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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歸巢 沈墨回到市 ...

  •   沈墨回到市區的時候,是十二月二十七日。

      銅雀山莊的事情過去四天了。他在那間單人公寓裡睡了幾乎整整兩天,醒來的時候分不清白天黑夜,窗外總是灰濛濛的,像隔了一層磨砂玻璃。冰箱裡什麼都沒有,他叫了一份外賣,外賣送到的時候已經涼了,他沒有加熱,就那樣吃了。

      手機裡有十七通未接來電。三通是他母親打的,兩通是房東打的,剩下的十二通是同一個陌生號碼——他沒有存,但他認得那個號碼。蔡牧之。

      他沒有回撥。

      他把手機扔在沙發上,去洗了個澡。熱水衝在身上,皮膚從冰冷變成滾燙,又從滾燙變成麻木。他站在蓮蓬頭下面,閉著眼睛,讓水順著頭髮流過臉頰、下巴、脖子,流過太陽穴那道三公分的疤痕。那道疤在熱水的沖刷下變成了淺粉色,像一條剛癒合的傷口,輕輕一碰就會裂開。

      他在浴室裡站了很久,久到熱水變成了冷水,久到他開始發抖。

      然後他關了水,擦乾身體,穿上衣服,拿起手機,回撥了蔡牧之的號碼。

      「你終於接電話了。」蔡牧之的聲音裡沒有責備,只有一種老朋友之間才有的、不加掩飾的疲憊,「我以為你死在公寓裡了。」

      「差不多。」沈墨坐在沙發上,把腳蹺在茶几上,茶几上有一層薄灰,他搬進來之後就沒有擦過,「什麼事?」

      「沈碧君的筆錄你看了嗎?」

      「沒有。我不是警察了,我看不了。」

      「我發給你。」蔡牧之說,「你應該看。裡面有一些東西,她只跟你說了一半。」

      沈墨沉默了一秒鐘:「什麼意思?」

      「電話裡說不清楚。你明天來一趟省廳。我請你吃飯。」

      「我不吃請。」

      「那就當你來看我。一個老頭子,沒兒沒女,過年都沒人陪。」蔡牧之的聲音裡帶著一種刻意的、不太熟練的幽默,像一個不習慣說笑話的人硬擠出來的。

      沈墨沒有拆穿他:「幾點?」

      「下午三點。先看筆錄,再吃飯。」

      「好。」

      沈墨掛了電話,把手機扔回沙發上,躺下來,看著天花板。天花板上有一道細長的裂縫,從燈座一直延伸到牆角,像一條乾涸的河流。他盯著那條裂縫看了很久,看到眼睛發酸,看到視線模糊,看到那條裂縫變成了一條路,一條沒有盡頭的路,兩邊是雪,黑色的樹,還有一口井。

      他閉上眼睛。

      他夢到了銅雀山莊。不是夢到那些血、那些屍體、那些尖叫,而是夢到了一個畫面——秦芳站在大門口,手裡握著一塊抹布,陽光落在她臉上,把她眼睛裡的光切成兩半。一半是告別,一半是等待。她在等誰?她在等什麼?她不知道。她也許只是在等一個不會再回來的人。

      沈墨醒來的時候,天已經黑了。

      他看了看手機——晚上八點。他睡了四個小時。冰箱還是空的,他不想再叫外賣了,穿上外套出了門。

      小區外面有一家麵館,老闆是一個五十多歲的中年男人,姓孫,山東人,臉上永遠掛著一種介於熱情和冷漠之間的表情。他認得沈墨,因為沈墨每個月至少來吃十次,每次都點同一種麵——牛肉麵,多加香菜,不要蔥。

      「好久沒見你了。」孫老闆把麵端上來,站在桌邊沒有走,「出差了?」

      「算是。」沈墨挑起一筷子麵,熱氣撲在臉上,模糊了他的視線。

      「我聽小區保安說,前幾天有個女人來找過你。敲了半天的門,沒人應,就走了。」

      沈墨的筷子停在半空中:「什麼樣的女人?」

      「五十多歲,圓臉,大眼睛。穿一件紅色的羽絨服。」

      沈墨的心跳漏了一拍。

      「她有沒有說她是誰?」

      「沒有。保安問她找誰,她說找一個姓沈的住戶,沒說名字。保安說這裡住了幾十戶姓沈的,問她找哪個,她說不出來,就走了。」

      沈墨低下頭,把麵吃完,把湯喝乾,放下碗,站起來。

      「孫哥,謝了。」

      「客氣啥。」孫老闆收拾碗筷,「下次帶那個女人一起來吃麵,我請客。」

      沈墨沒有回答。他走出麵館,站在路邊,點了一根菸。他很少抽菸,只有在想事情的時候才會抽。煙霧在路燈下散開,變成灰白色的絲,被風吹散,消失在黑暗裡。

      五十多歲,圓臉,大眼睛,紅色羽絨服。

      服務區那個女人。

      她來找過他。她找到了他的住處,敲了他的門,他不在。她沒有留下名字,沒有留下電話,什麼都沒有留下。她只是想見他一面?還是想告訴他什麼?

      沈墨把菸掐滅,扔進垃圾桶,走回了公寓。

      他沒有再想這件事。

      至少,他試圖不想。

      第二天下午三點,沈墨準時出現在省廳門口。

      他穿著一件黑色的大衣,灰色的圍巾,站在台階下面,沒有上去,也沒有按門鈴。他在等蔡牧之出來。他不喜歡進警局——不是因為害怕,是因為那裡面的味道會讓他想起李雲飛。消毒水、咖啡、打印機的碳粉、還有某種說不出來的、潮濕的、像地下室一樣的味道。那種味道會把他的記憶拽回三年前,拽回那個爆炸發生的瞬間,拽回李雲飛把他推出去的那一刻。

      蔡牧之出來了。他穿著一件舊軍大衣,手裡拎著一個牛皮紙檔案袋,臉上帶著一種「我知道你在想什麼」的表情。

      「進來吧,裡面有暖氣。」

      「我不冷。」

      「那就進來喝杯茶。」蔡牧之沒有等他回答,轉身上了台階,推開門,回頭看了他一眼,「跟上。」

      沈墨跟了上去。

      省廳的走廊很長,燈光是慘白的,照在淺灰色的地磚上,反射出一種冷冷的、沒有溫度的光。牆上掛著各種標語和宣傳畫,沈墨沒有看,他低著頭,跟在蔡牧之身後,穿過走廊,穿過一扇需要刷卡才能打開的門,走進了一間辦公室。

      辦公室不大,一張辦公桌,兩個文件櫃,一扇窗戶,窗台上放著一盆快死了的綠蘿。桌上堆滿了文件,文件上壓著一個保溫杯,杯蓋擰開了,茶水的熱氣裊裊上升。

      蔡牧之把牛皮紙檔案袋放在桌上,推給沈墨。

      「坐。」

      沈墨坐下來,打開檔案袋。

      裡面是沈碧君的筆錄。一共二十三頁,每一頁都有她的簽名和手印,字跡工整,一筆一劃,和她說話的風格一模一樣——冷靜、克制、沒有多餘的形容詞。沈墨從頭開始看,一個字一個字地看,看到第六頁的時候,他的手停了下來。

      「她說的不止這些。」沈墨抬起頭。

      蔡牧之坐在辦公桌對面,端著保溫杯,吹了吹茶葉,喝了一口。

      「往下看。」

      沈墨翻到第七頁。

      「宋懷瑾死前說的最後一句話,不是『救我』,是『秀蘭還活著』。」

      沈墨的手指微微收緊。

      「懷瑾告訴我,他在後山的廢井裡發現了一條地道,地道通向山腳下的一個山洞。山洞裡住著一個人。一個女人。他沒有看清她的臉,但他說,她穿的衣服是老式的,頭髮很長,很白,像雪一樣白。」

      沈墨抬起頭看著蔡牧之。

      蔡牧之放下保溫杯,兩隻手交疊放在桌上,表情嚴肅得像一塊石頭。

      「沈碧君說,宋懷瑾發現那個女人的時候,她正蹲在山洞裡啃一隻兔子。生的。沒有剝皮,沒有烤,直接咬。」

      沈墨的後背一陣發涼。

      「她沒有說那是秀蘭。但她說,宋懷瑾回山莊之後,查了很多資料,查到了秀蘭的照片。他說那個女人的眼睛和秀蘭一模一樣。圓臉,大眼睛,笑起來有酒窩。」

      「他在日記裡沒有寫這件事。」

      「因為日記被撕掉了。」蔡牧之說,「沈碧君說,宋懷瑾把那幾頁日記撕掉了,因為他不想讓別人知道。他想保護那個女人。不管她是誰,不管她是不是秀蘭,他覺得她是一個無辜的人,不應該被牽扯進來。」

      沈墨沉默了很久。

      他想起了服務區那個女人。五十多歲,圓臉,大眼睛,紅色羽絨服。如果秀蘭還活著,她應該七十多歲了。不是她。但宋懷瑾看到的女人——頭髮很長,很白,像雪一樣白——七十多歲的秀蘭,頭髮白是正常的。

      如果那個山洞裡的女人就是秀蘭,她在山洞裡住了多久?四十多年?一個人怎麼可能在一個山洞裡活四十多年?吃什麼?喝什麼?冬天怎麼取暖?生病了怎麼辦?

      「你有沒有派人去那個山洞?」沈墨問。

      蔡牧之搖了搖頭:「雪太大了,山路不通。等雪化了再去。」

      「來不及了。」

      「來不及?」

      「如果那個女人真的是秀蘭,她在那個山洞裡住了四十多年,她不會輕易離開。但她如果看到那麼多警車、警察、警犬——她會跑。」

      蔡牧之盯著他看了幾秒,然後嘆了一口氣。

      「你想去?」

      「我想去看看。」

      「你一個人?」

      「你借我一輛車,一個對講機,一把——」

      「不行。」蔡牧之打斷他,「你現在不是警察,我不能讓你一個人進山。等雪化了,我帶隊去,你跟我們一起。」

      沈墨知道他說的是對的。他沒有爭辯。他把筆錄看完,放回檔案袋裡,推還給蔡牧之。

      「還有別的事嗎?」他問。

      「有。」蔡牧之從抽屜裡又拿出一個檔案袋,比第一個薄一些,顏色也淺一些,米黃色的,看起來有些年頭了,「這是你讓我查的那個案子。」

      沈墨接過來,打開。

      裡面是一份交通事故的檔案。一九八五年,秦牧之,男,三十二歲,在高速上駕駛一輛黑色轎車,撞上護欄,車毀人亡。檔案裡有現場照片、屍檢報告、事故認定書。沈墨翻到屍檢報告那一頁,仔細看了看。

      「屍檢報告說死因是顱腦損傷,符合車禍特徵。」沈墨把報告放下,「沒有異常。」

      「沒有異常。」蔡牧之重複了一遍,「但你注意到沒有?事故發生的時間。」

      沈墨重新看了看日期。一九八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十一月十一日。」沈墨重複了一遍這個日期,眉頭皺了起來,「有什麼特別的?」

      「秀蘭『死』於一九七四年。秦牧之離開宋家是一九七五年。他來宋家當司機是一九八零年。」蔡牧之從檔案袋裡抽出一張紙,上面是他自己畫的時間線,「你看這個時間間隔——一九七五年到一九八零年,五年。這五年秦牧之去了哪裡?他在做什麼?為什麼五年後又回到了宋家?為什麼回來之後不到一年,秀蘭就『活』了?一九八零年秋天,秦牧之和秀蘭拍了那張合影。一九八五年,秦牧之死了。車禍。」

      沈墨看著那條時間線,腦子裡浮現出一種可能性。一種很大膽的、近乎荒謬的可能性。

      「秦牧之回到宋家,不是為了當司機。他是為了秀蘭。秀蘭沒有死,她被秦牧之藏起來了。也許在那個山洞裡。秦牧之回來找她,帶她離開。但他們沒有走成——有人發現了他們。」

      「誰?」

      沈墨想起了一個人。一個在整個故事裡幾乎沒有出現過、但始終存在於每一個人記憶中的人。

      宋伯珩。

      宋硯秋的父親。宋懷仁的父親。一九八三年去世的那個老人。他臨死前把鑰匙和秘密交給了宋懷仁。他知道秀蘭沒有死嗎?他知道秦牧之和秀蘭的關係嗎?他知道那個山洞嗎?

      如果他什麼都知道,那他選擇沉默,不是因為他不知道該怎麼辦,而是因為他不想讓這些秘密在他活著的時候被揭開。他把鑰匙交給了宋懷仁,把選擇交給了下一代。他沒有做決定,他把決定推給了死後的世界。

      「我不知道。」沈墨最終說,「我需要更多的證據。」

      「證據在那個山洞裡。」蔡牧之站起來,「等雪化了,我陪你去。」

      「好。」

      沈墨站起來,拿起檔案袋,準備離開。

      「白檀。」蔡牧之叫住他。

      沈墨轉過身。

      「那個來找你的人——紅色羽絨服,五十多歲——你覺得她是誰?」

      沈墨沉默了幾秒。

      「我不知道。」他說,「但我會找到她。」

      他走出辦公室,穿過走廊,穿過那扇需要刷卡才能打開的門,走出省廳的大樓。外面陽光明媚,但風很冷,吹在臉上像刀子。他站在台階上,深深地吸了一口氣,空氣冷得像冰碴子,扎得他肺疼。

      他拿出手機,翻到那十七通未接來電。除了蔡牧之和他母親的,還有一個陌生號碼。他撥了過去。

      響了三聲,接通了。

      「喂?」是一個女人的聲音,年輕的,帶著一點南方口音。

      「你好,這個號碼前幾天給我打過電話。請問你是——」

      「你是沈墨?」

      「我是。」

      電話那頭沉默了一會兒。

      「我叫宋懷秀。我父親是宋硯秋。我想見你。」

      沈墨握著手機的手指微微收緊。

      「你在哪裡?」

      「在機場。我從倫敦飛回來的。我有一些東西要給你看——關於我父親的,關於宋家的,關於那口井的。」

      「什麼東西?」

      「我父親的遺囑。」宋懷秀的聲音很平,平得像一面鏡子,「他把銅雀山莊留給了秦芳。」

      沈墨閉了一下眼睛。

      「你在哪個機場?」

      「T2,到達大廳。我在咖啡廳等你。」

      「我半個小時到。」

      沈墨掛了電話,走下台階,走到停車場,打開車門,坐進駕駛座。他沒有馬上發動車,而是坐在那裡,握著方向盤,看著擋風玻璃外灰白色的天空。

      銅雀山莊留給了秦芳。一個從井裡爬出來的女人,一個不知道自己身世的女人,一個在宋家做了二十年管家的女人。宋硯秋沒有把山莊留給他的「子女」——宋懷瑜、宋懷秀——甚至沒有留給宋家真正的血脈宋懷仁。他留給了秦芳。

      為什麼?

      因為他欠秀蘭的。因為他欠秦牧之的。因為他欠那個被冤殺的道士的。也許這是他一生中做的最後一個決定,也是最對的一個決定。

      沈墨發動汽車,駛出了停車場。

      半個小時後,他到了機場。

      T2到達大廳裡人來人往,行李箱的輪子在地面上滾動,發出轟隆隆的聲音,像遠處的雷聲。沈墨穿過人群,走到咖啡廳門口,一眼就看到了宋懷秀。

      她穿著一件黑色的長大衣,頭髮比上次見她的時候長了一些,披在肩膀上,沒有扎起來。她的臉色還是很白,但眼睛裡的血絲少了,看起來比在山莊裡的時候精神了一些。她面前放著一杯喝了一半的美式咖啡,手邊放著一個深棕色的牛皮紙信封。

      她看到沈墨,站了起來。

      「謝謝你來。」

      「你說有東西給我看。」

      宋懷秀沒有坐下。她把那個牛皮紙信封拿起來,遞給沈墨。

      「這是我父親的遺囑。公證過的,合法有效。他把銅雀山莊的所有權轉給了秦芳。房子、土地、附屬建築、後山的林地——全部。」

      沈墨接過信封,沒有打開。

      「你為什麼要給我看這個?」

      「因為我需要你幫我做一件事。」宋懷秀的聲音突然變得不再平靜了,有一絲顫抖,像一根被撥動的琴弦,「秦芳拒絕了。」

      「拒絕了?」

      「她說她不想要。她說那不是她的,她不配。她說她寧願去南方開一個小餐館,也不願意住在那座房子裡。」

      沈墨沉默了一會兒。

      「你怎麼想的?」

      「我覺得她應該要。」宋懷秀坐下來,兩隻手捧著咖啡杯,盯著杯子裡黑色的液體,「那座房子不是禮物,是責任。宋家欠了那麼多人,欠了那麼多債,總得有一個人來還。我父親沒有還,我沒有還,懷瑜哥沒有還,懷仁哥沒有還。秦芳是唯一一個有資格替宋家還債的人——因為她是宋家欠的最多的人。」

      沈墨在她對面坐下來。

      「你想讓我勸她?」

      「我想讓你幫我把遺囑交給她。」宋懷秀抬起頭,直視著他的眼睛,「她不接我的電話,不回我的消息。她說她不想再見到任何跟宋家有關的人。但她會見你。她說過——你是唯一一個沒有被宋家污染的人。」

      沈墨沒有說話。

      他想起秦芳站在大門口,手裡握著一塊抹布,陽光落在她臉上。她說:「你也許去南方,找個小城市,開個小餐館。」她說這句話的時候,眼睛裡有一絲光亮——不是希望,是活著的力氣。她已經準備好了重新開始。她不需要一座房子,不需要一個山莊,不需要一份遺產。她只需要一個沒有人認識她的地方,一個可以讓她安安靜靜過完餘生的地方。

      「我不會勸她。」沈墨說。

      宋懷秀的眼神暗了一下。

      「我不會勸她接受遺產。」沈墨繼續說,「但我會把遺囑交給她。她怎麼決定,是她的事。」

      宋懷秀沉默了很長時間。

      「好吧。」她最終說,「她在哪裡?」

      沈墨想起了老周說過的話——秦芳要回老家。她的老家在哪裡?她沒有老家。她是從井裡爬出來的,她的老家是那口井,那口井在銅雀山莊的後山,銅雀山莊不是她的,後山不是她的,那口井也不是她的。她什麼都沒有。

      「我不知道。」沈墨說,「但我會找到她。」

      宋懷秀從包裡拿出一張紙條,寫了一個電話號碼,遞給沈墨。

      「這是我的英國號碼。如果你找到她,如果你需要我——打給我。」

      沈墨把紙條放進口袋。

      他站起來,準備離開。

      「沈先生。」宋懷秀叫住他。

      他轉過身。

      「我在父親的書房裡找到了一樣東西。」她從包裡拿出一個小盒子,木頭的,深紅色,漆面已經斑駁了,盒子蓋上刻著一個圖案——一個圓圈,圓圈中間一個點,和信封上那個圖案一模一樣。

      「這是什麼?」

      「我不知道。我打不開。」宋懷秀把盒子遞給他,「盒子上有一把鎖,很小,銅的,沒有鑰匙。我試過所有的鑰匙,都打不開。」

      沈墨接過盒子,翻過來看了看。鎖孔很小,比他見過的任何鎖孔都小,像一個針眼。他突然想起了一樣東西——那把銅鑰匙。那把鑰匙已經被扔進火裡了,和棺材、骨灰罈、信件一起燒成了灰燼。

      「你父親有沒有跟你提過這個盒子?」

      「沒有。我在書架最頂層找到的,用一塊黑布包著,藏在幾本大辭典後面。他不想讓任何人找到。」

      沈墨把盒子放進大衣口袋。

      「我試試看。」他說,「但不保證能打開。」

      宋懷秀點了一下頭。

      沈墨轉身走出了咖啡廳。他穿過到達大廳,穿過人群,走出機場大門。外面的風還是很冷,天空還是灰濛濛的,沒有一絲陽光。他站在計程車上客區,看著一輛又一輛車開過來,載著人離開,又空著車開走。

      他從口袋裡摸出那個木頭盒子,在手掌裡翻轉了幾下。盒子很輕,裡面好像沒有裝什麼東西,但搖晃的時候能聽到一個很細微的聲音——「沙沙沙」,像乾燥的種子在乾燥的殼裡滾動。

      他把盒子放回口袋,拿出手機,翻到秦芳的號碼。

      他撥了過去。

      「您撥打的電話已關機。」

      沈墨掛了電話,站在寒風裡,閉了一會兒眼睛。

      秦芳不接電話。宋懷秀找不到她。老周回了老家。宋懷仁在看守所。宋懷瑜不知道在哪個城市喝悶酒。宋懷秀要回倫敦。所有人都散了,像一場大風吹過,把每一片葉子從樹上刮下來,吹到不同的方向,有的落在水裡,有的落在土裡,有的落在水泥地上,被行人的腳步碾碎。

      沈墨把手機放回口袋,走向停車場。

      他不知道去哪裡找秦芳。他不知道那個紅色羽絨服的女人是誰。他不知道木頭盒子裡裝的是什麼。他不知道秀蘭是死是活。

      他什麼都不知道。

      但他知道一件事——他會找到答案。

      因為他沒有別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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