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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六日 为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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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天,来的人少了。
守灵到了这个阶段,大多数来吊唁的人已经来过了,该说的话也说过了,该流的泪也流过了。剩下的只有最亲近的人,和那些不知道该怎么告别、所以选择反复回来的人。
我就是后者。
早上我到灵堂的时候,发现花圈又多了几个。其中一个花圈的挽联上写着“沈新辞学长千古——校篮球队敬挽”。我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想起他大三大四的时候在校篮球队打后卫,个子不算最高,但跑得最快,三分球投得最准。每次比赛结束,我都会在场边等他,递给他一瓶水。他接过去一口气喝半瓶,剩下的半瓶往头上一浇,然后甩甩头发,水珠溅我一脸。
“你干什么?”我每次都会嫌弃地擦脸。
“凉快。”他每次都这么说,然后笑得像个傻子。
现在他不用凉快了。他躺在恒温的灵柩里,永远都是那个温度,不冷不热。
我走到灵柩旁边,发现他的脸又有了一些变化。不是化妆的问题,而是那种“人已经走了好几天”的感觉越来越重了。皮肤的光泽在消退,那种属于活人的、从内向外透出来的微弱的生命力,彻底消失了。现在的他,更像是一尊蜡像,精致、完整,但不再是一个“人”。
我看着他,心里很平静。
很奇怪,我以为我会崩溃,会大哭,会跪在地上起不来。但我没有。我只是很平静地看着他,像是在看一幅看了很多遍的画,每一个细节都烂熟于心,但每一次看都还是会有新的感受。
今天的感受是:他真的不在了。
不是“可能不在了”,不是“大概不在了”,而是确确实实地、不可逆转地、永远地不在了。这个认知像一块石头,沉到了我心里最深的地方,安安稳稳地待在那里,不硌人,但你知道它在那里,一辈子都不会消失。
我在折叠椅上坐下来,拿出那本空白的相册,开始整理照片。
我把U盘里的照片导到了手机上,又用手机连接了一台便携照片打印机——是李浩然昨天顺便带来的,说“你要整理照片总不能光在手机上看吧”。打印机很小,充电式的,蓝牙连接,打印一张照片只需要几十秒。
我开始一张一张地选照片,一张一张地打印,一张一张地往相册里贴。
第一张是军训的合影。我们穿着迷彩服,站成三排,他在第二排最右边,我在第一排最左边。照片太小了,脸都看不太清楚,但我一眼就能认出他来。他的站姿永远是歪的,重心放在一条腿上,整个人松松垮垮的,像是在说“我在这里只是给你们面子”。
第二张是宿舍的合照。大一的时候我们宿舍六个人在校门口的石狮子旁边拍的。他骑在石狮子上,一只手抓着狮子的耳朵,另一只手比了个耶。我站在石狮子旁边,仰头看他,表情介于“你真幼稚”和“我也好想骑上去”之间。
第三张是大二秋游的照片。全班去了十渡,他在竹筏上撑着长篙,竹筏歪歪扭扭地往前漂,后面的人东倒西歪。他笑得很大声,嘴巴张得很开,能看到里面的后槽牙。我坐在竹筏的另一头,手里拿着一瓶水,脸上带着一种连自己都没意识到的、温柔到不像话的微笑。
第四张是大三那年下第一场雪的时候。他穿着军绿色的棉袄,站在操场的雪地里,手里捏着一个雪球,正准备朝镜头砸过来。这张照片是我拍的,我按下快门的同时,那个雪球正中我的额头。照片里他的表情定格在“砸中了”和“完了他要生气了”之间,那种微妙的纠结被我的镜头捕捉得淋漓尽致。
第五张是大四毕业吃散伙饭。他喝了很多酒,脸红得像煮熟的虾,眼睛亮亮的,不知道是因为喝了酒还是因为别的什么。他搂着我的肩膀,对镜头比了个耶,说“陆星星是我最好的兄弟”。所有人都在笑,我也在笑。但照片里我的笑,现在看起来,好像有那么一点点勉强。
第六张是工作以后第一次聚会。他换了新发型,把刘海梳上去了,露出额头,看起来成熟了很多。但他一笑就破功,那个笑容还是大学时候的样子,傻乎乎的,没有任何攻击性,像一只大型犬。
第七张、第八张、第九张……我一张一张地打印,一张一张地贴,一张一张地在照片旁边写上日期和备注。字写得很小,很工整,像是在完成一件很重要的仪式。
写到第十三张的时候,我的手停住了。
这张照片是我们唯一的一张合照。不是集体照,不是别人拍的照片,而是我们两个人单独拍的一张照片。地点是学校的图书馆门口,时间是某个夏天的傍晚。他不记得为什么要拍这张照片了,但我知道。那天是我生日,他说“来,咱俩拍张照,算是生日礼物”。我说“这也太敷衍了吧”,他说“你不懂,照片是最贵的礼物,因为其他的会过期”。
我当时觉得他在胡说八道。现在我觉得他说的每一句话都有道理。
别的东西确实会过期,不过,照片不会,但照片里的人会过期。
我把这张照片贴在相册的正中间,在旁边写下一行字:“2018.8.21 我生日你说照片是最贵的礼物你说得对。”
写完这行字,我的眼眶终于还是红了。但我没有让眼泪掉下来,而是仰起头,看着天花板,让眼泪流回去,流到鼻腔里,流到喉咙里,咸咸的,苦苦的。
“沈新辞,”我说,“你这个骗子。你说照片是最贵的礼物,但你没有告诉我,收礼物的人要承担什么。收礼物的人要看着照片里的人一个一个地走掉,一个一个地变成回忆,一个一个地从‘现在’变成‘过去’。你没有告诉我这些,你只说了照片不会过期,但你没说会过期的是人。”
我吸了吸鼻子,把相册合上,抱在怀里。
“算了,不怪你。你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会先走。你要是知道,你大概不会让我拍那么多照片。你会说,‘别拍了,以后看了难受。’但你错了,沈新辞。就算知道以后会难受,我还是会拍。因为那些好日子是真的。那些笑是真的,那些快乐是真的,那些我们一起走过的路、吃过的饭、看过的风景,都是真的。”
“它们不会因为你走了就变成假的。”
我把相册放在膝盖上,手指摩挲着深蓝色的布面封面。封面很光滑,很细腻,像是一块被时间打磨过的石头。
下午的时候,沈新辞的表妹程小雨又来了。她今天没有哭,但眼睛还是肿的,像是哭过之后还没来得及消肿。她走到灵柩前,站了一会儿,然后转过身来看我。
“星星哥,”她说,“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你说。”
她犹豫了一下,咬了咬嘴唇,像是在鼓起勇气。然后她说:“你是不是喜欢我哥?”
这个问题这几天我被问了太多次了。但每次被问到,我的答案都不一样。第一次我说“你想多了”,第二次我沉默了,第三次我哭了。这次,我看着她,看着这个跟沈新辞有三分像的女孩,说了一句我自己都没预料到的话。
“我喜欢他。但他已经知道了。”
程小雨的眼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她没有追问“他怎么会知道”,没有追问“你什么时候告诉他的”,没有追问任何细节。她只是哭,哭了一会儿,然后走过来,抱了抱我。
那个拥抱很短,不超过三秒钟。但在这三秒钟里,我感觉到了一种奇异的安慰,不是来自于言语,而是来自于一种无需言语的理解。她知道,她接受,她不需要更多的解释。
她松开我,擦了擦眼泪,说:“我哥以前跟我说过,他说‘小雨,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你帮我照顾一下陆星星,他这个人看起来什么都行,其实最不行’。”
我愣在那里。
“他说他不在的时候,你肯定会很难过,但你不会说。他说你就是这样的人,什么都憋在心里,憋到把自己憋出病来。”程小雨吸了吸鼻子,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平稳一些,“所以他说,让我替他看着你。”
我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但嗓子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他还说了什么?”我终于挤出一句。
程小雨想了想,说:“他还说,‘陆星星这个人啊,吃软不吃硬,你对他凶没用,你得哄着他。他不开心的时候你给他买杯奶茶,他嘴上说不要,过一会儿就喝完了。’”
我低下头,看到自己的嘴角弯了一下。
他说的没错。确实是这样。
程小雨走了以后,我一个人坐在灵堂里,把相册从头到尾翻了一遍。从第一页翻到最后一页,又从最后一页翻回第一页。那些照片里的我们,笑啊闹啊,吃啊喝啊,从青涩的少年变成不太青涩的青年,从学校走到社会,从十八岁走到二十四岁。
六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长到足够让两个人从陌生到熟悉,从熟悉到亲密,从亲密到不敢更亲密。短到还没来得及说一句“我喜欢你”。
我把相册放在灵柩旁边,靠在折叠椅上,闭上眼。
“沈新辞,”我说,“你的相册我给你做好了。你什么时候想看就自己翻翻。不过你要答应我,不许笑我丑。那些照片里我确实有几张拍得不好看,但那是因为你拍照技术太差了,跟我本人没关系。”
“还有,你让小雨照顾我的事,我知道了。但我不需要她照顾,我比她大好几岁呢,应该是我照顾她才对。不过你这份心意我领了,谢谢你想得这么周到。”
“你这个人啊,嘴上什么都不说,心里什么都有。你就是这样,什么事都自己扛,什么话都憋着。你以为你藏得很好,其实你早就露馅了。你每次看我那个眼神,你以为我没看到?我看到了,我只是不敢确认而已。”
“现在确认了。晚了。”
“但没关系。确认了就好。”
我睁开眼,窗外的天已经黑了。第六天的夜晚来了,明天就是最后一天。