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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第三十三章 大婚(一) 宣示主权 ...


  •   第二天一早,叶挽坐在正堂的太师椅上,面前摊着纸笔。

      她写了一封信,不是写给某个人,是写给天下人。

      叶仲和站在旁边,看着大小姐笔走龙蛇,越看眼睛瞪得越大。

      信上写着。

      大天师叶挽,将于九月十五,于新安叶氏祖宅中,迎娶剑灵鹤厌。

      天地为证,天道为媒。

      今备聘礼三十六抬:上等云锦百匹、东海明珠十斛、千年灵芝九株、白玉如意一对、金丝楠木箱四只……

      愿者自来,不贺者不勉强。

      特此昭告天下。

      叶仲和的手在抖。“大小姐,这……这聘礼……您要给剑灵下聘?”

      叶挽放下笔,吹了吹墨迹。

      “仲和公,他等了我三百年,又陪我出生入死。我不要他受半点委屈。全天下最好的婚礼,全天下最重的聘礼,我都给他。”

      “可……可他是剑灵啊……”

      “仲和公。”

      叶挽抬起头看着他,目光平静得像一面没有风的湖。

      “他是剑灵,但他比任何人都像人。是我娶他。从今往后,他是我叶挽的丈夫。”

      叶仲和的嘴唇哆嗦了几下。

      他想说什么,最终什么都没说。

      他接过那封信,转身走了出去。

      消息传得比风还快。

      三天之内,整个新安都知道了。

      五天之内,整个徽州都知道了。

      十天之内,天下都知道了。

      茶楼里的说书人把醒木拍得山响。

      “大天师要娶亲了!娶的是她的剑灵!”

      台下炸开了锅。

      有人拍桌子说荒唐,有人摇头说不妥。

      有人神秘兮兮地说。

      “你们懂什么,那个剑灵等了叶大天师三百年,从上一世等到这一世。大天师要给他下聘礼,三十六抬!”

      更多的人沉默着,因为他们想起了北疆战场上那个白衣身影。

      他从剑中走出来,抱着浑身是血的叶挽,额头抵着她的额头,泪落如雨。

      那样的两个人,谁能拆散?

      京城,紫禁城。

      永乐皇帝看了呈上来的信,沉默了很久。

      身边的太监不敢说话,殿中安静得能听见烛花爆开的声音。

      然后永乐皇帝笑了,笑得很大声,笑声在太和殿中回荡。

      “这个叶挽。”

      他摇了摇头。

      “比朕还狂。娶剑灵,下聘礼,三十六抬,朕当年娶皇后都没这么铺张。”

      他提起笔,在信上批了四个字:朕与皇后,届时亲往。

      太监惊得差点把拂尘掉了。

      第一次亲身感受到了见识到大天师身份的贵重。

      大天师娶剑灵,帝后亲临。

      永乐皇帝放下笔,看着殿外的天空。

      他想起了北疆战场上那个浑身是血的年轻女子,想起了她站在大妖头颅上的样子。

      那样的女子,想娶谁就娶谁,谁也拦不住。

      朕去喝一杯喜酒。

      从那天起,鹤厌以人形常伴叶挽左右。

      不是虚影,不是灵识投影,是实体的、有血有肉的。他的白衣不再需要用灵力维持了,他的体温不再是剑灵的虚假温度,他的心跳。

      他有了心跳。

      叶挽将耳朵贴在他胸口的时候,听见了那声音:咚,咚,咚,沉稳而有力,像一个刚刚学会跳动的心脏,在努力地、认真地跳着。

      “你的心跳。”叶挽抬起头看着他。

      鹤厌低头看着她,那双浅色的眼睛里有一种她从未见过的、近乎惶恐的温柔。

      “是你给的。”

      叶挽摇了摇头。

      “是你自己长的。你是剑灵,但你也是人。你一直都是。”

      鹤厌的手指覆上了她贴在他胸口的手。

      十指相扣。

      此后每一天,鹤厌都以人形出现在世人面前。

      叶挽去捉妖司,他跟在身边,不近不远,刚好是一伸手就能够到的距离。

      叶挽接见各方来客,他坐在侧席,白衣如雪,不言不语,但那双浅色的眼睛将每一个靠近叶挽的人都看得清清楚楚。

      有人多看了叶挽两眼,他的灵力就会微微波动。

      不是攻击,是警告。

      叶挽感觉到了。

      她没有说破,只是弯了一下嘴角。

      鹤厌有私心,她知道的。

      他从来不掩饰。

      有人送名帖,他先将名帖从头到尾看一遍,然后用灵力在上面留一道极细极细的剑气。

      剑气不伤人,但带着他的气息。

      这是他的标记,意思是:此人已阅,名花有主。

      叶挽有一次偶然翻到一张名帖,看见上面那道剑气,愣住了。

      然后她笑了,笑得很大声,笑声在捉妖司的正堂里回荡。

      鹤厌坐在旁边,面无表情,但耳朵尖是红的。

      更过分的事情在后面。

      有人不知好歹,竟然给大天师送了一个男宠。

      不是提亲,是送人。

      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生得唇红齿白,被装在轿子里抬到了捉妖司门口,说是某某大人孝敬大天师的。

      叶挽还没来得及说话,鹤厌已经从她身边走了出去。

      他站在捉妖司门口,白衣在风中猎猎作响,看着那顶轿子,看了三息。

      轿子里的少年掀开帘子,看见一个白衣如雪的男子站在台阶上,面色平静,目光淡淡。

      那少年忽然觉得一股凉意从脚底窜上来,明明是大热天,他浑身发冷。

      轿夫们也感觉到了,空气中有什么东西压下来,沉甸甸的,像一座无形的山。

      鹤厌只说了一个字:“滚。”

      轿夫们扔下轿子就跑了。

      那少年连滚带爬地从轿子里钻出来,头也不敢回。

      鹤厌转过身,走回捉妖司。

      叶挽靠在正堂门口,双臂抱胸,嘴角弯着。

      “你是不是下手太重了?人家才十七。”

      鹤厌走到她面前,低头看着她。

      “十七也不行。”

      叶挽笑出了声。

      “鹤厌,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以前你是天榜五十。现在你是大天师。以前没有人给你送男妾。”

      他的声音压得很低。

      “以后也不会有人敢。”

      叶挽伸出手,捏了捏他的手指。

      “行了,醋坛子。”

      鹤厌没有说话,但他的手握住了她的手,握得很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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