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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第 40 章 40 ...

  •   事情的起因,是小光的美术课作业。

      老师布置了一个题目:“画一个你最喜欢的人。”小光回到家里,趴在茶几上,拿着彩笔,想了很久。乐乐蹲在他旁边,以为他在想画谁——是画沈念,还是画那个掉了胳膊的布偶,还是画学校里的哪个小朋友。结果小光转过头,看着乐乐,说了一句让乐乐意想不到的话。

      “乐乐,你坐下来,我给你画像。”

      乐乐愣了一下。坐下来?他平时坐下来的次数很多,吃饭的时候坐下来,等零食的时候坐下来,蹲在门口等小光放学的时候也坐下来。但那些都是随随便便地坐,不是“被画”的坐。被画的坐,应该跟普通的坐不一样吧?是不是要坐得很端正?是不是不能动?是不是不能摇尾巴?是不是不能伸舌头?是不是不能突然去追蝴蝶?

      乐乐紧张了。他从来没有当过模特,他不知道模特应该怎么做。他以前在原来的世界里,只在电视上看过模特——那些人走路的样子很奇怪,一步一步的,像踩在棉花上,脸上的表情也很奇怪,不笑,也不哭,就是那种“我什么表情都没有但你们觉得我很酷”的表情。乐乐觉得自己做不到那种表情,因为他的表情总是很丰富——高兴的时候耳朵竖起来,难过的时候耳朵耷拉下去,馋的时候嘴巴张开舌头伸出来,无聊的时候打个哈欠露出满嘴牙。让他面无表情地坐很久,这比挂车底还难。

      但他不能拒绝小光。小光第一次请他帮忙,他怎么能拒绝?他是一条狗,但他是一条有责任感的狗。哥哥的责任之一,就是在弟弟需要模特的时候,当模特。

      乐乐在茶几旁边坐下来,前爪并拢,尾巴卷在身侧,耳朵微微竖起,下巴微微抬起,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像一尊雕塑。小光拿着彩笔,趴在茶几上,开始画。他画得很认真,每画一笔都要抬头看乐乐一眼,然后低头画几笔,再抬头看一眼,再低头画几笔。乐乐被他看得有点不好意思,耳朵不自觉地贴了一下头皮,又竖了起来,又贴了一下,又竖了起来,像两个在跳舞的小扇子。

      “乐乐,不要动。”小光皱着眉头,语气严肃得像一个小老师。

      乐乐立刻僵住了,连呼吸都放轻了。他的眼睛不敢眨,嘴巴不敢张,尾巴不敢摇,整条狗像是被按下了暂停键。他感觉到自己的鼻子有点痒,想打喷嚏,但他忍住了。他感觉到自己的尾巴想摇,但他控制住了。他感觉到自己的耳朵想动,但他用意志力把它们固定在了“微微竖起”的位置。

      小光画了很久。久到乐乐觉得自己可能真的变成了一尊雕塑。久到窗外的太阳从东边移到了西边。久到沈念在厨房炖的排骨从生变熟、从熟变凉、从凉又被加热了两次。乐乐不知道小光画成了什么样,他不敢动,不敢看,不敢想。他只希望小光画出来的东西不要太离谱,至少能让人认出那是一条狗,不是一只兔子或者一头牛。

      小光终于放下了彩笔。他拿起画纸,看了看,又看了看乐乐,嘴角慢慢地、慢慢地弯了起来。

      “画好了。”

      乐乐从雕塑状态中解放出来,站起来,抖了抖身上的毛——他坐得太久了,毛都被压出了一个坐垫的形状。他走到小光面前,低头看那幅画。

      画上的东西,乐乐看了三秒钟,没有认出来是什么。

      那是一个四条腿的生物,身体是白色的,但涂得不太均匀,有些地方白,有些地方露出了纸的本色。耳朵很大,一只竖着,一只耷拉着,跟乐乐平时的耳朵状态一模一样。尾巴画成了一团毛线球一样的东西,翘得很高。嘴巴张着,舌头伸出来,画得很长,长到几乎拖到了地上。眼睛是两个大大的黑点,瞳孔里画着小小的白色高光,看起来又呆又萌。

      画的最下方,小光用歪歪扭扭的字写着一行字:“我的哥哥乐乐。”

      乐乐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我的哥哥。”不是“我的狗”,不是“乐乐”,是“我的哥哥”。在小光心里,乐乐不是宠物,不是玩伴,不是看门狗,是哥哥。是跟他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一起看动画片、一起去湖边散步、一起在院子里扔积木的哥哥。是会在学校门口等他放学、会在他哭的时候舔他的眼泪、会在他做噩梦的时候趴在他旁边的哥哥。

      乐乐把脑袋靠在小光的肩膀上,尾巴摇得像个小风扇。小光伸出手,搂住乐乐的脖子,把脸埋在乐乐的毛里,笑了。那笑声不大,但很真,像风吹过风铃,叮叮当当的,清脆又好听。

      沈念从厨房探出头来,看到一人一狗抱在一起的样子,笑了。她拿起手机,拍了一张照片,这次发到了网上。配文是:“小光画的他最喜欢的‘人’。”照片里,乐乐蹲在地上,小光搂着他的脖子,脸埋在白色的毛里,只露出一个圆圆的、毛茸茸的后脑勺。乐乐的尾巴在照片里是模糊的,因为摇得太快了,相机捕捉不到清晰的样子。

      这张照片在网上的反响比乐乐预想的要大得多。评论区里,有人说“乐乐不只是探长,还是哥哥”,有人说“小光画得真好,乐乐的神韵都画出来了”,还有人问“乐乐还缺妹妹吗,我报名”。乐乐趴在手机前面看着这些评论,尾巴轻轻地摇着。他想说,他不缺妹妹,但他缺三文鱼饼干。如果有人想当他妹妹,先交三文鱼饼干作为会费。

      但这只是开始。

      美术课作业之后,小光迷上了画画。他每天放学回家第一件事不是吃东西,不是看动画片,而是拿出彩笔和画纸,开始画。他画沈念,画乐乐,画院子里的桂花树,画湖边的柳树,画天上的云,画水里的鱼。他画得很慢,每一笔都很认真,画完一幅就贴在冰箱上,冰箱门很快就贴不下了,又贴在了墙上,墙也贴不下了,又贴在了乐乐的狗窝外面。

      乐乐每天早上从狗窝里醒来,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小光的画。画里的他,有时候在追蝴蝶,有时候在啃磨牙棒,有时候蹲在学校门口,有时候趴在湖边的大石头上。每一幅画里的他都在笑——嘴巴张着,舌头伸着,眼睛眯成一条缝,尾巴翘得高高的。乐乐看着这些画,觉得小光画得越来越好了。不是画得像了,是画里的他有感情了。那种感情不是画出来的,是长出来的,从小光的心里长出来,顺着彩笔,流到了纸上,变成了颜色和线条。

      有一天,一个意想不到的人来到了家里。

      是一个画家的经纪人,姓郑,三十多岁,穿着西装,拎着一个公文包,头发梳得油光锃亮。他站在院子门口,看到乐乐在追蝴蝶,愣了一下,然后从包里拿出一份合同,递给了沈念。

      “沈女士,我们公司有一位当代艺术家,姓林,在国内很有名。他最近在创作一个系列作品,主题是‘当代生活中的英雄主义’。他想邀请乐乐做他的模特,创作一组肖像画。”

      乐乐正在追蝴蝶,听到“模特”两个字,停了下来。蝴蝶趁机飞走了,他没有追,因为他被这个词吸引了。模特?又是模特?上次小光让他当模特,他坐了快一个小时,坐得屁股都麻了。这次又是什么模特?不会是要他坐更久吧?不会是要他穿衣服吧?不会是要他摆出各种奇怪的动作吧?

      沈念翻了翻合同,表情从困惑变成了惊讶。“林之远?就是那个画《城市之光》的林之远?”

      郑经纪人点了点头,表情里带着一丝骄傲。“林老师很喜欢乐乐,他说乐乐是这个时代最纯粹的英雄——不求名利,不计得失,只是在本能地帮助每一个需要帮助的生命。他想用画笔记录下乐乐的样子,不是为了卖钱,是为了让更多人看到,英雄可以长什么样。”

      乐乐听到这段话的时候,心里有点复杂。他觉得自己不是英雄,他只是一条比格犬。比格犬帮助别人不是出于什么高尚的动机,而是因为——看不下去。看到老太太哭,看不下去。看到外卖小哥着急,看不下去。看到王大爷眼里的光,看不下去。看到大黄被铁链拴着,看不下去。看不下去就管了,管了就帮到了,帮到了就被人记住了,被人记住了就成了“英雄”。这个逻辑链太长了,乐乐觉得自己的狗脑子有点绕不过来。

      但沈念替他答应了。“乐乐,林老师是很好的画家,他的画不是那种死板的、让你一动不动坐很久的画。他说你可以自由活动,他画你平时的样子。你不用摆姿势,不用穿西装,不用做任何你不愿意做的事情。你就像平时一样——追蝴蝶,啃磨牙棒,趴在地上晒太阳,追自己的尾巴。他画的就是这些。”

      乐乐想了想,觉得这个可以接受。反正他每天就是做这些事,有人画他,他也不损失什么。而且郑经纪人带来的合同里有一行小字——“模特费:三文鱼饼干,每月供应,不限量。”

      乐乐看到这行字的时候,尾巴摇了三下。不是两下,是三下。三下表示“非常同意”。沈念后来告诉他,那行字是她让郑经纪人加进去的,因为她知道乐乐最想要什么。乐乐听到这句话的时候,用脑袋蹭了蹭沈念的手,尾巴又摇了三下。

      林之远来家里画画的那天,乐乐紧张了一下。但林之远比他想象的要普通得多——五十多岁,头发花白,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牛仔外套,手里提着一个旧旧的画箱,笑起来的时候眼角有很多皱纹,像一张被揉皱了又展开的纸。他蹲下来,跟乐乐握了握手——对,握手,他把手伸到乐乐面前,乐乐把爪子放了上去,他轻轻地摇了摇,然后松开。

      “乐乐,久仰大名。”他的声音很低,很沉,像大提琴的弦被缓缓拉动。

      乐乐歪着脑袋看着他,尾巴摇了摇。

      林之远在院子里支起了画架,摆好了画布,挤好了颜料。他没有让乐乐做任何事,就在院子里的石桌旁坐着,看着乐乐在花园里跑来跑去。乐乐追蝴蝶,他画。乐乐啃磨牙棒,他画。乐乐趴在桂花树下打盹,他画。乐乐追自己的尾巴在客厅里转圈,他也画。他画了一整天,从上午画到下午,从下午画到傍晚,画布上渐渐出现了一条白色的小狗,耳朵大大的,尾巴翘翘的,在阳光下追一只蝴蝶。蝴蝶画得很淡,几乎透明,但能看出翅膀上的花纹。小狗画得很浓,白色的颜料堆得很厚,像奶油蛋糕上的奶油,一层一层的,有质感,有重量。

      小光放学回来,看到院子里多了一个老爷爷和一块画布,愣住了。他走到画布前面,看着上面的画,看了很久,然后转过头,看着林之远,问了一句让林之远笑了半天的话。

      “爷爷,你是乐乐的朋友吗?”

      林之远蹲下来,跟小光平视,认真地说:“是的,我是乐乐的朋友。你也是乐乐的朋友,对吗?”

      小光点了点头,走到乐乐面前,蹲下来,双手搂住乐乐的脖子,把脸埋在乐乐的毛里。乐乐伸出舌头,在小光的耳朵上舔了一下。林之远拿起画笔,在画布的右下角,快速地画了两笔——一个小男孩,搂着一条白色的小狗,脸埋在毛里,只露出一个圆圆的、毛茸茸的后脑勺。

      这幅画后来被林之远命名为《光》。不是“光”作为光线的光,而是小光的“光”。他在画展的介绍里写了一句话:“英雄不是天生的,是被爱养出来的。乐乐是英雄,小光也是。每一个在爱里长大的生命,都是光。”

      乐乐去看了画展。不是作为观众,是作为展品——不对,是作为“特邀嘉宾”。画展开幕那天,乐乐穿了一件新衣服——不是小西装,是沈念给他买的一件蓝色的小马甲,胸口绣着一个金色的“乐”字。他觉得这件马甲比那件小西装好看多了,因为不勒脖子。

      画展的大厅里挂满了林之远的作品,但最中间的位置,挂着那幅《光》。乐乐蹲在画前面,看着画里的自己——追蝴蝶的自己,耳朵飞起来的自己,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自己。旁边是小光搂着他的那两笔,很简单,很简单,但就是那两笔,让整幅画有了温度。

      小光站在乐乐旁边,仰着头看着画,眼睛亮亮的,像两颗星星。他拉着沈念的手,沈念的另一只手插在口袋里,嘴角弯着,眼睛里有泪光。

      乐乐把脑袋靠在小光的腿上,尾巴轻轻地摇着。

      他想,这就是他当模特的全部意义。不是被画下来,不是被挂在墙上,不是被很多人看到。而是被记住。被小光记住,被沈念记住,被林之远记住,被每一个看到这幅画的人记住。记住有一条白色的比格犬,在这个世界上,追过蝴蝶,啃过磨牙棒,挂过车底,偷过U盘,救过人,帮过猫,当过哥哥,当过模特。

      记住他来过,活过,爱过,被爱过。

      这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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