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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十二月的第七天 沈屿第三天 ...

  •   沈屿第三天来的时候,林晚已经不再觉得意外了。

      凌晨一点多,自动门“叮咚”一响,她连头都不用抬,光听那个脚步落地的轻重——左脚重,右脚轻,左肩下沉带出的衣料摩擦声——就知道是他。她继续整理收银台下面的塑料袋,余光里那个深色身影走向保温柜,拉开玻璃门,取一罐黑咖啡。罐身碰在收银台上,发出闷闷的一声“咚”。

      “五块。”她说。

      他用左手放下一张五元钱,她找零两枚硬币,他拿走。全程不超过四十秒。

      第四天,第五天,第六天。每天都一样。

      林晚试过在小细节上制造一些“破绽”——比如把咖啡提前放在收银台上,他只需拿起来扫码;比如在他来之前把门前的积水拖干,免得他踩水。他全盘接收,但没有任何回应。他不说“谢谢”,不问“你几点下班”,甚至不再看她的眼睛。他的目光永远落在收银台面、咖啡罐、或者窗外某个虚无的点上。

      林晚有时候会想,他们之间是不是达成了一种奇怪的默契:我知道是你,你知道我知道是你,但我们都不说。像两个在窄巷里迎面撞上的陌生人,侧身让过,各走各的,不打招呼不是因为不认识,而是因为一旦开口,就要面对无数个“为什么”和“然后呢”。那些问题太重了,凌晨一点的便利店装不下。

      但她也生气。那种气不是暴怒,是一种闷在胸口、吐不出来也咽不下去的钝痛。她一个人在八平米的隔断间里翻来覆去地想:他到底凭什么?凭什么消失五年,又凭什么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出现?他是不是觉得只要不开口,就不算伤害?

      她给苏棠发过消息,苏棠回:“你别理他。这种人就是怂,一辈子都怂。你越给他脸,他越觉得自己有道理。”林晚知道苏棠说得对,但她做不到不理。不是因为她还想复合,而是因为她需要一个答案。五年前他留下的那张纸条——“你应该找个更好的人”——她读了不下两百遍。每一遍都在想:什么是更好的人?是他觉得自己不够好,还是他觉得她配不上他?如果是后者,那她花了五年也没想明白自己到底哪里不好。

      第六天凌晨,沈屿走后,林晚做了一个决定:她不再主动制造任何“方便”。咖啡放回冷柜,门口的水不拖了,收银台上干干净净,连一句“欢迎光临”都省了。她要把自己退回到一个普通收银员的位置,看他怎么办。

      结果他什么反应都没有。第七天凌晨,他照常推门进来,走进冷柜,发现黑咖啡不在原位,他花了几秒钟扫视货架,然后从冷柜最底层找到了最后一罐——被林晚塞到了泡面货架后面。他弯腰拿出来的动作有些吃力,左手扣住罐身,右手依然插在兜里,用肩膀顶开货架上的泡面桶。

      林晚站在收银台后面,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他走过来,扫码,付钱。就在他要转身的时候,林晚开口了:“你每天都来,每天都买同一款咖啡,你不腻吗?”

      这是七天来她第一次主动说一句完整的、不只是“五块”的话。

      沈屿的脚步顿了一下。他没有转过身,但侧了侧头,帽檐下露出半只耳朵。那只耳朵冻得发红,耳廓上有一道很浅的旧疤——那是她以前咬过的,某次闹着玩。他沉默了两秒,说:“习惯了。”

      声音很低,像怕吵醒什么人。

      然后他走了。

      林晚站在原地,反复咀嚼那两个字。“习惯了。”是习惯喝这种咖啡,还是习惯路过这家店?还是习惯看见她?她不知道。

      第八天,沈屿没来。第九天,也没来。

      林晚从“无所谓”变成“有点在意”,再从“有点在意”变成“算了”。她告诉自己,也许他就是那种人——随便出现,随便消失,不需要理由,也不需要交代。五年前是这样,五年后还是这样。她不应该惊讶。

      但第十天凌晨,他又出现了。

      这次不一样。他推门进来时林晚正在擦咖啡机,抬头看见他,先是松了一口气,然后注意到他的左手缠着纱布。白色的纱布从手腕一直缠到手掌,把整个左手裹得像一个厚厚的茧。纱布不是很干净,边缘有些发黄,像缠了至少一天以上。

      他今天没有去拿咖啡。他直接走到收银台前,把一张十元钱放在台面上,说:“一包创可贴。”

      声音沙哑,比前几天更涩,像砂纸磨过玻璃。

      林晚看了他一眼,又看了看他的手。纱布是中指和无名指的位置渗出了一点暗红色的血迹,已经干涸,变成深褐色。她转身从货架上拿了一盒创可贴,放在台面上。

      “十块。”她说。其实创可贴七块五,她没找零。

      沈屿把钱推过来,没有接话。他用右手去拿那盒创可贴——林晚第一次看见他把右手从口袋里伸出来。那只手很瘦,骨节突出,手腕细得像一截干枯的树枝,而且它在抖。不是那种紧张时的微微发颤,是一种持续的、节律性的震颤,像老式洗衣机脱水时的震动。他试图用右手捏住创可贴盒子,但手指刚刚合拢,盒子就从指缝里滑落了,啪嗒掉在台面上。

      沈屿的动作僵住了。

      林晚看见他的侧脸在那一瞬间变得很白,嘴唇抿成一条线。他把右手迅速插回口袋,改用左手去拿创可贴——左手的纱布让他动作笨拙,但他还是稳稳地捏住了盒子,塞进外套口袋。

      “你的手怎么了?”林晚问。她尽量让声音听起来像在问一个普通顾客,但她知道自己失败了,因为她的尾音微微发颤。

      沈屿没有看她。“没事。”他说,然后转身走了。

      自动门关上的瞬间,林晚做了一个她自己都没想到的动作:她脱下围裙,从收银台后面出来,推门追了出去。

      街上很冷,凌晨的风从梧桐树光秃的枝丫间穿过来,刮得人脸生疼。沈屿走得很快,已经走出去二十多米。林晚小跑了几步,在他身后喊:“沈屿!”

      他停下来。整个人像被什么东西钉住了。

      林晚走到他面前。路灯刚好在他们头顶,惨白的光把两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在潮湿的路面上交叠在一起。她终于看清楚了现在的他:比五年前瘦了至少十五斤,颧骨突出,眼窝深陷,嘴唇干裂起皮,脖子上有一道被衣领磨红的痕迹。他的头发很乱,不像打理过,更像是随便用水抹了两下。那件工装外套的拉链坏了,用一根红色的塑料绳系着。他的左手缠着纱布,右手插在口袋里,但口袋那一侧在微微抖动——那只手不安分,隔着衣料都能感觉到它的震颤。

      “你的手怎么了?”她又问了一遍,这次没有用“您”,也没有假装客气。

      沈屿低下头,右脚在地上碾了一下。路面有一小块碎玻璃,被他碾进了柏油缝隙里。“割伤了。”他说。

      “怎么割的?”

      “……杯子碎了。”

      “什么杯子?”

      沈屿沉默了几秒。路灯下他呼出的白气很浓,像抽烟的人吐出的烟雾。林晚注意到他的嘴唇在发抖——不是因为冷,是因为他在咬紧牙关。

      “林晚。”他终于叫了她的名字,声音很低,“你不用管。”

      “我不用管?”林晚的声音突然高了半度,在空旷的街道上显得很响,“你在我上班的地方出现了十天,买同一款咖啡,用左手付钱,连看都不看我一眼。你受伤了,纱布上全是血,你告诉我‘不用管’?”

      沈屿的喉结滚动了一下。他的左手从口袋里慢慢抽出来——不是受伤的那只,是完好的左手,只是缠着纱布。他用那只手抹了一把脸,从额头抹到下巴,像是在驱赶什么。

      “我不是故意来的。”他说,“我下班路过。”

      “你下班路过一条你不顺路的路?”林晚的声音冷下来,“我在临江住了五年,你住哪?你从哪边来?这条街后面是死胡同,你‘路过’一条死胡同?”

      沈屿不说话了。他站在那里,像一个被当场抓住的小偷,没有辩解,没有逃跑,只是沉默。

      林晚突然觉得很累。那种累不是熬了夜班的困倦,是一种从骨头缝里渗出来的、无处着力的疲惫。她压低声音说:“沈屿,你能不能别再消失了?”

      沈屿抬起头,看了她一眼。路灯下他的眼眶有点红,但忍住了。“我没有消失。”他说,“我一直在这里。”

      “在这里?你在这里五年?”

      “我是说……”他顿了一下,“我一直在临江。后来去了南港,去年又回来了。”

      “你回来一年了。”

      “……嗯。”

      “你回来一年,你从来没找过我。然后你突然出现在我上班的便利店,你告诉我你不是故意的。”

      沈屿的右手从口袋里滑出来一瞬,又塞了回去。但那半秒林晚看清楚了:他的右手手指蜷缩着,像鸡爪一样,关节肿大,指甲发黄。那不是割伤,那是一种长期的、慢性的退化。

      “你的右手到底怎么了?”林晚的声音软下来,不是不生气了,而是生气被一种更深的、说不清的东西压下去了。

      沈屿把右手往口袋里又塞了塞,像要把整条手臂都藏进去。他吸了一口气,呼出来的白气在路灯下散开。“神经性的,”他说,“治不好。”

      三个字。治不好。

      林晚脑子里突然闪过很多画面:五年前的最后几个月,沈屿开始推掉一些拍摄工作,说他“累了”;他不让她看他的手机,不是因为有什么秘密,而是因为他的手指在屏幕上点不准,需要两只手一起操作;他洗碗的时候摔碎过盘子,他说是手滑;他不再给她拍照了,他说“最近没感觉”。

      原来不是没感觉。是他拿不稳相机了。

      “你走是因为这个?”林晚问,“因为你的手?”

      沈屿没有回答。他转过身,面朝街道另一头,路灯把他的影子拉得瘦长。“太晚了,”他说,“你回去吧。”

      “我问你话呢。”

      “林晚。”他又叫了一遍她的名字,声音里有一种她从来没听过的疲惫,“我不想让你看见我这个样子。”

      “什么样子?”

      “废了的样子。”

      他说完这句话,就大步往前走了。这一次他的步伐很快,左肩低右肩高,右手插在兜里,左手因为缠着纱布无法保持平衡,整个人看起来像一个正在倾斜的、随时会倒下去的旗杆。

      林晚没有追。她站在路灯下,看着他的背影越来越小,最后被梧桐树和黑夜吞没。风吹过来,她打了一个寒颤,发现自己出来的时候没穿外套,只穿了一件卫衣。

      她转身走回便利店。自动门打开,暖光涌出来,照得她眯了一下眼睛。王姐不在,店里没有客人。关东煮还在咕嘟咕嘟冒着泡,蒸柜里的包子已经保温了两个小时。

      林晚走回收银台,发现台面上多了一样东西。一盒草莓牛奶。粉红色的包装盒,上面印着一颗很大的草莓,旁边写着“甜润可口”。不是店里卖的那种——她上货的时候从来没见过这个牌子。她把牛奶盒翻过来,底部的生产日期是两周前,保质期六个月。

      沈屿刚才用左手从口袋里掏出来的。他把创可贴塞进外套口袋的时候,把这盒牛奶留在了收银台上。

      林晚拿着那盒草莓牛奶站了很久。她不喝草莓牛奶的。她喝。她以前喝。她和沈屿在一起的时候,每次去便利店他都会买一盒草莓牛奶给她,说“你喝完嘴巴是甜的”。后来他走了,她再也没有买过。不是因为不喜欢,是因为不想在拿起那盒牛奶的时候,想起一个人曾经用指腹擦掉她嘴角的奶渍。

      她打开草莓牛奶,喝了一口。太甜了。甜得她鼻子发酸。

      她把这盒牛奶的盒子没有扔,洗干净了放在收银台下面的柜子里,和那张纸条——“你应该找个更好的人”——放在一起。那张纸条她一直没扔,夹在一本她不再翻的小说里,搬了三次家都没扔。

      凌晨五点四十五,天还没亮,雨停了。林晚下班的时候在店门口站了一会儿,空气很冷,但很干净。街上开始有环卫工人扫落叶的声音,远处公交总站的第一班车发动了,柴油机的轰鸣在清晨的寂静里显得格外清晰。

      她走过沈屿昨晚站过的那个路灯,低头看了一眼。地上没有碎玻璃了,被风吹走了,或者被他踢到路边了。她蹲下来,在路灯柱的根部发现了一个烟头——万宝路,滤嘴上是左手捏扁的痕迹,指痕方向朝左。

      他还是抽万宝路。以前她用左手抢他的烟,他总是举高不让,说“小孩子别学”。她不是小孩子了。他也不是以前的他了。

      林晚回到出租屋,洗了澡,躺在床上。窗帘的缝隙漏进一缕灰白色的曙光。她闭上眼睛,脑子里反反复复回放沈屿最后那句话:“我不想让你看见我这个样子。”

      她想起心理学课上读过的一个词:羞耻。不是内疚,内疚是对自己做的事感到抱歉;羞耻是对自己本身的存在感到抱歉。沈屿不是因为做错了什么而离开,他是因为觉得自己“是错的”而离开。

      “废了的样子”——他说。

      林晚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枕头上有洗衣液的味道,薰衣草的,超市打折时买的。她突然很想妈妈,想打电话说“妈,我遇到一个人,他病了,他说他废了,但我觉得他没有”。但她没有打,因为太早了,也因为妈妈不知道沈屿的存在。她从来没跟妈妈提过他,在所有关于“为什么还不谈恋爱”的对话里,她都说“没遇到合适的”。

      不是没遇到合适的,是遇到了一个合适的人,但那个人觉得他自己不合适。

      手机震了一下。苏棠发的消息:“你下班了?那个怂包还来吗?”

      林晚打了几个字,删掉,又打,又删。最后发了一句:“他手有病,好像是神经性的。他走是因为这个。”

      苏棠秒回:“所以你又要心软了?”

      林晚没有回复。她放下手机,盯着天花板上的水渍看了很久。那块水渍还是像一张地图,北半球是裂缝,南半球是霉斑。她忽然觉得水渍的形状像一个人侧躺的影子,肩膀微微弓起,右手藏在看不见的地方。

      她闭上眼睛,终于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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