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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紅衣 沈墨在機場 ...

  •   沈墨在機場咖啡廳見過宋懷秀之後,沒有回家。

      他開車上了環城高速,一路往北。不是去銅雀山莊——那座山莊已經沒有人了,大門鎖了,窗戶關了,雪在屋頂上慢慢融化,水從屋簷滴下來,在台階上結成冰。他往北開,是因為他記得老周說過一句話:「我要回老家,給秀蘭重新修墳。」

      老周的老家在哪裡?沈墨不知道。但他知道老周的身份證號碼——在銅雀山莊的時候,他看過老周的駕駛證,隨手記在了筆記本上。那時候他沒有想過有一天會用到這個信息,但他就是那種人:看到任何信息都會記下來,以備不時之需。

      他把車停在路邊,從手套箱裡翻出筆記本,找到了那串數字。然後他打了一個電話給蔡牧之。

      「幫我查一個人。老周,周德福,身份證號我發給你。我需要他的戶籍地址。」

      「你又去查什麼?」蔡牧之的聲音裡帶著睏意,背景音是電視節目的聲音——他在家,在看電視。

      「找他。」

      「找老周?他不是在銅雀山莊——」

      「他走了。回老家了。我要找他問一件事。」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蔡牧之大概在判斷這件事值不值得他從沙發上爬起來。最終他說:「發給我。明天早上給你。」

      「今晚。」

      「白檀——」

      「今晚。」沈墨重複了一遍,語氣沒有一絲商量的餘地。

      蔡牧之嘆了一口氣:「你欠我一頓飯。」

      「我欠你很多頓。」沈墨掛了電話。

      他把車停在路邊,關了引擎,搖下車窗。夜風灌進來,帶著冬天特有的乾冷,像一把鈍刀子在臉上刮。他點了一根菸,看著煙霧在路燈下散開。這條路他很熟悉——以前和李雲飛一起辦案的時候,經常開這條路。往北是山區,往南是市區,往東是工業區,往西是機場。他們在這條路上開過無數次,有時候是去抓人,有時候是去現場,有時候只是開著車,沒有目的地,在深夜的城市裡兜風,聊一些無關緊要的話。

      李雲飛喜歡在開車的時候唱歌。唱得不好,但很投入,聲音很大,大到沈墨不得不把車窗搖下來,假裝風太大聽不清。現在這條路上只有沈墨一個人,沒有歌聲,沒有笑聲,只有風和煙和路燈蒼白的光。

      手機響了。

      不是蔡牧之——他沒那麼快。屏幕上顯示的是一個陌生號碼,歸屬地顯示是南方某個省份。沈墨接了起來。

      「喂?」

      「沈墨。」對方的聲音很低,很啞,像一個很久沒有說話的人突然開口,聲帶還沒有熱身,「你不是在找我嗎?」

      沈墨的手指收緊了手機。

      「秦芳?」

      「嗯。」

      「你在哪裡?」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沈墨聽到了背景音——不是風聲,不是車聲,是一種很悶的、有回音的、像在地下室裡的聲音。還有水聲。滴水聲,一滴一滴,間隔很規律,像一個精準的節拍器。

      「我在一個你不會找到的地方。」秦芳說。

      「你打給我,就是為了告訴我你不想被我找到?」

      「我打給你,是因為我想跟你說一聲——不要找我了。」

      沈墨把菸掐滅在菸灰缸裡。菸頭在缸底發出細微的「嘶」一聲,像一聲嘆息。

      「為什麼?」

      「因為沒有意義。」秦芳的聲音很平,平得像一面沒有風吹過的湖,「你找到我,然後呢?你勸我接受遺產?你告訴我秀蘭可能還活著?你讓我去認一個四十多年沒見過面的母親?」

      沈墨沒有說話。

      「我不是秦芳。」她的聲音突然顫了一下,那是整個通話中唯一一次情緒的洩漏,「我是那個從井裡爬出來的人。我不知道自己是誰。我不知道自己該叫什麼名字。我不知道自己該去哪裡。宋硯秋給了我一個名字,給了我一個家,給了我二十年的時間去假裝我是正常的人。但現在這些都沒有了。」

      「你還有你自己。」沈墨說。

      「我自己是誰?」秦芳的聲音又恢復了平靜,平靜得像一個已經回答了這個問題一千遍的人,「我是秀蘭的女兒。秀蘭是誰?秀蘭是一個被丈夫拋棄、被情人放進井裡淹死、被所有人遺忘的女人。她的女兒——我——是一個從井裡爬出來的怪物。」

      「你不是怪物。」

      「我是。」秦芳的聲音很輕,輕得像一片落葉,「我在那口井裡待過。那口井在我身體裡。不管我去哪裡,不管我做什麼,那口井都在。我閉上眼睛就能看到它——石頭上的青苔,水面上的光,還有那個沉在底下的樟木箱子。」

      沈墨的胸口像被什麼東西堵住了。

      「秦阿姨——」

      「不要叫我秦阿姨。」她打斷他,「秦這個姓是宋硯秋給我的。我不想再要了。」

      「那我叫你什麼?」

      電話那頭沉默了很久。久到沈墨以為她掛了。

      「我不知道。」她最終說,「也許等我找到答案的那一天,我會告訴你。」

      「你要去哪裡找答案?」

      「去南方。我母親——秀蘭——她是南方人。她娘家在一個小縣城裡。我想去看看。不是去找親戚,不是去認祖歸宗,只是去看看。看看她出生的地方,看看她小時候走過的路,看看她年輕時候照過鏡子的那面牆。也許這樣我就能知道她是誰,然後我就知道我是誰。」

      沈墨閉了一下眼睛。

      「你一個人?」

      「一個人。」

      「路上小心。」

      秦芳笑了一下。那是沈墨第一次聽到她笑。不是禮貌的笑,不是社交的笑,是一種發自內心的、輕輕的、像風吹過風鈴的笑。

      「謝謝你,沈墨。你是唯一一個沒有勸我的人。」

      「我不喜歡勸人。」

      「我知道。」她停了一下,「那個木盒子——你不要打開。」

      沈墨的手指停住了。

      「你知道那個木盒子?」

      「我知道。」秦芳說,「宋硯秋跟我提過。他說那個盒子裡裝的東西,是宋家最後一個秘密。比地下室的棺材更深的秘密。他說那把鑰匙他已經燒掉了,盒子永遠不會被打開。」

      「你覺得裡面是什麼?」

      「我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秦芳的聲音突然變得有些急促,「沈墨,聽我的話,不要把那個盒子打開。有些秘密,知道了比不知道更痛苦。你已經知道夠多了。」

      沈墨沒有答應,也沒有拒絕。他只是說:「你保重。」

      電話掛了。

      沈墨把手機放下,靠在椅背上,看著擋風玻璃外面的夜空。今晚沒有星星,雲層很厚,低低地壓在城市上空,像一床太重的被子,讓人喘不過氣。

      秦芳說不要打開那個盒子。宋硯秋說那把鑰匙已經燒掉了。但宋懷秀說那把鎖非常小,鎖孔像針眼——那種鎖不需要傳統的鑰匙,也許只需要一根細鐵絲,一根針,或者某種形狀特殊的工具。燒掉鑰匙不代表鎖永遠打不開,只代表宋硯秋不想讓它被打開。

      但宋硯秋把盒子留了下來。如果他真的想讓那個秘密永遠埋藏,他應該把盒子也燒掉,而不是藏在書架最頂層,用一塊黑布包著,藏在幾本大辭典後面。

      他留下盒子,是因為他希望有一天有人能打開它。

      沈墨啟動汽車,掉頭,往市區開。

      他沒有回家。他開到了省廳。

      蔡牧之還在辦公室裡。他穿著那件舊軍大衣,坐在辦公桌後面,面前攤著一份打印出來的戶籍資料。保溫杯裡的茶已經涼了,他沒有去續熱水,兩隻手捧著杯子,用掌心的溫度去暖那些已經沒有溫度的液體。

      「你來得真快。」蔡牧之沒有抬頭,「老周的地址我查到了。在一個叫河口鎮的地方,離這裡大概三百公里。」

      他把那份戶籍資料推給沈墨。

      沈墨接過來,掃了一眼。周德福,男,六十七歲,戶籍地址:某某省某某市河口鎮周家村。旁邊還有一行手寫的備註,是蔡牧之的字:「該地址已拆遷,老周的去向不明。」

      「去向不明?」

      「我打了電話給當地派出所。他們說河口鎮五年前就整體拆遷了,原來的居民都搬走了,有的去了縣城,有的去了省城,有的不知道去了哪裡。老周沒有登記新的住址,戶籍還在河口鎮,但人不在。」

      沈墨把資料放下。

      「你大晚上叫我來,就是為了告訴我找不到?」

      「不是。」蔡牧之從抽屜裡拿出另一個檔案袋,比之前的都厚,米黃色的,邊角磨損嚴重,看起來翻過很多次,「這是你讓我查的另一件事。秦牧之的車禍。」

      「你查到了什麼?」

      蔡牧之沒有直接回答。他把檔案袋打開,從裡面抽出一張照片,放在桌上。

      照片拍的是一輛車。黑色轎車,撞在高速公路的護欄上,車頭完全變形,擋風玻璃碎了,車頂塌了,整個車身像一團被揉皺了的紙。車牌號碼模糊不清,但沈墨認出了車型——老款的大眾桑塔納,八十年代最常見的車型。

      「這是秦牧之的車。」蔡牧之說,「車禍現場,一九八五年十一月十一日,晚上十一點左右。」

      沈墨拿起照片,仔細看了看。

      「有什麼問題?」

      「你看這裡。」蔡牧之伸手指了指照片右下角的一個細節——車的後備廂。後備廂蓋在撞擊中彈開了,裡面露出一個東西。不是備胎,不是工具箱,是一個黑色的、長方形的、像箱子一樣的東西。

      沈墨把照片湊近了一些。圖像不是很清晰,但那東西的輪廓很明確——是一個箱子。樟木箱子。和他在銅雀山莊地下暗格裡見過的那口棺材形狀的木箱子不一樣,這個箱子更小,更方正,像一個首飾盒或者文件箱。

      「後備廂裡有一個箱子。」沈墨說。

      「對。」蔡牧之從檔案袋裡又抽出一張紙,是當年的現場勘查記錄,「你看這個——勘查員在記錄裡寫了:『後備廂內發現木箱一只,尺寸約40x30x20cm,鎖閉,未開啟。』」

      「未開啟?」

      「沒有開啟。因為箱子不屬於案件相關物品,勘查員沒有權力強行打開。他們把箱子列為遺物,交給了秦牧之家屬。」

      「秦牧之有家屬?」

      「有一個妹妹。叫秦牧雲。當時的地址在南方某個城市。箱子被寄給了她。」

      沈墨在筆記本上記下了這個名字——秦牧雲。

      「秦牧雲現在在哪裡?」

      「不知道。」蔡牧之說,「那個地址早就變了,人也找不到了。但我在檔案裡找到了這個。」

      他又抽出一張紙。是一封信,複印件,原件已經發黃發脆,複印件上的字跡也有些模糊。信的開頭寫著:「省公安廳交通大隊負責同志:」結尾的簽名是「秦牧雲」。日期是一九八五年十二月三日,車禍發生後不到一個月。

      沈墨讀了信的內容。

      「……我哥哥秦牧之生前曾對我說過一句話。他說,如果有一天他出了事,不要相信是意外。他說有人要殺他。我不知道那個人是誰,也不知道為什麼。但我請求你們重新調查他的死因……」

      沈墨放下信。

      「她懷疑秦牧之是被謀殺的。」

      「對。」蔡牧之靠回椅背,兩隻手交疊在肚子上,「但當時的警方沒有採納這個說法。現場沒有發現他殺的證據,車況檢查也沒有發現人為破壞的痕跡。結論還是意外。秦牧雲後來又寫了幾封信,都沒有回音。最後一封是一九八六年三月,之後就沒有了。」

      「你覺得呢?」

      蔡牧之沉默了一會兒。

      「我覺得秦牧雲可能是對的。」他說,「秦牧之的死,不是意外。」

      「證據?」

      「沒有證據。只有直覺。」蔡牧之拿起保溫杯,發現水涼了,又放下了,「但你想一想——秦牧之回到宋家當司機,是為了秀蘭。他找到了秀蘭,把她藏在了某個地方。然後他死了。車禍。時間點太巧了。」

      「你覺得是誰?」

      「宋伯珩。」蔡牧之說出了那個名字,語氣平淡得像在說今天吃了什麼,「一九八三年去世的那個老人。他活著的時候,宋家的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他知道秦牧之和秀蘭的關係,他知道秀蘭沒有死,他知道秦牧之把秀蘭藏在哪裡。他不能容忍一個外人知道宋家這麼多的秘密。」

      「所以他殺了秦牧之。」

      「也許。也許不是他親手殺的,是他安排人殺的。但我們永遠不會知道了——他死了。」

      沈墨把信複印件放回檔案袋裡,把照片也放回去。

      「那個箱子。秦牧之後備廂裡的樟木箱子。你覺得裡面是什麼?」

      蔡牧之看著他,那雙佈滿血絲的眼睛裡,有一種沈墨很少見到的神情——不是疲憊,不是無奈,是一種「我可能不該告訴你」的猶豫。

      「我覺得裡面是秀蘭的東西。」他最終說,「衣服,照片,信件。秦牧之要帶她走,所以把她的東西裝在箱子裡。但他沒有走成。他死了,箱子被寄給了他妹妹,然後——消失了。」

      沈墨把檔案袋推到一邊,站起來。

      「你要去哪裡?」蔡牧之問。

      「去找秦牧雲。」

      「你找不到的。那個地址——」

      「地址會變,人不一定消失。」沈墨拿起外套,「你幫我查一下秦牧雲的戶籍信息,還有她的婚姻狀況、子女信息、最後一次出現在公共記錄中的時間。我明天早上來拿。」

      「白檀——」

      沈墨轉過身。

      蔡牧之看著他,嘴唇動了幾下,最終只說了一句話:「小心點。」

      沈墨點了一下頭,走出了辦公室。

      走廊上空無一人。慘白的日光燈照在淺灰色的地磚上,反射出一種冷冰冰的光。他的腳步聲在空曠的走廊裡迴蕩,像一個人在空房間裡鼓掌,聲音很大,但沒有人聽見。

      他走出省廳大樓,站在台階上,深深地吸了一口氣。凌晨的空氣冷得像刀片,割開他的鼻腔,割開他的喉嚨,割開他的肺。他沒有咳嗽,沒有退縮,讓那股冷意灌進身體最深處,像一個人在給自己行刑。

      他拿出手機,翻到秦芳的通話記錄。他沒有存她的號碼,但那串數字他已經記住了。他盯著那串數字看了很久,然後把屏幕關了,把手機放回口袋。

      她說不要找她。她說她要去南方,去秀蘭的娘家,去尋找自己的來處。她說等她找到答案的那一天,她會告訴他該叫她什麼。

      沈墨不知道她能不能找到答案。他甚至不知道答案是否存在。也許秀蘭的娘家早就沒有人了,也許那個小縣城已經變成了另一個城市,也許那面她年輕時候照過鏡子的牆已經被拆了,蓋成了一棟商場,商場裡賣衣服、賣化妝品、賣手機,沒有人記得幾十年前有一個圓臉大眼睛的女人站在那裡照鏡子。

      但他知道一件事——秦芳已經在做她該做的事了。她在追尋自己的根,就像沈墨在追尋這些謎題的答案一樣。他們在做同一件事,只是方向不同。

      沈墨走下台階,走向停車場。

      他沒有回家。他開車去了另一個地方——秦芳最後一次出現的地方。

      銅雀山莊。

      凌晨兩點,他把車停在山莊門外。大門鎖著,一把嶄新的鐵鎖掛在鐵門上,鎖是宋懷秀走之前換的。沈墨沒有鑰匙,但他沒有打算從大門進去。他繞到後院,翻過圍牆,落在後院的雪地上。雪已經化了大部分,但背陰的地方還有殘雪,踩上去「咯吱咯吱」響。

      他走到後門口。門沒有鎖——秦芳走的時候可能沒有鎖,或者後來有人來過。他推開門,走進廚房。廚房裡很乾淨,灶台擦過了,碗筷收起來了,垃圾桶裡沒有垃圾。一切都很整齊,整齊得像一個不會再有人回來的家。

      沈墨穿過廚房,走進走廊,走到樓梯口。他上了二樓,走到書房門口。門鎖著。他沒有去找鑰匙,而是轉身走到走廊盡頭,那個小隔間的門口。小隔間的門沒有鎖,他推開門,走進去,蹲下來,掀開那塊地磚。

      暗道還在。

      他爬了下去。

      地下室裡很冷,比外面還冷。日光燈沒有開,他打開手電筒,光柱掃過酒架、舊傢具、紙箱,最後落在那面磚牆上。磚牆的門還開著——他上次撬開之後沒有關上。暗格裡的那口棺材已經被搬走了,骨灰罈也被搬走了,只剩下地上四個圓形的印記,像四隻眼睛,在黑暗中瞪著他。

      沈墨站在暗格中間,把手電筒舉高,光柱照到暗格的每一個角落。

      然後他看到了那個東西。

      在暗格最深處的牆角,有一個新的東西。他上次來的時候沒有的。

      一個紅色的信封。

      他走過去,蹲下來,撿起那個信封。紅色,不是鮮紅,是一種褪了色的、被時間漂白過的紅,像一件洗了太多次的衣服。信封上沒有名字,沒有地址,什麼都沒有。

      他打開信封。

      裡面是一張紙條。紙條上沒有字。只有一個圖案——一個圓圈,圓圈中間一個點。

      和木盒子上的圖案一模一樣。

      沈墨把紙條翻過來。背面有一行字,藍色鋼筆,字跡娟秀,像一個女人的字:

      「沈墨,不要再查了。你已經做得夠多了。剩下的,交給時間。」

      沒有署名。

      但沈墨知道這是誰寫的。

      他把紙條放進口袋,轉身走出了暗格。

      他爬出暗道,回到書房,關上小隔間的門,走下樓梯,穿過走廊,走出後門,翻過圍牆,回到車上。

      他坐在駕駛座上,沒有發動車,沒有開暖氣,只是坐在那裡,讓寒冷一點一點地滲進身體。

      他拿出手機,翻到秦芳的通話記錄,盯著那串數字。

      然後他撥了過去。

      「您撥打的電話已關機。」

      沈墨把手機扔在副駕駛座上,靠在椅背上,閉上眼睛。

      她在這裡。她來過這裡。她在暗格裡留下了那張紙條。她沒有去南方,至少還沒有去。她還在附近,也許就住在某個他找不到的地方,等著他放棄,等著所有人放棄,等著時間把一切沖淡。

      但沈墨不會放棄。

      不是因為他固執,不是因為他好奇,不是因為他需要答案。是因為他在那張紙條上看到了一個細節——那個圓圈的線條,不是一筆畫成的,是兩筆。第一筆畫了一個不完整的圓,第二筆補上了缺口。缺口的位置,是圓圈的右上角。

      那不是一個完美的圓。那是一個缺了一角的圓。

      一個缺了一角的圓,代表什麼?代表不完整,代表遺憾,代表某種永遠無法彌補的東西。秦芳畫了這個圓,用兩筆畫完,第一筆和第二筆之間有一個停頓——她在猶豫。她在猶豫要不要畫這個圓,要不要留下這張紙條,要不要告訴沈墨「不要再查了」。

      她猶豫了。但她還是畫了。她還是留下了。她還是寫了。

      因為她希望沈墨繼續查。

      沈墨睜開眼睛,啟動汽車,打開暖氣。熱風吹在冰冷的臉上,像一隻溫暖的手在撫摸他。

      他掛擋,踩油門,駛離了銅雀山莊。

      後視鏡裡,那座山莊在黑暗中越來越小,越來越模糊,最後變成一個灰黑色的剪影,貼在天邊,像一幅被撕掉了大半的畫,只剩下一個隱約的輪廓。

      沈墨沒有回頭看。

      他開車回了市區,回了公寓,洗了澡,躺在床上,睜著眼睛看著天花板那條裂縫,直到天亮。

      天亮的時候,他拿出手機,給蔡牧之發了一條消息:

      「幫我查秦牧雲。越快越好。」

      蔡牧之回了三個字:「知道了。」

      沈墨把手機放在枕頭邊,閉上眼睛。

      這一次,他睡著了。

      他夢到了那個紅衣女人。她站在一口井旁邊,穿著那件紅色的羽絨服,陽光落在她臉上,把她眼睛裡的光切成兩半。一半是過去,一半是未來。她看著沈墨,嘴角帶著一絲若有若無的微笑。

      然後她轉身走了。

      沈墨追上去,但他跑不動。他的腳陷在雪地裡,每一步都用盡全力,但距離一點都沒有縮短。他大喊:「你是誰——!」

      她沒有回頭。

      她走進了那口井。

      沈墨猛地驚醒,滿頭大汗。

      他坐在床上,喘了很久,等到心跳平復下來,才拿起手機看了一眼。沒有新消息。

      窗外的天已經亮了。灰白色的光從窗簾縫隙裡擠進來,落在他的腳上,像一條冰冷的蛇。

      他下了床,走到窗前,拉開窗簾。

      對面的樓頂上,站著一個人。

      一個女人。穿著紅色的羽絨服。

      沈墨的心跳停了。

      他眨了眨眼睛。那個女人還在。她站在樓頂的邊緣,背對著他,面朝東方,陽光從她身後照過來,把她的輪廓鑲上一層金色的邊。

      沈墨轉身衝出房間,跑下樓梯,衝出單元門,跑到對面樓下。他抬頭看樓頂——沒有人。他跑上樓梯——六層,沒有電梯,他一口氣跑上去,推開樓頂的鐵門。

      樓頂上空無一人。

      只有風。只有雪。只有陽光。

      沈墨站在樓頂的邊緣,往下看。街道上有人在走動,有人在掃雪,有人在等公交車。沒有人穿紅色的羽絨服。

      他轉身下樓,回到公寓。

      茶几上多了一個東西。

      他走的時候沒有的。一個紅色的信封,和銅雀山莊暗格裡那封一模一樣。

      沈墨走過去,拿起信封,打開。

      裡面是一張紙條。這一次,紙條上有字。

      「我在井底等你。」

      沈墨的手指微微發抖。

      他拿起手機,撥了秦芳的號碼。

      「您撥打的電話已關機。」

      他撥了宋懷秀的號碼。

      響了三聲,接了。宋懷秀的聲音帶著睡意:「沈墨?你那邊現在是凌晨——」

      「那口井。」沈墨打斷她,「後山那口廢井。井底有什麼?」

      宋懷秀沉默了幾秒。

      「什麼意思?」

      「井底。除了樟木箱子,除了嫁衣,除了剪刀——還有什麼?」

      「我不知道。」宋懷秀的聲音清醒了,「我從來沒有下去過。」

      「你父親有沒有跟你提過?」

      「沒有。」宋懷秀停了一下,「但是——」

      「但是什麼?」

      「我在他書房裡找到過一張紙條。寫的是——『井底有門。』」

      沈墨的呼吸停了。

      「井底有門?什麼門?」

      「我不知道。紙條上只有這四個字。我以為是他寫的小說片段,或者是他記下的夢境。我沒有多想。」

      沈墨掛了電話。

      他站在客廳中間,手裡握著那張紙條,看著上面的字。「我在井底等你。」

      五個字。娟秀的字跡。藍色鋼筆。

      和暗格裡那張紙條是同一個人的筆跡。

      不是秦芳。

      秦芳的字他見過——在宋硯秋的遺囑上,秦芳簽過名。她的字很大,很硬,筆畫很重,像一個習慣用力寫字的人。這張紙條上的字很輕,很柔,筆畫纖細,像一個用羽毛寫字的人。

      寫這張紙條的人,不是秦芳。

      是另一個人。

      一個沈墨不認識的人。一個知道他住哪裡的人。一個能進入他公寓的人。一個站在對面樓頂上、穿著紅色羽絨服的人。

      沈墨把紙條放在茶几上,走到窗前,拉開窗簾。

      對面的樓頂上,沒有人。

      但他看到了一樣東西——樓頂的邊緣,有一個紅色的東西在風中飄動。一條紅色的圍巾,被風吹起來,像一面旗幟,在灰白色的天空下格外刺眼。

      沈墨拿出手機,拍了一張照片。

      然後他穿上外套,走下樓,穿過街道,再次爬上對面的樓頂。他走到樓頂邊緣,撿起那條圍巾。紅色,羊毛的,上面繡著一個圖案——一個圓圈,圓圈中間一個點。

      他把圍巾摺好,放進口袋。

      然後他站在樓頂上,面朝東方,看著太陽從城市的天際線上升起來。陽光刺得他睜不開眼,但他沒有閉眼。他就那樣站著,讓陽光曬在他的臉上,曬在那道三公分的疤痕上,曬在他沒有流淚但比流淚更痛的眼睛裡。

      井底有門。

      門後面是什麼?

      他會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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