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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定做,是惦记,是破绽 日子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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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一天一天地过。
汉斯从不对我动粗打骂我,在我说错话的时候也只是笑笑,用那种近乎纵容的语气说:“没关系,慢慢学。”
这种温柔比殴打更让人窒息。
因为殴打会让人生出恨意。
恨意是燃料,能让人活下去。而温柔会让人生出依赖,我感觉自己是温水里煮的那只青蛙,在不知不觉中忘记了自己有腿。
第一天,让我劈柴,我劈不动。他说没关系,我来劈,你来烧火就好。
第二天,让我烧火,我把整间厨房点着了。他说没关系,烧了就烧了吧,我们吃干粮,你先去休息。
第三天,让我编筐,我编出来的东西像一团被踩烂的藤蔓。他说没关系,第一次都这样,你很有天赋。
每一句“没关系”都是一层糖衣,每一层糖衣下面都是同一颗药丸。
你已经不是公主了,你什么都不会。你活着全靠我,你要感激我,依赖我。你要让我高兴。
因为只有让我高兴,你才能活下去。
那种依赖是什么样的呢?
是某一天你忽然发现,他记住了你爱吃的面包口味,不是王宫里那种夹着杏仁和蜂蜜的甜面包,而是集市上最便宜的黑麦面包,烤得焦一点,外脆内软。他出门回来会给你带一个,用油纸包着,还是热的。
他递给你的时候,脸上带着一种恰到好处的漫不经心,好像只是顺手而已。
但你知道不是。
你知道他在那个面包摊前站了一会儿,看着那些刚出炉的面包,选了一个最焦的,然后用油纸包好,揣在怀里。他走得很快,因为他想让它到你手里的时候还是热的。
你接过那个面包的时候,碰到了他的手指。
他的手指是凉的。外面的风很大。他把面包揣在怀里,用体温捂着。
你说不出话来,不是因为感动。
是因为你发现自己在想:他对我这么好,我是不是应该……原谅他?
原谅他什么?
他是一个骗子。
你不知道他对你好,是因为爱你,还是想让你爱他。
你不知道你想要他爱你,是因为你真的爱他,还是因为你太冷了,太饿了,太孤独了,太需要有一只手伸过来,告诉你,你不是一个人。
我差一点就信了。
那天晚上,汉斯从外面回来,带回了一双皮靴。
不是给他的。
那双靴子太小了,是女式的,棕色的小牛皮,鞋面上有精致的镂花,鞋底厚实柔软,踩在地上不会发出声音。每一处针脚都均匀整齐,鞋帮内侧缝着一小块软羊皮,防止磨脚后跟。
这双靴子,是定做的。
不是路边买的,不是别人送的旧物。是有人量过我的脚,画过我的鞋样,选择了最适合我的皮料,然后一针一线缝出来的。
“试试看。”汉斯说,语气很随意,好像他只是随手在路边捡到的。
我套上那双靴子。
正好合脚。
不是“差不多”,是正好。脚趾头在鞋尖里的弧度,脚掌的宽度,足弓的支撑,后跟的包裹,每一个数据都精确到毫米,每一个细节都严丝合缝。
就好像做这双鞋的人,见过我的光脚,比过尺寸,甚至知道我走路的时候哪一块骨头最用力。
“你……”
我抬头看着他,心里有什么东西忽然动了一下,像冰层下面的暗流,不知道要涌向哪里,“你怎么知道我的尺码?”
他愣了一下。
只是一瞬间。短到可以忽略不计。
但我看见了。
那个愣怔里流出来的东西,不是“一个爱妻子的丈夫不小心暴露了用心”的羞涩,而是“一个精密计划露出了破绽”的慌张。
他的瞳孔收缩了一下,然后迅速恢复正常。
“我看你睡觉的时候,脚露在被子外面,用手比了比。”他笑着说,露出那个缺了一颗牙的缺口。
编筐匠的手,满是老茧和裂口,关节粗大变形,怎么可能比出一个贵族小姐的鞋码?
这双靴子的工艺,那种锁边针,只有一个人会。
米歇尔老爹,林国皇室的御用鞋匠。
他从我的祖父开始为皇室制鞋,我出生后每一双鞋都是出自他手。
他做的鞋,鞋底的缝线是双股的,鞋面的镂花是三层交叠的,鞋帮内侧那块软羊皮一定是取自三个月大的小羊羔的左耳后,因为那里的皮质最细嫩。
我认得这种针法。我认得出每一处细节。
就像我认得出一个编筐匠不该有的站姿,不该有的磨刀手法,不该有的、在掏出一枚银币时纹丝不动的手。
除非这从头到尾都是安排好的。
那个夜晚,我躺在他身边,假装睡着了。
他在黑暗中轻轻翻了个身,呼吸渐渐平稳下来。
过了一会儿,他忽然低低地笑了一声,像是想起了什么有趣的事。
“快了。”他自言自语,声音轻得像从远处飘来的叹息,“她快撑不住了。再过几天……”
他没有说完。
但那些未说完的话,像毒蛇一样钻进我的耳朵,沿着脊柱一路向下,在我胃里盘成了一个冰凉的结。我忽然觉得冷。不是身体表面的冷,是从骨头缝里往外渗的那种冷,冷得我想把自己缩成一个球。
我没有动。没有发抖。没有加快呼吸。甚至没有咬紧牙关。
我只是睁着眼睛,在黑暗中看着头顶那根熏黑的房梁,把过去这些日子的每一个细节重新翻出来,一件一件地摊开、审视、拼凑。
陶罐,胖妇人松开手的那个动作,干脆利落,绝不拖泥带水。
面包师,他掏银币的手,稳得像石头,肌肉没有一点多余的运动。
厨娘,她把滚烫的洗碗水泼在我脚边的时候,眼睛先往旁边瞥了一眼,确认有人在看。她不是想烫我,是想让“别人”看到她在烫我。
“表兄”。那个来家里做客的男人,故意让我一次次倒酒,从他身边走过,然后用那种让人恶心的目光上下打量我。
他的目光太精准了,每一个停顿都踩在我最不舒服的位置上,像一个熟练的乐师在弹奏一把琴。
他知道我的每一个弱点。
那个露出胎记的“不小心”。
我从不记得自己告诉过汉斯我的胎记长什么样。那是一块很小的、淡粉色的、在左胸下侧的胎记,我连侍女都没给看过。
除非…除非有人告诉过他。
恶心。
那个人,可是见过我刚出生时的样子!
我闭上眼睛。
画面在黑暗中一帧一帧浮现:父王签署密令时那个工整的、滴水不漏的字迹。约阿希姆在宴席上被我嘲笑时那个不闪不避的、礼貌的、克制的微笑。
我明白了。
这不是一场婚约。这是一场狩猎。
画眉嘴国王约阿希姆,在被当众羞辱后,没有愤怒,没有退缩,甚至没有辩解。
他只是微微一笑,仅仅花了三天!
他和我的父王通信、商议、策划,搭建了一座巨大的、精密的、自以为天衣无缝的舞台。
羞辱我,打碎我,驯服我。
然后再以真面目现身,“惊喜吗?”
其实我是国王!那个你嘲笑脸歪的男人,用爱和苦难教会了你谦卑,现在他要娶你了!你应该感激涕零!”
然后呢?我会怎样?
我会哭着扑进他的怀里,感谢他没有抛弃我。发誓从此做一个温顺的、听话的、再也不会嘲笑任何人的好王后。
我会邀请父王来参加婚礼,挽着约阿希姆的手臂,微笑着对他说:“谢谢你,父王。谢谢你让我学会了谦卑。”
多完美的剧本。
如果我不是那个猎物的话,我甚至想给他鼓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