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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只是同种感受 论第一面的 ...

  •   司维看过夜晚被汽车强光直直照射的猫,它们愣愣地盯着汽车,瞳孔缩小,宛如雕塑般一动不动。
      它们往往被强光晃了眼,几秒钟内全盲,能够视物之后处于远古本能不敢轻举妄动,让敌人忽略自己,同时飞快判断逃跑方向。
      人类就不一样了。
      比如,他的瞳孔会放大,他听过人濒死时瞳孔会放大,但不知道恐惧时也会。
      同样的事,他像警觉地猫一样一动不动地盯着讲台上的存在,一动也不动,整个人成了人形雕塑。
      他没有求生智慧,他想逃,却不知逃到哪里。
      那人站在讲台上,没什么表情。
      头发变长了,头发像野草一样竖着,眼睛很黑。
      好像更高了,也或许是太久没见到记忆出现偏差。
      老师笑着说:“这是高雷,以后请大家多多关照了。”
      那人突然勾了下唇,野性的气质被软化:“我是高磊,平时特爱打球,以后约球啊!”
      口气随意,姿态阳光,多招人喜欢。
      老师的过度热情和他的冷淡到大方姿态的转变吸引了男生们的关注,男生们天然地感受到了他有一种领导者的风范,不是好欺负的,越是这样反而越愿意和他为伴,在班上被排挤的总是软柿子。女生也纷纷抬起头,他的外貌不差,虽然在校内排不上号,但是这样的野性也挺招人的,笑起来还有虎牙呢。
      司维几乎想穿墙而出,他怔怔地看着对方,对方却没有看他。
      对方神色自如走下讲台,就在经过文沛之后突然停下,猛地转过头,勾起一个笑容说:同学要不咱们换个位置吧。
      然后指了指后排的某个座位,司维的前同桌旁边。
      “不行。”文沛拒绝地很果断,司维倒是头也没抬。
      “那行。”他点点头,挺干脆往后走了。
      司维头也不转,摸摸自己的脸侧那道伤口,不深,几乎快愈合了。
      他抬头看看天空,晴朗地烦人。
      老天爷,你想要干什么?
      脸上的那道伤口不是高雷划伤的,但也脱不开关系。当时看到高雷大摇大摆出现在高中附近时,他一度怀疑是自己出现了幻觉。
      纵然如此,他还是一下子钻进了路边的灌木丛,伤口就是那个时候被树枝划的。

      他长大了,应该不会再继续了吧。他这样说服自己,暗自祈祷道。
      就在这种煎熬的心情里,他度过了一天。
      对方没有主动找过自己,甚至仿佛没有发现自己。
      保持这样就好了。他卑微地祈祷着。
      让我平安无事地度过高中三年吧,老天爷。从前你对我降下的所有不幸我都只当是“必先苦其心志”的磨练了,只要远离他,我可以……每天多学习五个小时!
      他不知道自己到底学进去了多少,总之一天迷迷糊糊就过去了,仿佛梦游。

      下课了,他背上书包飞快往宿舍跑去,快到宿舍楼的时候,书包上的挂坠突然掉了,他听到上面的小铃铛的掉在地上的声音,折回去把他捡起来。
      这个小狗挂件是在超市买东西送的有篮球明星或者卡通足球的原则。但是他选择了一条土土的小狗,黄色的,上面有两个豆豆眼。
      他觉得有点像乡村邻居家养的小狗,小时候他没人玩的时候就常常和它玩,主人叫它来财,但是司维私下叫它小黄,他不懂得取名的艺术就是觉得这个名字简单而亲切。
      等它大了我就叫它大黄。
      结果在他读初中之后就没再见过小黄,他在市里读书只有寒暑假才回家。初二的暑假,他走在通往自家大门的路上时,迟迟没有看到大黄跑来迎接他的身影。
      她妈做好午饭等他,他一进门就问小黄呢?
      你说隔壁的狗?
      兰金佩看了他一眼,摇摇头说不知道。
      他没放在心上,直到吃过了饭,才听到他妈说,隔壁的狗多半被杀了吃肉了。
      他听了之后陷入长久的沉默,只是觉得包里的那根火腿肠可惜了。
      他走到村头小卖部专门买的,心想小黄肯定没吃过,对于城里的狗来说火腿肠简直算不上什么,但是对于小黄这种饭都没吃饱的狗来说应该算奢侈了,这个村子里没有同情心泛滥的小孩,只有用石头打狗的孩子。
      大黄被打过,有一边的耳朵竖不起来,
      这个小挂件不知道是不是做工问题,有一边耳朵也竖不起来。
      他把这叫做缘分。
      于是结账时他又添了一根火腿肠。
      然后提着牙膏方便面回了寝室,路上慢慢啃完了一根火腿肠。

      饭桌上,兰金佩叹了口气:“都怪刘老二,非说狗肉香得不得了,隔壁吴老大嘴巴就痒了,他们婆娘说不杀,家里面又不是没有肉,腊肉都还吊在房檐上呢。”
      “吴老大就说,又不是一个味道。”
      “当时刘老二就说,大姐,狗肉香多了,他年轻的时候吃过一次,味道好。不像猫肉,酸的。”
      “他婆娘还是说快算了,留着守门也好。”
      “结果吴老大说再养一条就是了,狗崽子哪里要不到一条。
      然后大门就被关上了,那狗也没叫一声。”
      司维沉默地端起碗,走到门外水井处打水洗碗。
      兰金佩还在说:“太造孽了!他们还叫我尝,我不干,太坏了,好好的一条狗。隔壁王大姐也不伸筷子,就吃白饭。结果刘老二自己端着碗来了,和吴老大两个人一下子就吃完了。”
      “妈妈,你不要说了。”
      “好了我不说了。你小时候不是很想要一条狗吗,幸好没养。我当时就怕你养出感情了到时候你爸回来给你煮了,他啥都要吃。”兰金佩皱着眉,真心实意道。
      狗肉是什么滋味?
      如果被杀之前小黄吃了老鼠药,那那些人是不是就会被毒死?
      矛盾的想法在此时陡然浮现。
      还是不要吃老鼠药了,那样小黄会更痛苦,还是一刀了结好一点。
      她妈说得对,幸好没养狗,不然到时候失去了得多难过。
      但是现在也不是不难过。

      地上有积水,小狗挂件脏了,他拍了拍,脏东西拍不掉,他打算回宿舍洗洗。
      “东西掉了吗?”
      司维动作顿住,动作及其缓慢地抬起头,不敢置信地看着高雷。
      高雷背着红书包,似笑非笑看着自己。
      “嗯。”他点点头,转身要走,
      高雷两步上前拉住了他。
      “别急着走啊!”
      “我要回宿舍了。”
      “聊聊天呗,好久没见到你了。”高雷的口气很随意。
      “没什么好聊的,你快回家吧。”
      “赶我走?我偏不。”
      高雷握着他的手臂,对方挣了一下没挣脱。
      他饶有兴致地看着对方的侧脸,司维偏着头,不愿和他对视。
      “你怎么这么怕我?我怎么你了?”
      对方终于扭过头,脸上很平静,眼睛却瞪大了。
      你说呢?
      “怎么,怕我打你?”他勾勾唇,露出一点虎牙。
      “放心,我不打你,现在不打。”
      司维看着他,眼睛红了。
      目的达成,他一下子松开手,笑嘻嘻地说:“乖乖仔,快回去学习吧,回宿舍慢慢学习。”
      司维另一只手攥着自己被握住的那只胳膊,看着他扭头就走。
      “路上小心!还有那句话叫什么来着?”
      司维跑得飞快,听到他在后面遥遥地喊了一句,来日方长。
      来日方长。
      他绝望地攥紧了口袋里的小狗挂件。

      吴威迪不在,他脱下外套扔在地上,手臂上还残留着对方握住他的幻觉。
      恶心恶心恶心。
      他把全身衣服都脱了,扔在地上,拿着浴巾进了浴室。
      浴室很小几乎转不过身,他暴力地搓着,几乎要把皮搓下来,搓下来也好,他会把那层皮和校服一起丢进垃圾桶,然后亲自跟到焚烧厂看它们被焚烧。
      他眼睛充血,目光没有焦点,只是机械地洗着澡。
      愤怒和胆怯竟然同时存在,他刚刚像个小丑一样被对方逗,像个懦夫一样落荒而逃。
      你真可怜,你真胆小。
      但是我能怎么办?
      我想杀了他,我想他人间蒸发,我能怎么做?
      我要搭上我的一辈子吗?
      他清晰的知道自己如果反抗可能会有更多麻烦等着自己,所以他一直沉默,不做任何反应,认为对方玩腻了就会放过自己。
      我还要考大学,要有钱,要离开这里,去很远的地方。
      不能因为他毁了我的计划。
      他再次告诉自己,对方一而再再而三的挑衅只会变成自己一而再再而三的的忍耐。
      他拿不准之后高雷会怎么做,只是突然想到那句话。
      兰金佩的那句,大门被关上了,那狗也没叫一声。
      厕所的门禁闭着,自己在绝望之中发不出一丝声音,小黄,原来我们是一样的。
      我会被吃掉的。
      眼泪流了出来,顺着水珠一起进入下水道。

      当晚,他梦到了三年前的某一天。
      他正在背单词!同桌突然敲了敲他的桌子,激动道:快看!
      一个高大的男人从窗外经过,他穿过走廊,后面跟着一群人。
      对方没穿校服,穿着红色的球衣,看起来很张狂。
      痞帅的气质一下子吸引了同桌,同桌是个烫着卷卷头的女生,她遇到检查发型的时候就把头发盘起来,刘海夹上去,什么也看不出来。
      她涂着淡粉色的指甲,带着棕色的美瞳,其实她原来的瞳色也是棕色,所以司维搞不懂她为什么要戴美瞳。
      对方白了他一眼:“你以为所有人的眼睛都像你一样?”
      他不知所措,似懂非懂,他并不觉得自己眼睛有多好看。
      或者其实对方是在讽刺自己眼睛难看?但是他觉得自己并没有理解错。不过多亏了她,他对女生的化妆用品有了更多了解,比如唇釉唇蜜,比如美瞳。

      球衣男生走到教室后排,默不作声坐下了。他没有自我介绍,后来老师说他是插班生。
      同桌的眼睛就没离开过他,看了好一阵,才激动地压着嗓子说:“我去,帅呆了!”
      哪里帅?他用眼神表达出这个意思。
      同座摆摆手,有些不屑道:你不懂,帅是一种感觉,他好酷!就是有一种让人心扑通扑通跳的感觉,痞帅懂吗?
      司维不懂,他看了眼后排,那男生竟然抬起头了,两人对上了视线。
      球衣男眼睛很黑,没表情地盯着他,阴恻恻的。
      他立马转回头,半天没缓过来。
      心脏确实扑通扑通在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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