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3、标本的逻辑 我喜欢把活 ...
-
我喜欢把活的东西弄死,停在最美的那一刻。
这句话我说过。但还有半句没说完——我做这些,不是因为我不爱活的东西。是因为我害怕它们自己飞走。飞走了,我就又成了那个站在巷口淋雨的少年。巷子那么长,那么空,墙皮剥落,合欢树湿漉漉的,红色的花像在哭。
在交大本科那些年,我交过一些女朋友。不,不是女朋友。我从未用过那个词。是一些人。牵过手,接过吻,在梧桐道上并肩走过。春天梧桐飘絮,落在她头发上,我伸手帮她摘掉。她的头发在指间滑过去,很软,带着洗发水的香味,是那种甜得发腻的草莓味。
但每一个都停在某个点上。那个点通常是我选的。
我不说分手。我在言语上是天赋的。我说最近太忙了,导师那边催得紧,可能要出趟差。我道歉的时候是真心的。我整晚睡不着,在黑掉的手机屏幕里看着自己模糊的轮廓。我想,我是不是说重了。是不是还有更好的说法。
第二天起来,一切照旧。
母亲曾对我说过一句话。她说,你和你爸一样,心里有,嘴上没有。
她是随口说的。但这句话像一颗种子,在我心里埋了很多年。它在里面发芽,长出一棵畸形的植物。开花的时候,花瓣是沉默。结果的时候,果肉是回避。我不说话,我以为行动就是一切。可我没有父亲那样托底的能力。他的沉默是担当,我的沉默是缺席。我不知道怎么去爱一个具体的人。我只知道怎么去爱一个瞬间。
在那样的时刻,世界是完整的。没有裂缝。没有后来。
一枚被盖过邮戳的邮票。它从一个地方去往另一个地方。这个过程已经完成了。它不会再被寄出。它被收进集邮册,被观赏。我也是一枚被盖了邮戳的邮票。邮戳上印着高中那条窄巷。日期是那天下雨的黄昏。
我用这种逻辑,过了很多年。直到遇见沈燕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