想说什么,但只发出一声含混的气音。林凇为了方便,再加上周围没什么人,他干脆直接把程霓打横抱了起来。双手搂着这个年轻人的时候,林凇皱了眉,他发现程霓整个人异常的轻。
      楼道里没有灯,只有从楼梯间缝隙漏下来的几缕天光,墙壁上的涂料早已看不出原本的颜色,被经年的潮气洇成一片片灰黄的霉斑。扶手上积着厚厚的灰,上面留着几枚模糊的手印,不知道是多久以前留下的。林凇抱着程霓一层一层往上爬,楼梯在脚下发出沉闷的声响,每走一步,扶手上的灰尘就簌簌落下几缕。

      房门是老式的木门,漆面已经开裂,门板上贴着的春联褪色得只剩半边。林凇从程霓口袋里摸出钥匙,试了两次才把锁拧开。门推开的一瞬间,一股闷热的、带着微微霉味的空气迎面扑来。
      林凇愣了一下。这是间一室一卫的屋子,面积小得一眼就能望到头。墙壁没有刷漆,裸露着粗糙的水泥面,上面坑坑洼洼的,像是被什么东西反复砸过又草草抹平。
      窗户是老式的推拉窗,纱窗破了一个洞,用透明胶带胡乱贴着。窗台上搁着一盆已经枯死的绿萝,叶子蜷成焦黄的一团,土面干裂成龟壳般的纹路。屋子里甚至连空调都没有,只有最老式的风扇,扇叶上积着厚厚的灰,打开的时候会发出吱呀吱呀的刺耳声响,能让人一眼就望不到未来的希望。
      整间屋子里唯一勉强称得上“能看”的家具,是一张靠着墙的床。铺着洗得发白的格子床单,枕头的边缘磨出了毛边,但叠得整整齐齐,上面没有一丝褶皱。床边的小桌上放着一盏台灯和一个空了的玻璃杯,杯底还有半圈干涸的水渍。
      林凇把程霓轻轻放到床上,床板发出一声低哑的呻吟。程霓蜷缩起来,身体还在微微发抖,额头上沁出一层薄薄的冷汗。林凇环顾四周,在床头的角落里找到一只塑料袋,里面装着几个药瓶。他拿起其中一个,拧开盖子,按照标签上的剂量倒出两粒白色的药片,又用一个外表生了锈的热水壶倒了一杯水。他把程霓扶起来,让他靠在自己怀里,把药片递到他嘴边。
      “张嘴。”
      程霓吃药的样子很乖,而药效起得很快,程霓紧绷的身体慢慢松弛,眼皮垂下来,呼吸变得均匀而绵长。
      他睡着了。
      林凇把他重新放平在枕头上,给他盖好被子。做完这一切,他才在床边坐下来,打量着这间屋子。午后两点正是一天里最闷热的时段,阳光从破了洞的纱窗透进来,在地面上投下一小块明晃晃的光斑,风扇吱呀吱呀地转着,搅动起的热风里混着灰尘和旧木头的气味。墙上连个插座都只有两个,一个插着那台老旧的风扇,另一个连着一条黑色的接线板,接线板上插着手机充电器和一盏台灯的插头,线缆沿着墙角一路延伸到床边的小桌。
      林凇突然就有点犹豫,自己真的要这么干脆的离去吗?
      不,明显是不想,他的心告诉他。这么耀眼的孩子理当是一颗明珠,不应该被世俗的灰尘埋没在这里,带他走吧,他想,至少带他去一个配得上他的地方。
      林凇原本打算花钱开间酒店安顿程霓,但是长夏市内的所有酒店离他住的地方都较远,从距离上看,不太适合他下了班之后能第一时间看到程霓的状况。他思考了一会儿,突然闪过一个点子,那就是干脆把程霓带回家,反正家里的房间也很多,权当是多了一个室友,问题不大。
      他家离这里不远,一套四居室,是当年自己选择南下来华夏时之前选择收养自己的俄罗斯养父母给自己买的房。装潢极简的居室里散发着干净而淡雅的男士气息,林凇其他的房间还未收拾出来,他干脆把怀里睡得正香的程霓先放在了主卧,之后的等自己下班后再来处理。
      开好空调,帮他盖好被子,程霓的脸颊陷在柔软的被子中白里透红。林凇临走前多看了他一会儿,视线不自觉聚焦在他存下的那点痣,心中柔软,轻轻的笑出声。
      当年,唇下有颗痣的男人拯救了他;现在,他反过来拯救了一个唇下有颗痣的男孩。
      当哥哥的感觉,看起来也不赖。林凇这样想着,轻轻地关上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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